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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时间,这伙人无恶不作!流窜龙门及小江实施抢劫、敲诈勒索...
4月10日上午,浦北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进佳出庭支持公诉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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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14年至2018年间,以被告人叶某鹏为首,被告人叶某苋、叶某丰等人为主要成员的恶势力,经常纠集同村多名男青年,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在广西浦北县龙门镇及小江街道办范围内,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多次实施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侵犯公民的生命财产权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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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理,浦北县检察院高度重视,组成专案组引导取证,由梁进佳检察长任组长,并提出书面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梁检察长认真阅卷,讯问被告人,做好出庭准备,确保诉讼质效。庭审中,梁检察长详细出示大量证据,指控犯罪有力,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法庭教育有的放矢。整个庭审历时三个多小时,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深刻阐述严惩涉黑涉恶犯罪的重大意义,表明检察机关始终对黑恶势力敢于“亮剑”的坚定决心和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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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引起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市检察院组织市县两级院公诉骨干观摩庭审,闭庭后及时召开座谈会进行评议,就起诉书制作质量和公诉人在庭上的整体表现进行“集中会诊”,现场总结经验,指出不足,有效提高公诉人专业水平和庭审实战能力。
▌本文由浦北早知道编辑发布
▌来源:浦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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