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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新闻】扫黑除恶进行时: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扫黑除恶铲除“地头蛇”

记者汪凌志报道: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市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加快办理“黄赌毒”、欺行霸市、暴力讨债等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注重从办案中发现线索,制定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证据指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20171123号晚上12点左右,市公安局 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门口发生聚众斗殴。公安部门迅速出警,在到达现场后发现了一名参与斗殴人员已经死亡。瑶海公安分局龙岗派出所副所长钱晓星:

录音:我们公安民警接到报警后出警到现场,地上有血迹,还有一把砍刀,一枚弹壳,然后还有一支枪管,经过我们刑事技术部门的监理,是一个把自制的火药枪。被害人是枪击导致肺破裂,失血过多死亡。

案件发生之后,瑶海公安分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1123”专案组。专案组通过现场访问和对送被害人就医的双方关系人进行调查访问、对现场视频里的车辆研判,很快确定了九名犯罪嫌疑人身份,随后开展追捕工作。

录音:在淮南、蚌埠、北京等地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将潜逃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九名犯罪嫌疑人我们抓获归案之后,对当天的案发经过进行了审讯,很快对这个罪行供认不讳,就承认了当天晚上聚众斗殴案件。

侦查终结后,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于2018913号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1115号,市中院宣判,被告人沈峰判处死刑;被告人秦久贺、杨森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其余6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5年不等的刑罚。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汪泳:

录音:他和另外一伙人因为一些琐事发生矛盾之后,直接持火药枪,使管制的刀具和棍棒双方互殴,而且在公众场合就人民医院的门口持枪将被害人直接击毙,也就是说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还有通过他们平时的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行为,最终认定他们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案件宣判后,9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于201971号判决撤销了杨森、秦久贺的死缓限制减刑部分,维持了其他一审判决内容。目前,该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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