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强调团结和进步
读毛选,不枉此生
前言:《必须强调团结和进步》是毛泽东为《新中华报》由陕甘宁政府机关报改为中共中央机关报一周年而写的题为《强调团结与进步》的纪念文章。
必须强调团结和进步
毛泽东(47岁)
1940年2月7日
抗战、团结、进步,这是共产党在去年“七七”纪念时提出的三大方针。这是三位一体的方针,三者不可缺一。如果单单强调抗战而不强调团结和进步,那末,所谓“抗战”是靠不住的,是不能持久的。缺乏团结和进步纲领的抗战,终久会有一天要改为投降,或者归于失败。我们共产党认为一定要三者合一。为了抗战就要反对投降,反对汪精卫的卖国协定,反对汪精卫的伪政府,反对一切暗藏在抗日阵线中的汉奸和投降派。为了团结,就要反对分裂运动,反对内部磨擦,反对从抗日阵线后面进攻八路军、新四军和一切进步势力,反对破坏敌后的抗日根据地,反对破坏八路军的后方陕甘宁边区,反对不承认共产党的合法地位,反对雪片一样的“限制异党活动”的文件。为了进步,就要反对倒退,反对把三民主义和《抗战建国纲领》束之高阁,反对不实行《总理遗嘱》上“唤起民众”的指示,反对把进步青年送进集中营,反对把抗战初期仅有的一点言论出版自由取消干净,反对把宪政运动变为少数人包办的官僚事业,反对在山西进攻新军、摧残牺盟和残杀进步人员,反对三民主义青年团在咸榆公路、陇海铁路一带拦路劫人,反对讨九个小老婆和发一万万元国难财的无耻勾当,反对贪官污吏的横行和土豪劣绅的猖獗。不这样做,没有团结和进步,所谓抗战只是空唤,抗日胜利是没有希望的。《新中华报》第二年的政治方向是什么?就是强调团结和进步,以反对一切危害抗战的乌烟瘴气,以期抗日事业有进一步的胜利。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给林彪同志的信)
反对本本主义(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第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