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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我和蔡骏齐名,我因热爱纯文学,写了篇《少林寺》,而蔡骏则走悬疑小说方向,如今,他已经身家几千万,我却还是屌丝……

雷立刚 半老草根小雷雷 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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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生,或许终究只是拥抱幻影

作者 /  雷立刚        

 媒体转载请标注公众号 / 雷立刚(ID:leiligang2022)



  • 莫名感伤……




2002年,“光明原创”系列,给当时比较新锐的网络作家,分别出版了长篇小说处女作。

我出版的那本,是《爱情和一些妖精》,蔡骏同期出版的,是他的长篇处女作《病毒》。

这两本书,发行量都不太大。两本书的文字,都是比较美的,也都比较纯情。但就在那时起,其实我和蔡骏就有了分野,《爱情和一些妖精》走的是青春文学的路子。而《病毒》在那时,就有了悬疑的味道。


之后,蔡骏就坚定地在悬疑风格上继续走下去,过了一两年,他又出版了更加悬疑的长篇《诅咒》和《猫眼》等。而我,则更加迷恋纯文学,“光明原创”的主编当时特别看好我,不断向我约稿,我在“光明原创”系列里出版的第二本书,就是今天发布于此的《少林寺》。


《少林寺》被评价为:“在结构和布局上受到《金色笔记》的影响,同时与《1984》有某种认同上的亲近,同时,难能可贵的是,其中的故事却十分引人入胜。”


中国当代的很多作家,文笔优美的,往往不擅长写故事;擅长写故事的,则往往文笔不优美。

我勉强算是文笔还不错,同时擅长把故事讲述得一波三折。本来,我应该在文学上有个不错的前程。

可是,我过于迷恋文学的纯粹性,例如这部《少林寺》,就写得比较小众。明显无法流行和畅销。


而在这之后,我更加关注的,始终是现实主义文学,一直奢望用文学,去解构这个时代的积弊。写了《曼陀罗》和《宣传部来了个年轻人》。其中《曼陀罗》获得了第八届巴金文学奖,但也从未能再版。而《宣传部来了个年轻人》在2005年获得了余秋雨九九文学网站所举办的世界文学之旅的长篇小说第一名,当时,可以去爱尔兰旅游一次,而我因为那时经济十分窘困,悄悄申请不去出国旅游,兑换成1万元奖金,使得自己当时终于有钱装修房子。



然而,文学其实在我们这个时代里,压根承受不起针砭时弊的重任,《宣传部来了个年轻人》虽然获奖,但一直未能出版,我在现实主义文学这条路上,越走越寂寞,所以从2005年底起,我停止了文学创作,2006年起,恰好牛市来了,我专心炒股。期间有高潮有低潮,股市宣泄了我对人生的所有激情,直到7年后的2012年,才再次写《小旅馆》回归文学世界。


而蔡骏则在悬疑小说的道路上,越走越畅通。他几乎以每年一两部的速度,写出了一系列畅销的悬疑小说,诸如《幽灵客栈》《荒村公寓》《地狱的第19层》《荒村归来》《蝴蝶公墓》《天机》《人间》《谋杀似水年华》《地狱变》《生死河》……其中的不少,改编成了电影或者电视剧,我听别人说,蔡骏好几年前,就靠着这些小说,实现了几千万身家。


我和蔡骏交往不多。最初,是2001年,因为我们在第三届全国网络文学大赛中,我获得了长篇小说类的金奖,他获得了中篇小说类的金奖,而互相知道对方。

然后,2005年,他负责编纂《肉香》这一本悬疑小说合集,把我的短篇小说《六根手指》也遴选了进去,为此他给我发了电子邮件,互相聊了聊,加了彼此的QQ。

但后来我不搞文学了,于是就几年没联系。


直到2012年,我投资彻底失败,再度写小说,和蔡骏才又有了简单的交流,那时,他已经是中国悬疑小说的头号大腕了。好在他对我还是挺谦逊友好,还曾让他手下悬疑杂志的编辑和我接洽,向我约稿,但我写的终究不是悬疑的路子,因此最终也没发表。然而他友善的心意,我能感觉到。


之后,很快是2013,中国股市发生了创业板的趋势性上涨,我再度积极投身股市。不过,这之后没有再彻底脱离文学,而是炒股之余断断续续写着小说,从2012到2018,这5年多,写了《小旅馆》、《野出租》、《万物枯荣》、《勿忘心安》、《炒股范》等几部长篇,产量不大,而且好多都没收尾,但也算恢复了一点点虚名。


从2013年到2018年,期间有令人激动的牛市,也发生了著名的股灾,我再度经历了一次股市给我带来的过山车。忽然感到,靠着做投资想要实现人生价值,至少对于我,几乎是不可能的。

于是,在最近,我再次考虑,还是搞文学吧。

只不过,我岁数已经不小了,而且血脂很高,久坐电脑前,往往头晕眼花,我感觉自己每天写写公众号,看看股市盘面,然后就非常累,几乎没精力写小说了。


所以,我不得不做出一个选择:不再花精力去炒股,公众号也打算勉强维持即可。主要精力,用在小说上。不过,我既然想要靠写小说给自己养老留下一点资金积累,因此,我是不可能继续写现实主义文学了,那样一是写得很累,二是有风险,三是经济效益不可能好。


我近期正在构思其他通俗小说作品。从电脑里的旧作中,不经意间发现了自己16年前所写的《少林寺》的出版底稿,于是,我发在这里。

供大家空闲的时候,读着消遣一下,也挺好。





少林寺

 

 

内容简介

 

★关于本书的作者:

雷立刚敏锐,感性,尤其难得的是,他对于文学的热爱很纯粹。

——茅盾文学奖得主,《尘埃落定》作者阿来

 

★关于本书的气味:

这部小说就像剥洋葱,开始你可能只觉得辣,但是过一阵子,你可能会流出泪来。

 

★关于本书的结构:

本书在结构和布局上受到《金色笔记》的影响,同时与《1984》有某种认同上的亲近,同时,难能可贵的是,其中的故事却十分引人入胜。

 

★关于本书的内容:

小说在多条线索中交织进行,从表面看叙述的是一个异常美丽的女人与五个男人的情爱纠葛,这五个男人包括一个老花花公子,一个残疾人,一个师生恋中的教师,一个英俊青年大学生,以及一个虚构的历史人物,她与他们因为人生的阴差阳错而彼此痛楚,似乎是一个让人心碎的爱情故事……但在实质上,作者试图通过在现实世界乃至历史人物和事件的不断怀疑与否定,表达一种对所谓终极价值的质疑,对意义的消解,对无数可能的寻求。所以,在你每一次为小说中人物的际遇感慨时,作者总会冷静地站出来说:多数的真实,其实都是假的,正如多数的高尚,其实都是虚伪的。

 

 

 

 

 

《少林寺》

雷立刚

 

 

 

 

第一章  老葵

 

1

 

如果有人说我是一个老花花公子,我想我不会介意。许多年来,我热爱夜晚远远超过喜欢白天,我总是让自己淹没于新大陆或者旧大陆迷离的灯光里——拉斯维加斯赌场里那些面部扭曲的人群,巴黎香榭里榭街上那些浓妆艳抹的姑娘晃动的影子,都是我最乐于接受的东西。


我现在觉得,在血脉的深处我或许还是比较保守的,正是因此,我才会在刚刚年过五十的时候,便突然丧失了对灯红酒绿的浓郁兴趣。其实,即便在我年轻时无休止的浪荡行径里,也有很多端倪足以暗示我有着华人遗传基因里固有的守旧。比如,相比之下,我更喜欢旧大陆一些,我对香榭里榭的迷恋远远超过对拉斯维加斯的喜欢。


拉斯维加斯自然也是不错的,每当夜幕低垂时,拉斯维加斯就像响尾蛇一样扭动起来,一片片灿烂耀眼的灯火确实迷人双目,一场场精彩离奇的表演也确实让人兴奋,这是一朵沙漠里盛开的恶之花,吃喝玩乐一网打尽,观光视听集其大成,轮盘、梭哈、吃角子老虎机也都确实诱人……但是,与香榭里榭比起来,我简直没有过多流连的兴致——以凯旋门为起点坦坦荡荡延伸着的香榭里榭大道,是巴黎魅力的焦点,也是我心中的至爱。那条路上,高大的法国梧桐和栗树亲密地紧挨地一起,像绿色的火焰,以梵高笔触下那种蓬勃的姿势向天空舒展;又如两条翠色丝带,悠扬地飘在巴黎中心。当夜色下的街灯一盏盏亮起的时候,像星星的眼睛一眨一眨,又如在宽阔笔直的大道两旁点燃无数烟花……滚滚的车流,穿梭来往,车灯像海底深处那些发光的鱼,透过黑暗游动,而香榭里榭大道在所有这些的点缀和陪衬下,宛如天上的银河,闪耀着虚幻的华彩——香榭里榭,是一道昂贵的风景,使你在置身其中时依然感到仿佛隔着遥远的距离,它是“最熟悉的陌生街道”,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淡淡的伤感带着永远的“在别处”的惆怅——但它的距离感中却又并无拒绝的意味,它是一种纯粹的因过于美丽而让人怀疑的诱惑,使人迟疑却又在迟疑中心醉神迷。


就是在那样的心醉神迷里,我放任自己的欲望被那些暧昧的光线与半透明的衣裙引诱出来,从15岁到50岁,我似乎一直渴望着与某条让人心动的陌生吊带裙发生某种一擦而过的关系。坦率地说,在那过往的35年漫长岁月里,除了对做爱是真感兴趣,我对别的都没什么发自内心的喜欢,我打高尔夫、广泛阅读文学历史乃至哲学著作、欣赏歌剧和电影……几乎所有热闹的场合我都不会落下,而且总能谈得让行家不敢小视,但我自己明白,我那样做无非是增添与女人做爱的机会和资本。甚至,即便对做爱,我也只是为做而做,没什么其他复杂的情绪和目的。简言之,我是个纯粹而单一的做爱运动家,正如有些人是美食家、作家、画家、政治家、歌唱家、思想家以及职业球员、职业流氓一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爱好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2

 

这一切,可能源于我在少年时期偶尔看了卡萨诺瓦的作品及其传记,并由此崇拜这个18世纪最大的浪荡子。那时,我才15岁,我父亲当时在西班牙办实业,我虽然会说多国语言,但与当地的同学不大谈得来,于是只好借助小说打发时间。很偶然地,我阅读了卡萨诺瓦那长达十四卷的《回忆录》,我几乎立即就被吸引进去了,我看到一个试图抓住生命中稍纵即逝的快乐的人,人生苦短,欢乐本就不多,为什么不及时把它紧紧抓住呢?以这个为前提,那么卡萨诺瓦那些周旋于赌场、醇酒、美女之间的行为不再显得荒唐,而他的决斗、监狱与梅毒困顿也不再让人耻笑了——是啊,生命的尽头都是同样的走入死亡,谁都只是漫长时间里的匆匆过客,每一个过客都会留下不同的姿势与身影,活着的时候或许彼此之间会为那些姿势争执不休,而一旦死亡,谁的姿势都不会保留多久。


是的,生命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偶然。生命偶然地进入我们的身体,而后必将在偶然的某个瞬间离开我们的身体而去。既然如此,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卡萨诺瓦深深地明白这一点,他是一位杰出的肉体情人。他尽一切可能取悦每一个不管美丑的女人,并宣称自己的快乐五分之四源于对方的快乐,“人的一生,幸福与否,走运与否,都只能享有一次,谁不热爱生活,谁就不配生活”,他是这么说的——这句话像利器一样击中了我,从我看到他这句话那一刻起,父亲的偌大家业对我就再也不具有吸引力了,我树立了一个梦想,就是像卡萨诺瓦那样闯荡世界每一个温柔乡,像一头轻盈的羚羊,像一匹欢快的白马,像一头勤劳的老牛,像一只充满好奇的梅花鹿……像所有那些美好的动物,踏入姑娘与少妇们心中像草原一样宽广的隐秘世界。如今看来,这个想法十分无聊,但当年我确实就是这么想的。


那时,我把卡萨诺瓦视为榜样,把他的缺点也当作优点来模仿。比如,他的一切决定都像是任意射出的子弹,仿佛没有经过大脑,只是心血来潮的产物,我却偏偏喜欢他的冒失和偏激;又比如,他趋风附雅,其实并不太懂哲学,却常把贺拉斯挂在嘴边,并与伏尔泰与孟德斯鸠通信以图提高自己的分量,这真的很庸俗,但很多年来我偏偏喜欢这种庸俗,并一直在有意无意地效仿,比如,我看了三遍《尤利西斯》,看了两遍《金色笔记》……我知道我骨子里很厌恶这些结构混乱内容晦涩的小说,但偏偏看了不止一遍,并且故做深沉地与人讨论其价值和意义,你肯定想不到的是,我学卡萨诺瓦学得如此神似,正如他与孟德斯鸠通信一样,我居然与《金色笔记》的作者、八十岁高龄的多丽丝·莱辛女士有一点信件联系。莱辛的父母虽然均为英国人,但她1919年10月22日却是生于伊朗,1949年才回到故乡英国,所以她对东方有浓厚的兴趣。我于是给她发去书信,开始了我们偶尔的书信来往。我知道自己并非是想获得什么文学上的教益,无非是试图增加自己的谈资而已,我是个庸俗的人,对这一点我是有自知之明的……总而言之,我的大半辈子,就这么荒荒唐唐地过去了。



3

 

一年多前,也就是2001年1月,我远在南部非洲做生意的老父亲给我发来一封电子邮件,用罕见的严厉口吻将我狠狠批评了一顿,大意是说,一个男人即便没有干一番事业的豪情壮志,至少也该找到一个合适的女人,组建一个较为稳定的家庭,生儿育女,传宗接代,这样的人生才勉强说得上完整……最后,他语重心长地说,“葵儿,我已七十有余,尚未能抱上孙子,即便抛开我不说,你也是年过半百的人了,怎么还能继续荒唐下去……”


我的老父亲不曾料到,实际上,那时候我正好已经对长期的浪荡生涯感到厌倦。对卡萨诺瓦也早已经丧失兴趣。他所代表的“非道德,追求享乐,自私自利,敢于冒险,自主的无政府主义”等等对我来说陡然都显得很无趣——我在声色犬马、脂粉裙钗、酒肉朋友中虚度多年,深感那样的生活犹如一场虚无缥缈的盛宴,觥筹交错中是无尽的虚伪敷衍,醉生梦死后是无边的孤单寂寞,回头看看,年华流水而过,除了残羹冷炙,杯盘狼藉,什么也没能留下。因此,我其实很愿意结束往昔的荒唐。2001年2月,我从欧洲返回中国,打算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然后洗心革面,以后过正常人的日子。

而就在那时,一个女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4

 

我第一次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我便被她的美丽给惊呆了。那是在去少林寺的路上,我往山上走,她往山下走,路很窄,我们擦肩而过。她身上弥漫着一种天然的女人的体香。她身材高挑,不施粉黛,目光沉静如水,几乎就在一刹那间,我发现自己爱上了她,对于我这样一个浪子来说,你不知道,这是一件多么稀罕的事。


当时,山风从少林寺后面的松林里吹过来,半山腰的云朵和我都被吹得摇摇晃晃。我扶住山路边的一棵大树,就那么发起了呆,一点不加掩饰地凝神看着她的背影。她的第六感出奇的好,察觉到我在看她。她侧过脸,冷冷地瞥了我一下,然后就再也没回头地走了。她的背影在少林寺下的这条山路上越走越远,最后仿佛一阵轻烟,完全消散。

 

我再次感到,人生确实是由一个个偶然连接而成,假如我那次不去少林,我就永远不会与那个女人相识。而我之所以要去少林,完全因为在海外时看到的电影《少林寺》的缘故。自从六十年代李小龙开创功夫电影之先河以来,七十年代香港的功夫片、八十年代大陆与香港合拍的《少林寺》,确实向世界展示了中国功夫乃至古典文化的魅力。尤其是《少林寺》,在国外也掀起了一轮旋风,巴黎甚至受其影响办起了“贝尔西武术大会”,据说如今已经搞了十六届了——或者甚至不止——我在巴黎居住的时间很长,深深为此感到自豪,因此,在国外时,我就多次暗下决心,一定要回大陆看看少林寺。这和去那些灯红酒绿的地方不同,我只是为了完成一个夙愿,压根没有想过要在少林之行里遇到心仪的女人,然而,却偏偏就这么遇到了,而且是真正地爱上了她。


 

5

 

为了认识她,我创造了无数次“偶遇”,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和钱。

从少林寺归来三个月后,我雇佣的私家侦探帮我查到了她的所有背景资料。她叫蒋芹芹,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英语系,热爱西方文学,特别喜欢英国作家多丽丝·莱辛,其次就是哈代,此外还有乔伊斯等英语作家。她如今在四川大学附属中学当初中英语教师。川大附中就在川大里面,于是,四个月后,我在她所在的城市——成都——买了一套住房。住房位于紧临川大南门的郭家桥,是一套150平方米的电梯公寓,成都房价不贵,每平方米就三千元人民币,所以这套跃层的大房子只花了我45万元。我想,不管我能否和她有较深入的关系,我都打算把这套房子在合适的时候作为一个礼品赠送给她——那时,我确实完全没有足够信心能拥有她,毕竟,她太冷淡了,我想送她房子,仅仅因为我查知她还没有自己的住房。


正是因为我的这种诚恳,当然还因为其他一些原因——比如,我可以和她谈论多丽丝·莱辛以及她的《金色笔记》——半年多前,也就2001年10月,她成了我的女朋友,并跟我一起去了欧洲。在欧洲先是四处游历了一圈,我和她还在日内瓦见了我的父亲,父亲对她很满意,一再督促我们早日完婚。我本来打算带她在我最喜欢的巴黎香榭里榭住下,但是,芹芹却对法国毫无兴趣,她只对英国情有独衷,于是,我们决定在英国定居。我在伦敦帕玛街附近购置了一套住房,帕玛街是伦敦市中心的一条街道,以俱乐部众多出名,我想芹芹在这里或许会开心一些,她总是过于忧郁,我希望她能多一点笑容。另外,我们家族在英国萨默塞特郡以东、巴斯以南的乡间有一些房产。说来有趣,这一片地方,正好就是英国现实主义作家哈代当年主要的生活区域,1840年6月2日,托玛斯·哈代就出生在多塞特郡,他父亲是建筑工程的小包工头,我家购置的一幢老别墅,据说就是当初哈代的父亲承包修建的。


这一带的田园风光十分美好,哈代的几乎所有小说,比如《苔丝》,比如《远离尘嚣》,写的都是这一带的事儿。因为哈代,也因为英国乡间的美丽景致,芹芹很喜欢到那乡间的别墅去,几乎每个周末,我都要陪着她都到那里呼吸新鲜空气。

 

2002年1月的一天,我和芹芹在我们乡间房产附近的卡斯特桥遇到一个年轻的中国男人。他叫小雷,是来英国学“中国历史”专业的——我一眼就看得出他也是个混日子的人,学中国历史要到英国来,这不是开玩笑么,总之,我从第一眼起就不太喜欢他,何况我从小四海为家,从来不觉得在国外遇到个中国人有什么值得兴奋的,但芹芹不同,她是第一次出国,在异国碰到国人自然有些欣喜。几句话过后,发现那个小雷居然也是成都的,用四川话说,是“正儿八经的老乡”,这么一来,彼此更是热情起来,芹芹非要请他到别墅里坐坐。我心里不大乐意,但也不好拒绝。于是当晚小雷就来到我们乡间的家中做客。我想,这一切可能都是天意吧。

 

6

 

就在那天晚上,芹芹对小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原因很简单,当时小雷随身带着多丽丝·莱辛写的那本《金色笔记》。而那恰恰是芹芹最喜欢的书。


实话实说,我并非不学无术,恰恰相反,除了对经商毫无兴趣之外,我在各大学科涉猎颇广,比如莱辛写于一九六二年的这本书,我是读过的。这是一部从内容到形式都相当复杂的作品,形式上讲,它在小说中不断插入大量的资料、时事、论文,甚至直接摘录了许多报纸上的文章进来,显得很不像是小说。内容上讲,它具有多层结构和多重主题——从对现实主义文学的反省到五十年代中西方左翼知识分子所经历的幻灭;从当今世界的纠纷冲突到所谓的“性战争”;从挖掘集体潜意识的精神分析到关于人类未来的预言,可以说包罗万象。必须承认,我不大能读得懂其中的许多玄机,不过这不奇怪,《金色笔记》本来就非轻松读物,真正读懂的人,肯定没有几个,只不过多数人不像我这样坦然承认罢了。

 

而芹芹呢,我估计她或许是读懂了的,她是个女人,而且很女权主义,她或许比较能理解莱辛吧。至于那个小雷,打死我也不相信他读得懂,他不过是像我一样附庸风雅而已,并且比我虚伪,不肯承认。可是,芹芹却偏偏被这个只会耍嘴皮子的小雷迷惑住了,那晚,他俩从莱辛的第一作品《青草在歌唱》一直说到最后的一部小说《黑暗前的夏天》,不时发出热烈的笑声,让我几乎插不上话。他俩还为莱辛连续数年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却总由于种种原因未果而打抱不平。

 

为了不至于完全被排除在谈话之外,我想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于是就告诉他们我认识莱辛,一说出来,我就后悔了——本来,这个小雷,在这里住一夜,明天早上我们一送客,他就从此走出了我和芹芹的世界,而现在,他和芹芹几乎异口同声地要求我引见一下,我找不到任何理由拒绝。第二天,我们不得不留下了彼此详细的地址和电话。这个小雷,居然也住在伦敦帕玛街附近。


这么一来,回到伦敦后,无论如何,也算是朋友了。小雷经常约我们到帕玛街逛逛,我们住地一、两里外便是驰名的咖啡馆聚集之地,知识分子们在那边读报纸,就政治或学理做生动有趣的讨论。再往西边走下去便是海德公园、皮卡狄利(伦敦有名的购物去处)、喷泉花园和干草市场(伦敦著名的剧院,全名为皇家干草市场剧院),女王剧院也在附近,总之,那一带是男女培养感情的好地方。我原本希望在这里使我和芹芹的感情更加茁壮地成长,没料到却为他人做了嫁衣。许多次,我不想与小雷一起散步,但一想到芹芹和他单独散步,我更加不放心,于是这好同行,弄得我反而像一个“第三人”。我心里憋闷极了,想要发作,却又不好丢了绅士风度,正在我左右为难时,不久后的一天,小雷突然告诉我们,他父亲的投资公司破产了,无法继续支持他在英国混下去,他必须走了。走之前,他希望能去拜访过莱辛女士一次。芹芹也在旁边不满地嘟哝,“怎么搞的,说了这么久,现在都还没能安排我们见一见啊?”

 

7

 

世界上总有些东西是金钱不大使得上劲的,比如见莱辛女士这种已经没必要考虑金钱问题的大牌作家。而我虽说与她通信多次,毕竟以前也没见过,所以安排一次会面并非易事。好在终于还是成行。按照事先的约定,我们在2002年2月19日下午4点来到莱辛女士的家——伦敦北部西汉普斯泰德一幢典型的英国式住宅。按过门铃之后,应答器里很快传来一位老妇人的声音:“上来吧,我在楼上。”


在二楼楼梯口,我们见到了这位大名鼎鼎的女作家——身材矮小、有些发福、身着普通家居服装的莱辛女士。她引我们进入客厅。这儿,几乎没有任何装饰,只有显得有些破旧的沙发和扶手椅,到处都是书,一堆一堆的书。一只黑猫正躺在地毯上犯懒,看到有客人来,它只是睁开眼瞧了一下。莱辛女士对我们说:“这是一只怪猫,它有过痛苦的经历,它非常不愿洗澡,连我给它洗澡也不干……”


那次,我们拉拉喳喳地谈了好一阵子。莱辛女士的如下一些话给了我强烈印象:


 

莱辛语录

 

“我不认为小说将被任何东西所取代,我从来都不为小说的未来担忧,我认为,事情永远都会是这样,总有一部分人会对文学感兴趣,尽管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喜欢。而且文学本身也有不同种类,一些所谓高品位的和一些大众文学。”

 

“小说创作的手法是在变化的,实际上总在变化。在过去的20年中,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突出的代表就是南美洲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另外科幻小说、太空小说都十分活跃。还有不同种类的黑人小说、妇女小说……我毫不怀疑,小说一定会经久不衰。要知道,小说最大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墨守成规,它有多种多样的变化形式,有极强的适应性,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想法进行创作。我认为,小说现在正处于新闻写作的边缘,这是一种十分有趣的发展趋势,它更加趋向事实。这也是一种十分有趣的创作。”

 

“我认为,在《尤利西斯》中,有十分清晰的故事主线。我不明白为什么许多读者觉得它难懂。我认为它是一本十分清楚明了的小说。吴尔夫的《到灯塔去》也是一样,有一个非常清晰明了的故事在里面,只是创作手法不同而已。《达罗卫夫人》也是这样。我认为,如果一本小说没有故事就不可能持久。故事的大致框架是一直在我们头脑里面的,我们需要知道的只是如何将它叙述出来。我写的《金色笔记》也同样是一本非传统的小说,但它也讲了一个故事。”

 

“作家的想象力和观察力又是另一个问题。许多作家都在童年时期经历过紧张,有过压力。小孩子在困境中学会了观察,比如说,他们要观察父母的脸色,观察周围人的神色等等。这种观察能力就是一个作家必须具备的。许多作家都是在他们童年时就获得了观察的能力。我经常感到吃惊:为什么许多人会对许多事情视而不见呢?其实,我们每天都像是生活在剧院里,我们周围发生的故事就像是在剧院里的戏剧一样。”

 

“我知道法国人对现代主义尤其感兴趣。他们认为我们非常好笑,因为我们太一本正经了。而我不明白,为什么要非此即彼,其实二者完全可以并存。我也知道大学里面那些搞文学评论的人需要一些概念,还需要把一个作家和另一个作家进行比较。我经常想这么做到底有什么用,这样并不利于增进对任何一个作家的理解。我知道,在学校里他们是这样教你的,但这没有用。比如把福斯特与乔伊斯相比有什么用呢?这样既没有帮助你理解福斯特,也没有帮助你理解乔伊斯。要理解一个作家只有去读他的作品,而且是不要带着僵化的概念去读。因为作家本人在创作的时候头脑里并没有这些概念,我们只想讲一个故事,我们只想以我们认为最好的方式来讲这个故事。像我写的《南船星系中的老人星座档案》系列小说就不是现实主义作品。如果你要写的书讲述的是百万年的故事,你就不会这样写:‘弗雷德8点起床,喝了一杯茶,然后去办公室了。’这是现实主义小说的写法。俄罗斯小说开头总是这样的:‘在某某省某某镇,1889年10月一个潮湿的午后,一个年轻人……’俄罗斯的现实主义小说就是这样开头的。如果你写的小说要讲述持续百万年的故事,你就不会这样开头,肯定是这样的。 ”

 

8

 

我清晰地记得,当莱辛说到这里时,芹芹突然对着小雷笑了一下,我听到她用中文对小雷说,“我从第一次见到你就相信你将会是个好作家,没有理由,只是直觉——你要记住,我现在恳求你,你以后也要写这么一篇小说,是关于我的,也是关于少林寺的,不过你的开头不要从少林寺开始,要像莱辛今天讲的这样,要是很自然的开头,又是别人都想不到的开头。”


莱辛女士好奇地问我,“他们在说什么?”芹芹淡淡地笑了一下,用英语对莱辛女士说,“我在交代我的后事。”当时我们在座的人都笑起来,以为她是在开玩笑。

 

此后,小雷和芹芹又分别问了莱辛女士一些纯粹写作技术上的问题,因为过于枯燥乏味,我实在懒得再听,就先行告辞了,离开莱辛女士家后,我在海德公园转了好一阵子,天黑之后,我回到家中,但家里没人。我给莱辛女士打了电话,她说,和你一起来的那两位客人已经离开好久了。


他们能去哪里呢?我狐疑地东走西逛,走着走着,下意识地走到了小雷寓所门口。门紧关着,窗户也紧闭着,没有一丝灯光,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仿佛里面没人。我突然有一个强烈的预感,就是里面一定有人,而且就是小雷和芹芹,这个预感如此真切,以至于我因此丧失了敲门的勇气。我于是就躲在门外很近的一棵粗枝大叶的英国梧桐背后,一边看表,一边等待验证某个结果。我知道我这样做很不可思议,但我当时就是着了魔一般这样做了。一个小时零十三分钟过去了,门一直纹丝不动,莫非是我多疑了?就在我自己开始怀疑自己、打算离去的时候,突然,门开了,我看到芹芹低着头走了出来。路灯清冷地从半开的门缝射进去,我看到门边小雷的脸异常的苍白。

 

当时,我心里真的很难受,当了半辈子花花公子,对于男女之事,我早已不在乎了,何况他们不见得就一定给我戴了绿帽子——我之所以难受,是觉得那晚的事情太蹊跷了,我预感一定会有什么无法预测和把握的事情发生。我的预感从来都是很准的。


那天我去酒吧坐了很久才回家,芹芹已经睡了,我发现我依然是很爱她的,因为我依然不忍心打搅她的睡眠。我轻手轻脚地爬上床,悄悄钻到我自己的被窝里去,她就在我身侧,均匀地呼吸着,星光照进来,她的脸像天使的面庞,纯净无暇。我想我一定是多心了,心里一下子安稳了,什么也不再想,闭上眼睛,等待瞌睡虫来召唤我。夜很深了,一片宁静,似乎可以听到泰吾士河的水声,正当我就要在那依稀的水声中睡去时,我突然听到芹芹异常清晰的声音——


“你不是一直问我随身携带的那个小箱子里是什么吗?其实没什么,就是我从小学起每天记的日记,从来没有间断过的,我今天把它都给小雷了,我请他写一个叫做《少林寺》的小说。对了,他过几天就要飞回去,我们去送他吗?”

 

我说,“送送也可以吧”,但芹芹却不再回话,我睁开眼看去,依然是那迷离的星光,依然是那天使般纯净的面庞,依然是那均匀的呼吸——她仿佛根本没有醒来,没有说过话,甚至连梦话也没有说过。


 

9

 

后来,我们没有去送小雷。我没有主动提这事,芹芹也没提,我越来越觉得那晚我是在幻听。小雷回国后就再也没有任何音讯了,仿佛他从来就没有在我们的生活里出现过。渐渐地,我就把这些都淡忘了。又过半月,2002年3月初的时候。我陪芹芹去苏格兰旅游,英国属于海洋性温带阔叶林气候,虽然罕有极热或极冷的天气,但天气相当多变,且无法预测,一年四季都可能下雨。我们在北部城市爱丁堡郊外游逛时,遇到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由于是在远郊的旷野上,我们被淋了个落汤鸡。回到饭店,我发现芹芹额头很烫,显然发烧了。我决定亲自去请爱丁堡最好的大夫史密斯,当我带着史密斯回到饭店我们的房间时,门紧闭着,我再次感到一种类似的强烈预感。我的心脏剧烈地跳起来,我用颤抖的手打开了房门。

 

屋里没有一点人的气息。但并不是漆黑的一片——床头的桔黄色台灯亮着,光线被调到了最小,淡淡的光晕,温馨却又冷漠。我们的房间很大,台灯只照亮着很小的一团空间,其他地方则是很深的灰色,仿佛有什么蹲在暗处,屏息静气……台灯底座下压着一张洁白的纸,上面有简单的一行字,“老葵,麻烦你在接到小雷的《少林寺》稿件之后,想办法把它出版了。另外,郭家桥的那套房子,我希望能转送给廉泊。”

 

我把这张纸慢慢在手心里卷起来,直到卷成紧紧的一同,纸变硬了,有些棱角,磕着我的掌心,有些疼。我体会到一种很平静的心痛的感觉在心底里慢慢弥漫开来,我浪荡一生,终于真心爱上一个女人,而她却只给我留下这么一张纸和几个字。她什么也没要我的,比如我的房子,我的钱,我的爱情……但是,她也什么都不给我。这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啊,如此的冷酷。此刻,她紧闭着眼睛,睫毛依然那么密,那么长,她的乌黑的头发依然那么细密,她的细腻的皮肤依然那么白,白得看得见皮肤下的血管。她的血管里还有血吗?或许已经没有了吧,那些血都从她手腕的横截面里流出去了,我看得出它们流动的轨迹,肯定是顺着手的弧度,沿着手心的纹路抵达手指的尖端,而后在指甲的末稍离开她的身体,像雨滴一样落在地毯上,地毯上因此盛开出一朵鲜红的花,像是我们中国的牡丹。


史密斯医生已经职业化地将厚厚的窗帘拉开了,我抬起头,看看窗外,苏格兰的雨不知何时又下了起来。

 

10

 

三个月后,也就是2002年6月10日,我接到了小雷发来的电子邮件。邮件里是小说《少林寺》的全本。我用一个通宵读完了这部小说。我发现这部小说其实是由相互交叉的两部分构成,主体部分可以理解为一个“所有的心都统统被割裂”——小雷原话——的爱情故事,也可以理解为四个年轻男人和一个美丽女人的成长史,外加一个中年男教师对女中学生的诱惑过程、一个老花花公子改恶从善的简单经历——当然指的是我——而带★号的部分则主要是一些资料、典故、野史、杂记及作者小雷在写作中遇到的障碍和迷惑。小雷在给我的邮件中特意开玩笑似地说,“作者保证读者在主体部分将得到阅读快感和解除日常生活疲乏的必要刺激,但不保证有任何‘文以载道’方面的价值。同时,作者善意建议大部分读者直接跳过带★号的部分,因为对彼此而言,适度的忽略都是有必要的。”


我没有跳过“带★号的部分”,但必须承认,那些★号文字令我头昏眼花,唯一庆幸的是,它们只占很小的比重。

 

小雷的电子邮件最后说:

 

“我深知世界上总有些人特别按规矩办事,他们会说,生活的规矩应该怎样怎样,恋爱的规矩应该怎样怎样,写作的规矩应该怎样怎样,小说的规矩应该怎样怎样……仿佛这样一来他们就手握尚方宝剑——对他们,除了哧之以鼻之外,我没有更多兴趣,井水不犯河水,彼此遗忘对方不失为最好的办法——但是,假如他们主动进犯,根据什么陈规陋矩,对我这小说指手划脚,甚至说这不是小说……那么,我没有更多耐心,我只会语调和缓,语速适度地在他们耳朵边亲切地说:去你妈的,你健全的文学价值观,让小学到大学的语文教科书给阉割了。

不过,如果有人说这是小说,我照样会唱反调。我会说,不,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小说,这部同样不是,这只是一些刻意伪造的历史,一些阴差阳错的情爱,一些可能有误的科普知识,一些早已被人们忽视的常识……和一些,一些伤感的人生体验。”


 

(第一章结束)



第二章 •廉泊

 

 

1

 

    是啊,伤感……我已经年近三十,却还一事无成。我经常孤独地站在窗前,怀想着16至26岁的美好年华,那些日子其实很近,仿佛就在昨天,往事全部历历在目;但那些日子又似乎很遥远了,仿佛不是仅仅过去四、五年,而是过去了四五十年,出奇的虚幻。我的一切似乎都是虚幻的了,惟有窗外街上的人潮才是真实的——人流汹涌澎湃,像一朵朵浪花,击打在灯红酒绿的城市建筑上,渐起无数水滴。每一滴水都可以折射路灯的光芒,每一个人都在用眼神传递千变万化的信息,编织他们各自的生活。

    街道尽头的科华广场正用变幻的霓虹展现着成都的温柔,这是一个雌性的城市。广场中央的彩色喷泉,以各种莫测的色彩和姿势,将浪漫喷薄而出,城市的喧嚣随着夜的加深而开始退却,毫无预兆和原因,我又想起了蒋芹芹。几个月前,她或许在巴黎、在伦敦,或者苏格兰的某个角落,而今天,她却已经不在人间。

 

2

 

    有时候我想,假如我只是不经意地把蒋芹芹当作生命中的一种点缀,一道我人生旅途中匆匆闪过的风景,那么,我会快乐得多。但是,我注定做不到。她的音容笑貌直到现在还那么清晰地印在我的心里,没有因时光的流逝而有丝毫模糊。那些往事那么顽强地在我的心底无声地纠缠,似乎是想时刻提醒我曾经死心塌地地爱过一次。其实,那是无须提醒的。自始至终,我都在期待着能够化蛹为蝶,以轻快迅捷的步伐,在这世界上行走——与她同行,这世界很大,她的眼光能够望得见的地方,都是我想走到的地方。然而,我却注定无法远行,我的世界太小了,小得像一个保险柜,好在,里面装得下和蒋芹芹在一起的所有细节。我把对她整个的思念,都放在我小小而温暖的保险柜里,悉心保管。

  爱与不爱从来就不是我与她之间的分歧。从15岁开始,我们就心照不宣地知道,我爱她,她不爱我。

    我和蒋芹芹其实都是爱的虔诚信仰者,都甘心做爱情忠实的俘虏,正因如此,也就注定了我们在感情的世界总是两重天地。看我的手纹,感情线深得像刀刻的一样,对于我来说,在爱情上从来就没有打算走过回头路。五岁时我就爱上蒋芹芹了,甚至可能更早,可能是五个月,五天,出生的五秒……甚至,甚至是前生。

    然而,即便如此,又有什么用呢?爱一个人和被一个人爱是两码事。残酷的现实是,蒋芹芹从来没有爱过我,尽管她一直被我感动着,尽管她甚至感到内疚……但是,对于我爱的人,如果我爱她,那就绝对不是要用我的爱来换取她的爱。我怕她内疚,我宁肯做一个永远的失败者,也不想让她因内疚而爱我——关于爱情,我的经验只有一个,那就是爱情无法等价交换。

 

3

 

    不,这其实不是经验,而是教训。

    我没有任何经验,只有教训。失败者除了教训就什么也没有了。而我是个彻底的失败者,无论在爱情上,还是在事业上。

    那么,除了爱情的教训,还有什么其他教训呢?其他教训很多,比如必须“欺软怕硬”,比如必须“弱肉强食”……别惊异,人类社会就是这样的,这甚至是整个生物界的生存法则。我知道这些,但我做不到。总有一些人像我这样无法硬下心肠,于是,对那些硬得下心肠的人来说,这些就是经验,对我们这些硬不下心肠所以只好充当垫脚石或者牺牲品的人来说,就是教训。类似的教训还有很多很多,如果必须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不妨千言万语归结为一句:

    “不可与少林寺为敌。”


 

4

 

    既然如此,现在先不要说我了,我们先说少林寺吧。

    得从隋朝说起。不要以为我这个失败者就什么都不懂,我虽然大学念的是法律,但从小喜欢历史,在隋唐史尤其是其野史方面,我大概算得上是个行家。当然,这些学问在当代几乎,没有任何实际作用——所以,我老是出于失业状态。

 

5

 

    “隋朝末年,天下大乱,群雄并起”——这是1981年版电影《少林寺》的开场白,对我影响至深。所以现在我把它用在了这里,作为我正儿八经给你讲我的故事的开场白。好了,就此打住,免得有人告我盗版。下面的话就是我自己的了——在那动荡不安的年月,每天都在发生结盟,毁约,背叛,欺骗。每几年就有个领袖被废弃,每一年都有一个野心家崛起。其中,公元621年尤其值得重视。那一年,一个年轻的将军与一个练武的和尚结下了生死之交。他们并肩为口号也为利益而战,为正义也为私怨而战,为道德也为欲望而战,为权力也为虚荣而战,为女人也为土地而战……当一切硝烟散尽之后,年轻的将军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强盛的王朝大唐的所谓“太宗”;而和尚所在的少林寺,成了唯一被皇帝允许练武的寺院,并渐渐树立在中国武学界的领导地位,直到今天。

 

6

 

大概没有记错,大概是爱因斯坦教导我们:一切都是相对的。还有其他伟人说,要全面地看问题。所以,我觉得,少林的非比寻常,也不仅仅因为那么一件事情。我们不妨把夏朝至辛亥的历史做一个简单分析,不难发现,少林寺的这种领袖群伦的超然地位,并非瞎猫逮着死耗子。以下是少林寺出类拔萃的几点原因:

 

 

    其一,少林寺在历史变动时期,站对了队。站到顺应时代潮流的阵营去,在任何时候都是至关重要的。假如蒋介石不上中山舰,他后来就当不成蒋校长,更当不成蒋委员长。假如普京不站到叶利钦屁股后面,他就当不成总统,也无法在车臣事件中建功立业。当然,做出正确的判断也是极其不容易的。这需要两只慧眼,哪怕自己没有,至少也得借一双。当初,割据洛阳的王世充与占据关中的李世民在嵩山一带厮杀,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在成败未定之前,二者都只是诸侯,没有一点点先知的眼光,谁知道未来是李家的天下?少林寺好就好在目光犀利,它洞察时局,做出了正确的选择,站在李世民一边。觉远、昙宗、志操、惠赐、善护、普惠、明嵩、灵宪、普胜、智守、道广、智兴等13人擦亮26只慧眼,率众而出,帮了一代英主的大忙。李家天下坐稳后,少林寺“屡被恩宠”,还被特准建立武装僧兵,这都是题中应有之意。

 

    其二,不能躺在成绩的基础上睡大觉,必须不断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与时代保持同步。少林寺在这方面做的很好,可以说是代有人才出。元代大圣紧那罗王传授少林棍法而自成一宗,福裕禅师则汇集了少林短打。至于宋代,太祖赵匡胤就是少林俗家弟子,开朝换代,气吞山河。到了明代中叶,少林寺棍法已成气候,并形成了少林“以搏名天下”的威望。明代的著名武憎,有觉远上人、小山和尚、月空和尚,痛禅上人等,又有悟须、周友、周参、洪转、洪纪、洪信、普从、普使、广按、宗擎、宗想、宗岱、道宗、道法、庆盘、庆余、同贺、铉清18人,皆为武林中的超一流高手,他们都出自少林。乖乖龙的东,不得了吧?无怪乎“天启五年”(1625年)少林就已经大摇大摆地树起了“观武碑”,隐然已以“天下武林之宗”自居。

 

    其三,“铁肩担道义”,勇于充当“仁义”的维护者、裁判者和领头羊的角色。自古以来,只有傻逼们才顺着羊肠小道往山上爬,插满仁义旗帜的“登山缆车”才是通向巅峰的终南捷径,少林寺在走捷径方面尤其做得成功。据《无龙八部》记载:雁门关前攻袭辽人的“带头大哥”,就出于少林,后来还担任了少林方丈的重要职务。明嘉靖二十三年(1553年),少林寺组织僧兵参加了江浙沿海抗击倭寇的战斗,在各路应募兵马中“最为骁勇”,声名大震。明朝亡后,一些前朝遗老隐身少林寺,“殚精奋力于技击之练习”,为“灭胡兴汉”之谋。顾炎武同志抗清受挫后曾路过少林,作五言长诗追忆少林武僧隋末立功、明代抗倭的功绩,哀叹“岂无材杰人,发愤起颓废”。又有小道消息说,明朝宗室朱德畴入少林寺剃度为僧,后为少林寺主持,号“痛禅上人”。他曾主持制定“少林寺十戒”,第一戒即为“肄习少林技击者,必须以恢复中国为志愿,朝朝勤修,无或稍懈。”

 

    当然,少林寺里也常常有一些败类出现,如《倚天屠龙记》里的圆真(当了坏分子后化名为成昆)等作恶之徒,但他们只是“一小撮”,只是历史长河中的小不点,如同小数点之后第9位的数字,根本可以忽略不计。何况他们尽管品德败坏,功力却也深厚。唯其如此,少林武功在顺治、康熙数十年间,即有“天下武功在少林”一说。当时的武功高手吕四娘、白泰官、马和尚、甘凤池都自诩少林真传。清末声名卓著的“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黄飞鸿同志,方世玉同志,苏乞儿同志等人,也都和少林颇多渊源。就连洪门等一些反清团体也借重少林寺的声望。《洪门问答》写道:“武从何处学习?在少林寺学习。何拳为先,洪拳为先。有何为证,有拳为证:猛勇洪拳四海闻,出在少林寺内僧,普为天下归洪姓,相扶明室定乾坤。”  

 

    最后,少林寺繁殖近亲,在各地大力创立分院。自隋唐之际创立福建莆田九连山少林寺分院(即南少林)以来,元代福裕禅师在外蒙和林(今蒙古国前杭爱省哈拉和林),天津蓟县盘山、长安、太原、洛阳分别创立五座少林寺,再加上山东九顶莲花山、台湾八番社、四川峨眉山,一共是十座少林寺。在以上所有分院中,以南少林最为重要。南少林又是南拳之祖,以五拳为主要拳法。有龙拳练神、虎拳练骨、豹拳练力、蛇拳练气、鹤拳练精之说,又有南拳、一路闯少林、二路提少林、三路文少林;四路拗步少林、五路武少林、六路神化少林等套路。同时,少林支派众多,有“三大家”、“四大门”之说。“三大家”是:红家少林、孔家少林、俞家少林:“四大门”是:大圣门、罗汉门、二郎门、韦驮门。又如六合、八极、劈挂,通臂、太祖、燕青、华拳、查拳、弥宗、动力、明堂,沙脚、戳脚、地趟、洪拳、翻手、猴拳、螳螂、醉拳、咏春等,也大都是从少林武术中发展出来的。

    另外,许多门派的源头,都与少林大有关系,就连武当和峨眉的开派传说,也有源出少林的说法(参见《神雕侠侣》)。这样一来,少林虽然容易深深陷入各种纠葛,但歪打正着,大大提高了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即使是负面炒作也是炒作嘛!”。

 

    不过,这本质上与少林寺自古以来松散的管理不无关系。少林寺的管理,说得好听点叫无为而治,说得难听点其实就是不懂现代企业制度,管理混乱——明朝时,“中州僧众不纳度牒,今日削发为僧,明日长发为民,任自为之”。白莲教兴起后,少林寺众多俗家弟子踊跃加入,受挫时又回寺避难,可谓“进出自由”。社会上一些“长枪大矢、其技最悍”的“强人”,也就是如今所谓的“古惑仔”,也常常削发变形为“比丘尼”(和尚)。而少林僧人中一些武功高手也经常借募化之机云游四海,到处比武献技。

    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混乱的管理,反而增进了少林寺与江湖武人的双向交流,既丰富了少林武功,又传布了少林的声望,建立了广阔的统一战线。尤其是在宋代之后还拉拢了一个副帅:武当派。

    少林和武当的关系,类似于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关系,也类似于美国和英国的关系。出了什么事总是并肩子上,但得名得利的往往是前者。比如美国打伊拉克打阿富汗,英国鞍前马后力没少出,但所有功劳都是美国的。副手永远不要想跟一把手争功,这就是当最高领导的好处。

 

7

 

    总而言之,少林寺成了一把手,名利双收。吃水不忘挖井人,溯本归源,还是靠了公元621年那个和尚跟那个年轻将军建立的铁哥们关系,没有这个好开头,其他一切都免谈。所以少林的历代传人把那个和尚的故事不断美化神化。那一段交织着信仰、勇气、爱情……但其实也暗藏着阴谋,懦弱,私欲……的传奇,经过口口相传,逐渐成为古老中国最经典的故事之一,吸引了很多注意力。而那个和尚仿佛也就不再是人,很多人说他是变形金刚,是关公再世。即便一些反对神化的理性人士说起这位大英雄大力士,也说他生具异禀——说他双手过膝,双耳垂肩,生殖器在疲软状态下亦长达39厘米。还有人说他带领僧兵袭击王世充时大吼一声,竟然导致了一场山崩,乱石像冰雹一样坠下来,好多敌兵的天灵盖被“冰雹”敲碎,就像现代某些“文明人”生吃猴脑一样流出了不少白花花的脑浆。

 

    对于他是否大吼一声,抑或吼了一声但是否威力如此巨大,我比较怀疑,但我还是不打算做断然否定。毕竟有人说得好,“亚马逊河的一只蝴蝶扇动了一下翅膀,于是北非洲扬起一场沙尘暴”,这些都是有可能的。但是,我必须敬告那些追星族,该和尚的手臂绝对没有那么长,因为他不是类人猿,也不是黑猩猩。另外他的耳朵也没那么长,否则牧羊女就不会喜欢他了。最后,他的那个东西也没39厘米,无非19厘米而已,并且指的是勃起状态下的。当然,他确实有这个特点,就是疲软和勃起时那物件的长度差别不大,这使得他那物件在疲软时也显得比较长,造成了一种勃起后超级长的假象。

    那么,为什么他那物件在疲软和勃起状态下差异不大呢?其实稍有现代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那是因为经常自慰导致的。过多地自慰会导致生殖器过于频繁地充血,造成扩约肌收缩性下降。就像我们家居生活中使用的泡沫拖把,刚开始用时,挤去水,就只剩下小小的一团,但用得久了,收缩性能下降,挤干水分后,还是很大的一团。

 

8

 

    那么,该英雄和尚为什么要自慰呢?其实这是一个很没有必要的提问。什么歌星影星笑星之类,其实无非是被大众的盲从追捧出一些光环。英雄比那些星们要好些,但毕竟也还是人,只要是人,说到底也就那么一回事。当然,养成自慰这种爱好,具体到不同的人,常常有不同的原因。就这个英雄和尚而言,最直接的原因是他无意中偷窥到一场野合。

 

    我们知道,隋末的中原一带,植被还是破坏得不太严重的,所以少林寺尽管离焦裕禄同志植树造林的兰考不远,但当时寺里寺外倒也郁郁葱葱。和尚染上自慰爱好——我特意避免了恶习这个词语——大致是在他十五岁那年。一个傍晚,他寺庙外的林子里独自散步,一边想着自己的血海深仇,一边思考着伏虎拳的一些变招,如同我们思考着围棋里的定式和手筋一样,不知不觉间就走到了少室山深处,幕色已起,明月初升,他打算回去,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生都很难忘记的一幕。

 

    在以前,他只是听说有的山民在林子里谈情说爱,有的甚至发生性关系,但他不太相信,他想,据说做爱必须躺着,山上又没有炕,地下那么多碎石树枝,多扎屁股啊。可那次他亲眼见了,也便不再怀疑。他记得,迷迷蒙蒙中,有一种甜美而怪异的女性呻吟从月光下的灌木丛中传来,穿过灌木的缝隙,像流星雨在不清晰的背景中划出一道道的清晰而优美的弧线。他看见一个不知名的但却似乎又可以代表全体女性的农妇,正在如潮水般起落。那一幕在最真实的水银泻地般的月光下向他汹涌而来,他迅速被水银淹没,几乎窒息。

 

9

 

  连续几天,他老是无法把那些东西遗忘。神情有些恍惚。他的好友觉悟说:

   “觉远师弟,你这两天怎么了?”

    他答非所问地说,“夜晚在山里脱光衣服难道不冷吗?感冒了怎么办?”

    “啊,师弟何出此言?”

“没什么,我只是随便问问。”  

 

10

 

    此后,这位“觉远师弟”——我们现在已经知道他的名字了,就不再用“那个和尚”指代——就经常跑到寺外去偷窥别人野合。但是,因为在山上做爱终究比较容易感冒,如果不是为了偷情啊什么的,也犯不着那么辛苦,所以并不是每次都有幸能欣赏到山民野合。所以,年轻的觉远退而求其次,碰到动物做爱,也仔细地欣赏一番。

    我们知道,那时虽然不像现在这样人人高呼环保,也没有什么禁猎宣言之类的高调,但野生动物很多。觉远先后欣赏到过狐狸,狗,豺,豹,虎,马,野牛,野猪,野鸡,野兔,大熊猫……多达98种动物的做爱实况。甚至还由此悟出一套武术,名曰“百禽戏”,流传后世。

    除了悟出那套武术之外,觉远还悟出,所有动物做爱,不管其姿态千变万化,方式种类繁多,有在水里做的,有飞在半空中做的,有边跑边做的……但万变不离其宗,透过现象看本质,无非是生殖器做活塞运动。于是觉远试探性地用手在自己那物件上制造了一个活塞。果然不出所料,快感如滔滔江水,延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从此,觉远爱上了自慰,即便在后来他和美丽的牧羊女一度非法同居,有了事实上的男女关系,他还是觉得自慰更舒服一些。这是他最终拒绝与牧羊女结婚的一个隐秘的重要原因。

 

11

 

    和觉远不同,我虽然也偷窥过一些动物野合,却没产生性兴奋。相反,看了动物做爱,我反而因此感到性这东西有几分恐怖——我发现动物们在做爱的时候都明显失去了平时的优雅从容。在我看来,平实和节制是一种最美的境界,性交导致的躁动显然直接伤害了平实节制。即便是一些本来很温驯的动物,做起爱来也叱牙咧嘴的。比如兔子,别看它们平时乖巧,性交时可狰狞了,再就是猫,它们往往躲起来性交,所以我至今没见过。但光是它们求偶时的声音——所谓叫春——就够凄厉的了,想必其性交时的姿态也美好不到哪里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曾经有幸目睹过蜗牛的性交。那实在值得浓墨重彩地大书一笔。

    那应该是1992年春季的事情。当时我19岁,在成都铁路高中念高三。4月,我们全班同学到距离成都65公里的德阳市白马关镇春游,主要是去参观庞统祠,顺便到附近的尚未开发的风景区“点将台”游玩。“点将台”是一个石山,山腰有个天然溶洞,出洞的口子很小,胖子很难挤得出去。那时候,我跟在班主任莫老师后面,莫老师跟在蒋芹芹后面。蒋芹芹比较丰满,当她从狭小的出洞口奋力往外挤时,乐于助人的莫老师自告奋勇在后面推蒋芹芹。莫老师的手像推土机一样盖在蒋芹芹肥硕的大屁股上,哼哧哼哧,他们两人都用尽吃奶的力气,蒋芹芹同学终于破洞而出。

    莫老师奇瘦无比,进出自如。蒋芹芹一出去,他立即像“邦迪牌创可贴”一样紧紧地跟了出去。

 

    我不胖不瘦,所以出去得不快不慢。当我出了洞,感到头昏眼花,口干舌燥——许多年来,我一直喜欢蒋芹芹,但我却总是面对类似的现象无能为力。已经有好一阵子,班上在传闻蒋芹芹和莫老师好了,我都不愿意相信,现在,却似乎不由我不信了。我心里沮丧极了,无奈地坐在洞口近旁的石头上歇息。这时候,我冷不丁看到,两只蜗牛,正挤在一起,它们的软体部分尽量地伸出来,连接在一处,有节奏地勃动,随着软体的勃动,它们的壳有规律地拼命摆动着,仿佛拼尽了它们所有的力气。我第一眼没明白它们在干什么,随即我想起读初三时看过的毛片,立即明白它们是在做爱。它们那奋力磨蹭的样子,有些像学雷锋的肖老师在蒋芹芹同学屁股上推动的手,我感到一阵恶心,一些什么涌到吼部,于是我干脆把它们吐出来,出于一种恶作剧心理,我准确地吐在了这两只蜗牛身上,我看到它们的软体受到不明飞行物——也就是我的口水——的袭击,剧烈地悸动了一下,然后不动了。

    我还想继续看看反应,这时莫老师已经喊起来:同学们,快来集合了。那个谁——廉泊同学,你还不快过来?我慌忙地应了一声:来了。然后离开了那对蜗牛情侣。

 

12

 

    许多年后,我大学毕业了,分在成都无缝钢管厂“政策法律处”工作。由于不太听厂长的话,不久便被贬去守仓库。守仓库的工作十分无聊,我养成了看电视的不良爱好。除了爱看肥皂剧之外,最喜欢看的是“动物世界”。有一次,我无意中看到某期的“动物世界”里说,蜗牛这种动物的性特征非常独特,它们是雌雄同体,它们性交的时候,彼此把各自的雌性雄性生殖器伸入对方的相应生殖器中,因此它们性交时生殖器像扭麻花一样缠绕着,而它们的生殖器又比较易断,稍不注意,就会扭断,所以它们每次性交都小心翼翼,冒着很大的危险。看到这里,我心里涌起一种深深的内疚感,因为我估计1992年春天的那对蜗牛情侣,在性交时受到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莫名攻击,肯定已经生殖器断裂,精尽而亡。

 

    人类内疚感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往往一边内疚一边继续干。说实话,如果再让我看一次蜗牛性交,我很可能还是会故意袭击一次。这没什么奇怪的,古今中外很多人都这样,就拿觉远来说吧,虽然进入青春期性郁闷阶段后有自慰行为很正常,但每次自慰之后他总是非常非常内疚。尽管如此,过几天他照样会边内疚边自慰。或许有些更前卫的先锋人士会认为,觉远完全没必要为自慰这点小事内疚,但对于一个身负血海深仇的人来说,自慰导致的体能下降足以令他感到对不住死去的老爸。

 

13

 

    觉远的老爸生前是丐帮副帮主。说起这丐帮,如果单从人数上讲,从来就是天下第一大帮派,地位相当于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里的中国。它历史悠久,人口众多,自有乞丐的夏朝开始,直到乞丐尚未消逝的21世纪,虽然规模不断变化,状态也各不相同,但一直未绝,绵延千年,殊为不易。丐帮重人治不重法治,等级分明。除帮主为一帮之尊外,另设长老数人,分舵多处,其弟子地位高下一般以背负口袋的多少而论,九袋最高,一袋为最低……当然,这就不太像中国了,咱们中国正在大步流星地向法治化迈进,岂可相提并论。

 

    丐帮主往往武功高强,但又往往不是天下第一。历代帮主中最厉害的洪七公也无非挤入前五名。洪七公同志的豪放不羁、游戏人生与其后任黄蓉女士的机智百变、古灵精怪成了以后丐帮帮主效仿的方向。丐帮的独特武功是打狗棒法,以一根绿玉竹杖将丐帮本应艰苦异常的生涯点化得如同“诗意的栖居”。但由于打狗棒法只是历代帮主相传,所以其他帮众即便是副帮主,武功都不太高强。这是觉远老爸战死的直接原因。

    当然,丐帮自有其长处。它最大的优势,是弟子散布四方,随时随地能够组织起队伍投入战斗,而且跟踪放哨,监视敌情,更是丐帮的过人之处。因此举凡大英雄们欲要完成某件功泽民生的大事时,一般都找丐帮协助,而丐帮也向来义薄云天,为了正义和友情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就像中国帮助越南,印尼乃至阿尔巴尼亚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一样,从来不考虑投入产出比。

 

    丐帮的基层人员是社会地位最低的人群,比如流离失所的贫农,比如下岗后没找到工作的工人。因为出身“根红苗正”,因此在诸多派系中,唯有丐帮能与少林武当一起始终作为正面角色出现,其余自少林、武当以下的所有名门正派无不曾有过“难破权欲美色关而一度变节”的不良记录。当然这主要因为丐帮没有“帮”办企业,没有附属公司,没和经济挂钩。丐帮要永远成其为丐帮,自然须一直餐风露宿,行走于荒郊野外街头巷尾,它的存在形式决定了它不会腐化堕落。如果修正主义了或者资本主义了,就已经不是丐帮了。

    另外丐帮还有一些帮内的信符流落在社会上,凡持信符者出现,有如帮主亲临;有时甚至帮主也得听命于持符之人,调拨帮众为主驱遣。令符若落入屑小之徒手中,后果不堪设想。很多风波因此而生。使得其内部纷争不断:隋代丐帮就有南派、北派之分,至后世的明朝,又有“穷家帮”分裂主义运动大大削弱了实力,历史上丐帮虽然多次参与了种种大革命,却始终未能成为主角而叱咤风云,后来自然渐渐衰落,到了清末和民国,甚至堕落成为黑社会的一部分。当然这是后话,我们现在要说的,就是隋末丐帮分裂为南北两派后,造成的觉远老爸惨死之事。

    

14

 

    觉远老爸的惨死,大致是这样的:隋末群雄逐鹿中原,王世充拥兵东都,废炀帝之子杨侗自立为王,改国号为郑。郑王施行苛政,官兵所到之处,田园荒芜,民不聊生。觉远之父“神腿张”实是丐帮的副帮主,而王世充原本是丐帮一个长老,他窃取帮内的信符后混迹军旅,逐渐拥兵自重。

    “神腿张”与王世充原本是最好的兄弟,他奉命追查失窃的令符多年,终于在十多年后发现线索,为追回信符,带着小虎(即后来的觉远)勇闯王府,但是,由于丐帮的副帮主历来武功不够出神入化,加之寡不敌众,被围困追杀。“神腿张”奋起反抗,但还是被王世充侄儿王仁则杀害,临终时以双脚钳住王仁则,掩护小虎脱逃……画面是这样的:“神腿张”双腿像一只仙鹤般张开,然后在半空中优美地划了道弧线。再然后像“食人藤”一样缠在王仁则脖子上,王仁则的脖子立即就像黑非洲某些戴颈圈的妇女一样变得又细又长,脸也随即憋得通红,他像野鹅一样怪叫一声,左手使出内力,在“神腿张”右腿上猛击一掌,“咔叱”声中,那条腿骨头就断了。“神腿张”痛苦地叫唤道:“小虎。快跑。”

    小虎说,“爹,我不跑”。

    “神腿张”说,“傻孩子,赶快跑,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将来给爹报仇。”

    小虎痛苦地回望一眼,转身而去。而此时,王仁则右手快刀一闪,将“神腿张”的左腿“忽啦”一下劈断,那截断腿在低空“转体三周半”,以相当于跳水运动员3.0的难度系数,旋转着降落在地上。血像梅花一样在黄沙上绽放开来……

 

这段场景至今仍然深深嵌在我的记忆里。应该说,《少林寺》对我们这些人的影响实在太大了。81年夏天,我们所有的孩子,狂热地迷恋上了电影《少林寺》。所谓“我们”,指的是中国大陆1965至1975年间出生的人。我非常反对把70年代出生的人归为一个板块。除了因为用十年来划分人群很不科学之外,还因为,即便真要划分,我觉得70年代前期出生的人和60年代后期出生的人成长环境相似,在气质,心理,思维上都比较接近。而70年代后期出生的人则与80年代新新人类比较靠近……好了,题外话先不忙说,继续说看那场电影。在1981年,那可真是蔚为大观啊,我们像鱼讯中的鱼一样,涌进了电影院或者露天电影坝子,看那场让我们这些人永难忘怀的电影。有不少人看了将近十遍,就象90年代中期许多人反复观赏《铁达尼号》那样,《少林寺》陡然席卷了人们的心灵。

 

   

15

 

    当时,我和蒋芹芹都是狂热地观看《少林寺》的小皮孩之一。蒋芹芹大概看了3遍。而我则一共看了9遍,其中3遍是掏钱和蒋芹芹一起去的,另外5遍是溜进去的,还有1遍是混进去却被罚款的,因此也算交了钱。总之,9遍看下来,可谓是刻骨铭心。

 

    有一次,再次看完电影《少林寺》,我和蒋芹芹、马小多、张三娃一起回家。路上,他们对“神腿张”神乎其技的飞腿功夫赞叹不已,而每当赞叹“神腿张”,仿佛是为了找个反面教材,他们总是不忘拿我开涮。他们往往这样笑我:

    “哎哟,廉娃儿啥子时候说不定也能练出神腿功咧……”

    或者,“廉娃儿现在就已经是神腿了嘛,你看他走得那么别致……”

    只有蒋芹芹不嘲笑我,但她用同情的眼光看着我,像是我的姐姐一样,说,“下次不要跟他们那些娃儿一起走了……”

 

    别人怎么说我,我都无所谓,但我不喜欢蒋芹芹同情我的样子,我就闭了嘴,不再吭气。我最怕别人同情我了,尤其是怕蒋芹芹同情我。虽然,那时我们都才8岁,才读小学一年级。但那时就是如此,并且延续至今。我甚至想,我可能天生就是个害怕别人同情的人吧,从一出生就是如此。

 

16

 

我的出生是在1973年冬天。那时候,我父亲在遥远的东北修铁路,他特意从靠近呼伦贝尔草原的富拉尔基回到成都等候我的降生,我是他的长子,所以他心里充满期待。进家门之前,他专门在成都西北桥菜市场买了一只硕大无朋的老母鸡,倒挂在背包上,颇像《神雕侠侣》里的那只大雕。大雕扑腾着翅膀,鸡屎的气味飞扬。我父亲一点也没受鸡屎气味的不良影响,他神采奕奕,跨进家门。

第二天,我便伴着一场大雪降生到这个我不该来的世界。

 

在我们成都,一般好多年难得遇到一场雪,但我出生时的那场雪铺天盖地下了一个昼夜。那是1973年一个冬日的清晨时分,我降生了,嚎哭声惊醒了我父亲回味悠长的美梦。我父亲是个粗人,他只想吃好喝好睡好,我让他那个早上没有睡好,因此他不那么喜欢我了。当然,长期以来他不太喜欢我肯定还有别的一些原因,他可能对没出生的我寄予的希望太大,因而对出生之后的我过于失望——据他说,当时在梦里他看到了一匹油亮的白色骏马,正从远方“得儿得儿得儿地向他跑来,白蹄矫健,奔走如飞……然而,我却天生是个“内翻足”——我的脚掌往脚心里翻,所以我一生下来,就注定从此以后都将借助拐杖,当然,也可以不用拐杖,一跛一跛地走路照样是走路,虽然总是有人因此赞美我走得像跳舞一样。

七岁的时候,因为有人当面赞美我走得像跳舞一样。我打了一生第一场架。

是蒋芹芹将我劝架。她是唯一关心我的人,除了我父母亲。

 

17

 

是的,蒋芹芹从小就像姐姐那样关心我,爱护我。我和她是真正的青梅竹马。当时我们就住在成都的府河上游,是邻居,她比我早出生一个月。

记忆中,童年里流淌着的是那条被太阳撒满金色光亮的小河。70年代中后期,府河的上游没有任何工厂,河水很静,也比较清。女人们甚至还可以就着河水洗衣服,洗衣棒捶着衣物,发出“梆梆”的声音,敲碎了每一个清晨和黄昏。

我们家在铁路局家属区里,那一片地方叫做五块石,北面是洞子口,南面是西北桥。当时的五块石还十分荒僻,尤其是靠近府河一带,十分宁静。河岸边上是成排的法国梧桐,高大,茂盛,密密麻麻的叶子挡住了太阳的照射,孩子们喜欢在树下歇息,清风送爽,舒服极了,美中不足的是树上有许多带着黄黄绿绿斑纹的毛毛虫,偶尔会有毛毛虫从树上掉下来,一碰到皮肤,又痒又肿,好几天都有些疼痛,越是用手摸越是红肿。曾经有一次,一根又粗又长的毛毛虫落在蒋芹芹的脖子上,她地一声哭了。我急了,一把抓起毛毛虫,扔出老远,然后急急地用舌头去舔那红肿的地方,因为大人说口水能止疼。然后我又仔细地一根一根拔去扎在她脖子上的毛毛虫的刺。蒋芹芹说,小泊你真笨,你不知道找根树枝吗?我说怕耽误功夫呢,我还说,我的手不痛。多年后我想,我可能是第一个用唇碰了蒋芹芹脖子的没有血缘的异性,但我们那时都太小了,谁也不曾在意,我们从那么久以前就开始肌肤相亲,以至于真的长大之后,反而没有肌肤相亲的激情。

 

我们还喜欢卷起裤管,翻开石头,捉那些躲在石头缝里面的螃蟹。螃蟹的夹子如果夹住你的手也是生疼生疼的,得先按住它后背上的壳,然后再把夹子按紧,让它动弹不得,至于那些特别厉害的大螃蟹,就得把它们的两个大夹子硬生生的掰断,有一次,蒋芹芹在一边突然问我,“那些螃蟹也会痛吗?”。我呆了一下,我可是从来都不去管它们的感受的啊蒋芹芹则从小就是个异常善良的人。许多年来,我心里其实一直明白,她对我那么好,主要因为她那天性中的良善,而非爱情——她甚至可能从来就没有爱过我——想到这里,我心里会有揪心的疼痛。

 

18

 

是啊,事实其实就是这样的,我对她好,是因为我爱她。而她对我好,却是因为她天生的对于弱者的关爱,我知道,本质这上植根于怜悯。

我爱的人呵,即便你对我的怜悯比太平洋还要宽广,我也只想要一滴露水——假如那滴露水里面有你的爱情。

 

19

 

那时,我们还那么小。我们两家紧紧挨着,只隔着一堵矮矮的石墙。

两家人关系很好,蒋芹芹的妈妈做了汤圆。总会让她端给我一小碗。她会爬到矮墙上,喊:“小泊,快来吃汤圆。”我会应声一跛一跛地跑过去,因为很近,我跛跛的姿势并不明显。我接过那白瓷的、热热的、干干净净的小碗,然后,在她甜甜的笑容中,一大口一大口地吞着。她有时也在一边吃,我憨憨地看着她,憨憨地笑。我们给予彼此的笑或许是这世界最美、最温柔的笑容。我想,在我们微笑的刹时,空气中肯定充满了幸福的小精灵,它们围着我们飞舞,唱着《欢乐颂》,让阳光也变得比蜜还甜。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能使我如此幸福。

有时,蒋芹芹的爸爸上班回来,给她捎回一些糖果点心,她就会装在口袋里,然后趴到矮墙上,喊出我,我们一起来到府河边,坐在树荫下,你一块,我一块,分着吃。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其中的甜蜜趣味,回想起来,未必不及恋爱的喜悦。

 

我和蒋芹芹还常一起玩寻宝游戏,一个人先到屋里把某个小物件藏起来,另一个找。一般首先是我屋外,闭着眼数数,从一到四十,我总是故意漏掉几个,才数几下,就把眼睛睁一条缝,微微转头偷看,如果蒋芹芹发现了,就会大声喊:“不许耍赖!”不过,更多的时候她忙着去“藏宝”,注意不到我的小把戏。蒋芹芹确实不太有心机,把“宝贝”藏来藏去,总是那几个老地方:要么枕头底下,要么床底,要么就在被子里,最难的一次也只不过是把一个小玻璃球埋在了米缸里。好笑的是,不管她把“宝贝”藏在什么,她的眼神总是会有些紧张地往那个方向瞄。我可以捕捉到她的目光,顺藤摸瓜,找到宝藏。而轮到我藏的时候,她基本上都找不出来。

我藏的地方的确说得上是稀奇古怪:衣柜里衣服口袋里,鞋子里……甚至有一次我把“宝贝”先藏在自己手心,等蒋芹芹找过了枕头下面,再飞快地把它放过去,她累死也永远找不着。蒋芹芹因此总说我狡猾,“狡猾透了”。我就说她太笨了,说她笨得像猪。她不同意了,说她不是猪,猪又懒又难看,我才不是猪呢。最后,双方协商的结果是:她笨得像猫。当然我们也明白,猫其实并不笨,形容一个人笨得像猫显然是不正确的,不过我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何况,蒋芹芹的样子确实有些像猫——轻盈,灵动,慵懒,还有一点点媚。猫就是这个样子,据说张曼玉也是这个样子。

 

20

 

我们就这样,度过了最懵踵的时候。转眼,到了1980年,我们7岁了,开始上学。

我们都是铁路子弟,理所当然地在铁路小学读书,现在我和蒋芹芹不仅是邻居,还是同班同学了。我们小学在马家花园附近,从五块石家属区去那里,要先后经过西北桥,上沙湾,中沙湾,下沙湾。那时每到上学或者放学,蒋芹芹总是拉着我的手,穿街过巷。念一年级的蒋芹芹扎着两根小辫,眼睛睁得很大,看着我时,常显出一脸友爱、一脸无邪。

上学不久就到了中秋节,按学校的要求,我们每个学生都要交八毛钱,由学校统一买月饼回来分给大家。对于什么是中秋节,为什么要吃月饼,我们那时候其实都不太清楚。只知道老师说,中秋是代表团圆的节日,天上的月亮在这天夜晚是最圆最亮的,地上的人们就模仿月亮的样子,做出圆圆的月饼,象征着一家人的团圆。

中秋节下午,学校在放学时给每个学生发了两个月饼。老师在发月饼前特意叮嘱:发的月饼要放到书包里面,千万不要随便拿在手上,否则,如果在学校门外碰上“要饭花子”,很可能就会被抢去。我从小就十分逆反,老师说东,我偏要说西,何况当时只顾激动,根本不注意听得老师讲的有关“要饭花子”的事例。所以,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没有把月饼放入书包里,而是拿在手中洋洋得意地炫耀,不管蒋芹芹她们怎么提醒我,我也不听。结果,刚走到上沙湾,就被一个“要饭花子”斜刺里冲出来,一把抢走了我的月饼。

煮熟的鸭子也会飞,到手的月饼也会没了,我伤心不已,哭了起来。蒋芹芹一言不发,拿出个白色的小手帕,给我拭类泪水,一边说,“男娃儿不兴哭的”,一边将她的月饼,分出一个来给我。

在那时,蒋芹芹对我就是有这么好,以至于我妈有次开玩笑对蒋芹芹说,小芹,你长大要是成了我们家小泊的婆娘,我也就安心了。小芹就天真烂漫地笑起来,后来我们一起走出屋子,蒋芹芹拉着我走到府河边上高高的法国梧桐下面——或许是更小的时候我拂去她脖子上的毛毛虫的那棵树下面——咬着我的耳朵说,我大了就做你婆娘,说完就笑着跑了。

 

那时候,她还小,还意识不到残疾人和她的不同,或者她知道这种不同,却没觉得彼此之间的差异在社会眼里有那么巨大,那时,她还把我当作她的同类……但是,1981年我们念二年纪后,确切地说在看了电影《少林寺》之后,蒋芹芹似乎突然懂得了矫健的双腿是多么重要,她就是在那时候迷上了觉远——不是电影演员李连杰,而是电影中那个古代的觉远,那个双腿腾空而起,一跃三尺高的觉远,那个双臂摊开举着两大桶水依然健步如飞的觉远。

此后,她似乎对我比以前更好了,但我感受到了——那好里,分明多了些怜悯,少了些依恋。我不是《少林寺》里的觉远,也必将不是觉远那一款式的男人。或许从这时起,就决定了我和蒋芹芹的命中无缘。

 

21

 

小时候,看露天电影是我最大的乐趣,无数次,一个个故事、一个个世界从这里开始了……《地道战》中,那机警、调皮而勇敢的“嘎子”扎车胎,摔跤,堵烟囱,缴手枪,立功,让我们激动不已,羡慕不已。《阿Q外传》那令人捧腹的故事,还有那《冰山上的来客》,都让人们久久不忘,当然,最吸引我们的还是《少林寺》,每次散场总无法平静,一直要激动好几天……

回忆起来,那时候的露天电影,给了我们多少美好的回味啊:那高高的院墙、那巨大将要被当作银幕的雪白墙壁或者那些像帆一样舒张着的白布电影屏幕 、那一排排冰凉的水泥长凳……那些仲夏的夜晚,或满天星斗,或皓月当空,大喇叭在夜空中奏响了乐曲,高亢而悠远,穿透夜空与时光。昏黄的路灯下,聚满大人、小孩,那些银幕上的战斗英雄、武林好汉,他们曾给我们幼小的心灵,带来无穷的乐趣。那一切都成了童年的一部分,成了那个贫穷却又单纯的年代的标志。

我周围的其他孩子,都象自由的小马驹,在坝坝中奔跑,或在雪白银幕墙前的舞台上叫喊、跳跃,惟独我只能静静地站着。但是,我依然是快乐的。皎洁的月光下,一个个寂静的夜晚因为露天电影而充满了动感。银幕上忽然一片雪白,一束光从后面高高的放映孔中射出,大喇叭也暂时寂静了,仿佛一个石子扔进没有波澜的水面,夜碎了。于是,疯跑的小孩、聊天的大人都静了下来,电影就要开演了。银幕上的亮光映出了人们兴奋的脸庞,同时也淹没了头顶上的点点的星光和月光。

一个又个夜晚,一个又一个夏天,一年又一年,岁月就这么溜走了。后来,成都越来越繁华,也越来越现代,那些露天电影院逐渐被变成商厦、饭店或者居民楼,只剩下一个破碎的记忆,走遍成都的每个角落,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影子,一切都成了往事,也宣告了那个时代的结束。但那些美丽有趣的故事却溶入了我们的心灵和生活,成了生命的一部分。当我重新拾起它们,那一个个故事尽管已经残缺,许多人物尽管已模糊不清,但总会在没来由的某个时刻,在心底有某个镜头,某一首歌,某一句台词突然地历久弥新,清晰起来,使回忆越加强烈、深沉,永难忘怀。

我不羡慕今天看电影的人们,虽然他们坐在豪华的电影院里,上有华灯灿烂的顶棚,下有精致舒适的座椅。但是,却没有了闪烁的星光,没有清凉的月光,也没有了人与人之间的随意的温情。素不相识的观众安静冷漠地坐着,没有孩子追逐打闹的欢笑声。那些小孩,他们都规规矩矩地坐在父母身边,似乎很幸福,露天电影院逃票的故事对于他们来说很远很远,但是,似乎他们并不如我们当年快乐。当人造的黑夜降临时,我心中忽然涌出无限惆怅——那满天的星斗,那高高的院墙,那一排排冰冷的水泥长凳,那雪白的幕墙,那童年的我,那昔日的故事,都已渐渐地飘逝远去了,永不回来,惟有我的记忆还在追逐着那些露天电影的碎片……

 

22

 

是的,我的记忆在至今依然在追逐着《少林寺》里的碎片,电影中那个觉远,英武,有力,腿脚矫健。这些都是我永远无法拥有的。所以我特别注意着他在电影中的一举一动。电影中的场景像流水一样继续前行,小虎(那时还不叫觉远)跳入黄河,侥幸逃出敌人围追。精疲力竭地来到少林,迎头撞在少室山山门前,昏迷不醒,被好心的少林寺武僧昙宗所救。昙宗原来也因王世充迫害而遁迹空门,她的女儿就是牧羊女白无瑕,她跟着父亲隐居附近山村,牧羊为生。小虎被救后,匿于寺内后园养伤,在昙宗父女悉心护理下,伤势渐愈。

一天,小虎无意中发现昙宗与同寺十一棍僧秘密练武,惊其武艺超群,恳求昙宗收为弟子。经慈悲为怀的老方丈同意,小虎落发为小沙弥,并取法号觉远。但是,由于其大仇未报,未正式剃度。

随后,觉远开始了辛苦的练武生涯。电影把这一节处理得十分浪漫,只见青山绿水之间,几个白衣僧人白袍飘飞。两手平举装满水的大桶,如同水上漂一样一掠而过……他们跑得多么欢快啊。

但是,他们的欢快却是属于健康人的欢乐,与我无缘。

交钱看的那几场《少林寺》,我都坐在蒋芹芹的旁边。我发现,每当放映到了觉远他们踏水而过的那一场戏,她的眼睛立即就满是光采。她那本来就很大的眼睛睁得更大了,死死地盯着屏幕,一眨也不眨。我那时突然地心头一痛,尽管我还那么小,还只有8岁,我的心真的痛了一下,我埋下头,看了看我的那只残疾的内翻足,难过得几乎要哭出声来。真的,当时,那电影是那么深切地影响着我,让我难过得呼吸都困难起来。

如今的人们已经很难理解当年《少林寺》对我们影响了。1981年的狂潮似乎显得不可思异,甚至有些虚幻起来。但当年它就是有那么热烈。无数的年轻人跑到嵩山去了,甚至很多中小学生也离家出走去看少林。我们五块石铁路家属区的孩子们一向不爱读书,喜欢打架,喜欢冒险,有几个念高中的利用暑假,爬货车去了河南嵩山,回来后四处夸耀,如同伊斯兰教徒去了圣城麦加。我们这些小一些的孩子受了影响,也跃跃欲试,我和蒋芹芹跟随几个大一点的小孩,打算爬货车去少林寺。

我之所以答应去少林,完全是为了蒋芹芹。用今天的话说,她简直就成了“追星族”,成了“发烧友”。当然,那时还没有这些新鲜名词。但她发烧的程度比这些“新名词一族”有过之而无不及。成天嚷嚷着“觉远觉远觉远”。她下定决心,要到偶像生活战斗过的少林寺看一看。“张三娃和他哥哥,还有其他几个大娃娃都要去,我也要跟着去,你去不去呢?”一天她这么问我。

“大人们知道了肯定要骂的,咱们还是别去了。”我劝她。

“你不敢去就算了,我自己去。”蒋芹芹说。

我当然不放心蒋芹芹去,假如那些大孩子欺负她怎么办呢?所以,尽管我自己十二万分的不愿意去,我还是跟着去了。

 

23

 

但是,那次我们却最终未能成行,不知道是哪个小孩走漏了风声,或者是谁家的大人看出了苗头,好几个家长迅速做出了反应。几乎我们前脚迈出,他们后脚就追我们来了。我们刚到成都专门运输货物的火车东站,便被追了回来。

所以,我们的第一次少林之行,确切地说还未离开成都就提前结束了,成为一个夭折的探险。其他孩子几乎都怀疑是我走漏了风声,因为我一直是其中最反对去少林的一个,我不告密,还有谁会告密呢?何况,即便不是我告的密,我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我走路太慢,所以才被家长们追上,我们到站时,一列货车刚刚启动而去。假如早到三分钟,我们就胜利大逃亡了,我们几个孩子就可以拥有一件体面的历险资历。然而,由于我一跛一跛地,拖了大家的后腿,不怨我还能怨谁呢。

 

    往往,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觉得越好,越是没去成少林寺就越觉得可惜。其实,真要去了,也就那样,说不定一路上要吃不少苦头,很多孩子哭都来不及。但一旦没有去成,就仿佛我们失去了童年最美好的东西了。他们似乎都认为,那次假如成行,个个都能得到什么武术秘笈,人人都摇身一变,成为什么武林高手。仿佛是我阻碍了他们美梦成真。以至于每个孩子都怪罪我,他们不断嘲笑我,而且由于似乎我理亏,所以他们挖苦得特别不留情面。“怎么走那么慢啊,跛子也可以走很快的嘛”。他们说。

    我就是在那时起,发现自己为什么走路慢了——因为走得越慢,装做闲庭信步的样子,脚的跛就越不明显。就像口吃的人说话往往故意说得慢一样,我总是喜欢故意慢慢走路,久而久之,成为一个习惯,走路当真快不起来了。我心里又羞愧,又懊恼,又自责,觉得自己完全是个废人,什么用都没有。

蒋芹芹没有跟着其他孩子嘲笑我,但她显然也很失望,我毕竟使她去少林寺这个最大的梦想破灭了。有一次她嘟哝着说,早知道不带你去就好了。许多年后我回想起她那低声的嘟哝,我依然感到钻心的疼痛,我想,少林寺就是从那时候开始不断在我生命中制造磨难——即便是这次并未真正启动的少林之行,尽管根本就没去成,却依然深深地影响了我的未来:正是从那之后,蒋芹芹再也没有与我玩过“扮家家”的游戏,也再也没有说过“我大了就做你婆娘”。

 

24

 

    那次失败的少林之行后,我更加孤独了,因为它使我感到了自己确实不如那些健康的孩子们。以前虽然我也隐隐约约意识到这一点,但我不愿意深想,也不愿意承认。而且,说来好笑,我内心深处一直自我安慰说,或许过几年等我长大了,长着长着脚就不会内翻了,我会长成一个健康人——多么低的要求啊,成为一个健康人!

    但那次之后,我知道自己确确实实不如别人,我不能再自欺欺人了,我就是个残废!而且随着年龄增大,脚会内翻得更厉害,是越来越严重的残废,没有前途的残废!越来越翻得厉害——这是所有内翻足症的铁的规律,他们都不告诉我,甚至故意骗我说长大会好起来。但我自己查了医学书。我从小就勤奋地识字,二年级时,就比其他同学多认很多字了,借助字典,我可以看大多数书刊了。我自己查到了“内翻足”,我平静地看完关于这病的介绍,平静地接受了一些事实,真的,当得知这病只会越来越严重,我竟然一下子心情安定了。当命运的真相那么残酷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居然那么平静地接受了自己的命运,人类的坚强几乎是无止境的,即便一个八岁的孩子,如果他必须接收某些东西,他其实也会接受的。因为除了承受,人其实根本没有别的选择。

 

    只是,那以后,我变得孤独起来。83年,我们家从平房里搬到筒子楼住。地点还是在五块石铁路家属区里,不过跟蒋芹芹家不在是紧挨的了。但还是可以算邻居——在同一幢筒子楼的同一层里。

    以前我们住平房时,外面连着个小院子,可以养鸡。养鸡是用来过年杀了吃的,那时候工资很低,自己不养几只鸡,年底想吃好还真不容易。住平房时鸡可以在院子里跑的挺欢,可住进筒子楼,爸妈就开始为鸡的问题担心了。

  有一天我爸去蒋芹芹家参观,发现他家的鸡养在进门处——把鸡笼高高挂在门后房下,搭了个木板,脏东西也就掉不下来。

  我父亲依样划葫芦,也在家里做了一个“空中鸡笼”。全家都挺高兴的,在如此之小的房间里,竟然还能挤进来一个鸡笼,养两三只鸡,不能不让人叹为观止。这实在是中国人天下无双的智慧。

我的床就在门背后。一个中午,当我睡得正憨,一只鸡从没有关牢实的笼子里钻出来,扑落在我被子上,拍打着翅膀,鸡毛四处飞扬。我被惊醒,一抬头,只见这只鸡正侥有兴趣地盯着我的眼珠,棕黄的鸡嘴一动一动的,仿佛要啄过来。“妈呀我惊叫起来,我已经尝够了腿残的滋味,实在不想再让眼睛出现问题!太紧张了,所以我尖叫得惊天动地。恰巧蒋芹芹来约我一起去上学,被她看在眼里,笑了我半个月。“一只鸡有什么可怕的”,她说,“你可真不像个男子汉。”

    她的这句无心的话,又一次深深地打击了我。这几件事情,使我和蒋芹芹再也没有幼年时那么亲密无间了。

 

25

 

    而我的性格,也确实越来越怪起来,我看样子特别老实听话,其实却极度逆反。比如,那时候有一门功课叫做“珠算”。我自认为十分聪明,但对于那些珠子和数字之间对应关系毫无兴趣。我发现“珠算”看似简单实则繁琐,看似具体实则抽象。完全不是什么先进工具。当时我就想,长大成人之后,我绝对不会跟算盘打任何交道,会不会打算盘,对我的工作和生活来说毫不重要,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如今再看,当年的珠算课的确浪费了我儿童时代整整半个学期的宝贵时光。即使那些听老师话苦学珠算的好学生,他们成年后和算盘打交道的也几乎为零,如今社会上为数不多的还须使用算盘的行业里,算盘都属于将被淘汰之列。譬如营业员,会操作自动收款机就可以了,又譬如出纳、会计,懂“电算化”也就行了。然而当年,我们却不得不学那该死的珠算。从小学到大学,最少有三分之二的课程是完全在浪费我们的生命。

  我早已不记得自己的珠算课补考了几次,而最终又是怎样混过了最后一次补考,我只知道至今我仍然不会使用算盘,并且永远也不打算学会使用算盘。同时,我十分讨厌别人说话或写文章时用“三下五除二”等口诀来形容办事干净利落之类,我很烦这丑陋的、拙劣的计算工具,正如我厌烦少林寺里那些陈规陋矩。在这方面,从小我就显得十分偏执。

 

但是,我这样偏激的性格,对于与我亲近的人,却很容易像刺猬身上的刺一样刺着他们。印象最深的是小学四年级暑假的那个夏令营。“我们要去夏令营,听到老师的宣布,同学们个个欢呼雀跃。这可是我们第一次夏令营呀,大家整装待发,兴奋无比。惟独我没有多少热情,一想到要爬山,要走远路,看着自己的脚,就有些烦恼。

    我本来想请个假不去了,但蒋芹芹一个劲地来劝我,“去吧去吧,反正是玩,又不急着赶路,谁会有人在乎你我走得慢呢,到时候等他们在前面走,我陪着你在后面,边走边看风景,那才舒服呢”,她说。架不住蒋芹芹的一再鼓动,最后我还是来到学校,跟着他们乘车去了营地。

    在车上,气氛其实挺热烈的,同学们都唱起了歌儿,一路笑声不断,令我的心里也充满喜悦。我甚至想,这一次,说不定我也能和他们和谐地远足,“反正是玩,又不急着赶路”,不会有人嫌我走得慢的。何况,还有蒋芹芹陪着我慢慢的走。

    营地在大邑县的西岭雪山附近的一个小山下。到了营地,次日清早,起床后便一起去登山了。老师将大家分成几组,为激励士气,各组搞竞赛,比比谁先到山顶。蒋芹芹是另外一个组的小组长,必须身先士卒,带着她的组员往前冲。我记得她眼神里有些歉意地看了我一眼,就带队往上爬了。很快,就又剩下我一人独自在后面像跟屁虫一样跟着了。沿着崎岖的山路,我磕磕绊绊地走着,有一阵,我真不想继续走了,但我又不服这口气,我找了跟树枝,继续向上,他们在我前面越走越远了,我突然感到从来没有过的孤独,泪水一下子就流出来,苦苦的,我心里难过得像被揪着一样,“我真不该来呀,我怎么就相信蒋芹芹真的会陪着我慢慢走呢”,我这么自己对自己说,“我着是自作自受。”

    到山顶之前我停下来,把泪水擦干,仿佛自己根本没有哭过。然后我似乎很平静地在那些先到山顶的同学们旁边坐下。蒋芹芹过来送水给我喝,我推开水,没有理睬她。整个夏令营,我一直不理蒋芹芹。她也很委屈,说,老师让我带队,我能不带吗?但我还是不理她。后来,整个夏令营期间我一直拒绝和蒋芹芹说话,仿佛我所有的委屈都是她造成似的。甚至回到成都,重新开始上课,我也是过了足足两个星期,才重新和她有说有笑。

 

26

 

    此后,类似磕磕绊绊,在我和蒋芹芹之间一直断断续续。原因主要在于:我觉得她对我应该更特殊但她却没做到。而她则觉得我“越长大越难伺候”,也没有小时候对她那么好了。何况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到初一二年级,按照教育心理学来说,是男女疏远的年龄,确实,这一阶段的男女之间,总是有一条清晰的“三八线”。我和蒋芹芹尽管有时吵架,但还是算很好的朋友,但似乎不再是特殊交情的朋友了。总的说来,蒋芹芹天性比较开朗,十分热情,即便在那个男女交恶的年纪,她的男性小伙伴也不算太少,我逐渐从她“幼年阶段的特殊密友”沦为其“关系很好的异性朋友中的一个”了,我有些难过,但我毫无办法。

 

  那个时候,唯一让我觉得和蒋芹芹关系不一般的只有放学依然总是结伴回家。因此放学的路途成了我最大的享受。每天放学的时分,我走出教学楼,在走廊里等她。或者我一边收拾书包,一边看着窗外正在等我的她临栏而立,她像一株小白杨,亭亭玉立,让我心里总是不自觉地涌起甜蜜的忧伤……时间就这样在我们举手投足间悄然消逝,让人是不知不觉。谁也没意识到,我们逐渐就进入了青春期,我们开始到了憧憬爱情的时候了。

 

在我们铁路局,很多职工都是北方人。蒋芹芹的父亲是青岛的,母亲是杭州的,她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优高优势,又从母亲那里继承了漂亮的脸蛋。在同龄人中,她算发育得早的了,初中一年级时,比起那些生理仍待发育而心里早已按捺不住的女同学来说,她的个头显得有些鹤立鸡群。

我和蒋芹芹从小就彼此说话很随意,基本上没有特别敏感的话题需要回避。所以,我们经常彼此挖苦。我脚不灵便,嘴巴却特别厉害,骂人是一把好手。读小学时,她一直没心没肺的,即使有时被我挖苦得哭起来,也并没往心里去。但一读初中,女孩子终归是女孩子,还是对异性的评价变得重视起来。比如有一次,我说她:“说话大声武气的,穿得也不好看,不像个女娃娃”,我其实也就说着玩,想打击一下她的骄傲劲而已,没想到第二天一起去上学,一眼就看出蒋芹芹专门收拾了一番:把头发扎起一个的马尾,白皙的皮肤上似乎还上了点粉,穿一身湖蓝的连衣裙,脚上是一双新的黑色带跟皮鞋——她掂着脚笑着问我,像不像个女娃娃?说真的,那时候,我敏感的心一跳,还以为她喜欢上我了呢,我早熟,六年级时已经知道一个俗语,“女为悦己者容”。

 

27

 

    但是,事实上我错了。那个岁数的女孩儿,对所有异性的意见,都是十分重视的。她们就是在那一个个细小的变化中逐渐越来越女人化的。

    其实,一过了14岁,我就感到蒋芹芹一下子就有些不一样了。她变得更加爱干净起来,抽屉里原本常有的吃了话梅剩下的小核、吃了口香糖剩下的包装纸等等小杂物,逐渐被清理出局。不仅爱干净,她还爱打扮多了。总之,她的每一点微小的变化,都是在我眼皮底下发生的。

    我对她,实在是太过熟悉,甚至她的第一次例假,也就发生在我身边。那是深秋的一个傍晚,我们照例一起回家,走到西北桥时,她突然越走越慢,比我这个脚有毛病的人都走得慢了,后来甚至干脆用手扶着小肚,蹲在地上,脸色苍白……这当真吓坏我了,我急得不知所措,就要向路人求救,她羞红着脸阻止了我。

    那是1987年,中国社会的性启蒙运动已经基本完成,经由八十年代前期的性知识普及,男女生理知识已经不像六七十年代那样神神秘秘遮遮掩掩了,街上到处都是花花绿绿的通俗杂志,我多少也明白一些男女之事了,陡然一下恍然大悟,如梦初醒地想,该不会是女生每月一次的那个吧。这么想着,我立即扶着蒋芹芹坐在桥头,并婉转地表达我的意思。大意如下:你要是不舒服,要是很难受,要是怕弄脏了,那你就坐“耙耳朵”回去吧,我身上正好有五毛钱,给你坐耙耳朵吧。

    在我们成都,有一种比三轮车稍微简陋一点的人力交通工具,也是三个轮子,也是人骑着踩,不过型号较小,俗称“耙耳朵”,是成都市民最喜欢的东西之一。蒋芹芹后来就果真拿着我的五毛钱坐耙耳朵走了,走的时候不仅没感谢我,反而脸有些红,似乎是为了掩饰她的脸红,她又气急败坏地白我一眼,仿佛是我害她肚子疼似的。

    那时候,我当然对女孩儿复杂的心思无法理解。现在我逐渐明白,每个女孩子在那时候肯定都有些尴尬。她最尴尬的时候总是被我看到,所以和我在一起就像缺乏隐私一样。我们彼此太过熟悉,反而丧失了爱情应有的好奇和距离美。所以她一直无法爱上我。

    我以前总觉得,她是因为我的脚才不爱我的,现在我想,脚肯定是原因之一,但不会是唯一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正是我对她太过熟悉,让她觉得在我面前无以循形。所以,她从初恋起,心一直不在我身上,尽管我们是正儿八经的青梅竹马,但她的初恋却给了一个突然闯进生活圈里的小混混。

 

28

 

    当然,假如蒋芹芹的父母不离婚,我想那个混混也未必有机会乘虚而入。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是多么难以预料啊,蒋芹芹的父母,看着那么恩爱的一对夫妻,竟然说离婚就离婚了。我记得就在1987年,那次蒋芹芹“肚子疼”过后不久,她的父母就突然散伙了,我们家和她家住的那么近,也一点预兆都没发现,看来有些东西,外人是怎么都不可能太清楚的。我们只是在很久之后才依稀听说是蒋芹芹的母亲有了外遇。

在如今这年头看来,离婚是件很平常的事情,就像打碎一面镜子一样容易。但在当时,虽然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了,还是没今天这么普通。在今天,人们对离婚已经采取了比较诙谐的心态,是啊,对着一面碎镜子,除了笑笑还能怎样,甚至有好事者还专门收集了一些与离婚相关的名词解释,更为它像增添了一抹面纱般增添了许多轻松。

 

关于离婚的一些名词解释

离婚爱好者

一种感情丰富的人。在他眼里,连老母猪或者老公猪都是双眼皮的。

离婚后的自嘲

为嘲弄离婚对方做准备。

离婚后先骂自己是猪,然后骂对方是狗,让对方生气也没办法。

离婚的自信

女人们通过化妆,男人们通过喝酒获得的离婚的勇气。

自信的多少与钱财的多少成正比,越有钱的人越自信,因为钱不仅可以买到化妆品、酒,而且可以买到地位、荣誉等为自信锦上添花的东西。

结婚证和离婚证

使一个女人合法驾驭一个男人或被一个男人驾驭的驾驶执照。离婚证则反之。

魅力

陌生男女之间存在的一种相互吸引的力量。但他们一旦结婚,这种东西就会与婚姻的时间成反比。

离婚的热情

结婚之后就会产生的一种情感,通常以夫妻间对话越来越少为标志,以离婚为目标。

单身情歌

恋人们在离婚后唱的一种浪漫劲歌,旨在通过不着边际的话夸张往日爱情,使自己对曾经的日子觉得“我们的爱没浪费”。

婚礼和离婚登记

一对男女为了能公开同居而征求别人的同意的一种隆重的仪式。离婚则反之。

第三者

一种业余“性活动家“,常因不务正业而受到指责。

离婚的尊严

人性中最先在婚姻中溶解的东西。有趣的是,人们用以建立自己的尊严的恰恰是离婚,一旦遇上婚姻的不幸,他们便会面红耳赤、气壮如牛地发誓要用“失去”讨回“获得”。

 

    现代的成年人,有不少对于离婚就是抱着无所谓的轻松心态,他们并不见得会因离婚而心情不再舒畅,如今的人都是越来越想得开了。但是,孩子们无法像成年人那样刀枪不入,任何离婚,受到伤害最大的往往是小孩。对小孩子来说,在心理上的阴影或许是当时无法想象的。总之我觉得,蒋芹芹就是从那以后变得忧郁起来。或许看着我她就会回想起以前她幸福的家庭,也或许我对她爸爸妈妈太熟悉而让她感到有些难堪,所以她渐渐疏远了我。1988年,我们读初中二年级时,她突然和一个混混搅和在一起。尽管,后来我和那个人也逐渐熟悉起来,平心而论,他人不坏,对芹芹很好,对我也不错,但我还这么觉得,芹芹的命运,或许从那时起开始变得波折重重了,如果芹芹的生命中没有遇到那个人,她的一生或许会顺畅许多……


第三章 •马松

 

 

1

 

是的,我是个混混,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从来就不打算否认。其实,也根本就否认不了——我老早就已经在劳教所里锻炼过了,劳教过的人,不是混混是什么?

1988年,我21岁,从劳教所出来不太久,很偶然地遇到了一个小姑娘,叫蒋芹芹,那时候她还真小啊,才15岁,可能是老天爷同情我吧,我和她好了,我是真心喜欢她。不过幸福这东西在我身上从来就长久不了,也怪我不争气,保护不了自己的女人,事情就那么越来越糟了,后来我就进了监狱,我犯了杀人罪,判了个死缓,服刑两年后减刑成无期。直到现在我都还在监狱里边,别同情我,我觉得监狱里边挺好。何况因为表现还成,我又减刑成有期了。

 

2

 

我这种人好像命不好,生的就是当混混的命,迟早总是要进监狱的。我出生的那地方,叫西北桥,解放前是那里曾经是成都市最大的棚户区,盛产混混和流氓。听长辈说,直到五十年代,这里的房屋依然破旧残缺,一到夏天多雨的日子,家家都得准备好脸盆接水,到处都是一群群的盲流……六十年代后,国家把这一大片地方都给了铁路局,铁路局在这里修办公大楼,修家属区,修工厂,又从全国各地迁来好几万铁路员工和家属,使这里成了个城中之城。以前的那些盲流,早被撵得不见踪影,早先的那些棚户区的居民,也都迁走了大半,总算改变了西北桥的历史模样,如今,这里的老原住民不到人口比例的十分之一。奇怪的是,人虽然变了,着块地方盛产混混的习俗却没变,现在假如你到成都来,一说起西北桥,懂行的人都劝你晚上别到那里溜哒,“那儿是全成都最乱的了”。

在那样的环境里长大,我的结局可以说连我自己也早就预料到了。有些什么教育心理专家学者们说,小孩的成长和环境的关系最大——其实,一般说来,我是从来不信专家的话的,不管他是什么级别的鸟专家,也不管他是哪一行的鸟专家,只要是专家,我都不信——不过,关于混混的这些话我觉得倒还碰巧说对了。我自己最近也老反思,一个好端端的小孩,成了个混混,不可能是什么先天注定的,而肯定因为成长环境、教育失误、家庭因素等等后天原因,是的,这三样我都占齐了——环境糟糕、教育无效、家里没人管我。你说,我能不当混混吗?

 

虽然我知道,有些混混家境其实蛮好的,但更多的混混家境确实糟糕,比如我们家吧,我爸死的早,其实他就算不死,也给家里带不来什么好处,因为他是个酒鬼,挣的钱还不够他自己买酒喝的。其实我也不是嫌弃自己的老爸不会挣钱,在怎么说是他也是我爸嘛。但是,要命的是,他喝了酒就打人,打我妈,打我。这样的老爸,有还不如没有。不信,你被你老爸三天两头暴打一顿你就知道了。

所以,我心底里甚至偷偷庆幸老爸死得早。我是1967年生的,1977年我刚10岁时,我那个该死的酒鬼爸就死了。我妈哭得天翻地覆,我想她可能主要是在为将来的日子犯愁吧。我呢,一滴眼泪都硬是挤不出来。我就好像是没事的人一样,该干什么干什么——是因为我爸老打我,把我打伤心了吧?也不是,我其实也懂得“百事孝为先”,也打算难过一下的,至少是表示一下自己还是难过的。但是,一来我前面说了,泪水硬是弄不出来,我从小就泪腺不发达,再怎么挨欺负也哭不起来,何况现在终于少了个一喝醉就欺负我的人了,逻辑上讲我应该高兴才对。二来,我那时确实很忙,不像我妈那么悠闲。我妈在一家街道小厂当后勤人员,就是发发劳保啊,登记一下寄到厂里的信件啊……总之,成天没什么大事情。人一闲着,伤心也伤得比较专心。她如果能像我这样忙,就不会那么难受了。你说,她不是活该吗?

 

3

 

前面说了,我们家所在的成都西北桥一带,如今基本上是都是铁路家属区,不过我恰好不是铁路子弟。任何一个地方,总会有些原住民,我们家就是西北桥的原住民,起码已经在那里住了五代了。从很久很久之前住在棚户区里开始,我们世代在这里瞎混。也怪我爷爷不争气,60年代不晓得响应政府号召搬到别的地儿去,以至于到了我这一代还得继续在这该死的地方瞎混。

我发现这么个规律:一个地方,如果原住民比后迁来的人多,那么后来的人就要受欺负,如果后迁来的人多些,原住民就受欺负。西北桥这地方,如今几乎全是陆陆续续迁来的铁路局职工家庭,他们来自五湖四海,带着各地的口音,经过多年融合,逐渐形成一种带有铁路特色的成都话。如果在成都别的地方,他们这么说话是要受嘲笑的,但在西北桥、马家花园、沙湾、五块石这一大片,反而是我们操正宗成都话的要受嘲笑。因为我们人少力薄,因为我们以前是棚户区的孩子,也因为我们的父母普遍没本事……

 

4

 

我们这一片的小孩子全部在马家花园铁路小学念的书,那里面百分之九十的娃娃都是铁路家属,从我读小学一年级开始,就总有人故意学我的成都本地口音,而且故意说得特别夸张,故意气我。他们气我,我没有办法——我没有哥哥,也没有爸爸,没人可以帮我打架。所以我就发狠念书,年年都是三好,我妈开始还是很高兴的,她把我的那些奖状,全都贴在屋子的侧墙上,和我爸的遗像挂在一块儿。我的奖状越来越多,后来把我爸的遗像团团围住了,像众星捧月一样,弄的照片上的我爸特得意,每分每秒到在咧着嘴傻笑,好像他真的为我自豪似的。

回想起来,我也就小时候还有点志气。刚读小学那阵子,我还是有点雄心壮志的,我厌恶西北桥,厌恶这个生我养我的成都,我想等自己长大了,考个外地的大学啊什么的,然后远走高飞,永远不再回来。但等我妈改嫁后,我渐渐清楚了,我没有那个命,没人愿意负担我念高中,甚至初中能念几年也说不一定。所以我干脆尽早断了读大学的念头。人没有期望,才不会失望,这个道理我懂。对了,忘记说了,我妈是在我念四年级时改嫁的,她可能觉得养我这么久也够意思了。我不怨她,真的。只是,以后没人把我的奖状贴到墙上了,我自己也懒得帖,所以干脆不再争取什么奖状了。

后爸不要我这个拖油瓶,我一个人住在原先的房子里,每个月找我妈去要点钱,其他时间,我都一个人过。我觉得这没什么不好,挺自由的,没人要我,我还不是照样就这么长大了,没比别人少条胳膊少根腿。

 

5

 

那时小学是五年制,80年我小学毕业了,就近到西北桥铁路初中读书,还是铁路学校,真该死,但没办法。那一片的学校,就算不冠以“铁路”二字,它里面依然是以铁路子弟为主,和铁路学校没什么差异。比如附近的成都131中学也一样。不过,读了五年小学,我也习惯了这种环境。

八十年代的成都,已经不像六、七十年代那么古板了。满大街随处可见那种爱赶时髦的青年,他们的发型是那种用仿佛火钳子烫出的弯弯曲曲的长发,模仿西洋人,可惜还不敢像21世纪的今天这样染成黄色。

至于裤子,则一律是与老百姓的鸡腿裤相反的裤子——就是喇叭裤”——那时候的老百姓都比较穷,腿管很小的“鸡腿裤”最省布料,所以成了城镇居民的主要裤型。而“喇叭裤”至少在布料上就无声地宣告着裤子拥有者的富裕,蔑视着“鸡腿裤”的主人。

再就是那些时髦男青年的上衣,以大方格的衣服居多,他们已经厌倦了整齐划一的藏青色中山装,但男人还是不好意思穿花衣服,于是选择了折衷的格子衣服。女人呢,是那种学香港服装却又学得不够像的“奇装异服”。

那些摩登青年们,往往三五成群地扭着屁股一路走来,其中那些比较有钱的,手提“半头砖”或者“四喇叭”录音机,随着他们屁股的扭动,从“半头砖” “四喇叭”录音机里传出邓丽君的歌声。在那个年头,邓丽君可以说是红极一时、只手遮天,只要是紧跟时尚的年轻人,好像没有不喜欢她的歌的。80年代初,那帮家伙喜欢邓丽君都快喜欢得发疯了。我只要一听都诸如《美酒加咖啡》等靡靡之音隐隐约约地传来,我就知道是某个时髦青年正在招摇过市了。每当那时,我心里就泛起隐秘的羡慕,渴望着自己也能像他们那样……

 

6

 

那个时候的摩登青年们还喜欢在街头找个宽敞的地方跳摇摆舞在成都西北桥片区,西郊体育馆当然最宽敞,但他们嫌不够热闹;九里堤公园呢,风景是最好的,不过太偏远了;所以,他们最喜欢的是在西北桥头府河边的空坝子上跳。每到天快黑的时候,他们中的某个,就将家里的大录音机拎出来,往桥头一搁,声音开得大大的,仿佛有某种魔力,很快就能召来一大堆年轻人。比现在公司里的“早点名”还来的整齐。

天完全黑透后,在西北桥头的路灯昏黄的光线下,那些流里流气的年轻人,踏着节拍,屁股扭得更夸张了。有不少群众自己虽然不好意思跳,但喜欢在一边观看,我就是喜欢在一旁看的群众之一。我津津有味地看着那些扭来扭去的人,觉得他们腰上像安了个弹簧,不知疲倦地左右摇摆——我估计因此叫作“摇摆舞”吧。那段时间,“摇摆舞”实在太流行了,比今天的任何一种街舞,都来势猛烈。

 

不过,81年有一阵子,摩登青年们突然不跳“摇摆舞”了,因为他们迷上了《少林寺》,他们中的很多男的,都忙着练“功夫”去了,忙得连“摇摆舞”也没时间跳了。那年9月,那个叫《少林寺》的电影像一股突如其来的潜流浮出水面,又像是自北而南的空气寒流陡然席卷成都。我们这里的人,几乎人人都看了好几场,还意尤未尽。

而且,说实话,《少林寺》比“摇摆舞”更加老少皆宜。要说“摇摆舞”,我们这些还没成年的娃娃确实还没资格跳,老头老太婆们则不大好意思跳。但这《少林寺》就不同了,从六七岁的小孩到六七十岁的老人都看得兴致勃勃,当然,年轻人尤其喜欢看一些。

我那时候特别喜欢看《少林寺》,起码看了十多遍,全成都只要我打听到哪里在放《少林寺》的“坝坝电影”,再远我都要跑去看。

 

7

 

对了,忘记说了,我们那时候还有“坝坝电影”,不像现在,连“坝坝电影”都没有了。所谓“坝坝电影”,又叫“露天电影院”,就是在一块空坝坝上放免费电影。那个坝坝可能是某个学校里的足球场,可能是一个厂子里的篮球场,也可能是城郊结合地带的一大块空地,都是没办法收门票的,所以干脆不收门票,敞开来看。放起电影来也很简单,在空地上找两根电线杆子,中间扯起一大张白色的厚帆布,就是电影屏幕。有的甚至连厚帆布也不要,就着一面白色的墙,也可以放电影。总之,那时的电影远远不是现在这样一种票价昂贵、娇里娇气的东西。

曾经有一天,我偶然听到一首歌,歌手用那深悠的怀念,淡淡的伤感追溯了童年时曾经的露天电影院。我在听到的刹那间,心似乎就震颤了,记忆在那淡淡的曲调中从心的深处复苏了。噢,我那童年的露天电影院……

 

七十年代人怀旧经典歌曲之一:

《露天电影院》

郁冬

 

我家楼下的空地是一个电影院 

在夏天的夜晚它不再出现 

如今的孩子们已不懂得从前 

那时候的人民陶醉过的世界 

 

我长大时看着他们表演着爱情 

当他们接吻的时候我感到伤心 

在银幕的下面孩子们做着游戏 

在电影的里面有人为她哭泣 

 

城市里再没有露天的电影院 

我再也看不到银幕的反面 

你是不是还在做那时的游戏 

看着电影的时候已看不见星星 

 

   东操边的露天电影院,还会不会出现 

曾经在那里一起掂起脚尖看电影的女孩

已经不在身边

 

 

8

 

现在让我们回到1981年10月底那天吧,当时,我听说铁路局桥梁厂的坝坝里晚上要放《少林寺》,便兴冲冲地跑去看了,我没有想到,我的命运正是从那天起开始走上另一条轨迹。

    那个远去的夜晚,当真是人头攒动啊,我怎么也挤不到前面去,我站在后面,只看得到半个屏幕,心里急得不得了,却毫无办法。正在那时,我听到有人喊我,“马松,马松,上这儿来,兄弟伙挤一下,腾个位置给你。”

 

我回头看过去,是班上的黄三娃。黄三娃学名叫黄其胜,在他家排第三,大家都叫他黄三娃。他属于我们班上流里流气的学生,据说和校外的混混有点熟,平时我有点怕他。此刻,他站在附近的一个乒乓球台上,那是一个观看电影的极佳位置,我做梦都没想到他会给我腾那么好的一个地儿出来,我有些感激地答应一声,然后走过去……我就这么认识了黄三娃,从此开始和“问题少年”一起玩了,并且自己很快也成了个“问题少年”。

 

9

 

可能是因为从小就吃苦,又很早就自己独立生活吧,我发育得很快,读初二时,十五岁,体型却有点点像成年人了,嘴边有了一圈浅浅的胡子,头发总是留的很长。用黄三娃他们的话说,天生就是打架的料。

其实,我最初跟着黄三娃他们混的时候也没做什么坏事,无非是凑在一起,偷偷地抽根烟,或者讲些黄色笑话,或者是学着他们上学的时候将书包往桌子抽屉里一放,就到街上逛荡去。然后放学的时候又回学校里拿书包。我发现自己很快就驾轻就熟,比他们还熟练了。当然,我这么做,有个其他学生不具备的有利条件——就是不用担心老师去找家长。不过,我渐渐发现,自己其实是自作多情了,老师们只关心成绩好的那一些好学生,对于我们这些差生,只要不给他扰乱课堂纪律,他们就谢天谢地了,所以我溜到外面去,对于老师们来说不是坏事,而是好事,至少他们讲课的时候下面不会有叽叽咋咋说小话的声音了,这样一来,他们讲课也就不必那么辛苦地扯破喉咙了。

 

一天到晚在街上瞎逛大家也觉得无聊,我们就一起到府河边去练少林功夫。学着电影里小和尚们的样子,扎马步,玩三截棍……我们最记得《少林寺》里的这部分内容了,那是觉远进少林不久,一大群和尚,穿着白色的僧袍,拿着各种不同类型的兵器,在寺庙空地上腾挪跳跃。其中我最欣赏的兵器是双截棍。我实在太喜欢那玩意了。有趣的是,2002年,我在监狱里看电视,偶尔看到一个叫周杰伦的小年轻,在扯着嗓子唱一首歌,名字居然叫《双截棍》,那一刻,我突然涌起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一个大男人,心里难过得不得了。

 

《双截棍》

 

发行公司:BMG博德曼

词:方文山 曲:周杰伦

 

岩烧店的烟味弥漫 隔壁是国术馆

店里面的妈妈桑 茶道 有三段

教拳脚武术的老板 练铁沙掌 耍杨家枪

硬底子功夫最擅长 还会金钟罩铁步衫

 

他们儿子我习惯 从小就耳濡目染

什么刀枪跟棍棒 我都耍的有模有样

什么兵器最喜欢 双截棍柔中带刚

想要去河南嵩山 学少林跟武当

 

干什么(客) 干什么(客) 呼吸吐纳心自在

干什么(客) 干什么(客) 气沉丹田手心开

干什么(客) 干什么(客) 日行千里系沙袋

飞檐走壁莫奇怪 去去就来

 

一个马步向前 一记左钩拳 右钩拳

一句惹毛我的人有危险 一再重演

一根我不抽的菸 一放好多年 它一直在身边

干什么(客) 干什么(客) 我打开任督二脉

干什么(客) 干什么(客) 东亚病夫的招牌

干什么(客) 干什么(客) 已被我一脚踢开

 

快使用双截棍 哼哼哈兮

快使用双截棍 哼哼哈兮

习武之人切记 仁者无敌

是谁在练太极 风生水起

快使用双截棍 哼哼哈兮

快使用双截棍 哼哼哈兮

如果我有轻功 飞檐走壁

为人耿直不屈 一身正气

快使用双截棍 哼

我用手刀防御 哼

漂亮的回旋踢

 

 

这首歌之所以那么感动我,是因为让我一下子想起了许多年前的那些日子……那时候,我也曾自己制作了个双截棍,成天拿到府河边练习棍法,自己觉得拉风得不得了。每当那么练时,我嘴巴里还得发出“呵呵”的声音,仿佛那样以来就有了“内功”。

在看完《少林寺》之后的日子里,我们这一帮“坏学生”,就这么“无师自通”地练了三个多月的“少林武功”,虽然还是十四五岁的孩子,却渐渐觉得自己是个人物了,渐渐不满于只搞点逃课这种小打小闹的事情了。

 

10

 

练少林功夫的那段日子,说来难以置信,我们这帮半大孩子,都特羡慕文化大革命”——像我们这些六六、六七年出生的人,到文革结束的76年,正好十来岁,说不懂事呢又还记得不少文革的东西,说懂事呢却又对文革并不真正了解,只知道文革的时候用不着将脑筋花在读书上,可以昂首挺胸地走出课堂,而不必像我们现在这样还得拿个书包在那里当挡箭牌。还有,听说那时不用掏钱坐车,也不用掏钱吃饭,那么,我们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流浪到少林寺去,实现最大的心愿……想到这,我们当时都不禁为自己生错了年代懊恼不已,我们已经不可能像红小兵那样可以拿着“红宝书”,挽救普天之下受苦受难的域外人民”了。似乎是为了对这种遗憾做出补救,既然无法四处串联了,那么我们只好就地打架,否则简直不知道怎样发泄青春期多余的活力。

可能就因为这种原因,我们很快便不仅仅只是逃课练功,而是逐渐抱成一团,开始欺负那些没“兄弟伙”的学生了。什么事情搞多么都上瘾,渐渐地,我开始喜欢上打架斗殴。看着别人被我们打得鼻清脸肿,跪地求饶,我们心里总有种说不出的快感和自豪。我们这一小伙人里面,我个头最壮,身体最结实,打架最能发挥我的优势,也最能为我赢得尊重。加之我自己有一间小屋,不象别人家有父母打扰,大伙儿放学后闲了没事可以窝在我那间小屋吸烟喝酒,天南地北的胡侃。所以很快我就成了我们这一群中仅次于黄三娃的“二把手”了,三天两头揍人和挨揍。

 

11

 

我们揍的都是平时在学校里就看不顺眼的家伙。一开始是低年级的,看着他们都怕的跟个小狗似的,我们就更觉得自己很威风。后来我们甚至故意去惹高年级的,连高年级的学生我们也敢惹,这令我们感到很自豪。

我和黄三娃几个都比较团结,心齐,打起架来放得开手脚,于是没多久我们似乎就成了学校里一个颇有声势的小帮派了。每到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们几个就流里流气地在学校附近打转,看到有对我们瞪眼睛的,就一拥而上,准备动手。

别人的书包里都是书本,我们的书包里却是双截棍、链子、砖头之类。没有人不怕我们。当然,在成都铁路初中这个学风极差的学校,比我们更厉害的“帮派”还是有的。比如初三的龙头老大“铁哥”那一伙,他们见我们尤其是黄三娃越来越嚣张,就想煞煞我们的锐气,将我们堵在马家花园右街,揍了一顿。我们知道弄不过人家,只好忍气吞声。操,这世界就是这样弱肉强食。这道理我也懂。

 

12

 

世上的事情,大概总是一环扣一环的吧,正是这种学校里面的“帮派生涯”,使我认识了一个真正的混混,叫刘莽娃,他已经不读书了,在街上“操社会”。那时候,我怎么也没想到,这个人会那么深地影响我的生活,并且最终给我带来了深痛的灾难。

刘莽娃虽然其实也只比我大几岁,而且也不是铁路局的子弟,却特别厉害,没人敢惹他。因为他朋友多,圈子大,和城南的混混都熟得很,半个成都他都摆得平,当然就不把西北桥一带放在眼里了。他时常在马家花园附近吃“霸王饭”,就是从一个小摊子蹭一顿,又到另一个小摊子吃一口,从来都不给一分钱,那些摆摊摊的根本就不敢朝他要钱。

在当时,我们一致认为,他的打扮也很有面子:上身穿着他爸的旧中山装,庄重笔挺,下身穿着他爸的劳保裤,风度翩翩。脚上还蹬了一双白色回力牌球鞋——当然,以90年代的标准,以上全套行头是进城民工最标准的装束,不过在80年代初,却“拉风”得很。

 

那天,我和黄三娃他们几个,又逃课出去在西北桥东溜西荡,黄三娃不小心踩了刘莽娃的脚,刘莽娃就跳了起来,嘴巴里骂骂咧咧个不停。那时我们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来头,仗着我们人多,就和他顶上了。这个刘莽娃,居然不怕我们这么多人,硬是和我们拼,结果让我们揍了一顿。当时我们谁都没想到,第二天就被刘莽娃带一群人堵在学校门口了,他们把我们拉到西北桥横街,先是给我们每人两耳光,还要黄三娃和我学狗叫。我们开始不肯学,被刘莽娃扇了两耳光。人就是贱啊,被扇了,我和黄三娃到乖了,“汪汪”地学起狗叫来,我当时心里真不好受。在监狱里我不断回忆往昔,我这才记起了这些与刘莽娃最初相识时的情景,也是这才发现我和刘莽娃从一认识时起其实就充满屈辱。这或许也是我最后会杀了他的内心深处的原因之一吧。

 

本来,刘莽娃他们还不解气,商量着怎么继续修理我们,“在身上留点纪念”给我们,我们毕竟都是学生,哪里跟真正的流氓干过,吓得不得了,我们有一个兄弟当场就流尿了。幸亏我还冷静一点,想起身上还有半包烟,马上摸出烟来,给刘莽娃他们一人一根,又小心翼翼地点上,陪着笑脸求他们“大人莫记小人过”,刘莽娃他们其实也不想把事情惹太大,看有了台阶下,于是勉强地同意放我们一码。不过要我们第二天请吃饭。我确实拿不出钱,只好由黄三娃他们从家里偷了点钱,请刘莽娃他们在小饭馆里搓了一顿。刘莽娃那时正想“招兵买马”,喝得半醉时,就拍着我们的肩膀说,“以后跟我混吧

 

13

 

自从当了刘莽娃的“小弟”,们有了“后台”,胆子一下子就更壮了。人这东西就是贱,虽然我们在刘莽娃面前得弯着腰,但我们在学校里腰却挺得特别的直了。我们决心要在学校里称王称霸。并且首先是要报“铁哥”那一箭之仇。

我们给刘莽娃说了“铁哥”的事,刘莽娃确实像个统帅,当即就搞了个打架计划。我们当时看着都傻眼了,我们以前打架,从来都是一顿乱打,从来没想过“引蛇出洞”、“关门打狗”这些策略,这次算是开了眼界——第二天放学时分,我和黄三娃带少少的几个人故意在学校门口向“铁哥”挑衅,然后撒腿就逃。“铁哥”带了几个兄弟伙,在后面追。等“铁哥”那帮傻小子追到西北桥东街最偏僻的一段,埋伏在那里的刘莽娃就带着十多个街娃一下子前后将他们堵住。一边揍他们,一边让他们喊我们“爸爸”、“爷爷”,他们开始不干,刘莽娃一亮刀子,他们就傻眼了,毕竟是中学生,哪见真正的街娃动刀子的架势?结果,那次我们彻底将“铁哥”修理了一顿。在他们身上拉尿,还让平时不可一世的“铁哥”叫了我们一百多声爷爷。那感觉舒服极了,好像他真是我们孙子。

 

我们那时真的还很天真。自从刘莽娃帮我打了“铁哥”以后,我们就没计较他最初对我们的欺负了,而是从心里把他当成了大哥,他说往东我们就往东,说往西我们就往西。他那人喜欢被逢承,见我们那么服他,所以对我们也还不错。只要我们几个兄弟伙在外面受了气,传个信过去,他一定带人来摆平。当然,他缺人手的时候,也喊我们去帮他打群架。由于我打架最卖力,渐渐的,刘莽娃完全把我当成了心腹,有一天,他问我,“你们当学生的这么穷,想不想学着搞钱?”我问他怎么搞钱,他用两根手指作了个夹钱包的姿势,说,那还不简单,当“八级钳工”嘛。

 

14

 

我当然知道,所谓“八级钳工”就是小偷,说实话,我虽然喜欢打架,却并不想偷钱,但那时我妈已经很少给我钱了,我的日子越来越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却常饿得肚子咕咕叫。在这种情况下,被刘莽娃一引诱,我也就稀里糊涂地跟着他干了。刘莽娃心计深,在信任我之前一直没让我发觉他会这一手,直到那时候我才知道他从小就在公共汽车上跑单线”,怪不得他总像是有花不完的钱

哪一行都得有师傅教,连偷东西这一行也是,我跟着刘莽娃,渐渐地也摸出点门道来了。刘莽娃告诉我,“当钳工”的关键在一个“准”字,只要准,行了,这钱就是你的了。所以你先得看好了公共汽车上谁在想心事,谁的精力不那么集中,谁又像是身上带了钱的主儿。你就掏谁的去。我说,要是被发现了怎么办?刘莽娃说,发现了,你就把钱还他,只要我们在车上不止一个人,他怕我们报复,一般也不敢声张。何况即使进了局子,最严重也就是个劳教,轻的才只不过是拘留十多天,不痛不养的,就当度了个假,回来再接着干。

虽然他说得那么轻松,可一开始我还是老害怕。成功了几次以后,胆子也就大了。我发现,只要小心,当“钳工”还是不太危险的,很清醒的人我们就不去碰,我们去碰的都是迷迷糊糊的人。就这样,我每天在汽车上跟着刘莽娃一起跑线”,做他的接应和掩护人。有时侯我们还到集贸市场上去,这和“跑线”不一样,叫“踩地皮”——趁着市场里人多,乘人不备拎别人的包。这个得有团队精神,得合作。一个人放哨两个人配合着,分钱的人多些,不过干这个有可能一不小心就碰上个“大鱼”,拎一次就能弄个几百块上千,也挺合算。总之,不管是“跑线”还是“踩地皮”,我跟着刘莽娃,一天下来,运气好的时候能挣上个百把块。运气差也有个二三十。那时候是1983年前后,一天有几十元算是高收入了。我得意洋洋地想,自己再也不是从前那个穷小子了。

 

15

 

就这么小偷小摸地搞了一年多,转眼就快到84年了,我17岁了。看着别人都有女朋友,瞧瞧自己,钱也有一点了,样子也蛮帅的,哪样都不比别人差,何况到了青春期,两腿间那坨东西不老实起来,看到漂亮女人就把裤子顶得高高的,像是在昂首敬礼。我觉得确实也想弄一弄女人了。

我们这种人找女朋友,有我们这种人的方式。我们从来都不托人介绍,也不写什么情书啦、递什么纸条啦……我们直截了当,看中了哪个女孩子,就到她读书的学校门口去堵她。或者是直接在某个学校前守株待兔,看到有顺眼的女生出来,就上前去套瓷。

我最先去的是成都铁路中专,算计好学生下晚自习的当儿,我就去了。学生们像潮水一样涌出校门,我专挑好看的女学生往死里盯,有胆小的女生,低着头就像兔子一样开溜。偶尔也有胆大的女生,敢拿眼睛回敬我。总的说来,由于初出茅庐,我勾引女人的技术还十分拙劣,脸皮的厚度也还只是一般,说话还拿捏不好分寸,所以很不成功——有一晚我看见一个女生不避我眼神,还以为对我有意思了,就走过去和她搭话,可我真一过去,人家就是不理我。我脸面有点挂不住,于是堵住她,不让她回家,硬要和她处朋友,不答应就别回家”,我说。没曾想,那个女孩看了我半天,说,“拉倒吧,像你这样的,还嫩着呢,别假老练”,然后趁我发愣的当儿,扬长而去了。

 

16

 

那以后我在那里又堵了一个多星期,前前后后又堵了三个挺漂亮的女生。我依然不大会说话,只是开门见山要和她们“耍朋友。结果可想而知,都黄了。我实在有些不大明白,弟兄们都说我帅得像刘德华,不,比刘德华还帅,怎么这些妞们都视而不见呢?我越想越闹不明白,找刘莽娃讨教。刘莽娃听了笑得不得了,他捧着肚子说,“笑死我了,笑死我了”。我说,你笑什么?

“笑什么?你怎么不到四川大学门口去堵女孩呀,那里漂亮的不仅多,而且个个都熟透了,像西红柿一样,捏一下捏得出水来,你干嘛不堵去?”刘莽娃还是笑个不停。

说:“人家是大学生,和咱不是一个阶级的,堵什么啊堵!”

刘莽娃说:“操,你这不是挺开窍的吗?大学生和咱不是一个阶级的,那中专生就和咱是同一阶级了?告诉你个小窍门,像你我这样的小混混,堵女朋友得到初中或者职专去堵,那才是咱们的根据地。不信你明天就去,凭你这么拉风的模样,我敢打赌不用三天你就能堵出个女朋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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