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即就业+学费补助 |三门、仙居、玉环2020年定向委培中小学教师公告(台州学院部分,共17人)
2020年,我校将作为中小学全科教师委托培养高校招收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学生。
当前,相关招生通告已由省内各县市区陆续发布。为了能帮助广大考生能及时掌握报考信息,小编将陆续转载相关通知,敬请期待!
@台小招
三 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57号)文件精神以及全省定向培养计划安排,我县 2020年计划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20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仅台州学院部分
1.志愿填报
填报志愿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各县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到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并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考生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
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县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规定服务期为10年)。
5.录取
各相关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
录取结束后,由相关高校将定向培养学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经体检、考察合格,按照招聘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由三门县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
三门县教育局
2020年7月8日
仙 居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57号)文件精神以及全省定向培养计划安排,我县 2020年计划定向培养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19名。现将有关招生要求公告如下:
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有意为仙居教育事业服务,并与仙居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的仙居籍考生。
仅台州学院部分
1、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各县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我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并会同县人力社保局组织考生面试。
3、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对面试合格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考生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教育局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县教育局和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3天。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规定服务期为10年),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
6、录取。各相关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7、备案。录取结束后,由相关高校将定向培养学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由仙居县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
本公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仙居县教育局。
仙居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8日
玉 环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43号)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玉环市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仅台州学院部分
01填报志愿
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02参加面试
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市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3网上公示
对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玉环微教育公众平台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3天。
04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社保部门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05投档录取
各承办院校将我市报送的已经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定向培养生可以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定向培养的学生应回玉环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教育教学实习,具体时间由市教育局与承办院校具体商定。
学生在毕业时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并通过体检、考察环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进入教师编制。
职称和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玉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81717020(章老师)81717021(林老师)
玉环市教育局
玉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江 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