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00万!第七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创业天府”创新创业大赛即将开始
组织机构
(一)组织单位(附件1)。
1.全省总决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主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
联办单位:四川省教育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证监局。
2.市(州)预选赛组织单位。
(1)成都区域预选赛、绵阳区域预选赛。
主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
承办单位:分别为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有关服务机构,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绵阳市财政局、有关服务机构。
(2)德阳经开区特色载体预选赛、乐山高新区特色载体预选赛。
指导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分别为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德阳市财政局,乐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乐山市财政局。
承办单位:分别为德阳经开区、乐山高新区。
3.专题赛预选赛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及省级有关部门等。
承办单位:有关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
4.核心企业赛道赛预选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核心企业。
5.社会机构预选赛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
主办单位:有关社会机构。
(二)大赛组委会。
赛事设置
大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比赛,设置预选赛、选拔赛、省决赛等环节,采用公开透明、逐级遴选的评选方式产生获奖项目。
(一)预选赛。
分为市(州)预选赛、社会机构预选赛、核心企业赛道赛预选赛、专题赛预选赛四类(附件1)。各预选赛需组织不少于20个项目报名,对报名项目进行初评后,通知进入路演的项目参赛。进入路演的企业组和创客组项目数量分别不少于“预选赛路演后‘推荐项目名额’+3”(详见附件1“推荐项目数量”栏目)。比赛现场采取“‘8+2’现场路演和答辩(即参赛项目陈述时间8分钟,评委问答时间2分钟)、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确定获奖项目。各预选赛相应举办单位根据比赛结果,按照赛事要求,于8月12日前推荐优秀企业和创客团队入围选拔赛。
1.市(州)预选赛。设置成都区域预选赛、绵阳区域预选赛和德阳经开区特色载体预选赛、乐山高新区特色载体预选赛。由举办单位在规定区域范围内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参赛,着力发掘和推荐本地区创新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团队)。
(1)成都区域预选赛:参赛项目所属地区主要为成都市、遂宁市、资阳市、眉山市、雅安市,赛事地点为成都市;
(2)绵阳区域预选赛:参赛项目所属地区主要为除成都区域选拔赛范围之外的其他市(州),赛事地点为绵阳市;
(3)德阳经开区特色载体预选赛:参赛项目所属地区主要为德阳市,赛事地点为德阳市;
(4)乐山高新区特色载体预选赛:参赛项目所属地区主要为乐山市,赛事地点为乐山市。
2.社会机构预选赛。由有关社会机构主办,面向全省征集项目,主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聚焦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和新业态组织预选赛。设有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大学赛区、川发展引导基金赛区、民生银行成都分行赛区、红星路35号创业基地赛区、黑马创企赛区预选赛等。
3.核心企业赛道赛预选赛。由核心企业主办,面向全省征集项目,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全链条相关领域设计赛事方向、组织赛事。充分发挥核心企业带动作用,通过产业链协同创新推动产业链整体提升。设有军民协同创新硬科技赛道、成都芯谷赛道预选赛等。
4.专题赛预选赛。由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及有关部门主办,有关机构承办,面向全省征集项目,着力发掘、培育一批产业领域内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型项目。设有“专精特新”企业组专题、“电子信息及元宇宙”专题、“装备制造”专题、“电子信息及大数据”专题、“绿色低碳及新材料”专题、“生物医药”专题、“乡村振兴”专题、“创客大学”创客组专题预选赛等。
(二)选拔赛。
对经预选赛推荐的项目,按企业组和创客组分别进行初评选拔,择优递进评选出全省50强项目(企业组35强、创客组15强),按照项目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省决赛路演项目。
(三)省决赛。
于9月1日前举办,赛前开展路演项目辅导(免费),比赛时采取“现场演示和答辩、当场亮分、现场公证”评选方式,确定获奖项目。按照全国总决赛相关要求,向“创客中国”大赛组委会推荐省决赛前16名(企业组前10名、创客组前6名),进入“创客中国”全国500强角逐。10月,组织颁奖仪式及优秀项目推介对接活动。
参赛条件
大赛分企业组和创客组。
(一)企业组。
1.在四川省内注册,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参赛报名
大赛官网是报名参赛的唯一渠道,其他报名渠道均无效。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往届获得“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优秀奖)的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同一企业报名参赛项目不超过3个。参赛者同一项目或相似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预选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奖项设置
(一)省决赛奖项。
根据省决赛成绩依次确定奖项,企业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和优胜奖10名,创客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优胜奖4名。大赛同时设置全省50强和优秀组织单位奖、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奖等,对预选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鼓励。
(二)预选赛奖项。
各预选赛举办单位按企业组、创客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若干。
扶持措施
(一)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激励。
1.对在“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决赛获得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8万元、6万元、3万元的奖励。
2.对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得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16万元、12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在“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四川省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中同时获奖的项目,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奖励。已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后补助资金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奖励。
(二)重点培育政策。
3.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项认定条件之一。
4.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作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中,认定条件(四)“创新能力指标”的直通条件。
5.“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项目的成果拥有者,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成果拥有者,可申报“天府益企计划·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及创业支持行动”项目。
6.对符合条件的获全省决赛企业组一、二、三等奖的企业,优先纳入“小升规”重点培育范畴,列入四川省制造业企业“制惠贷”融资试点服务支持范围。
(三)金融扶持政策。
7.对获得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及创客,通过“天府信用通”“天府融通”向金融机构精准推送融资需求,指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央行再贷款发放“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产品贷款,给予支持。
8.为有股权融资需求的获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及创客进行资本市场融资闭门辅导,并向在川注册的私募股权基金推荐。
9.为获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企业减免“园保贷”服务费,协调银行提供优惠利率支持。
(四)公共服务支持。
10.全省50强项目优先成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服务对象,优先参加各类公共服务活动。
11.为全省50强项目的高管或创始人提供“双创大讲堂”免费培训,进行热点行业分析、资本市场融资等专题辅导。
(五)上下游企业对接。
12.对有产业链上下游合作需求的全省50强项目,量身定制“税局大数据精准对接”服务,帮助解决疫情防控时期在采购和销售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税收大数据匹配活跃供应商或采购商,促成双方自行自愿按市场化原则实现有效购销。
(六)宣传推介。
13.全省决赛一、二、三等奖项目可获得大赛合作媒体的专题报道和推介。
(七)其他支持。
14.各预选赛举办单位可视情提供相应支持。
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有关预选赛举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按照赛事要求,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报名参赛。
(二)有关市(州)预选赛、核心企业赛道赛预选赛、社会机构预选赛主办单位,专题赛预选赛承办单位要按照赛事计划(附件1)认真组织开展预选赛,切实做好赛前动员、赛事举办及推荐工作,向大赛组委会反馈预选赛备案表(附件2)。完成预选赛后,于8月12日前以预选赛组委会名义(加盖公章)向大赛组委会报送预选赛项目推荐名单(名额详见附件1“推荐项目数量”栏目,格式详见附件3)。
(三)赛事主办、承办、协办等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禁止向企业摊派、乱收费。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参赛。严格规范赛事流程,公开比赛、评委当场亮分、赛事结果及时对外公布。
(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各预选赛举办单位,要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优势,为参赛项目提供支持和公益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扩大赛事影响力。
联系方式
(一)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薛 菲 (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联系电话:028-87036542、028-86262785
联系邮箱:cktianfumaker@163.com
(二)各预选赛组委会。
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联系电话”栏
(三)大赛官网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133984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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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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