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
读毛选,不枉此生
前言: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曾有两个具有不同针对性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一个是针对人民军队制定的;另一个则是针对党政干部制定的。这两个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对人民军队建设和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作用,而它们的制定和完善都与毛泽东主席有着密切的关系。
众所周知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和行动准则,体现了人民军队的本质和宗旨。 1947年10月10日,毛主席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又称《双十训令》。从此,内容统一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就以命令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全军的统一纪律。它对统一全军纪律,加强部队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原来是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林彪又加了两项,变成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此外,还有适用于党政干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此版本是毛泽东主席于1961年指示胡乔木草拟,经讨论修改,中央于1961年1月27日日下发的“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草案第二次修正稿)”,在党内予以公布。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
毛泽东(54岁)
1947年10月10日
一、本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实行多年,其内容各地各军略有出入。现在统一规定,重行颁布。望即以此为准,深入教育,严格执行。至于其他应当注意事项,各地各军最高首长,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若干项目,以命令施行之。
二、三大纪律如下:
(一)一切行动听指挥;
(二)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三)一切缴获要归公。
三、八项注意如下:
(一)说话和气;
(二)买卖公平;
(三)借东西要还;
(四)损坏东西要赔;
(五)不打人骂人;
(六)不损坏庄稼;
(七)不调戏妇女;
(八)不虐待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