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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即就业+学费补助 |文成县、龙港市2020年定向委培中小学教师公告(台州学院部分,共10人)

台州学院招生办 台州学院招生 2022-05-18


2020年,我校将作为中小学全科教师委托培养高校招收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学生。

当前,相关招生通告已由省内各县市区陆续发布。为了能帮助广大考生能及时掌握报考信息,小编将陆续转载相关通知,敬请期待!

@台小招





文 成


一、招生对象

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文成县教育事业服务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20名,其中小学全科11名、初中学科4名、高中学科3名、“双学科”复合型高中教师2名。


三、招生录取程序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填报志愿

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详情请及时关注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二)面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有关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高校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面试,面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公示

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四)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商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五)录取

各相关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相关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未录取者不影响普通类正常录取。

(六)备案

录取工作结束后,相关高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培养经费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一承担,其他费用自理。


五、就业政策定向培养生取得相应师范院校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学校任教,其中小学全科教师和初中学科教师调配到乡镇学校任教,高中学科和“双学科”复合型教师调配到县属高中任教。

定向培养生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8年。

定向培养生若未按时毕业、毕业后不回文成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均视为违约,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协议中约定。

因录取工作时间较紧,考生填报志愿后,近期尽量不要离开本县范围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以免无法及时参加面试而影响录取。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咨询电话:67862972(文成县教育局政工科)。




龙 港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57号)精神,2020年龙港市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共4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立志为龙港市教育事业服务的具有温州市户籍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三、招生录取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拨,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培养。

1.填报志愿

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

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相关院校及专业代码设置参阅《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

2.划取上线考生

省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分别提供给相关招生院校,由相关院校将拟录取名单发至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3.面试、体检及公示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龙港市委组织部组织考生进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

公示无异议的,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按招生计划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签订协议时考生需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并将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4.录取

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

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四、培养经费

对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由市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待毕业到岗见习期满后再予以补偿落实,每人一次性补助三万元。


五、就业政策

依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规定,统一调配到我市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0年7月9日




专业咨询QQ群

16002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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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江 枫


来源:微信公众号:文成发布、龙港发布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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