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闻】【扫黑除恶进行时】32天缉拿“黑海豹”
记者唐玉玲报道:
一群号称“海豹”讨债的恶势力打着“合法讨债”的旗号,却以威逼、胁迫、拘禁等非法手段进行敛财,为祸一方。不过,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这群“海豹”无处遁形。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期间,合肥蜀山警方接到举报线索称,有一伙人员长期聚集于蜀山区,打着合法讨债的旗号活动,实际上以威逼、胁迫、拘禁等非法手段进行敛财。接到举报后,警方随即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专案组很快掌握了整个团伙的组织架构和人员分工,一个以陈方磊、刘玉为首,成员较为固定、经常纠集在一起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浮出水面。
经查明,2017年初,陈方磊、刘玉等人,为牟取利益,设立“合肥猎狐商务咨询公司”、“战神清债公司”,对外宣称“海豹讨债”、“龙腾讨债”、“战神清债”。在实际讨债过程中,通过贴身紧跟、殴打、拘禁、言语威胁、堵锁眼等手段胁迫他人偿还债务。同时还伴随裹挟被害人支付额外讨债费用作为补偿,以威逼、胁迫、拘禁等非法手段进行敛财。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责任区刑警二队一探组探长范金
【录音:破获这个案件的时候,我们也是多部门联合作战。趁着团伙在讨债的途中,人员比较集中,现场抓获了涉案人员八名,后期又抓获涉案人员一名,全部落网。还有个特点,他们以为他们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使用一些所谓的软暴力,其实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何况他们的行为已经远超过软暴力的范畴。】
2018年12月29号下午,蜀山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方磊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蜀山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方磊、刘玉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余某某、陈某甲、贾某某、刘某某、黄某、余某、田某某,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多次实施犯罪活动。
蜀山法院公开宣判陈方磊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蜀山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陈方磊有期徒刑七年九个月,判处刘玉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其余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也分别获刑。蜀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朱传年表示,
【录音:陈方磊、刘玉恶势力犯罪集团主要是以在暴力讨债过程中,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本院受理以后,依法从快审理、从严处理。对恶势力成员均使用实刑。宣判后,本案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经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案2018年11月27号立案,2018年12月29号宣判,32天审理完结,对9名恶势力集团成员均适用实刑,体现了蜀山法院在对待涉黑涉恶案件从严从快判决的决心。蜀山区检察院检察二部员额检察官李卫华
【录音:在审查的过程中,我们会同公安部们一道,对相关的证据进行补强。最终我们是以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依法移送法院。希望广大的市民,在行使权力的时候,要依法、要合规、不能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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