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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10-09 急事大观


某矿山现场指挥作业的负责人赵某在未采取足够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不顾工人的反对意见,急于下班回家,强令工人从事爆破作业,引起矿井大面积坍塌,造成11人重伤的事故。事故发生后,赵某未积极救治伤员及事故上报,受伤最严重的甲和乙在事发8日后死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事故的等级属于(  )

A、一般事故

B、较大事故

C、重大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

某矿山现场指挥作业的负责人赵某在未采取足够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不顾工人的反对意见,急于下班回家,强令工人从事爆破作业,引起矿井大面积坍塌,造成11人重伤的事故。事故发生后,赵某未积极救治伤员及事故上报,受伤最严重的甲和乙在事发8日后死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赵某的行为涉嫌构成(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C、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D、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E、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来源: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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