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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屋村一起车祸留下的一堆石子成"抢手货",现场有人打起来了!


近日

浦北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劳某球提起公诉


2018年8月21日13时许,浦北县龙门镇羌花村委会启龙塘村的劳某球因建房差些石子,想到在2017年期间,有辆大货车在离家不远处的马屋村出车祸,导致一车石子洒在那里。于是劳某球和家人开车到马屋村捡拾石子。而马屋村的石某说这石子是她家的,于是双方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打斗。打斗过程中,劳某球持扁担打了一棍石某的右手,造成石某受伤。经鉴定,石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同年12月21日,劳某球经传唤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浦北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劳某球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劳某球因为贪图路边的石子与石某推搡口角失去理智。如果劳某球不贪图那点石子,也就不会有后续和石某的事情发生,而且当时双方如果能够冷静下来,也就不会造成这样的后果。劝诫大家不要贪图便宜,遇事不妨静下来,控制自己情绪,免得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2019年打架成本有多高?

你知道吗?


1. 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500元至1000元罚款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 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赔偿金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 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各种经济赔偿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4. 致死的打架成本=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死亡赔偿金+子女抚养费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5.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影响子女上学、参军、就业+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影响出狱后就业。



▌本文由浦北早知道编辑发布

▌来源:浦北检察、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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