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信诈骗从我做起 来学习一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吧!
生活中,许多人都曾遇上过电信诈骗,它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为了更好地防范电信诈骗,知法很有必要。《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值得大家深入了解学习。
202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它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标志性成果,是中国特色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具体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旨在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这几个问题值得重点关注
办银行卡可以随便办吗?不得超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开立银行账户
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
电话卡可以多办几张吗?不得超量
——在办理电话卡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办理电话卡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办卡情形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办卡。
售卖个人信息,构成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出售、提供个人信息;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以及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其他支持或帮助的行为。
制贩猫池、GOIP设备,构成违法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以及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各类卡可以买卖、出租、出借吗?
将会被纳入信用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此外,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对涉电诈前科人员和重大嫌疑人员
怎么管控?
第三十六条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关于违法的“处罚”
知法也要知“罚”,知惩有利于守法。
电信企业请注意!
——第三十九条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包括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未履行电话卡、物联网卡实名制登记职责的;未履行对电话卡、物联网卡的监测识别、监测预警和相关处置职责的;未对物联网卡用户进行风险评估,或者未限定物联网卡的开通功能、使用场景和适用设备的;未采取措施对改号电话、虚假主叫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非法设备进行监测处置的。
金融企业请注意!
——第四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新增业务、缩减业务类型或者业务范围、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包括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未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和有关风险管理措施的;未履行对异常账户、可疑交易的风险监测和相关处置义务的;未按照规定完整、准确传输有关交易信息的。
互联网企业请注意!
——第四十一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或者应用程序、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具体包括:未落实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内部控制机制的;未履行网络服务实名制职责,或者未对涉案、涉诈电话卡关联注册互联网账号进行核验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验域名注册、解析信息和互联网协议地址的直实性、准确性,规范域名跳转,或者记录并留存所提供相应服务的日志信息的;未登记核验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开发运营者的真实身份信息或者未核验应用程序的功能、用途,为其提供应用程序封装、分发服务的;未履行对涉诈互联网账号和应用程序,以及其他电信网络诈骗信息、活动的监测识别和处置义务的;拒不依法为查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或者未按规定移送有关违法犯罪线索、风险信息的。
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尚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第三十八条 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到境外参加涉诈活动将受到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
👉️学深悟透增本领 汇智聚力见实效 四川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召开主题教育专题学习会
往期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