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少林寺》(第二部分)

雷立刚 半老草根小雷雷 2018-11-22

点击标题下第二个蓝字 雷立刚 可关注本公众号


少林寺,是我们那一代孩子的一个梦

作者 /  雷立刚        

 媒体转载请标注公众号 / 雷立刚(ID:leiligang2022)



  • 追梦人生……


少林寺

 

 

内容简介

 

★关于本书的作者:

雷立刚敏锐,感性,尤其难得的是,他对于文学的热爱很纯粹。

——茅盾文学奖得主,《尘埃落定》作者阿来

 

★关于本书的气味:

这部小说就像剥洋葱,开始你可能只觉得辣,但是过一阵子,你可能会流出泪来。

 

★关于本书的结构:

本书在结构和布局上受到《金色笔记》的影响,同时与《1984》有某种认同上的亲近,同时,难能可贵的是,其中的故事却十分引人入胜。

 

★关于本书的内容:

小说在多条线索中交织进行,从表面看叙述的是一个异常美丽的女人与五个男人的情爱纠葛,这五个男人包括一个老花花公子,一个残疾人,一个师生恋中的教师,一个英俊青年大学生,以及一个虚构的历史人物,她与他们因为人生的阴差阳错而彼此痛楚,似乎是一个让人心碎的爱情故事……但在实质上,作者试图通过在现实世界乃至历史人物和事件的不断怀疑与否定,表达一种对所谓终极价值的质疑,对意义的消解,对无数可能的寻求。所以,在你每一次为小说中人物的际遇感慨时,作者总会冷静地站出来说:多数的真实,其实都是假的,正如多数的高尚,其实都是虚伪的。

 

 

 

 

 

《少林寺》

雷立刚




前面内容,可直接点击以下链接:

《少林寺》(第一部分)

 


以下为最新内容:

(《少林寺》第二部分)

第三章 •马松




17

 

我想了想,觉得刘莽娃说得也对。第二天晚上,我就到西北桥铁路初中去堵。学生们下晚自习的时候,我看见一个长得有点像狐狸精的女生,我心想,要的就是这样的,于是走过去和她没话找话。刚开始我有点不自然,她呢,好像也还有点怕,但是后来和我多说几句,她就知道我是想追她,她立即就不怕了——女人这东西就是怪,好像天生就等着男人来追,只要弄明白男人的目的是追他,再凶神恶煞的男人她也不怕了。

这个小狐狸精,笑起来有点疯。我就想,操他妈,这初中的就是不像那些高中的,什么都懂了,又什么都好奇,正是最好接近的时候,刘莽娃确实有一手,说得真到位啊。

又瞎扯了几句,我就硬要陪着她压马路,她开始不干,后来也就答应了。路上,我不停地给她买吃的。她看我花钱挺大方,一下子就喜欢我了,一个劲问我是干什么的。我说,我是当小偷的。她咯咯地笑了起来,笑得腰也弯了。我趁热打铁,挑明了彼此之间心照不宣的东西——我想和她耍朋友。

她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我说,“你厉害呀,才读初中就耍朋友了。

都散了三个了,现在的是第四个。假如你要当我男朋友,就是第五个了。”她又笑了起来,好不容易止住笑,说,“我跟你说正经的,我现在这个男朋友,是街上混的,你还是回家里呆着,别惹事——我可是为你好啊——你,不怕?”

“我当然怕,好可怕啊,好可怕啊——我怕把他打死了。”我夸张地说,“就这么定了,我把他撵跑了的话,你就跟我。”

 

18

 

我这么说的时候,本来也没有特别当真,我可是真没想到这么顺利就能得到那小姑娘。只是,当时,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于是隔天我就带了两个兄弟就去了。结果一看到那小姑娘的男朋友,我就差点笑破肚子,那是以前被刘莽娃修理过两次的小街娃,他知道我是跟刘莽娃混的,一见我就低头哈腰的,说:“马松,……不,马哥,你……怎么在这里?”

我就说:“我来找我女朋友。”一边说,我一边把那个小姑娘拉到身边。结果那小子脸都发绿了,却没敢说什么,低着头就走了。就这样,我有了我第一个女朋友。那个小姑娘,我现在连她名字都忘记了,她一见前男友这么没种,立马就跟了我,也许是来的太容易了吧,我对她实在没什么感觉,我甚至觉得不是我得到了一个女人,而是一个女人轻而易举地把我的初恋给毁了。真的,她让我一点没有初恋的新鲜感和激动,虽然,这的确是我第一次交女朋友。

 

因为彼此都没什么真感情,我和那个小姑娘不多久就分手了,真的,整个过程我一点都不激动,包括上床,我甚至记不清我第一次干她是在什么地方了——那可是我第一次和女人做爱啊。真的,我好像一点感觉也没有,麻木极了。不过,这次“耍朋友”使我对女人有了比较深的认识,对于怎样讨女人欢心,怎样勾勾搭搭,怎样眉来眼去,我都积累了不少经验。后来我又如法泡制,断断续续找了好几个女朋友。其中,我比较喜欢的一个女朋友叫小闹钟,长得满漂亮的,刘莽娃他们看了小闹钟都,“马松可真他妈撞了狗屎运!”

是啊,我的确有福气,竟然堵上这么一个女的,把他们眼睛都看直了。我虚荣心大大地得到了满足,不过这个小闹钟可不是省油的灯,每次出去,专找豪华的地方玩,我辛辛苦苦偷来的钱花得和流水似的。但我心里跟挂着个明镜似的,我知道,她和我其实都只是玩玩而已。她想要好玩的好吃的。我想要睡她,就这么回事。何况,除了我之外,小闹钟另外还有男朋友,她是脚踏几条船,这我不是不知道。

 

19

 

自从泡了小闹钟,开销就大了许多,这个鬼女子,的确是个害人精。她花钱如流水,害得我偷的次数不得不多起来。除了偷之外,还得想点别的办法,我参考香港警匪片,开动脑筋,仔细思考,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抢学生的零花钱。

开始,进行得很顺利,我那时在道上也混得比较熟了,已经收了个小弟。一般等天黑透了,我就叫上小弟,把下晚自习走夜路的学生逼到没人的小巷里,然后亮出刀子,说几句威胁的话,很快就拿到钱了,运气好的时侯,甚至还能撸上块手表。其实真的很容易,那些话严格讲来算不上什么狠话——我很注意说话方式,我觉得,如果说得咬牙切齿的,只能说明你的心虚和怯懦,我从来都是好言相劝:同学,不好意思了,哥们没饭吃了,借两个钱……”

那时还没有110,路上联防很少,路灯也不亮,这为我这种人提供了很多机会——不过我们从来不把事情脑大,基本上没伤过人。我虽然喜欢钱,不过我比较理智。这种事闹大了派出就不得不干涉了,那我们也就没有机会了,俗话说,细水长流嘛。

 

就这么断断续续做了一年多,连偷带抢,双管齐下,每天都搞到不少零花钱供我们挥霍。我开始对自己的形象进行了精心的修整:学《上海滩》里许文强的样子,把头发梳理得一丝不乱,衣服呢,要买新潮的穿,抽的烟呢,要上档次,下馆子呢,也要挑门面好点的了。我当时觉得,自己达到了“事业”的一个高峰了。但是,万事都是物极必反,连干混混这一行也是,我得意忘形,一点没有觉察到,危险已经渐渐逼近。

那是盛夏的一天,天气异常闷热,到了晚上九点半,我带了两个小弟,照例到铁路初中去“踩点”,我们每人都叼着烟卷,相互之间开着黄色玩笑,同时密切注意着马路上稀疏往来的行人。路上的学生不少,但大都是三五结群,他们大声讨论着学习上的问题,不时爆发出欢声笑语,幼稚的学生腔让我们觉得又好笑,又羡慕……

终于,人群渐渐稀落了,前面出现单身赶路的学生,我们像发现猎物的猎手一样,兴奋地窜了过去……钱顺利到手了,但那次,我们没想到,还有别人,正在把我们当作猎物。

    后来我才知道,铁路局一个副局长的儿子在不久前的一个晚上被抢了钱,于是有关部门开始重视“学生被抢劫事件”,我们首当其冲,正好撞了个正着。其实,那个副局长的儿子肯定不是我们几个抢劫的,但他们把什么屎盆都往我们脑袋上扣,连两年前的一个学生遭抢案件也算到了我们头上,我是主犯,结果弄了个一年劳教。

 

20

 

 他妈的,进了劳教所,才知道什么地方是人最没法呆的。劳教所里的混混一个比一个下三烂,没一个好东西。我刚进去那阵,管教一不在就挨揍,每个新来的都要挨欺负,这是规律。真他妈的憋,这世界什么地方都有规矩,连劳教所里混混之间也有他们这么多臭规矩。

自从我进了劳教所,小闹钟就一直没来看过我,我知道她把我蹬了。我妈来看我好几次,她见到我就只是哭,别的什么也不会说了,我开始不想搭理她,我怕我一开口,又刺伤她。但她老是哭,让我心里烦躁得很,所以当她又一次来时,我就说,你再也别来了,你就当从来没有过我这个儿子好了,反正你也很久不管我死活了。

我妈走了,她的背影显得又瘦又小,还有点驼……我突然觉得心里挺酸的,我发现不知不觉间,我妈一下子老了,我很想追上去说声对不起,但我没这个自由,我是在劳教所里,我无法出去追。我当时想,那就等我妈下次来时,好生说声对不起吧。但是,我妈却很久都没再来,直到我劳教结束,她都一直没再来看我。

 

我开始以为,我妈是真伤心了,真的打算永远不理我了。但当我出了劳教所,我才知道,我妈去世了。我怎么也想不到,那次的分别竟是决别。是啊,如果我妈在世,她怎么可能不再来看我呢?母亲永远不会真的不理自己的儿子,但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我已经没有机会再孝敬我妈了。当时,我心里难过极了,下决心再也不在社会上糊混了。我一定要过正经日子,我母亲在世时她一直希望我这样,如今母亲虽然却看不到了,但我必须对得起她的在天之灵。

所以,劳教出来之后不久,我找了份工作,在一个娱乐城当保安。这的确是个很糟糕的工作,但对于我这样既没文凭又没文化的人来说,终于也算用自己合法的劳动养活自己了——我很高兴,至少我不再是社会的寄生虫了。

 

21

 

1987年的清明节来得天淡云清,这让清明的气氛似乎淡了许多。在我的一向的印象中,清明似乎总是阴雨绵绵的,天空布满了哀云,好像连山山水水也在哭泣,毕竟清明是怀念的日子啊。

 

这个清明节,我去看望我妈了。在去位于成都北面远郊的斑竹园公墓的路上,我专门采了一捧淡紫色的野花,站在墓前,我将那些花轻轻揉碎,撒在墓碑下面,也把无尽的哀思撒在了这里。残碎的花瓣在空中飞舞,仿佛是长眠于地下的亲人的影子。

清明在这个情人和金钱的时代,已越来越被人淡忘了。对许多人而言,偶尔记起,也往往是在自己不那么忙碌的时候。然而在这个无雨的清明节,我却真的陷入了哀思,我想起我妈,想起我的小学时代,又想起那个混乱不堪的初中,想起看《少林寺》狂热的……如今,这一切却变得那么遥远,那些曾经的失望或者得意,经过时间的洗涤,似乎什么也没有留下。我感到这越来越快的岁月的脚步,在我不经意的时候,正一点点掠去我的生命,我知道,终会有那么一天,这个脚步将把我的生命踏得粉碎——我并不害怕这个,我所恐惧的是如果到了另外那个世界,我将用什么去面对我妈。

 

可能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吧,就在那天,从墓地回来,我骑着车经过西北桥铁路初中,在那我曾十分熟悉的校门附近,我突然看到两个小混混正在欺负一孩子。这种场面我太熟悉了,仿佛就是我的昨天。不同的是,他们欺负的那个小男孩似乎是个跛子,那孩子边骂边跑,脚还一跛一跛的。那两个混混追上去逮住了那个小男生,压在胯下动着拳脚,而旁边一个小女生正在焦急地喊,干什么,干什么,快来人啊!我看过去,那女生长的实在很好看,在那一刻,必须承认,我的心剧烈地震了一下。

也许是看不惯他们欺负残疾人,也许是那个美丽女孩的求助使我突然产生一股豪情,总之,我没有多想,冲过去掀翻了那两个欺负人的小混混。那两个都是小混混,知道我的威名,爬起来喊了声“马哥”就溜了。

 

那个女孩十分感激我地看着我,那双大眼睛里面透出善良的笑意。我心里突然感到很拘谨,空气中似乎顿时弥漫起一种清甜的味道,这味道向我扑面而来,使我有些措手不及。我连忙垂下头准备一声不吭地走过去,却听到她了一声。我仓促地将头抬起,有些慌乱地也“嗨”了一声,差点跩一跤。

总之,那一刻的我举止很失败。我心里有点恼羞成怒——对自己,于是骑上车快速地离开了。

后来的几天,我老想着她,要是以前,我早就到那个学校门口去堵她了,她八成就在那里读书,但是,我心里又很矛盾,觉得自己不该去找她。她那么美好,我不应该害了她。我是个什么垃圾啊?我心里有数。所以,虽然最初那几天我真想去那门口守着,但总算忍住没去,过了半个月,我终于打消那个念头了,在娱乐城当保安还是比较忙的,要烦心的事情不少。又过了一个月,我想我应该终于把她忘记了。

 

22

 

我知道,很多和我年龄差不多的人,在青春年华里总是在不停地构思自己的爱情方式,浪漫的、凄婉的、轰轰烈烈的……然后彼此钩着小手指,重复着问你到底爱不爱我之类的废话,再后来就是哭哭啼啼地结束说好了要海枯石烂的感情,周而复始,累不累啊?那些人的感情似乎永远都发挥不完,仿佛要等爬了8849遍珠穆朗玛才会停止干那些傻事。而我和他们不同,这些东西我看得太多,我想,再也没有比所谓爱情更假的东西了。在娱乐城,每天都有那么多苟合的男女,难道他们就没有爱人或者没有曾经爱过的人吗?既然有,那么他们现在所做的一切是对爱情多大的亵渎啊……而既然那么多人都在集体性地自发地亵渎爱情,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根本没有爱情,或者,至少可以说,根本没有海枯石烂的爱情。在那五光十色的娱乐城,我什么没有见过啊?

 

有一个晚上,我突然听到我值班的一个KTV包间里有撕扯的声音,我过去一看,天,那女的我认识——竟然就是清明节遇到的那个美丽女生!两个一看就是道上混的家伙,正在手脚不老实。看到我推开门,其中一个特横的光头就说,“把门关死,出去!”。我没有多想,大步走过去,指着那个女孩子说,“两位大哥,这是我妹子。她人小不懂事,二位高抬贵手给个面子……”

那个很横的光头见我扰了他们的兴头,伸拳就冲着我的脸打过来,我一闪,照着光头的肚子上踹了一脚。光头一下子就让我踹了个狗吃屎。另外那个也急了,冲过来就想跟我拼命。这小子还是有两下子,要是别人早让我那几拳几脚给揍趴下了,可是他确实挺能撑的。不过我也看出来了,这小子有勇无谋,除了死打不会别的,经验丰富的混混都知道,打架同样要动脑筋,结果他也被我一脚揣在地下。光头一见打不过,就呼啦一下亮出家伙来了。是把砍刀,挺长的,闪亮亮的。我正在寻思着怎么把刀给他踢飞,这时候其他保安也来了,这两个人骂骂咧咧地出去了。

 

本以为老板会赞扬我,结果却挨了一顿骂,“谁要你惹这些人的?出了问题你自己兜着”,老板骂了几句,也走了。

我一点也不后悔,但是,尽管如此,一看到站在一边的那个女生,我心里还是气不打一处来,“你怎么跟这些人来这种地方?”我没好气地说。

她低着头,很委屈的样子。

“好了好了,我也不说什么了,你走吧。”

她却不走,说一个人担心那俩坏蛋在路上堵。

算了,大爷我今天我好事做到底,呆会儿下班了我送你回去。”

“我……今天不想回去……要不,我到你那里将就一宿,就一宿。”她说着,眼睛睁得圆圆的。

“什么?”我也瞪圆了眼睛。

 

23

 

今天,当我回忆起这些的时候,我心里充满了惆怅。已经很久很久了,怀旧总是令人黯然的。在这个叫做成都的浮华的城市最躁动不安的西北桥,在那些遥远的角落里曾每天上演着那么多悲欢离合……那些远去的时间、地点和人物,都仿佛带着泛黄的颜色,有点霉味,像旧照片……阳光下灰尘的微粒飞扬开来,所有的旧事渐渐弥漫眼前。

我相信,我其实是在清明节那天第一眼看到她,就爱上她了。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才总是表现得对她那么冷漠。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不愿意拖累她,不愿意她找个配不上她的我这样的男人。对我自己,我真的很失望。关于前途,我不是不关心,但我又可以用哪只手来左右我的前程?一路上,我沉默寡言,除了问了问她的名字,知道她叫“蒋芹芹”之外,我几乎没和她有更多的交谈。月光透过树叶间的细缝,将缥缈的温柔的光亮涂抹在我们身上,我身边的女生像发着温柔的光的白色瓷瓶,美丽光洁。

这个叫蒋芹芹的女孩,是多么美丽啊,而她的美丽,却又是多么的忧伤……

 

但在那时候,她是天真而快乐的。我记得,许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到了我那个狗窝一样的家,屋子自然是乱七八糟的。可芹芹一点也不在意,她是那么无邪,东看看,西看看,然后说,“我困了,我要睡觉了,我睡你的床,你睡沙发去。”

“你就不怕我……老实告诉你,我可是劳教过的啊。”我说。

“怕你?才不怕呢,我看人准得很,从第一眼看你,我就知道你不会害我。”

“准得很,那你还跟那样的两个家伙去娱乐城?看走眼了?”

“没,我知道他们没安好心,只是没料到他们胆子那么大”她撇了撇嘴,说,“何况我是故意要气我妈。”

那时候的芹芹,纯净得像透明的露珠,倒豆子一般讲了当时的情形。当那两个混混在学校门口拦着她时,本来她根本就懒得搭理,“从我读小学六年级起,这种在学校门口拦人的事情,我经历得太多么,我从来就理都不理”,但那次,她妈妈刚好过来了,自然是大惊小怪地不准她跟他们混在一起,“我妈不说什么,我还不会怎么样,看她这么担心的样子,我还偏要跟他们走”,于是,就这么去了娱乐城。

“你不怕你妈急?”我说。

“就是要让她急,就是要气她。”我清楚地记得芹芹当时这么说。

“那你爸呢?”

“……他们……他们离婚了……”她的声音暗淡下来。我们没再说什么,熄了灯,各自睡去。

 

24

 

我们干保安的,都是晚睡晚起,所以养成了一觉睡到中午的习惯,一般都是十一点过才醒。那天也一样,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快12点了。蒋芹芹已经不在了,屋子里被收拾得挺干净的。我睁着眼睛在床上躺了好一阵子,突然有一种感觉——她肯定还会再来,甚至,或许,我会和这个女孩子结下不解之缘,

果然,第三天中午她就又来了。我说:“还没吃吧?”

“没”

我带你下馆子吧。

“不用,你搞点钱也不容易,还是省着点吧。你在屋子里等着,我买点菜和米回来。本来路上想买菜的,又怕你已经吃了。”她说着,就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她回来了,买了一捆蔬菜、一小袋米和一块肉。我过去接过那些菜,将信将疑地问,“你会弄吗?”

她笑了一下,说试试就知道了,说着就到门口淘米洗菜去了。

 

没过太久,菜就做好了,摆在我那破旧的小桌子上,红红绿绿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我妈死后,我还是第一次这么正儿八经的在家里吃饭,甚至即便我妈在世的时候,我其实在家吃的次数也很少,我就那么闷着头吃着,突然感到眼睛湿润了。好不容易尽量使自己平静下来,我笑着问芹芹,“你这么一个漂亮娇气的小姑娘,怎么会整这个的?”

芹芹就告诉我,她妈和她爸闹离婚的时候,时常没人管她,她只好自己琢磨着做,慢慢也就会了。吃完了饭我说我得睡个午觉。芹芹说,“你睡吧,我去刷碗。其实以前我中午从来都不睡觉的,只不过那天我很想在家里多呆一会儿。

 

下午,我去娱乐城上班,她去铁路初中上学。此后,基本是隔一两个中午,芹芹就来一次,我们逐渐都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芹芹的学习成绩不错,但是她确实越来越厌恶学校了,“这和你无关,认识你之前好久,我就讨厌学校了”,她说,“有一个雨天,我去学校,突然发现学校特别无聊,真的,我说不出理由,就是觉得它无聊。”

确实,讨厌一个东西,就像喜欢一个东西,有时都不见得需要理由。

 

25

 

我和蒋芹芹的生活就这么一直平稳地发展了下去。我渐渐地把她看作我的女朋友,而且是我生命中唯一的女朋友——和她比起来,我以前的那些女人,怎么能算真正的女朋友呢?而小芹呢,她肯定也早把我当作了男朋友,只是,我们谁也没有挑明,并且,也没有什么身体接触。我把她的身体看得很神圣不可侵犯,只有这样我觉得才能体现自己对她的珍惜。

 

在小芹介绍下,我和廉泊也渐渐熟悉起来。这个残疾的小男生,性格很顽强,成绩特别棒,我想假如我是他,肯定没他那么坚强。看得出来,他也很爱芹芹,也许因为他太爱芹芹了,所以他对她唯一的希望只是她过得好——因此,尽管开始他对我很有敌意,但当他觉得芹芹确实很爱我时,他于是也把我当成了朋友。我心里总有点愧对他,隐隐约约觉得似乎是我抢了他心爱的人。我曾给芹芹说过这感觉,我问芹芹:

“你不觉得廉泊一直很喜欢你吗?

芹芹说:“我当然觉得,只是,我一直把他当小哥哥,甚至有时候觉得他像是我弟弟,可从来没当他是男朋友啊。”

我于是也没再说什么。我们三个,以后就经常在一起,他俩都是73年出生的,比我小6岁,我既是芹芹的男朋友,又像是他俩的大哥。87年,府河上游稍微做了一下治理,河岸边也干净了许多。我们偶尔坐在河边的梧桐树下,回忆着各自的童年时代,回忆起很久很久以前看电影《少林寺》的感觉。“你也喜欢看《少林寺》?”芹芹惊喜地问。“那当然”,我说,“当时我还差点跑到少林寺去呢。”

“我和廉泊当时也差点去,不过没去成。恩,现在有了你,太好了,干脆我们什么时候一起去趟少林寺吧。”

 

26

 

盛夏季节渐渐到了,天越来越热,放暑假了。那是87年8月,我专门请了个假,陪小芹和廉泊一起去少林。这是芹芹从小的心愿,我是她男朋友,没有能力实现她更大的愿望,但只要我能做到的,就应该让她满足,我是这么想的,何苦我也希望她能通过旅游,彻底走出她爸爸妈妈离婚的阴影。我们离开成都,列车从盆地驶出,翻越秦岭,横穿八百里秦川,然后伴黄河而行,一路上,我看到了蒋芹芹欢欣跳跃的笑容,这令我心里同样充满喜悦。

风尘仆仆,我们终于到了登封,踏上了去嵩山的汽车。大约中午12点左右,到达嵩山第一胜地——少林寺。

对少林寺,我们一直有一种向往和亲近感,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电影《少林寺》中描述的“千年的古寺,神秘的地方,嵩山幽谷,人人都向往”,也因为我们基本上都熟读金庸小说,对少林寺自然心生向往。达摩院,罗汉堂,藏经阁这些名字早已就耳熟能详。一点也不觉得陌生。

长久以来,我们心中觉得,这个古刹应是藏在深山之中的,漫地落叶与星星点点的野花相衬,宁静、幽远而动人心魄。实际上呢,确实风景不错。古刹深藏嵩岳里,面对着少室山,背依着五乳峰,群山环抱,宝塔点缀,清溪河绕寺而过,翠柏四季常青。虽然是夏天,也许是因为到了嵩山深处,也不再有在车上那种躁热,只感觉微风拂面,凉意丝丝。郁郁葱葱的松柏将寺前的广场整个掩映起来,树叶发出的摩挲的声音,仿佛在展示着这千年古刹深厚的佛宗底蕴。门口有两座石狮,威风凛凛地守在寺门两侧,守卫着悬奥灵韵,昭示着历史风云。而寺门的匾额上由康熙亲笔题写的“少林寺”三个苍劲有力的大字,也更加显出古寺不群的风骨。

进入寺门,右侧便是赫赫有名的“李世民碑”。碑高约4米,少林寺便是从这里,开始他传奇辉煌的历史。它也是少林最引以骄傲和自豪的一座石碑。石碑右上起第五行刻有李世民亲笔所写的“世民”两字。千百年来,他一直屹立在这里任游人瞻仰,历经岁月的沧桑,碑文上的字迹已有些模糊,但它仍旧象一个饱经世事的老人,象过往的游人讲述着“十三棍僧救秦王”的故事

走过天王殿,便来到了少林另外一个得以扬名的地方:立雪亭。在这无声的立雪亭前,达摩和二祖结下了不解之缘。当年达摩在少林寺对面山峰的一个洞中面壁九年,一个叫慧可的和尚为了拜达摩为师,就在山洞外服侍了他九年。九年以后,达摩为处理佛事回到少林,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慧可又来到立雪亭前求达摩收他为徒,但是达摩仍不答应,以他自己的阐理说:除非天降红雪,我才答应收你。慧可立雪思索,终于大悟,用戒刀把自己左手砍下,围亭走了一圈,用鲜血将白雪染红,去成就达摩的戒示。达摩见慧可终于彻悟,便收他继承自己的法嗣,慧可也成为禅宗二祖。禅宗也就此由二祖传到六祖,由少林传到全国……

此后,其他寺院的和尚见面均是双手合十,而惟独少林僧人只能右掌竖立,便是为了纪念二祖曾经在这里断臂传佛。即使是其他寺院的僧人,身披袈裟的时候也需要将左臂露出,以表示对二祖的尊重。就连那个著名的风流皇帝乾隆瞻游少林的时候,也对“立雪断臂”的故事大发感慨,当即写下〈雪印心珠〉匾额一块,悬挂在立雪亭佛龛之上,告戒后世佛业来之不易。

走出少林,已是傍晚时分。来时如织的人群现在已渐渐消散,喧嚣了一天的古刹此刻也安静下来。清风徐来,飞鸟与还,暮色中钟楼传出的阵阵钟声响彻山谷,一轮山月缓缓升起……

 

27

 

就是在那山月升起的夜晚,就在少林寺外的大山深处,我和芹芹作爱了。

那个夜晚,我们三个在寺外的一个私人旅馆里安顿下之后,还不太晚,月光又亮,芹芹很想在少室山转转。因为廉泊脚不方便,所以就我和芹芹俩人出去散步。我们走到大山深处一个山涧旁,月光下,芹芹微微扬起的那张笑脸让我的心怎么也平静不了,我轻轻地把她往我这边拉了一下,很轻很轻,她就很轻很轻地靠过来,我突然怎么也克制不住了,把手就伸到了我一直不敢伸的地方。当时我心里跳的可真厉害啊,我想,只要她是稍微的不愿意,只要她稍微地扭转身,我就一定放手,我是真怕她生气呀。

结果她没有,只是,银白的月光下,我也看到她的脸一下子就变红了。她什么也没说,只是闭紧了眼睛。周围没人,只有山风阵阵,我大着胆子,褪去她的裤子,然后开始慢慢进入了她,还是很轻很轻的,我就害怕弄疼了她。

我就那么轻轻地进去了,感觉和以前所有在女人一起都不一样,觉得心里和灌上蜜似的,甜得几乎无法呼吸。我感觉芹芹身体的某个地方像花朵一般展开了,周围兴起圈圈涟漪,我好象就听到了这种涟漪荡漾时的波声,那波声像我的青春岁月一样幽深。

当我们回到旅馆,夜已经很深,廉泊似乎已经睡着了。

 

28

 

那次少林之行回来以后,我觉得自己掉进了蜜罐里了。我和芹芹正式确定了关系,虽然为了防止别人说闲话,我们没有公开同居,但她不定期到我房子来,我们舒畅地做爱。我真的觉得挺幸福。幸福到简直不相信世界上还有其他人能比我们更幸福。

可是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当你觉得自己无比幸福的时候,你的幸福离终点也就不远了。舒心日子永远只是生活中的少数,没过多久,命运开始显露出残酷的一面。这得从刘莽娃说起。说实在的,劳教出来,我就不再想跟刘莽娃再搅在一起了,而且,确实在我出来相当长的时间里,我没再去找过他。但是,命运的安排有时是很无可奈何的,为了救蒋芹芹,我打了KTV包间里的那两个地痞,之后,那两个家伙就老来骚扰,想要报复,我独木难支,只好请刘莽娃出来摆平,欠了刘莽娃一个人情。

按道上的规矩,别人帮你摆平了事情,一是要请喝酒,二是还要还别人一个人情。喝酒的时候,因为这事情是因蒋芹芹而起,所以得带她一起去。酒席间,我就发觉刘莽娃眼睛老在小芹身上窜,我知道他动的什么心思。但不好当面翻脸,只是以后注意着不让他接近芹芹。但是,只要还没还他人情,我就老不能跟他摆脱干系。

 

所以,从少林回来不久,得知刘莽娃喊我帮他打一架,我立即就答应了。我想的是,这架一打完,把人情还了,以后我过我的日子,两不相欠,也就清爽了。但是,这场架却把我弄进了拘留所。

其实开始之前我就有一种不安的预感。我的预感总是很准的,我们四十多个人在成都黑帮斗殴场——青龙场立交桥下——狭路相逢,两边的人都是卷起袖子就冲上去了,真叫玩命之徒啊……这时候,一个家伙已经向我砍过来,我闪身一避,顺手抄起背上的菜刀,一刀就砍下去。这时,后面的另外两个家伙已经冲了上来,其中一个举起木棍,照着我的腿骨就是一下,我强忍着疼痛,一脚踹在了这个家伙的肚子上,正要补一腿,警察来了,我因为腿上挨了一棍,跑不快,结果被逮住,拘留十五天。

 

29

 

本来,被拘留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又不是第一次被拘留,但是,以前我心里不牵挂什么人,所以一点也无所谓,但这次,我在拘留所天天担心芹芹,我也说不清楚具体在担心什么——不,其实我隐隐约约地知道担心的是什么,我只是不敢深想,就怕自己像乌鸦嘴一样果然想中了。但尽管我不去想,事情还是发生了,就在我被拘留的那几天里,刘莽娃以带芹芹来看望我为名,将芹芹骗到一间空房子里,强奸了芹芹。

当我从拘留所里出来,我很快就知道了一切,我突然心里一片宁静,我知道该有个了结了。我一直觉得,我和芹芹不可能有结果,我配不上她,至少我没有资格占有她一生的全部,命运让我在最美好的年华与她相遇相爱,我已经很满足了,她的青春才刚刚开始,不应该在我这样的垃圾身上耗费太多时间。而我,也该为自己的过去划一个符号了,我觉得这其实是个很必然的结局。

 

埋伏了好几天,我终于等到了刘莽娃一个人落单的机会。偏僻的小巷带着一丝凉风,我用仇恨的目光注视着前方的刘莽娃,他并没有预料到我会突然来到他面前,所以现在他身边没有人,只有他一个,很好,我要的就是这样的单打独斗。

我裹了一下手上的刀,看起来很紧,不会脱落。我一步步走了过去,手心握着那把刀还是第一次使用,我不知道它是否锋利,但我相信已经足以杀人。大喝一声,我急速地冲了上去,狠狠的一刀砍向了刘莽娃。他不愧是久经历练的,躲过了我这一刀,而后拔出他的刀子反击了。他的刀很霸气,由刀本身来看就知道了,这把刀很长,背也很宽。我当然知道这把刀砍在身上会有什么后果,但我只想为芹芹报仇,也想为许多年前第一次认识刘莽娃时他打我的耳光做一个回报。所以当他回击过来时,我丝毫也不退缩,好象并没有感觉到他的刀子来了,我也同时出刀,完全是同归于尽的打法。

他那一刀很准地砍在了我的左臂上,鲜血一下子喷满了我的衣服,但同时,我的刀子也狠狠的捅进了这个家伙的肋下,一刀,两刀,三刀,我一下一下地捅,直到刘莽娃失去了知觉,我知道他已经离死不远了。

收了刀,我向场中望了望,很凄惨,满地的鲜血,刘莽娃早已经被砍的不成人型,他的脸上已经足足挂了三个刀口。我慢慢的走了过去,手臂袖子里的刀已经滑了下来。我突然感到一阵寒意,甚至可以说是害怕……我总以为自己在踏入这个圈子以来,早已经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了,想不到在最终我还是会害怕。但我并没有后悔,如果从来一次,我还是会做这样一来的选择……

我用手摸了一下脸上的鲜血,用舌头添着手上的血迹。我告诉你,血真的很咸。

我的故事,基本上就是这些。

 


(第三章结束)




第四章  小雷

 

1

 

我是这部小说的作者小雷,写这部书的念头,是在2002年1月萌生的。当时,我还英国留学,说起来有些好笑,我在英国念的专业竟然是“中国历史”,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其实原因也不复杂,我爸是成都一个投资公司老总,虽然在全国未必排得上号,但在成都的投资业界可算得上一个铁腕人物,大家都怕他,连家里人也怕他。他一直希望我子承父业,但我对所有和经济挂勾的玩意儿都全无兴趣,我自幼深爱文学,尤其喜欢西方文学,但我爸说,如今这个年代,搞文学的人是最无用的,“百无一用是作家”,“当作家的人是可耻的”——这些都是我爸的原话。但我才不管什么有用没用呢,我只管自己喜欢不喜欢。

我十八岁考大学的时候,在我爸的高压政策下,不情愿地读了北京大学经济系,毕竟那时我还太嫩,不敢跟我爸做对,哪怕是曲线地做对。读了两年,我忍无可忍,那时候觉得自己也是成年人了,无论如何不能把生命消耗在无聊的经济学里。于是先斩后奏,自动退学,回到成都,说实话,我依恋着个糜烂的城市。那时我也二十郎当岁了,但我拒绝工作,经常跟一帮写诗的人混在一起,你知道,成都的诗人,在全国都是最多的。

我爸一看到那些写诗的人到我家,就要毫不客气地把他们赶走,那些诗人也确实没骨气,每次被轰走了,过不了多久又要像狗一样来敲我家的门,谁叫他们一个个穷得丁当响呢,在我家,只要我爸不在,他们还是有尊严的,我对他们比对我家佣人尊重多了,何况还有那么多好吃好喝的由着他们享用。就这样,一晃五六年过去,我二十六岁了,依然过着这种莫名其妙的生活。

2000年的一天,我爸再次把家里的诗人轰出去之后,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他已经渐渐老了,不可能养我一辈子,他只有我一个儿子,如果以前还希望我能成为经济界的成功人士的话,那么他现在已经不抱这个希望了,他如今唯一的希望是我不要堕落到搞文学的圈子里去了,否则,我的明天就是那帮狗一样的诗人的今天。为了让我不被那些无聊文人带坏,我爸宁肯多花点钱送我去国外读书,他知道我肯定不愿意读经济类的专业,所以对我说,只要不念文学,念什么都可以。为了故意气他,于是我就决定念“中国历史”。但我爸却很爽快地同意了,他说,了解历史就是了解现实,毛主席就最爱看历史了,弄通了中国历史,回来搞经济就有了最好的基础。看来,他还是在做着我回国以后从商的美梦啊。

我去的国家是英国,原因是我最喜欢的三个作家——写《苔丝》的哈代,写《金色笔记》的多丽丝·莱辛,写《1984》的奥威尔,他们都是英国的,所以我当然想去英国,我爸这次犯了个不懂文学的错,他怎么也没想到我去英国是为了去我敬爱的作家的家乡看看,他不知道那些,就算把哈代、的名字告诉他,他也不知道他们是谁。我爸对我去英国的选择很满意,他生怕我在美国那个花花绿绿的新大陆学坏呢。

 

2

 

就这样,我来到英国念《中国历史》,对中国历史我本来就是非常熟悉的,而老外那一掏用西方视角观察中国历史的理论也并不复杂,所以我的学业还不错。课余时间,我基本上放在阅读英国文学原著上了,我再次复习了《金色笔记》和《1984》,

 

另外,我还专门去哈代的故乡旅游了一趟,那是2002年1月,在卡斯特桥附近,我遇到一个热爱中国的英国少女,我们相谈甚欢。她也是由外地来卡斯特桥旅游的,我们结伴同行,一路笑声不断。天黑的时候,下起了大雨,我和她躲到一家小旅馆里。我们要了一个双人间住下,深夜,她走到我床头,看了我好一阵子。其实她一站过来我就醒了,但我装作依然在熟睡,直到她的身体象蛇一样钻进我的被窝,绻住我的身子,直到我被她的弄得很胀很胀,明显地顶紧了她,我知道已经无法再假装睡着了,于是我将双手盖在英国少女丰挺的乳房上,她的乳房像安装了弹簧,一下一下地弹跳着,然后她的身体也像安装了弹簧一样弹跳起来,某个水分充足的地方很准确地弹在我的高高翘起的地方,就这样,自从鸦片战争以来,在英国乡间的卡斯特桥,第一次出现纯中国男生殖器与和纯英国女生殖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历史事件。我想这是我在英国学习《中国历史》所得到的最生动活泼的教益。

 

3

 

    那个夜晚,第一次做爱结束之后,我和那位英国少女无比缠绵——再没有比这种异国风味的一夜情更缠绵的了。我们都知道彼此的缘分就这么一个晚上,唯其只一个晚上,所以才珍贵,所以才值得特别珍惜,所以才无比缠绵,所以才不断做爱,仿佛要把一生的爱都做尽。在每次做爱之间的休整期,我们就嘀嘀咕咕地说话。

    当我又一次压在她身上,我扯着她烫手的乳头,说,“你没想到东方人的性能力也有这么厉害吧?”

    她一边呻吟,一边说,“不,我早就知道你们中国人很厉害”。

    当时我有些好奇,但她的高潮来了,我不便再问,结束之后,我们就刚才的问题细谈了下去,我这才知道,她很久以前就看了电影《少林寺》,并且她就是从那时起对中国产生浓厚兴趣的。“你们少林寺里的光头男人太厉害了,会飞——功夫!功夫!——我那时起就想,长大要是能跟一个中国男人做爱,该多好啊……”

    我哑然失笑。我也是在小时候就深深地喜欢《少林寺》,虽然由于我爸在我小时候将我管得很严,我不像其他孩子那样看了很多遍,但我依然觉得它是我成长历程中最重要的一场电影,很可能会与我今后的生活有着隐秘的关联。只是我怎么都没想到,它会在遥远的英国造就这样的幽默结局。

 

4

 

    第二天,我们就各自上了各自的路。我从卡斯特桥回到伦敦,连续几个夜晚,我一遍遍回忆着那偶遇的英国少女,回忆着她说起《少林寺》时那向往的眼神,回忆起我的幼年,我的故乡,思潮起伏。又一个深夜,当我再度碾转反侧时,我起床,写下了一篇文字,这篇文字是我第一次把少林寺作为一个主体进行描述。同时,由于那段时间正在再次阅读哈代的《苔丝》,也由于当时还比较喜欢周星弛的《大话西游》,我把它们也加到了少林寺里去了。下面就是我在伦敦写的那篇东西,它构成了这部小说最起初的源头。

 

《少林寺里的苔丝和紫霞仙子》

 

    时间已经过去得太久,即便我以手加额,依然无法确切地记起,究竟是在哪一年,我们所有的孩子,狂热地迷恋上了电影《少林寺》。

    应该是81或者82年吧,我肯定还在读小学二年级左右。或许是在夏天,我们象潮水一样涌到露天影院,看那场让我们这些70年代前期出生的人从此将无尽的憧憬和武侠挂钩的电影。有的孩子看了五遍,甚至八遍,就象不久前的某一年许多年轻人反复观赏《铁达尼号》那样,这场关于江湖,古刹,隋末动荡的时代,有名和无名的英雄,以及洁净而无望的爱情的电影,陡然席卷了那些焦灼的心灵。

    我父亲很严厉,他似乎不准我有任何“玩物丧志”的可能,所以我《少林寺》只看了一遍。这就使得我在今天对《少林寺》的回忆显得特别的零碎。我只隐隐约约地记得那象羊一样洁白的牧羊女,那正义而勇敢的少林武僧,还有那些在战场的追击和被追击中滚滚而去的马的铁蹄。寂静,悠远,带着一点点因为出家而不再能靠近爱情的淡淡的伤感,这就是最本原的少林寺在我脑海中反复回味并最终定型于我的青年时代的模型。

 

    这个模型使我想起了一个少女,这个少女名叫苔丝。我是带着无尽的惆怅阅读《苔丝》的,记得是在一个夜里,我将这本书最后一页读完的那一刻,四周如此寂静,悠远,带着小说中那两个相爱的人因为过于深爱而一再隔绝的悲哀,苔丝,这个真正纯洁的女人,这个令人心疼的受了伤害的名字,终究还是没有任何人的胸膛可以成为她的眠床,她无处安睡。

    有时候觉得,苔丝仿佛不是生活在萨默塞特郡以东,巴斯以南的英国乡间,而是生活在一座中国的寺庙里,那座寺庙人声鼎沸却又异常空旷,香火弥漫却又异常凄凉,充满正义却又充满伪善,洋溢着热诚却又在热诚中将人和人隔离。这座寺庙,我叫它少林。

    

    或许,我是对少林寺过于熟悉了,以至于因为失去了距离带来的美感而变得憎恶它。

    对虚幻的武侠世界的迷恋,使少林成为一个无法规避的影子,始终与我的记忆相随。最初,可以接触到的武侠世界还很小,我记得在看了《少林寺》寺之后好久,才又在电视连续剧《霍元甲》里见到了江湖的身影。那时,我在广西南宁读小学五年级,因为当时家里普遍没有电视机,我们那些铁路工程局的小孩子,很早便在父母单位的公共电视房里占位置,我还为了争座位和另一个小孩打了一架,所以印象深刻,无法磨灭。偏偏那晚很晚才放《霍元甲》,当我们等得牵肠挂肚之际,音乐响起,《霍元甲》开始了,顿时,所有的孩子一起拍着小巴掌欢呼起来,那是多么动人心弦的童年的真挚啊……

    我依稀记得,《霍元甲》里面的高手“独臂老人”,正是到少林寺里进修了一阵,回来才功力大进。《霍元甲》再次掀起了武侠的高潮,此后不久,在大陆,金庸的小说就滚滚而来了。当时,我父母所在的铁路工程队又搬迁了,我们迁到了广西紧靠海边的一座小城。我在那滨海小城里念初中。几乎全班的男生都在读金庸,很自然地,我也进入了那个瑰丽的虚幻世界。

    我很不喜欢现在这个自得,世俗,俨然成了文学大师的金庸,我喜欢当年那个报人,那个虚构出另一个世界的充满想象力的商人,那个为了生计写武侠而非为了文以载道写作的当年的金庸。不过,即便不喜欢今天的金庸,我依然喜欢他笔下的那个世界,那个与我们现实生活貌似相差悬殊实则紧密对应的武侠的世界。

    在金庸的那个世界里,少林寺逐渐成为一个正统道德的标准,它拥有“大力金刚掌”,能以千钧之力进攻,又有“铁布衫”神功,可比马其诺防线。它还独享着“易筋经”秘技,能让它认为合适的人脱胎换骨。总之,它成了一个无法规避的隐喻,不再属于普通人。金庸之后,少林的神化过程开始加速,尤其在90年代的流行武侠电影里,它更成为一个权威,声名卓著的“广东省十大杰出青年”黄飞鸿同志,方世玉同志,苏乞儿同志,都和少林颇多渊源。

 

    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我问过许多80年代的孩子们,他们几乎很少看金庸古龙,60年代早期的人也是如此,唯独70年代的人几乎是伴随着武侠长大的。这里面有很多原因,中国的70年代人是个很特殊的群体,他们成长时,既不象60年代早期的人成长时环境那么禁闭,接触不到武侠,也不象80或90年代的孩子们有过于宽泛的东西可以接触反而忽视了武侠,对于70年代的人来说,阅读武侠的过程,几乎就是一个心智逐渐成熟的过程,一个“性启蒙”的过程,一个反抗正统权威并最终被正统权威接纳的过程。武侠文化由边缘文化逐渐演变成今天正统文化的一个支流,正是验证了这个过程。

    当我们这些孩子再也不用偷偷摸摸躲着大人看武侠小说时,当我们这些痴迷于武侠的70年代出生的人逐渐成为社会的新生力量时,伴随着武侠文化在这一代人心中的不断演进,少林寺同时也在不断被神话,最终不再是一座寺庙,而终于完全变成了一个代词,一个象征,与1889年禁锢了苔丝的幸福的那块世俗的异国土地无异。

 

    在这座少林寺里被隔绝的,还有至尊宝和紫霞。那是在1995年底或者稍早,我刚刚从大学里退学,在一个普通的录像放映厅里,我第一次观看了《大话西游》。

    那时的周星弛还不叫“星爷”,有着一双忧郁的眼睛。他微笑时的苦涩几乎是与生俱来的,那么地打动人心。我从看了他的《情圣》开始,一部接一部地看他的全部作品,周星弛演绎的《鹿鼎记》实在所有版本的《鹿鼎记》里最好的,他因此而在我心里具有了和金庸虚幻武侠世界里某种隐秘的联系。

    所以,当《大话西游》那赵季平伤感的音乐悠然回响的那个瞬间,我立即明白了这将是一个因为过于美丽而必将哀伤的故事。月光宝盒,一个可以让岁月轮回的“时光穿梭机”,即便它能把机会再给予你,你却仍然无法抓住。在许多时候,即便我们一千次面对机遇,我们也依然将和它擦身而过,这是怎样的咫尺天涯!

    而那隔世的情缘,也同样是如此脆弱,那些忧郁的碎屑啊,为何如此无可奈何?一个她在他的心上留下了一滴泪痕,另一个她因此而心碎……她说,能拔出这把宝剑的,必将是上天安排的我的男人,他拔出了这剑,却最终不得不弃她而去……她说,我的男人是个盖世英雄,将驾着五彩祥云来迎娶我,她猜到了这个开始,却没有猜到那结局——是的,当她的男人终于恢复腾云驾雾的能力时,代价却在于,他已经丧失了爱一个女人的权利和资格……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世间的一切,其实都充斥着交换,每一个哪怕无心的阴差阳错,都暗含着代价。有一种规则贯穿始终,这个规则就是少林寺的戒律,它树立了某种必须遵循的交换原则,让你在得到每一样东西时必须失去另一样东西。去西天取经的宏大责任,将至尊宝和紫霞必然地隔绝。

    所以我讨厌责任,讨厌少林寺里的清规戒律。就象当年那些规则谋杀了苔丝一样,它们也谋杀了紫霞。那些可敬而可悲的正人君子啊,他们是那么对自己心中的戒律充满神圣的自信,为了他们神圣的戒律,他们可以微笑着杀人而永不内疚。苔丝纯洁的天性使她与少林寺的规则拒绝妥协,于是,她最终被逼上了绞架,作了规则祭坛上的牺牲品,她不是第一个为戒律担当牺牲品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而那些围观在少林寺外景仰这座武林圣地的信徒们,还在无休止地讨论着苔丝的贞操,这是何等麻木的真实的世情!

 

    然而,最终,少林寺依然是无法躲避和反叛的,和少林寺抗争,也就是和大众为敌,作为一个集体遵循的标准,任何个体对少林的背叛都如飞蛾扑火,悲壮而必然自取灭亡。

    更大的悲剧在于,那些在年轻时曾背叛过少林的人,总会在年岁渐长的某一天,莫名地回归到少林。无论是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是至尊宝,他们最终都不得不皈依他们曾激烈反叛的东西。当赵季平的音乐在尾声中再度响起时,那个曾经的至尊宝,如今的孙悟空,一边吊儿浪当地将金箍棒扛在肩上,一边不断回头,他想要再多看一眼他过去的女人。

    在漫漫黄沙中,至尊宝无法停下脚步,他向前走去,越走越远,终于成为一个蚂蚁般黑色的小点。而那些往昔的浪漫,该用怎样的姿势逃循,才能让他彻底忘却,不再骚扰他的平静?所有真正动了心的爱情,都有着类似的心酸,就如同你在剥着洋葱,闻起来弥漫着隐隐约约的甜味儿,但总会在某个瞬间,辣得你泪水迷离。

    这使我想起了我在英国通过网络在线观看的周星弛的新片《少林足球》,虽然这部影片只剩下一些夸张的表情和对美国大片《黑客帝国》里动作场面的肤浅模仿,但依然有一个细节打动了我:里面有个做馒头的丑女孩儿,她的心很甜,于是她做的馒头也很甜。有一天,她做的馒头突然变得很苦,原来,她爱上了一个不爱她的男人,那绝望的爱情苦若黄连,使她在和面的时候,泪水滴在了面里,于是,一万个馒头在那如同鲜花绽放的一刹那,全部比黄连还苦。

丑女孩儿懂得太极功夫,她和面的时候,泪水在面团里隐约如同太极的图形,仿佛黑白咬尾的游走的鱼,若隐若现。而那时,我突然记起,原来太极功夫的创始人张三丰先生,也是从少林寺里出来的,无论如何,他和少林寺也有着千丝万缕的牵连。

 

那个夜晚,当我一口气写完以上文字,我彻夜难眠,我突然最真切地意识到,我热爱写作,是的,我天生应该当一个写作的人,不管写作在今天这个急功近利的年代是多么冷落。别人的冷落与我有什么关系呢?我所需要的只是写我想写的文字,别人是褒是贬,是毁是誉,对我这种盲目自信的人来说,可以说和蜘蛛丝的分量没太大差异。

就在那个夜晚,我下决心要当一个作家,一个给中国语言文字赋予传奇色彩的载入中国历史的作家。

 

5

 

此后不久,我父亲因错误判断中国2001年至2002年股市的调整力度,损失惨重,又由于他急于在期货市场弥补损失,造成了致命失误,这个叱咤风云多年的投资专家,陡然破产,一文不名。人生的不可测和无可奈何莫过于此,父亲已经没有钱再供我在英国挥霍,我提前结束学业回国。

虽然对世态炎凉我早有心理准备,我依然没想到现在的人情会如此淡薄,那些当初受过我父亲恩惠的人如今对我家惟恐避之不及,甚至还有些受过父亲帮助的人在这时候落井下石,父亲的身体完全垮了,病倒在家里。

 

我不得不出去找工作。这时候,我才发现父亲当初的忧虑是多么正确。没有了父亲的荫蔽,我几乎没有在这个世界上谋生的能力。我四处求职,但我无论是在北大读经济系,还是在英国读“中国历史”,都没有拿到文凭,我后来甚至不敢告诉别人我在英国念的是“中国历史”,因为一旦这么告诉招聘者,他们就会觉得难以想象,认为我“脑壳有包”。所以后来每当别人问我在英国学的什么,我就吱吱唔唔,吞吞吐吐,以至于别人都以为我是冒充在英国留过学。此外,尽管断断续续读了这么多年书,我却并没学到什么本事。所以,历尽艰辛,我最终竟是靠着自己上面写的那篇《少林寺里的苔丝和紫霞仙子》,在一个私人写作班子里挣到一个饭碗。

是这样的,一天,我在一张报纸的广告里看到,“中国成都诺贝尔写作公司,一家新兴的民营文化产业排头兵,一个充满活力的团队,一个培养文学大师的摇篮,现诚挚招聘作家三名,不要求文凭,只看重实绩……”

于是,我就诚惶诚恐地去应聘了。我没有别的作品,只好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想法,把唯一的文章《少林寺里的苔丝和紫霞仙子》递了上去,同时附了一篇表示如何如何热爱文学的“敬呈诺贝尔写作公司总经理的短信”,然后回家等待通知。三天后,诺贝尔写作公司打电话来通知我去面试。

 

“文笔还不错嘛”,一个头目模样的人尽量显得平易近人地对我说,“虽然你的写作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但你对文学的热情感动了我们,我们决定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在这里先当三个月作家,试用试用,如果你胜任作家这个职业,我们就正式让你当作家,如果不适合,你还可以去干更有前途的工作嘛,年轻人,选择面还是很广阔的嘛……”

于是,我就在诺贝尔写作公司当起了作家,需要指出的是,我在试用期里是没有基本工资的,我们的全部收入是按公司决定使用的作品数量计酬。每1000字40元,当然那些写好但公司觉得没有使用价值的文字不包括在内。

 

6

 

毕竟我刚当作家不久,又刚刚从英国回来,而中国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又那么大,所以对于作品的价格我很不了解,一开始,我还以为1000字40元很不错呢。后来我才知道有些我从来不屑一顾的杂志,比如《知音》哪,比如《家庭》哪,1000字能有400元甚至更多。怪不得我的一些同行作家经常要看《知音》、《家庭》以及报纸副刊的小说连载什么的。

我们诺贝尔写作公司在成都西北部一个破旧的中学——西北桥铁路初中——租了一间教室,作为我们作家写作的场所,当然也可以回家去写,我们公司不少作家就是回去写的。但我不能回去写,因为假如我爸知道我最终干的是他很多年前就臭骂过的那个可耻的职业,他会伤心的,他从来就期望自己的儿子能成为一个社会上的成功者,但我最终还是当了可耻的作家,他知道了,会怎么感叹造化弄人啊……所以在家里,我一直说我在当推销员,其实,作家也是在把自己的产品推销出去,可以说确实也算一种推销员。但我不能让父亲知道我推销的是文章,他肯定会觉得推销文章的人是所有推销员里最下作的,甚至他根本不会认为作家配得上推销员这个可敬的称呼,因此我只能在公司写作。

 

7

 

在公司里写作的人除了我当然还有不少人,我们诺贝尔写作公司规模是很大的,偌大的一间教室,好几十个作家就像隔壁教室的中学生们一样坐得密密麻麻,他们大多是到成都试图建功立业的外地文化人,因为租的房间要么很闹要么很脏,环境不那么好,所以也只好来公司写作。除此之外,到公司写作还有一种互相促进的作用,一个人关起们来当作家很容易写着写着就不想写了,“在公司里和其他作家一起工作,会有紧迫感,能提高写作效率”——有一个著名作家廉泊就是这么说的。廉泊是我们诺贝尔写作公司十大名作家之一,公司已经在为他整理进军诺贝尔文学奖的相关资料了,最近还刚刚出版了十卷本的《廉泊文集》,在书店里和《鲁迅文集》只相隔两个书柜。他的作品,据说和马尔克斯、福克纳、博尔赫斯等人风格十分相近,最近卡尔维诺流行起来,又有评论家在赞扬他的文字具有卡尔维诺的特质了。

廉泊确实是个优秀的作家,我确实是这么觉得的,因为有铁的事实做证——他每千字能卖到100元,比我们贵多了。而我呢,其实连40元都没卖掉——第一个月,我辛辛苦苦写的小说《千年孤独》被公司毫不留情地否决了,原指望挣点稀饭钱,却一个子儿也没得到。还是廉泊对我这个新人比较好一点,他指导我,多学学其他作家,像他们那样,将《家庭》、《知音》的文字先用剪刀剪下来,再拼凑《成都商报》里的“太阳特刊——人间记实”和《华西都市报》的“世象观察”,然后再用胶水粘在一起,不仅写得快,而且保证一次性通过公司的审查。但是,毕竟我是个有远大理想的作家,我觉得不能放低要求向那些比较次的作家学习——既然要学,我为何不直接向未来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廉泊先生学习呢?观察良久,我发现他确实不同于一般的作家,他用剪刀剪的根本不是《知音》,而是《亨利米勒文集》,拼凑的呢,自然也不是《成都商报》,而是杜拉丝的大作《情人》。于是,我也拿起剪刀,将奥威尔的《动物庄园》与格里耶的《橡皮》拼在一起。格里耶的《橡皮》,大家都比较熟悉,我就不多说了,奥威尔倒还多少值得简单介绍一下。

 

乔治·奥威尔及其作品简介

    奥威尔原名埃里克阿瑟布莱尔(Eric Arthur Blair),1903年生于印度。1907年他举家迁回到英格兰。1917年,他进入伊顿公学。1921年后来到缅甸加入Indian imperial Police,1928年辞职。随后的日子里他贫病交加,此间他当过教师、书店店员,直到1940年,他成为New English Weekly的小说评论员,他才有了稳定的收入养家糊口。1936年间,他访问了兰开夏郡和约克郡,1936年底,他来到西班牙参加西班牙内战,其间他受伤。二战期间(1940-1943),他为BBS Eastern Service工作,并在此间写了大量政治和文学评论。1945年起他成为Observer的战地记者和Machester Evening News的固定撰稿人。1945年,他出版了《动物农场》,1949年出版了《1984》。奥威尔患有肺结核,于1950年死去。

《动物庄园》简介:

这是奥威尔在1945年写的另一部政治寓言,故事很简单:某一农庄的动物,因不堪主人虐待,奋而造反。猪在动物中最聪明,成了“革命”的领导者,但在“革命”成功后猪窃取了胜利果实,替代早年的农庄主继续奴役压迫其他动物,自己则过着骄奢腐化的生活。经过血腥清洗,动物中的反对派都被清除,猪儿稳坐泰山。

《1984》简介:

乔治·奥威尔(bo1geOrwell)的《1984》写于五十年代初,那时德国法西斯在欧洲大陆的肆虐刚刚结束,这是乔治·奥威尔虚拟的一个故事,在这个虚拟的故事里有一个虚拟的人温斯顿生活在一个虚拟有国度“大洋国”里,故事发生在1984年(即奥威尔创作此书时的30多年后)的“大洋国”。“海洋国”的统治阶级是“内党”,“内党”的领袖是“老大哥”。“老大哥”从不露面,他的大幅照片户内户外却到处张贴。炯炯有神的眼睛,紧盯着臣民。主人公温斯顿仅仅属于“外党”,跟所有同志一样身穿清一色的蓝布工人套头衫裤。他服务的机关是“真理部”。政府除了“真理部”以外还有三大部。“和平部”、“仁爱部”、“富裕部”。四大机构各占据一座300米高的金字塔式建筑。建筑外边大书特书党的三大原则:“战争就是和平”、“自由就是奴役”、“愚昧就是力量”。温斯顿担任“记录科”的科员,工作是修改各种原始资料,从档案到旧报纸,全都根据指示改得面目全非。温斯顿的家与所有私人居室一样,有一个无孔不入的现代化设备,叫做“电子屏幕”。每个房间右首墙上都装有这样一面长方形的金属镜子,可以视听两用,也可以发号施令,室内一言一语,一举一动,无时无刻不受这面照妖镜的监视和支配。平时无事,电子屏幕就没完没了地播送大军进行曲、政治运动的口号、或“第九个三年计划”超额胜利完成的消一息。这些噪音由中央枢纽控制,个人无法关掉。

在这样一个极度空间里是无个人尊严可言的,温斯顿是个良知未失的人,他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但唯一能做的只是秘密地呻吟,这呻吟的方式又有两种,一种是写日记,一种是与朱利亚偷情,他们用他们那脆弱的爱和身体语言进行无声的抗争,用乔治·奥威尔话说就是“他们腰部以下还没有反叛”,但即使是这些也是不被允许的。不用说,温斯顿意志最后终于土崩瓦解了,他把能出卖的都出卖了,包括自己的意志、良知、尊严、爱、女友、信念,他终于迎来了他渴望以久的子弹,他是个幸福的人。

 

踩在巨人肩上,创作起来自然异常顺利,我只用三十天时间,就完成了一部《植物庄园》。然而,这部流着我的心血的巨著,依然未能通过公司的审核,第二个月,我又是分文未进,而且公司已经不耐烦地通知我,假如第三个月还是没什么合格的作品,就不让我继续当作家了。这下我确实慌了,仔细反省,发现两个问题:

A,我的《千年孤独》和《植物庄园》都没有触及爱情和性,没有卖点。

B,我剪贴的范本不够时尚,《动物庄园》不仅不受主流文学的惓顾,也不受如今作为主要读者的小资男女老少们的爱戴。

找到问题的症结之后,我将自己的写作做了至关重要的调整,一方面,题材就紧扣少林寺,因为我是靠着这篇文章进公司的,说明公司对少林寺比较感兴趣,或许容易通过审查一点,而且也容易引起所谓“70年代人”的共鸣,毕竟我们已经到了喜欢怀旧的年龄。另一方面,大刀阔斧地加入性激素,同时还要搞几个缠绵悱恻的爱情在里面,至于准备用剪刀“咔嚓咔嚓”的蓝本,也换做了据说刚刚在年轻白领女士中急剧升温的《金色笔记》,什么事情都得领风气之先才行,如果这时候我还去剪杜拉丝和亨利米勒这种被人剪了无数遍的“过气明星”,那只能是别人吃肉我吃骨头了。

 

9

 

当我向公司报了这个写作计划之后,公司高层非常感兴趣,《少林寺》这个标题本身就具有很厚的底韵,何况他们认为我抓《金色笔记》抓得很准——就要抓这种要红不红的范本,才可能既显得不陈旧,又不至于不能引领时尚。现在,有了如此美妙的大框架,可以说已经成功一半了。剩下的事是填充内容。

 

大凡小说,哪怕是《金色笔记》那种不像小说的小说,也总得有男人有女人有故事。男人,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廉泊,因为我很嫉妒他,他是当作家当得最爽的一个,每完成一篇新作,就要到各个大学搞讲座,既推广了他的小说,又勾引了年轻漂亮的女大学生——他那些勾当,我早就看在眼里。何况,当他看到我的《植物庄园》被公司退回时,他还得意洋洋地故意对我说,“要先学会走路然后再学跑,你现在就模仿我是模仿不来的”,所以,我怀恨在心,决定在小说《少林寺》里把他写进来,不过他休想呼风唤雨了,我决心把他写成一个跛子,一个爱上一个女孩子却永远得不到她的痛苦的残疾人,呵呵,一想到可以自由安排廉泊的命运,我就有一种农奴翻身做主人的感觉。

除了廉泊,我还打算虚构好几个其他男人,甚至连《少林寺》里的觉远,也打算让他在读者面前转两圈,反正是虚构,反正是假的,何必管那么多的规矩呢,什么逻辑,什么不同时空的人与事,其实你要觉得它是个障碍就是个障碍,你要不觉得它是障碍它就不是,生活已经够不自由了,何必连写作也那么不自由呢?

 

既然有那么多男人,当然不能没有女人。我打算重点只写一个女孩子,这样一来更加容易聚焦一点。给她取个什么名字呢?就取“蒋芹芹”吧,我初中时有个同学就叫这名字,她特傲,如今我当了作家,我决定在作品里让她傲不起来。当然我又不愿意授人以柄,我可不想生活中的那个蒋芹芹来告我,所以我故意把关于她的故事搞得很模糊,故意把她安排到伦敦死去——在小说的第一章里,我虚构了和她在卡斯特桥的相遇,而实际上,我遇到的根本就是个英国女孩。那个蒋芹芹从来就没有到过欧洲,也不曾认识老葵马松等人,如果我听说的传闻不是失实,那么她应该已经初为人母,正在成都不知哪个角落里傻乎乎地幸福着。

 

我说她“傻乎乎地幸福着”并非我对她有什么意见,而是我认为一切幸福都是傻乎乎的。因为幸福其实只是个影子,飘浮在日常的生活之中,却无从落脚,几乎每一次尝试都会被生活真相的荆棘和石块划得遍体鳞伤。于是我决定虚构这么一个令人心疼又心悸的女人,她一次又一次像追求幸福的荆棘鸟,可爱而又可怜。  

 

    我虚构中的蒋芹芹是一个总希望在生活中能遇见奇迹的人,虽然生活在和平年代,但她却一直带着一颗不合时宜的浪漫的心。她总在幻想着去做点什么,只要能打破了这平淡、迟缓以至令人窒息的世俗生活,哪怕是去作海盗,作强盗的压寨夫人他都愿意,这是她碰上了小混混马松而后爱上他的重要原因。

 我觉得如今的很多女人都生活得很虚幻,女人天生喜欢做梦。就拿蒋芹芹来说吧,不论生活如何变化,她始终不能相信自己所过的就是真正的生活,总是处于一种对虚幻的“少林寺”——这里我指的是女人心里对于爱情的乌托邦——的追求中。像大多数女人那样,她潜意识里感觉自己是个落难的公主,因为丢失了五彩的羽衣,所以才流落到平凡的境地;这些女人从一开始她就处于不停的寻找中,她在寻找一扇门,一扇从世俗的生活里逃出通往真正的生活的门。然而,对生活在平庸的岁月里而又渴望奇迹发生的女孩子来说,似乎只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才可能构成生命中唯一的传奇。蒋芹芹就是带着这样的渴望去爱的,她把自己对精彩生活的向往毫无保留地寄托在爱情身上。先后全身心地爱上一个又一个男人——惟独廉泊除外。但最后她得到的唯一结果只是失望……有一天,她终于累了,于是她平静地选择了死亡。我要讲述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我希望我能用最冷淡的语气把它讲完。

 

10

 

我虚构中的蒋芹芹,当读者最后读完之后,会留下一个什么样的印象呢?或许她自始至终都有一点点媚俗,但我希望经过时间的过滤、提纯,每一个男读者都能无可救药地保留着对她最初的妩媚而清纯的印象。

我还希望她能给你这么一种感觉——她跑起来总是一股子疯劲,饱满的身体在跑动中总会给人一些无可拒绝的韵味。她说话时那水灵的眼眶中总有一丝难以逮住的飘忽,让人分不清这份飘忽是不是就直冲你而来。但是,她确实不是个坏女人,她只是像苔丝那样有一颗不甘心世俗的心灵。但是,所有的世俗生活对所有叛逆、抗争、充满向往的灵魂的戕害和剿灭,从来没有停息。她最后必然是绝望的。

任何充满幻想的人人对爱情的梦想、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最终都可能是危险的,不论你作出怎样的努力都无法在世俗生活的洪流中守住失地,除非你彻底地妥协,放弃了梦想和向往,象那些甘于平庸的人一样安分而善良,你才能摆脱掉那种内心深处的煎熬。在与生活的平庸和乏味作抗争的深层,蒋芹芹其实是在和自己的内心作心灵的搏斗。格非有一句话,说“……人人心里都有一束光。就象汽车的前灯,本来是用来照亮前面的道路的,可他却用来烘烤自己的心脏,它迟早会被烤坏的……”

 

11

 

写这部小说,我的一个愿望,就是要将人生悲凉的结局残忍地暴露出来,让人感叹坚持的不易是的,坚持从来都是很不容易的,包括我写作这部小说的坚持——最初,我想把这个小说写得无比古怪,写得所有人——包括我自己——都看不懂,写得比《金色笔记》还《金色笔记》。但我终究还是缺乏这个勇气,因为怕我们诺贝尔写作公司不会通过,那样我丢掉作家这最后一个饭碗。

于是我不得不加入了大量的情节以便吸引公司审核员有兴致看完我的小说,我耐着性子,慢慢地展示喜悦,然后再展示喜悦之后的凄凉。我知道,最大的痛苦莫过于一再地喜悦然后一再地失望,这比在一次喜悦与失望之后便死亡要更痛苦许多。而真实的生活往往也正是如此,大多数人,就是这么在生活中一再期待然后一再失望的,这才是生活的原貌。所以,我让爱情一次次来到蒋芹芹面前,而后再一次次离她而去。我知道,马松入狱之后,对于蒋芹芹的去向,一般的小说家大致会有如下几种安排:

A,如果是琼瑶那一类永远保持18岁心态的小说家,他们习惯于一厢情愿地在自己的小说里虚构天长地久的爱情,因此他们会把蒋芹芹打扮成一个苦苦等待马松出狱的痴情女子,以成全他们心目中的一生一世的爱情。

B,如果是村上春树那一类对死亡特感兴趣的作家,他们会让蒋芹芹自杀或者意外死去。这样一来也就将一段爱情凝固在纯洁里了。

 

可惜,我认为以上两种都安排都只能说明作者并不真正了解生活。真正的生活最大的特征就是平庸,人人都在平庸地活着,没有什么是纯洁和永恒的——包括爱情。当一个恋人失去之后,生活本身自然会安排新的恋人出现,时光是最优质的遗忘剂,我们怀念一个人究竟能怀念多久?我们爱一个人究竟能爱多深?

是的,马松从蒋芹芹的生活中消逝了,但是,她还年轻,她的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她必然要遇到新的男人。初中毕业,她离开了西北桥铁路初中,到成都铁路高中念书了。高一,她甚至以为自己不会再喜欢别人了,但是,一年后,文理分班,她念文科班,遇到了她的班主任,一个姓莫的中年男人,教他们语文。


在那昏暗的教室里,她笨拙地爱上那个姓莫的语文老师。由于她父母的离异,她有着潜在的恋父情结,她爱上的马松,岁数也比她大不少,但即便大她6岁的马松依然未能给她安全感,所以,她逐渐把爱情转移到已近中年的已婚语文教师老莫身上。

老莫是个长相一般、比较低调、不那么热衷于搞师生恋的人,尤其是,他还有一个得了小儿麻痹症的儿子,这使的心情总是有些忧郁,也使他不可能对家庭舍弃责任。但是,老莫的文学才华对喜爱文学的蒋芹芹来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而且,老莫对于儿子的关爱对于缺乏父爱的蒋芹芹构成巨大的好感。他成为一个能让蒋芹芹充分发挥想象的恋爱对象——她把抑郁不得志的语文教师老莫想象成被魔咒变作怪兽的王子,而她则是以爱之吻挽救了王子的美人。她爱的其实只是这样一个能给平淡生活带来无限向往的想象,而想象的美丽气泡不可避免地要被日常生活的真相残忍击破……现在,让我们冷静地目睹悲剧继续上演。

 

 

(第四章结束)


第五章  老莫

 

1

 

    拐过一家“麻婆豆腐”店,就到了我调进去工作不久的成都铁路高中。校门古香古色,有几分类似于北大西门,一块长匾上题着四个瘦长的大字:“成都市铁路高中”, 长匾油漆斑驳,象征着悠长岁月的洗礼。上面的几个字苍劲有力,依稀如同王羲之手迹,据说是六十年代首任校长亲笔题写的。进了校门,是一个白色的石膏雕塑,雕的是一个男教师和一个女学生各自手拿一本书,并肩站在一起的形象。许多人开玩笑说,这正好暗示了这所铁路高中多年来经久不衰的师生恋传统——那位首任校长,一个写得一手好书法的才子,就是最先搞师生恋的,并且居然还搞成了,他和发妻离了婚,娶了自己的学生,为此不惜丢了校长的乌纱,也许,正因为有这个先例,师生恋在这学校里长盛不衰。

 

2

 

    一般来说,有学校的地方就有师生恋,尤其“男教师女学生”型的师生恋,更不鲜见,古今中外,每个时期多多少少总有一点师生恋的影子,而“五四”运动以来,不少师生恋还被演绎成人间佳话,让人称羡,引人效仿,最为典型的例子当数鲁迅与许广平,由此衍生的《两地书》,也成为了情书大观园中的一朵奇葩,让多少人憧憬向往。


    而铁路高中可能是因为闹惯了师生恋,上上下下似乎都有些见惯不惊了,每当同事们中传播某某男老师与某某女生过从甚密的时,语气往往是轻松的,是耶挪的,是宽容的,甚至会私下里说,“那小子,挺有艳福的嘛”。如此一来,学校里的师生恋更加如火如荼,我们语文教研组的组长老孙,据说就搞大过起码五个女学生的肚子。老孙三十五六岁,说他有才华吗?也不见得,他只是个普通师范大学毕业生,工作十来年来,也没什么大的成就。偏偏有些学生就是喜欢他,尤其是女学生,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迷他。我观察了很久,发现老孙的一大本领是背古典诗词,一首首的古诗一背,就让学生们佩服得五体投地,再加上他那三寸不烂之舌的淋漓发挥,那更是不得了。他常把女学生喊到办公室谈心。谈话内容东一榔头西一棒子,鬼都不知道,他一边谈,眼睛就死盯着女生的脸或者胸部,那副色迷迷的样子,我已经看到过不下十回了。其他同事也都遇到过好多次。最让我恼火的一次是,有一天剩我、老孙和一个女学生三人在办公室时,他竟然让我和老孙回避一下,理由是他要与他的学生谈如何做文章。我本来不想回避,但毕竟我那时才去不久,不想和同事把关系闹僵。何况他不断冲我眨眼睛,后来还流露出企求的眼神,我心一软就出去了,我这人,最大的毛病就是心太软。

 

3

 

总的说来,我自认自己还算一个比较正派的人,但可能正是因此,反而混得不太如意,我是北师大毕业的,在整个教育系统,可谓系出名门。只怪刚毕业时确实太天真,主动要求去了贫困地区支援教育。一旦下去,想再回大城市就难了,想了无数办法,托了无数关系,终于调回成都,但也只是进了一个普通高中当一个普通的语文教师。而且老婆还调不进来,得继续想办法。


我老婆也是教师,当年在一个县中学教书,如今依然在那里,等着我想办法把她调动到一起。但女同志调动谈何容易,所以一年来我们只能两地分居。我们感情还可以,有一个儿子,我们儿子挺可怜,天生是小儿麻痹,让我这个当爸爸的,总感到对不起他。按说,和老婆两地分居的男教师是最容易闹师生恋的,而我却压根没想过那事儿。一来可能是性格,二来可能是觉得自己那儿子特可怜,即便为了他,我也不该对不起他妈妈。

何况作为一个教师,从第一天进入师范大学读书起,我就想,我未必是个高尚的人,但只要开始了我的师道之旅,至少对我的学生而言,我应该是有师德的。从教这么多年来,我是做到了最初对自己要求了的。漂亮活泼的女生,男老师都喜欢的,我也不例外。每当看到这些漂亮的女孩子用专注而钦佩的眼神看着我时,我也曾动心无数次,但我最终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情欲。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一直认为老师在某一方面与父亲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所以当女学生投来激情妩媚的眼光时,我一直回避着。 


  记得前年在那所县中教高三的时候,在面临高考的前些天里,经常有学生来找我。甚至有学生直截了当地对我说,老师,以后我们见不到你,我们想这几天看你个够,再说看书实在无聊,你陪我们聊聊天吧。我可以理解她们,年轻的心,枯燥的生活,所有的一切都是正当的。我没有理由拒绝,于是我让她们留下来,与她们聊天。或者更确切地说,听她们说话。可每次我都从不单独和一个女生在一起,而且每次都催着她们回宿舍,说快熄灯了,你们回去吧。我知道,我是她们的老师。


    当然我也不是那种古板的人,我也不要求其他人都不搞师生恋,尤其是现在这个成都花花世界里的铁路高中,在这个有着师生恋传统的学校里,上至校长下至一般老师,好多人的妻子都曾经是自己的学生。但我觉得至少应该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作为老师的人应该是个单身汉,并且不能影响学生的成绩,更不能以手中的权力去引诱学生。情欲本没什么过错,关键是释放的时候不要伤害到旁人。但问题在于,情欲恰恰是最容易伤人的。

 

4

 

  看我上面说得这么一本正经,你可能真把我当成个老顽固了。其实,我讲课一向是出了名的风趣的,不管在哪个学校任教,我在学生中都很有人气。我总结一个经验,讲课不能只绕着教科书打转。一定要多加点奇闻趣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的课总是让学生们感到如沐春风。也确实有很多女生喜欢我,可我总是不为所动。虽然“男师女生型”师生恋的社会认同度不低,实际发生率也很高,但我从教10余年,这样的事情以前始终没有在我身上发生过。眼看着我已经四十出头,已经不是最危险的三十多岁了,我还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闹什么师生恋了,但是,怎么也没料到,调到铁路中学后不久,我却那么深地爱上了那个叫蒋芹芹的学生。

 

当我想起我和蒋芹芹的爱情,我很想用一句感人肺腑的言语或是具有浪漫色彩的诗文来作为我和她故事的开始,正当我冥思苦想时,抬头看到了一只飞虫——小小的,黑色的飞虫,它正扑振着羽翅冲向我面前的台那灯使劲地撞去,一次一次,它一个劲儿地就这样不断地撞。是在展示勇气,还是在无畏地自杀?是向那灯丝发出挑衅还是想和它拥吻?它还是在撞,居然还活着,我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悲哀。

    小小的飞虫突然掉过头飞起来,如果昆虫也会笑,我想它一定是向我笑了一下,哦!是笑了一下,我惊呆了。难道它认识我吗?难道它是在为我表演吗?那,那是什么?我的眼睛是不是模糊了……灯丝越来越迷离,慢慢地发散成一个人的轮廓,越来越像一个人,像蒋芹芹……我的心跳了起来,这么久了,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她那微微的笑意,那忧伤的眼神,那纯净的前额。我的眼睛越来越模糊了,我仿佛在柔软光洁的光圈中飞向她,就像飞向台灯的飞蛾那样……往事越来越近了。

 

5

 

我回忆起那些往事,我首先想起的是我调到铁路中学后不久,当她的班主任时,给她们上的第一堂语文课。因为后来蒋芹芹后来告诉我说,她隐隐约约爱上我,就是从高二时听我讲第一节课开始的。而我,也就是在那堂课开始就怎么也忘记不了她。所以,那堂课我记得很深刻。

我现在也觉得我那天上课是超水平发挥。记得当时,我手拿一个太空杯,它是教师节时我拉赞助拉回来的二百只太空杯中的一个,上面贴着巨大的商标纸,另附一个小商标,上面写着“人民教师无尚光荣,某某厂家赞助”。我举起太空杯,喝了口茶,然后开始讲课。那节课讲牛顿传记,按说讲历史人物是语文课里最枯燥乏味的了,但我却擅长讲得生动活泼。为了增加气氛,我讲了牛顿与莱布尼茨争夺微积分发明权的故事,又从牛顿讲到万有引力,扯到近代科学的诞生;讲到科学后先讲布鲁诺被火活活烧死,达尔文发现进化论,又迂回到牛顿,说牛顿在国会做议员,在开会时轮到牛顿发言,牛顿严肃地说:“把窗户关上!”当时,下面的每个学生都听得非常着迷,坐在最后一排的一个胖女生,居然真的起身把后面的玻璃窗统统关上了,引起轰堂大笑。我知道,一个教师的上课质量正比于课堂上的笑声。心里不禁有些自豪,环顾教室,这时候我突然注意到一个特别漂亮的女生正笑得花枝乱颤。后来,我特意看了花名册,知道那个美丽的女生叫蒋芹芹。

是的,从这第一堂课我就注意到她了,原因很简单,她实在太漂亮了,没有哪个男教师能够忽略。

 

6

 

    我和蒋芹芹以后的接触多了起来,最大的一个原因是她的作文写得很好。作为一个语文老师,我的确产生了爱才之心,我把她的不少作文当范文在班上读,平心而论,当时我确实没有其他的动机,确实是觉得写得很好。我不妨随便列举蒋芹芹的两篇作文,大家看看就知道我所言不虚。

 

蒋芹芹作文两篇

 

《成长》

 

“幸福的成长都是相似,不幸的成长却各有各的不幸”。我的成长是幸福的吗?我其实并不清楚。记忆中,小学阶段是天真的年代,是以后最单纯的回忆,那时的男生和女生童言无忌,没有爱,所以也没有恨,是最好的玩伴,彼此之间只有纯纯的友谊;那时的我们总是幻想着快点长大,能有一张成熟的脸和心。那是时候,我们几乎个个都充满好奇,总会问十万个为什么,直到父母不耐烦为止,即便是挨骂,我们还是想知道这奇妙的世界无穷的秘密。我们的心愿就是了解这世界,这心愿简单而纯净,所以我们总是快乐的。

中学则是个欢笑与泪水交织的年代,是刻骨铭心的回忆。那时的男生和女生开始疏远,彼此见面,有时会突如其来地心跳不已。在校园里看到的都男生一群,女生一群,不再看见男生和女生走在一起,更不用说在一起玩耍,我们,这些儿时的老友,仿佛一下字疏远了,再不是玩伴了,彼此之间已经有距离。

正是这个距离构成了某种吸引,那些心惊肉跳的日子,有些人在偷偷地恋爱,沉醉在初恋的甜美里,但是,同时却似乎有某种负罪感,觉得辜负了父母的期望。公园里,不时有一对对男女学生在谈天说地,他们有说有笑,仿佛是天下最幸福的人。府河边,有时会有一对对稚气未尽的男女手牵着手,空气中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但是,毕业之后呢?有些人会考上大学,从此远去,而另一些人,则会因离别而悲伤。这就是所谓的人生或者命运。

对我来说,那些都不重要了,虽然,总觉得不久之前自己才十四岁,但问题是我确实转眼已经读高二了。高中,这个花季雨季的年代,过得特别的快。心里似乎期盼着什么,却又什么也不敢期盼。学业是繁重的,压得我们几乎喘不过气来,积如山的试卷,老师在耳边反复的唠叨,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沉重,让我们不知所措,难道,成长注定每个人都是充满艰辛?

 

 

《雨天》

 

我不喜欢雨天,不喜欢雨。

可能因为不喜欢“与水合作”,我天生就对游泳这样不可把握的事情心存疑惧。我想,可能我是个缺乏安全感的人,非常地缺乏。我常想,人怎么能不怕水呢?让人这样沉笨的物体漂浮在暗藏危险的水面上,本身就是极其危险的事情。水,实在是一种喜欢作弄人类的东西,它时而可以载舟,时而可以覆舟,变幻不定,无法把握。我不喜欢被捉弄的感觉,所以不喜欢水,连带对雨,也厌恶起来。

雨天我总是不喜欢出门。在雨天上学实在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春天的雨在别人的眼中是情调的萌生,在我的记忆里则是掺杂着过冬的有机体腐化的气息。夏天的雨来得快,去的也快,天崩地裂,摔的满地尘烟。秋天的雨或许最有诗意,但满目萧瑟,抬眼难见前方,无助,缠绵,是愁思的季节。冬天的雨则冷得让人心生寒意,在凛冽的北风驱动下,象针一样刺着麻木的肌肤。  

我把雨天看做是阳光的背影,生活在背影里的人是痛苦的。我憧憬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只有在太阳下,人才富于幻想,才充斥激情——即便是在冬季。  

 

    这么好的作文,作为一个语文教师,我没有权利忽略,更没有权利不予以鼓励。我有时侯感到很难想象,这么年轻的一个小女孩,才十七岁,怎么会这么忧伤?我不知道她究竟经历过什么,但我知道,她独特,敏感,聪明,是难得的才女。

 

7

 

那时,班上有一份班刊,是由蒋芹芹她们几个文学爱好者负责排版和审稿,因为我是班主任,又是教语文的,自然得指导她们搞班刊。有一期班刊出的很迟,我和她们几个一块忙到很晚。快到晚上9点时,她们几个吵着肚子饿便一窝蜂下去吃消夜,我没去,留在教室等她们回来。过了不到五分钟,我感到突然有人就在我旁边,我抬起头,竟然是蒋芹芹,她微微地笑着,从身后递过来一个面包,说,“老师,你肯定饿了,先吃点吧。”我有些推辞不过,只好去接她手里的面包,可能因为没来由地有些心慌,我摸着了她拿着面包的手,她的手温热柔软,令我心里一荡,我呆了一下,有些不知所措,仿佛为了掩饰心里莫名的慌乱,我就着她刚买的一瓶矿泉水,大口大口地吃起面包来。她在一旁笑吟吟地看着,有着一丝成熟女人的眼神,让我的心又荡了一下。一个人独自在成都,很久没感觉到家的温馨了,而这个美丽的小姑娘,却似乎天然地带这一种家的气息。

就是从那次起,我们彼此间都感觉似乎多了点什么,那个一起办班刊的啃面包的夜晚,那个有着淡淡月色的夜晚,似乎使我们达成了某种默契。还有她的手,那少女特有的细嫩的质感,似乎溶进了我的心里,怎么也抹不去,我预感到和她即将发生一些什么。

 

8

 

自那天以后,我和蒋芹芹接触就多了起来,她时常将新写的文章拿来请我指点。一天,她拿来一个厚本子,说是她写的作文,请我修改。

    我打开之后,发现实际上其实就是日记,我的心跳了一下,她把日记给我看,莫非在暗示着什么?我隐隐约约这么想着,有些紧张,也有些激动。回到家,夜深了,等老婆孩子都睡了,我装作批改作业,独自看了起来。

 

蒋芹芹日记

 

1990年9月5日

高二开学已经几天了,文理科分班,我选择了读文科。我以后的路将会怎么走呢?我并不清楚。不管那么多,随遇而安吧。

班主任莫老师讲课很风趣,我早就在文学杂志上看到过他写的文章,他的人有些瘦,但看起来让人觉得是个好人。

 

1990年10月15日

    时常感觉到寂寞的滋味,有时情愿就这么坐着发呆,也懒得去理那一堆让人一看就头大的作业,就这么让时间流逝或者干一些别人认为毫无意义的事情。也许他们认为只有做题,拼命看书才是最有价值的,但我不这么觉得。

  近来,不时感到精神有些空虚,所以向好友借了两本书,《高考季节》和《寂寞17岁》,远没有想象中的好看。一本是残酷的竞争后的结果,一个女孩最终成了神经质患者,一本是讲述一段庸俗的师生恋,庸俗得可以,如果我有师生恋,那就一定要恋得不同凡响。不过,我也知道,高中生活更多的时候只是平平淡淡,学习才是生活的主旋律。

 

    1990年10月27日

上午和一个同学聊天,我说我相信友谊,她一个劲摇头说“如今这年头哪里有什么真正的友谊啊,无非是看对方有没有利用价值”。现在的中学生,都说得直,什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搞得如我一样相信真感情的人冷汗直冒。

    我总觉得,所有的真情套上“利”字,就变得浅薄了,非份量了。比如我和别人真心交朋友,有人一定要强调是互相利用,那是他们自己感受不到真情,哪怕是一丁点。其结果是他们像在演自己的角色,哎,可怜的人哪,永远活在自己的冷漠与自私中。现代社会,在造就了一批全方位人才的同时,也造就了一批冰冷麻木的机器,他们也许会觉得面包和牛奶可以填饱肚子,此外的甜蜜与温情都是毫无意义的,可悲!

 

    1990年10月30日

    今天在办班刊,他也和我们一起办,我发现我有点喜欢他了,但是,可能吗……他结婚多年,还有个小孩子,可是,我不是给自己说过吗,我要做就做得不同凡响,就不在乎那些世俗……

 

    1990年11月5日

廉泊还是对我那么好,天天在路口等我一块放学。我们已经一起走过好久的日子了。我也知道他对我好,但我确实只把他当做哥哥。昨天,他突然说,看得出我喜欢那个老师,他不说,其实我一直感到模模糊糊,他一说,好像帮我把事情就挑明了,我说,就是喜欢,怎么样?

他没说什么,一声不吭就走了。

不过,第二天他还是在老地方等我,还是放学等我回家,

可是我老想着老师的事情,我觉得老师的生活不快乐,我喜欢他就应该陪他一块不快乐,我应该向他挑明,当机立断告诉他,我喜欢他。老师是我这一生喜欢的第二个男人,不是第一个,我曾爱过另一个人,很痛苦的爱情,里面夹杂着很多悲哀,但那一切都过去了,我要把以前全部忘记。

    1990年11月8日

今天我再也不想忍受煎熬了,我要告诉那个人我喜欢他,但我不好意思当面说,那就写成作文吧,《少年维特的烦恼》不是也是日记体的吗,他可以把这看作日记,假如他愿意明白我的心意,他也可以只把这当作作文,假如他不想明白我的心意。

 

 

9

 

看了这些日记,我当然就什么都明白了,我心里很矛盾,对那么漂亮的一个女孩子的表白,没有人可以无动于衷,但是……我实在有些不知该如何应对,如今的学生都早熟,17岁的大姑娘,已经成熟得像饱满的果子,沉甸甸的仿佛要从树上自行坠落,我很难说自己真的毫不动心,何况,我并没有像其他某些老师那样主动诱惑学生,但是,虽然如此,在道义上我又老是感到心里发虚,毕竟我是有家室的人,而她还是个孩子。就这么犹犹豫豫地,我不知道该怎么答复她。几天一晃就过去了,一个下午,放学后,办公室里其他老师都走了,我收拾好东西,正打算离开,这时候,蒋芹芹进来了。

“莫老师,你看完了我的……日记没有?”

我装糊涂,说,“就是那个……作文?”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我记得她眼圈一下子就红了起来,说,“你真把那当普通的作文吗?”

 

许多年后回忆起那一切,我依然相信很多事情该发生就一定会发生。在那个校园里正在变得安静的黄昏,在那昏暗的办公室里,仿佛啜着很纯又很苦的咖啡,我们最终还是冲破了师生的禁锢,拥抱在一起。我的心像打鼓一样“咚咚咚”地响着,一是蒋芹芹那少女的饱满的身体让我心跳,二是担心有人突然进来。我像作贼一样一边拥着芹芹,一边不时抬眼环顾,恍惚间仿佛置身幻觉之中。色调暧昧的阳光从关好的窗户玻璃外透进来,远处街道上似乎有低回的乐声在流淌,怀中这个孤独的女孩和她那张清纯美丽的面孔,这一切组合成我一生中最难忘的一个黄昏。

    在我抱紧了她的某个时刻,她将脸稍稍转过来,我的嘴唇在她的脸上一滑而过,如同一颗小石子打水漂一样擦过水面,长距离的远望可以产生视觉的美感,紧邻的接触则属于味觉的范畴。我突然没有了自卑感,什么外貌,什么年龄……都重要了,也都不管了……从那天起,我开始和这个美丽的女孩子相爱了。

 

10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和芹芹的恋情都像地下工作一样十分隐秘。连那个一直喜欢芹芹的残疾男生廉泊也只是怀疑而没有确切证据。我们之间的爱情似乎因隐秘而具有别致的情趣,我们偷偷去看电影,偷偷到成都远离西北桥片区的狮子山郊游。狮子山是成都东郊几个延绵的小山包,在别处算不上是山的,但在平原的腹地,即便是这么个小土包,也被人们称之为山了,虽然有些名不符实,但那里美丽的风光弥补了这些不足,漫山遍野,是成片的果林,成昆铁路穿山而过,铁路两旁是茂密的草丛。四川师范大学就坐落在狮子山,虽然远远比不上我的母校北师大,但在四川也还算不错的。我在县中学教书的时候,有个暑假曾到那里参加过教师短期培训,对那一带比较熟悉。同时,由于距离西北桥极远,绝对不可能有成都铁路高中的熟人看见,我可以和芹芹正大光明地在那里流连。因此,狮子山成了我和芹芹的伊甸园。

那时候,我和芹芹总是在周末骑车到狮子山去,我们总是把自行车停在川师大的学生宿舍前面,然后步行爬山。我发现芹芹和很多青春期的女孩不一样,她不矫揉造作,不大惊小怪,不一惊一乍。也不像很多女生那样对只关心打扮,她的很多观点很有眼光,她还特爱跟我谈论少林寺。有一次,她问我,“莫老师,你看过《少林寺》吗?”

芹芹一直喊我莫老师,即便我们正式“好”了之后也如此。我也愿意要这个称呼,她真要喊我别的,我还真是不习惯呢。当时,我说,“当然啊,那时我看的未必比你们少。”

是的,的确未必比她们少。1981年,我三十岁,正在北师大读书。我是下乡知青,78年考取了大学,这才得以离开锻炼多年的农村。《少林寺》在北京流行起来的时候,是81年夏天,我们这些大学生,那时可真叫做“天之骄子”,不像现在的大学生,多得都烂市了,我们那时的大学生因为少,所以金贵得很,电影院都是免费都大学里来放电影,于是我们看了不少这样的免费电影,印象最深的是《少林寺》。

 

按说,像我这么瘦的人,不该喜欢看那些打打杀杀的电影,但偏偏有那么怪,我就是喜欢看,可能是人越缺什么就越想什么吧。《少林寺》我看了好几遍,不过,毕竟那时我已经三十来岁了,看问题自然跟小青年有些不同,对《少林寺》,我更重视的是它引发的思考。在狮子山和芹芹散步时,每每谈及《少林寺》,我谈的也主要是那些自己的想法,没想到芹芹特喜欢我的那些离经叛道的观点,其中的三个,她尤其点头称赞。

 

老莫对少林寺的三个想法

 

其一,“少林僧兵”这一词汇本身具有很强的自相矛盾性。僧者,以慈悲为怀,却为什么偏偏“谈玄更演武,礼佛爱论兵”呢? 有一种说法称武僧所杀的敌人,不是人,而是“魔”。佛界护法天王不是也用降魔杵诛杀恶魔吗?在他们看来,僧兵的四处征战,正是禅门的“传灯、正果”。事实上少林寺“僧自隋唐好武名”,与历史背景下的社会矛盾、利益矛盾等残酷斗争密不可分。  

其二,少林寺当年其实是站在贫民的对立面的。隋朝初年,佛风日盛,少林得皇家赐良田百顷。当时的一顷土地今日折合约百亩,百顷良田即为万亩,少林寺事实上成为嵩山一带最大的寺庙庄园。在这片土地上进行耕作的广大贫苦农民,成为了寺院的佃户。比起世俗地主,寺院则更多着一层神权。靠着剥削佃户和下层僧众,寺院积累起大量的财富。隋朝末年,由于土地过于集中,剥削惨重,终于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少林寺也就理所当然成为农民军的进攻目标。而作为庄园寺主是不会甘心失去自己的土地与特权的,于是以昙宗为首有组织的僧兵训练即开始于此时。对此,唐代的顾少连在《少林寺新造厨库记》中有明确的记述:少林寺“赐田于开皇,若乃顺天应人,擒盗助信,催魔军于充斥,保净土于昏霾”。 

其三,少林当年之所以倒向李唐王朝,是因为它的现实利益,而非为了黎民百姓。王世充称帝后,拥兵嵩洛一带,并占据了原属少林寺的隋朝封地柏谷坞庄园,直接损害了少林寺的经济利益,并随时有可能危及全寺,因而激起全寺僧众的强烈不满。

 

每次我说这些奇谈怪论,总惹得芹芹开心地笑,我心里也特开心。就这样,一路上,一边看着青年学生的欢声笑语,闻着身旁美丽的芹芹身上淡淡的清香,一边和芹芹谈论着她喜欢的电影《少林寺》,我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大学时代,陡然年轻起来。心里一下子觉得轻松,什么得失成败,什么现实利益,仿佛都不再让我烦恼。伊甸园,真的,伊甸园,再没有比这个词更适合于我们心目中的狮子山了。

 

11

 

正是在这伊甸园里,我和芹芹有了身体的融合。那是在狮子山一个普通的“农家乐”小园子。在成都郊区的农村,有很多那样的“农家乐”,外地人可能不知道,其实很简单,就是一户农家,用篱笆围出一圈果园,人们可以在树下休闲,还可以就地用餐,甚至可以就在那农家客房里过夜,可谓“一条龙服务”,而且消费还特便宜。

1991年4月,芹芹过18岁生日,为了庆祝,我们在那个周末专门在狮子山“农家乐”包了一天。晚餐之后,我们在川师校园里转了一圈,然后回到农家客房,吃生日蛋糕。我们把房里的电灯熄了,然后点燃18支蜡烛,代表着她的18岁嘉年华。我切开蛋糕,芹芹做了盘水果沙拉,味道很好,那一晚,我们便躲在房间里吃了一顿丰盛又有情调的烛光宵夜。我们在烛光下开心极了,芹芹不喜欢喝酒,只喝橙汁,我呢,则喝了不少啤酒,头有点晕,仿佛在云中漫步。屋里不时的传出我们畅快的笑声,直至深夜。后来,我们互相把蛋糕往对方脸上抹,抹着抹着,我们轻轻相拥在一起。那一刻,我真的找到一种相依相偎的感觉,仿佛我也成了个孩子,我们就象两个孩子那般天真热烈……

传说中美女是蛇变的,我想,那个狮子山的夜晚,芹芹就是我的美女蛇吧,她紧紧缠绕着我,让我把什么都忘记了……

 第二天上课,我感到特别心情舒畅。那节课,我讲柳永的《雨霖铃》,这么深情而凄婉的词,我却也讲得兴高采烈,仿佛只注意到它的深情,没注意它里面离别的伤感。“……对长亭晚,骤雨初歇……执手相看泪眼”……我没有想到,一年后真的有一个高中女生哭成一个泪人的场景, 

 

    

12

 

那次狮子山之夜过后,我和芹芹成了真正的情侣,我们一直断断续续地发生着性关系,当然,这些都是悄悄进行的。转眼,到了1992年春季,我带全班同学到距离成都65公里的德阳市白马关镇春游,那个春天,雨下得特别绵长,我们的情欲也似乎特别的旺盛。有时候,我们真的有点忍不住在公开场合亲昵。

那次春游,也是我带的这个班高中的最后一次春游了,人生真如白驹过隙啊,转眼间他们竟然就要高中毕业了。白马关有一个庞统祠,是我非常喜欢的地方,但学生们似乎更喜欢附近那尚未开发的风景区“点将台”。“点将台”其实就是一个石山,传说当年张飞曾在此地点将,山腰有个天然溶洞,当地不少人都进去过,由于没有正式开发,多少有点探险的味道。同学们一到溶洞,都特别兴奋,争先恐后地进去了,我和芹芹落在后面,临出洞时,因为出洞的口子很小,丰满的芹芹有些吃力,我在后面推她,触摸到她柔软的身体,我心里突然一荡,回忆起那些与这个美好的女孩儿共枕的夜晚,我突然心里满是柔情。于是我忍不住将手请请地揉了揉芹芹的屁股,那时,我以为后面没有其他人了。但是,突然的第六感令我心里一慌,我赶紧不再缠绵,将芹芹推了出去。

出洞以后,我用眼睛的余光瞟着洞口,果然,过了一小会儿,一个人跟了出来,是廉泊。我估计,他一定是什么都看到了。他坐在洞口近旁的一块石头看着地面,好像若有所思。我心里突然感到几分对他的歉意,我知道,他喜欢芹芹。但我同时感到,廉泊此后看我的眼光有些怨毒,这使我对他的歉意又消失了很多。他的目光在我心里总是挥之不去,我总觉得有些什么会发生。

 

过后不久,我就听到校园里有不少关于我和芹芹的风言风语。我想,可能未必是廉泊干的。而是芹芹长得那么漂亮,不可能不引人瞩目,我和她在一起久了,再怎么小心肯定也有蛛丝马迹被其他人注意到。就在这时候,我为老婆跑了很长时间的调动终于办成了,我老婆也调到了成都铁路高中。

说实话,在我对芹芹感情越来越深的时候,我也动过和老婆离婚的念头,可是,一想到我那可怜的儿子,他得了小儿麻痹症,已经够不幸了,我怎么忍心让他更加不幸呢?我不忍心让儿子眼睁睁看着他父亲和母亲离婚。所以,我一直没有放弃给老婆办调动的努力。而且,可能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传闻我和芹芹“有故事”的时候,开始不断有其他教师装作无意地说起一些关于芹芹的事情,比如那个语文教研组的组长老孙,自己闹师生恋兴致昂然,一听说我可能“独占花魁”,就红了眼,一再说:

“莫老师啊,你调过来不久,可能不知道,那个蒋芹芹,读初中时就和一个挺有名的流氓——叫什么马松的——混在一起,她以前那个男朋友,现在还在监狱里呐……”

开始,我以为自己肯定对那些话毫不在意,但后来我发现我没那么超然。一旦爱了,就会有独占欲,就会有嫉妒心,一想到那个马松,我心里就不舒服。我们五几年出生的这一代男人,其实骨子里都有个“处女情结”,真能不在乎的很少。总之,越审视自己就越觉察出自己的丑陋,当时我以为只是为了儿子而没有打算与老婆离婚,过去了这么多年,冷静地回顾以往,我觉得关键还是我太自私,太可耻,甚至有可能,我一开始就只打算游戏一场。

人生或许就是永远无法总是美丽的,无论是什么都有丑陋的一面。孔雀开屏,前面光彩灿烂,美丽无比,而后面却露出了它的屁股。我们总是看见美好的,等丑陋来临时,却接受不了,当然,在我和芹芹的故事里,丑陋的本来就是我,这一点,我必须承认。

 

13

 

从92年春末到夏天,我和芹芹就很少私下在一起了。不过,那时忙于准备高考,也没正式分手。那年,芹芹考上了四川师范大学,芹芹一向偏科,数学成绩一直很不好,能考取本科,也算不错了,那年他的语文考得很好,当然和我的全力辅导有关,这使我心里多少没那么愧疚了。

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芹芹很高兴,她约我一起去少林寺一趟,反正是暑假,我和她都有空。我开始是打算去的,因为一年多前我就答应过陪她去,虽然觉得不可能和她天长地久,但我心里总是希望能尽量满足她的愿望的,这样我也心安一点。

但是,火车票都买好了,却没想到儿子突然得了急病,那天,当我将儿子送进医院,急匆匆地赶到火车站,火车已经开走,芹芹不在站台上,她的性格我知道,她,肯定已经走了。

 

从火车站往回走,我心里有些难受,找了家小茶馆,我一个人坐了很久。茶水续了又续,已经很淡了,我仍在回忆着与芹芹的点点滴滴。成都的天空总是阴沉沉的,我讨厌这种天气。厚厚的云层压在半空,如同压在我的胸口,闷得发慌,一种孤独渐渐蔓延。

那天,我似乎想了很多很多,“我爱你是理性的思索,你爱我是感性的冲动。记忆中的这句话终于冲破岁月的尘封,浮现,如同一把钥匙,打开了一道道记忆之门。从开始到结束,也许是最初就注定了的。我和芹芹像两只老鼠,只能在黑夜见面。注定是没有结果的,注定是场悲剧……我最后想,我和这个美丽的年轻女孩之间的缘分只是这些,该结束的就让它结束吧,这次没赶上车,或许也是天意,也好。

 

14

 

如果我的故事就这么完结,那么,那些年轻的女读者或许还会觉得有些哀惋,有些浪漫,有些伤感……但是,我要告诉她们,告诉所有对爱情还有憧憬的人,我的和芹芹的故事还没有完,而后面的故事要卑鄙很多,可耻很多。

我是一个可耻的人,如今,当我得知芹芹已经在遥远的英国死去,我心里突然充满了忏悔,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把我所有可耻的事情真实地暴露出来,这样我的良心或许会稍微安稳一点。但是,不管我怎样忏悔,芹芹当初受到的伤害也是无可改变了,我想得更多的是,为什么我会伤害我曾那么深爱过的人呢?或者说,芹芹为什么竟然会被深爱过她的人所伤害?再看看历史,看看古代和今天,远方或者近旁,你会发现那么多人恰恰是被爱过他(她)们的人所伤,尤其是美丽的女子,几乎没有不被爱过她们的男人所伤的,所谓红颜命薄,说的正是这个。就像我,当嫉妒之火熊熊燃烧的时候,我是多么地失去理智和爱心啊,当时,我唯一想的似乎只是——我得不到的,别人也休想得到。这是多么可怕而可耻的一种想法,但我当初真的就是那么想的,我无权掩饰。

那是在我和芹芹分手后的第三年,有一天,我突然在街头看到了芹芹。三年过去,她不仅没有枯萎,反而像一朵完全成熟的鲜花,开得更加灿烂了。我们说了几句话,她就匆匆走了。或许,失去的东西总是美好许多,我突然爆发出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激情,想要重新得到芹芹,我从来没有像那一刻那么觉得,她是我所有的幸福所在。当时,我没有敢走上前去喊住她,我只是偷偷地在她后面跟了很长一段路,而后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

到家之后,夜深了,我铺开纸,拿起笔,决定写出对芹芹的思念,决定告诉她,我再也忍受不了没有她的生活,我愿意放弃家庭,放弃一切,只要和她在一起。我想,或许还是有机会的,毕竟,她当年曾那么深地依恋过我啊。

于是,我连夜写了这么一封情真意切的信,寄给了芹芹。

 

老莫写给蒋芹芹的信

 

亲爱的芹芹:

    你好,今天,我意外地看到了你,我突然怎么也禁不住对你的思念,禁不住写这么一封信。

    芹芹,我想,我还能这么叫你吧,以前,咱们在一起的时候,一直这么叫你,也许,因为我的自私,后来我放弃了这么称呼你的权利,但是,我恳切地请求你允许我再这么叫你,也恳请以后让我一直这么叫下午,直到永远。

窗外又飘起了毛毛细雨,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故事一直伴着淅淅沥沥的雨,我也不知道今年的雨为什么一直这样飘飘渺渺地下个不停,她(雨也像女人一样温柔吗)会一直下到何时?雨是能导电的啊,这样的雨我担心会把你我间的空气也连串到一起,把你的热能转成电能,一直传到我的心身!我情愿,这样的雨一直下着,就这样让我一直飘飘渺渺地思念着你。  

近来总是很忙,今天总算抽出了点时间,给我最亲爱的你写着深切的思念。书信无言,但她可带走我无尽的思念,我深知,这封信一旦寄出,我的心又会变的惆怅若失,“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十石榴红。”那种凄丽的孤独,温馨的忧愁,甜蜜的惆怅,紧紧裹住我。让我浑身满满都是这样的情愫。那样的感觉是七上八下的,却也是幸福的。

但是,我的想念你还愿意接受吗?我并没有十足把握。但我愿意这样等待一个结果。现实生活里经常会有太多不如意的地方,它使我和你曾经相伴却又错过,但我想,只要真的有情,没有什么是真正无法挽回的,此刻,我只想告诉你,经历过一次失去,我反而更懂得珍惜你了,我虔诚地发誓,愿意为你永远撑起一把雨伞,遮风避雨,给你快乐、幸福、和永不枯竭的暖意。

漫漫长夜里,你还会枕着无尽的孤独和迷茫,在黑夜里摸索吗?我情愿做你梦中的明灯,伴你陪你,一起走过一段漆漆的山路,直到你的目光充满了永不褪色的光明。你注定是我一生的牵挂,你的一颦一笑一忧一伤,都让我挂念不已,伤怀不断,魂牵梦绕,时时出现在我的面前,这叫我怎能安眠?

我爱你是真实的,正如我们往日的美好记忆,也是那么真实,时时刻刻分分秒秒都一直笼罩着我的生命,人生曲折漫长,曲折回旋里也会激起怡心旷神的鸣响,如果说以前曾经错过,那么在柳暗花明中必然会有异样的惊艳。但愿这信这笺,让你明白我的真心真意。

 

应该说,我不愧是北师大毕业的文学高才生,文字确实不错,何况情真意切,任谁看了也难不动容。然而,我这封信,却泥牛入海,没有回音。我有些怀疑是信没有寄到,否则怎么会连个音讯也没有呢?将信将疑中,我决定到川师去找她,问了不少人,我终于在女生寝室楼下等着了她。

“收到信了吗?”

“收到了。”乍一见到我,她有些吃惊,显然是没想到我会上门来找她。但她的回答异常冷淡。

……

那场见面,以一种非常尴尬的局面结束了。如果说,那之前,至少以往的恋情还在我们心里留有余温的话,那么经过那次尴尬的相见,连以往的温情也没了。蒋芹芹很快就转身上楼去了,我有些不甘心,没有立即离开,在寝室不远处的小树林里徘徊,想等她再出来。结果,我却看到她和一个英俊的男生亲密地牵着手走了过去。

那一刻,我心里有一种屈辱的感觉,那个男生的英俊和他那幸福的神情激怒了我,芹芹方才对我的冷淡陡然带有一种令我蒙羞的性质。我想,如果一个美好的东西我失去了,我也不能让别人拥有。我一定要想办法让那个满脸幸福的男生也尝一尝我此刻的痛楚。

    许多年过去,我经常想,那时我究竟是被什么蛊惑了,让我那般丧心病狂地破坏别人的幸福,而且其中的一个“别人”还是我深爱过的人,我真的想不清,我只是感到一种对人性的深深的失望,是的,我是一种可耻的动物,因为我是人。我想用我亲身犯下的罪孽,告诉所有的人——永远不要相信你的同类。

    我知道我很阴暗,但我不相信有谁是不阴暗的,没有比人类更阴暗的动物,这就是我要说的,这个观点很偏激,而且肯定很多人会认为我这是以小人之心看别人,认为这是一个心理阴暗者歇斯底里的叫嚣,不过我知道,无非是很多人不愿意看那些生活背后真实的一面罢了。我愿意承受所有人的谩骂和嘲笑。好了,我只说这些。



(第五章结束)



(由于公众号一篇文章最长不超过5万字,本文剩余内容以后继续发布)

 


- END -

/ 分享朋友圈其实是分享你自己的价值观 /




本公众号近期新作


请炒股的朋友注意甄别真假雷立刚以免万一被骗

贾跃亭是否可以比做巨人大厦失败时的史玉柱?

影视业的风口与个体命运的更迭

关于某同性恋教师被校方开除,你是什么态度?

性感张雨绮的离婚和不性感张小平的离职

无解的电影院困局

曼陀罗:愿你漂泊半生,归来仍似少年

昆山阿龙的洪兴社和小布什的骷髅会有何异同?

感谢你给了那些仗势欺人的狼一剂最猛的醒药!



(点击上方标题可直接跳进阅读)




雷立刚更多文章,见


雷立刚主要作品链接 (2018修订版)

请炒股的朋友注意甄别真假雷立刚以免万一被骗


(点击上一行的蓝色字链接,可直接跳进阅读)



欢迎长按下图里的二维码关注本订阅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