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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市政管理局副局长被通报!违规报销差旅费、私车公养...
近日
钦州市纪委通报2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钦州港工商局龙门港工商所负责人梁仕东违规租赁单位宿舍用房个人保管使用租金、虚报燃油费问题。
2014年5月至2016年2月,梁仕东在担任龙门港工商所负责人期间,私自对外出租工商所办公宿舍用房,收取租金4500元,个人保管使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虚报燃油费9532.68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4月,梁仕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其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二、浦北县市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敬光违规报销差旅费、私车公养问题。
2013年12月至2016年间,余敬光违规使用县城监大队、县市政局公务用车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17次共计4730元,违规报销个人差旅费43次共计6170元。此外,余敬光还对其所分管的县城监大队、燃气站等单位多名干部职工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和虚报差旅费等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余敬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本文由浦北早知道编辑发布
▌来源:钦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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