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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即就业+学费补助 |岱山县、普陀区、遂昌县2020年定向委培中小学教师公告(台州学院部分,共4人)

2020年,我校将作为中小学全科教师委托培养高校招收小学教育(师范)、科学教育(师范)专业学生。

当前,相关招生通告已由省内各县市区陆续发布。为了能帮助广大考生能及时掌握报考信息,小编将陆续转载相关通知,敬请期待!

@台小招





岱 山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岱山县渔农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岱山县加强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精神,结合我县教师配备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2020年岱山县实施定向委培中学教师招生工作,现将有关招生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2020年岱山县计划定向培养中学教师12人。

具体见下表(仅台州学院部分)。




招生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立志为岱山教育事业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参加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具有舟山市(二区二县)户籍,并与岱山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


定向培养招生院校1.初中学科教师由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和台州学院承担定向培养任务。

2.高中学科教师由浙江师范大学承担定向培养任务。


招生程序及办法

2020年定向培养中学学科教师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在舟山市(二区二县)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安排在相关高校各专业同批次提前录取。

具体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具体专业要求详见下表。

2.面试和体检。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按照岱山县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岱山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进行适应性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招生体检工作手册》。考生在填报志愿后不要外出,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网上公示。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岱山县教育局和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

4.签订协议。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岱山县教育局商同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将签订协议名单上报招生院校。

5.递补。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提供递补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6.录取与备案。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我县确定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规定进行录取。

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名单抄送岱山县教育局、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学习费用与管理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定向培养生可以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县教育局将每年去承办院校现场了解定向委培学生的在校表现情况。

定向委培的学生原则上应回岱山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教育教学实习,具体时间由县教育局与承办院校具体商定。


就业与待遇

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按期毕业后(在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岱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

服务期均不少于8年,并在定向培养协议和聘用合同中约定。

本公告系招生前期宣传之用,最终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法为准。

未尽事宜,由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向岱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咨询。

咨询电话:0580—4470603  孔老师;0580—4471180 魏老师。




普 陀


为进一步充实海岛教师队伍,推进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5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定向招生(招聘)培养中小学教师10名。现将定向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招聘)对象和条件

参加浙江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身体健康,品学兼优,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的舟山市户籍考生。


招生(招聘)计划

 台州学院部分 


招生(招聘)程序

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在舟山市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养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01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02面试和体检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普陀区招生计划的1:1.2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教育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面试和体检。面试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03公示

对面试和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中国普陀门户网站(具体查询途径为中国普陀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公示公告栏)上公示3天。

04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面试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上报招生院校。因考生放弃、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在招生院校提供的面试名单内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05录取

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我区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06备案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名单抄送普陀区教育局、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学习费用补助被招生院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等按每年2万元,四年共8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发放。


就业与待遇凡被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按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协议回普陀区海岛中小学任教,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工作单位由普陀区教育局分配,服务期为10年(其中虾峙8年),服务期间学年度考核每2次优秀可缩减服务期1年。




遂 昌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57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0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43号)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小学全科教师和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院校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丽水学院、台州学院。


二、招生计划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10人,初中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7人,高中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8人。

 台州学院部分 



三、招生对象

2020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遂昌县户籍的考生。


四、招生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 ” 的原则,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步骤如下:


1.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 比例(四舍五入), 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遂昌县教育局,由遂昌县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

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公示

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县政府和县教育局官网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商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服务期为6年)。

考生签订协议时须提供高考分数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县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录取

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

未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6.备案

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学生名单抄送有关县(市、区)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培养模式

教师定向培养采用承担师范生培养任务的高等院校与用人单位共同制定培养方案、联合培养、定向就业的模式。


六、培养经费

录取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给予每人2万元的补助,采用毕业到岗后补偿形式落实。


七、就业政策

凡报考定向培养并被录取的考生,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毕业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并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经人力社保局审核,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进入教师编制,职称及工资待遇按省政策执行。

工作岗位由县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农村小学和公办中学任教。


咨询电话:

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32599


遂昌县教育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专业咨询QQ群

160022477

欢迎加入作进一步了解 






编辑:江 枫


来源:微信公众号:岱山教育、普陀教育发布、遂昌教育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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