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恶意悔拍破坏网络司法拍卖秩序受制裁
上海法院2019年度破解“执行难”十大典型案例
周某某申请执行张某某、俞某某公证债权文书案
——网络拍卖竞买人、被执行人恶意悔拍破坏网络司法拍卖秩序
(普陀法院)
【关键词】
恶意悔拍十次 罚款 维护网络司法拍卖秩序
【执行要点】
被执行人名下四套房屋在网络司法拍卖中遭到连续三轮共计十次竞买人悔拍。执行法官通过大胆推测,仔细求证,最终查实情况,对背后联手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被执行人和竞买人予以严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案情】
申请执行人:周某某
被执行人:张某某、俞某某
申请人周某某依据上海市宝山区公证处作出的(2017)沪宝证执字第6号执行证书于2017年7月26日向普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张某某、俞某某向申请人周某某归还借款本金1200万元及自2017年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债务利息600万元,共计本息约180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因被执行人除抵押于申请执行人的四套房产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故普陀法院于2017年9月19日裁定拍卖两名被执行人名下四套房产。但在随后对上述四套房屋的三轮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共计发生高达10次网络拍卖竞买人悔拍的情形。
在网络司法拍卖过程中,竞拍人因各种原因在拍卖成交后又后悔的情况偶有发生。但是本案在启动拍卖程序后,竟然连续发生被执行人名下四套房产的十次悔拍,属于明显的网拍异常情况。在第二轮拍卖结束后,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再次发生悔拍,承办人觉得异常,遂将网络司法拍卖保证金由原先的10%提升至20%。但是竞买人在最高价拍下房产后再次悔拍。四套房屋、三轮拍卖、连续十次悔拍,被执行人名下房产仅悔拍保证金就高达900万元。
承办人向拍卖机构调取了竞拍人的信息,发现几名悔拍竞拍人基本都来自广西,而本案的被执行人也是广西人。为了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执行法官赶赴广西深入调查,先后找到被执行人和四名竞拍人进行谈话。被执行人坦言,因为自己了解到悔拍支付的保证金可以冲抵执行款,考虑到自己在广西经营的公司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履行1800万余元的执行款项,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指使手下员工参与拍卖后再行悔拍。经过三轮共计十次悔拍,先后支付了900万元保证金,这样既保住房子又清偿部分债务。经过执行法官的严肃教育,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破坏了网络司法拍卖秩序,当场具结悔过并筹集资金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鉴于被执行人和四名竞拍人的行为后果和态度,普陀法院分别作出对被执行人罚款10万元,对四名竞拍人分别罚款3000元的处罚决定。
【评析】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实施的一项带有公权力性质的司法行为,任何人不得阻挠也不得实施本案中这样的恶意悔拍行为。本案中,被执行人通过悔拍来达到冲抵本案债务并拖延履行的双重目的。由于恶意悔拍造成案件财产变现难、扰乱拍卖秩序,本案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及竞拍人采取了司法制裁措施。但本案也反映出网络司法拍卖中存在竞买人分布广、身份甄别困难、违法行为认定难、违法责任追究难等问题。
执行案号:(2017)沪0107执3858号
撰稿人:周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