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用打击谣言的旗号来掩盖真相了;网警不能成为官员遮羞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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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吞吞查真相,急吼吼查造谣,一些地方政府的厚此薄彼,是因为瞒报符合他们的利益,建议纪检部门介入调查一下这起失职事件。
山西和顺在一起矿难上跌了个大跟头,几天前还在信誓旦旦地说,当地没有发生矿难,网上发贴的人是在造谣,很快就被事实打了脸,不久真相曝光出来,不仅发生了矿难,还死了人。
真相曝光后县政府开始强调客观原因,一句“我们都被他蒙蔽了”就将责任轻轻带过。难道,县政府所谓的调查就是听矿主怎么说,矿主说没死人就没死人,矿主说一切太平就一切太平?矿主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法律责任的,恨不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他怎么可能跟你说实话。
质疑聚焦在当地是如何办案上,当地煤炭管理局要负的责任,通告里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前期带队到滑坡现场调查的县煤炭管理局局长张瑞清就地免职,其他责任人将依规严肃追责。这些调查者应该负这起瞒报事故的主要责任。他们才是真正的造谣者,正是他们草率的调查行为、提供的虚假信息导致当地政府偏听偏信,在这次事故中颜面尽失,公信扫地。
“被蒙敝了”,也许是事实,可是某种程度上说,难道没有小算盘在作怪?出了事,这口黑锅主管部门逃不掉,县里的主要领导也难脱干系,这可以解释,在这么多证据指向矿难的情况下,矿主的话就被采信,成了官方正式对外公布的消息,而发帖者提供的真实信息却成了谣言,被抓进了班房。
可是还有一个责任方被忽视了,那就是当地警方。公众有权利追问一句,当初作出刑拘处罚的依据是什么?是上级部门的一条指令,还是仅仅依据矿产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作为一起传闻死了人的矿难,已经构成刑事案件,除了矿产主管部门,公安也应该及时介入。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是两条线,当一条线失灵时,另一条线及时补位,也不至于导致这么恶劣的结果。显然,在本次事故中警方不仅失职了,也违法了。
造谣者应该打击,但前提是造谣者提供了虚假的信息,可是在确认是不是虚假信息之前,是要去调查取证,结论是要经得起考验的。那么当地警方有没有去认真核实一下网贴中曝光的情况呢?有没有深入矿难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呢?如果不调查,不取证,就先入为主地判定为造谣,这不是在打击谣言,而是在打击真相,封堵对真相的探求。对发帖者一抓一放,暴露出的是当地警方执法的随意性,对执法程序的漠视,对公权力的滥用,对法律的滥用。
事实上,正是发帖者的行为,在网上形成了舆论压力,才导致矿主投案自首,要是没有发帖者的义举,又该如何收场?瞒报的后果是非常恶劣的,除了损害政府形象,它直接威胁到了幸存矿工的生命,因为要遮掩矿难,救援工作不能及时展开,政府部门无法及时介入,这是在草菅人命。
多起瞒报事故表明,矿难发生以后,地方政府和矿主往往是一条绳上拴着的两个蚂蚱。慢吞吞查真相,急吼吼查造谣,一些地方政府的厚此薄彼,是因为瞒报符合他们的利益,建议纪检部门介入调查一下这起失职事件。
杨涛:网警不能成为官员遮羞的工具
2012年5月8日,有网友在湖南耒阳城市论坛发帖称,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副局长斗殴,人社局方面对此否认,还发函要求警方立案调查并查处网友,该论坛的站长对记者证实,因拒绝配合删帖和提供发帖者的IP,他确实被网警叫到公安局问话,并被网警发短信威胁。涉事网警则称,其有权要求对方配合调查,但拒绝回应是否发威胁短信。(5月9日《南方都市报》)
网警强令网站站长删帖和提供发帖者的IP,甚至是发短信威胁网站站长,这是一桩比互殴更大的丑闻,因为它让网警功能异化成为官员遮羞和打击报复公民监督的工具,是公权力滥用和异化的具体体现。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若真的发生两名副局长互殴的事件,固然是家丑不可外传,但因为这两名副局长都是行使公权力的官员,他们的互殴就影响到公权力的公信力,他们的行为应当受到公众的监督。因此,既然网民将这一桩“家丑”传到外面,那么就应当抱着接受监督的态度,及时解释原委,公开信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没有发生副局长斗殴,那么,该局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为什么要向公安局发函请求警方立案并且查处发帖网友?
更大的问题还在于公安局那些网警。虽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给予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前提是网络上发的帖子应当是谣言,而且产生了一定的后果。然而,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生两名副局长互殴的事情,网站的站长得到人保局门卫证实。何况,这是一起涉及公共利益和公民舆论监督权利的事情,介入不当将伤害公民监督权利,公安机关更应当慎重。但是,网警似乎并没有将互殴的事情完全核实清楚,就一味地要求网站站长向他提供发帖人的基本情况、发帖人的IP地址,等等。甚至还向网站站长发出威胁。这明显就是在帮官员遮羞和打击报复舆论监督。
网警作为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一方面,他们有责任防范各种侵犯公民权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谣言,保障正常的网络秩序;另一方面,他们同样有责任保障公民和媒体的舆论监督权利,防范他们的监督权利受到不当的干涉。网警如果利用公权力帮助官员删帖,为他们的丑行遮羞,甚至是帮助他们追查、打击报复发帖人,则是滥用权力,是对公民舆论监督权利的蔑视。发生在湖南耒阳网警随意威胁公民舆论监督权利的事件提醒我们,要将网警的权力关进笼子里,绝对不能让他们成为官员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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