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井研县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井研县2019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解读
一、招生原则
二、小学招生说明
三、初中招生说明
四、招生咨询电话
一、招生原则
●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 坚持户籍为主、分批录取原则。
● 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
二、小学招生说明
01
县城区小学招生对象
■ 具有研城镇正住户籍且户籍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
■ 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 在研城镇城区居住非研城镇正住户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等随迁适龄子女。
02
县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研城小学
具有研城镇建设路社区、顺河街社区、夏家桥街社区(同心村2组、光辉村)和研城镇新兴村(干谷冲村)、楼房冲村、红太阳村(杨利村)、造福村、新道路村、建华村(巩固村、红旗村)、飞跃村、同心村(1、4组)正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居住在该区域及部分居住在城南社区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适龄子女。
■ 井师附小
具有研城镇民主街社区、和平街社区、白塔街社区和研城镇同心村(3、5、6、7组)正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和居住在该区域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适龄子女。
■ 来凤小学
具有研城镇城南社区和研城镇三合村、霁虹村、化里村、高坡村、塘角村、宋高山村(大林村)、建新村(大堰村)、来凤村、幸福来村、高家寺村正住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居住在城南社区的部分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适龄子女。
03
县城区小学招生办法
第一批
研城镇正住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和录取
第二批
非研城镇正住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学位申请及录取办法
第三批
其他适龄儿童招生录取办法
第一批: 研城镇正住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和录取
1
学位申请时间及程序
具有研城镇正住户籍且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划片招生原则,于2019年5月18日至5月19日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到相应的学校进行学位申请登记(任何学校不得提前预约和登记,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进行学位申请时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带适龄儿童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
户籍迁入截止时间
2019年4月30日。
3
录取办法
(可点击查看大图)
4
注意事项
适龄儿童户籍迁入井研城区,但户籍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而随他人的,原则上回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读。
第二批: 非研城镇正住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学位申请及录取办法
1
学位申请时间及程序
非研城镇正住户籍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子女学位申请,于2019年5月25日-5月26日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到相应的学校进行学位申请登记(任何学校不得提前预约和登记,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进行学位申请登记时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在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适龄入学儿童须与法定监护人一方在同一个居住证)。
不能提供《居住证》的,则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与县城中心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印证材料,或在县城中心城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经房管所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在学校招生区域内租住的租房协议及其相关印证材料。
2
录取办法
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由相应的学校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进行审核。若申请就读同一个学校的适龄儿童超过了该校提供的学位数(招生计划数),则采取引导分流或进行电脑派位,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3
注意事项
电脑派位的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第三批: 其他适龄儿童招生录取办法
1
人员类别
(1)因父母工作变动,4月30日以后户籍迁入研城镇的适龄儿童;
(2)年满7周岁申请延缓入学的研城镇正住户籍适龄儿童;
(3)现役军人、烈士、华侨、进藏干部等人员的随迁子女。
2
注意事项
以上第三批的适龄儿童入学,需提供户口簿(不含集体户口)和相关证明材料,在2019年7月1日至7月3日到教育股登记,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
三、初中招生说明
01
县城区初中招生对象
■ 具有研城镇正住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 三教小学应届毕业生。
■ 小学应届毕业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等随迁适龄子女。
02
县城区初中招生范围
■ 研城中学
研城镇和平街社区、民主街社区、建设路社区、顺河街社区、夏家桥街社区(同心村2组、光辉村)以及研城镇红太阳村(杨利村)、同心村(3、5、6、7组)正住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 研城镇中
研城镇白塔街社区、城南社区、新兴村(干谷冲村)、楼房冲村、造福村、新道路村、建华村(巩固村、红旗村)、飞跃村、同心村(1、4组)、三合村、霁虹村、化里村、高坡村、塘角村、宋高山村(大林村)、建新村(大堰村)、来凤村、幸福来村、高家寺村以及三教小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等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03
县城区初中招生办法
城区初中校根据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按照就近入学、相对稳定的原则,以社区划分为主,并兼顾街道和村、社区,划分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录取。
城区初中在满足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入学需求后,若有空余学位,可以招收其他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入学。
04
县城区初中招生时间
城区初中6月15日前拟定招生方案并附《招生简章》,报教育局核准备案后向社会公布,7月1—3日进行报名登记。
四、招生咨询电话
县教育局:0833-3719772
研城小学:0833-3752863
井师附小:0833-3721209
来凤小学:0833-3713013
研城中学:0833-3721425
研城镇初中:0833-3710209
举报监督电话:0833-3736683
编辑 | 陈垠吉
初审 | 彭勇
审定 | 周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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