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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动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工作方案来啦,点进来看→

宣传教育处 四川制造 2023-02-03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广使用普通话的通知》(川语〔2021〕3号)文件精神,经济和信息化厅在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大力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进一步提升厅直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语言能力,弘扬传统文化,在工作中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为推动四川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代管)单位公务人员在公务场合(特殊情况除外)全部使用普通话,且普通话等级逐年逐步提高。其中,对新入职公务人员原则上应要求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三级甲等,各院校教师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重点工作


(一)广泛组织动员

各单位把推广使用普通话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学习使用普通话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面开展领导干部学普用普示范引领行动,督促、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真正成为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工作用语。公务人员在以下公务场合必须使用普通话:


1.执行公务(特殊情况除外);


2.公务活动、会议的主持和发言等;


3.对外宣传,包括接受新闻采访、新闻发布等;


4.接听电话、接待来宾来访等。


(二)强化学习培训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其中教师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各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普通话等级情况摸底,对未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的同志,开展“线上+线下”学习培训,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带头先行,积极支持本单位人员普通话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和合格测试。四川理工技师学院、四川省盐业学校积极跟进。


(三)强化宣传推广

在厅机关内网、四川经信等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其他现行文字应用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标准;各单位充分利用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中华经典诵写讲演等活动,创新方法和形式,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推广普通话宣传活动;在门厅楼道、办公室、会议室等醒目位置,统一摆放、张贴推广普通话、使用普通话的宣传海报和标识标牌等,提醒提示干部职工坚持使用普通话,努力营造推广、学习、使用普通话的良好氛围。


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指导

积极配合做好省语委办相关工作,采取相互督促提醒、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学普用普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普通话推广质效。


(二)做好统筹结合

各单位要将普通话推广和平时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用普通话促进工作提升,在日常工作、学习中精进普通话,营造学普用普良好氛围。


(三)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特别是四川经济日报社,要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网络新媒体手段,加强宣传报道,为普通话的推广使用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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