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恢复办理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培训业务的通告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研究决定,自5月11日(星期一)起,恢复办理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宣传培训学习业务,具体通告如下:
一、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恢复办理驾驶人考试、审验学习、满分学习业务。
二、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宣传培训将对每场次学员数量进行限制,切实杜绝人员过多聚集。培训学员实行电话预约与现场预约方式,确定每天的业务量和现场教育人数,有预约需要的人员需自行下载辽事通扫码办理,并提供本人最近十四天打卡记录。未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不能提供近期十四天打卡记录的人员一律严禁入内办理各种业务。已经预约成功的驾驶人可在预约时间持身份证和白底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参加学习,未经预约不予办理,错过约定时间需重新办理预约。预约工作自5月8日开始,预约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预约电话7829110。
三、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参加考试与培训学习时请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具,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及登记工作。
四、参加考试和培训学习的驾驶人请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就座,学员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有序参加培训、考试、学习。
五、疫情期间参加满分学习的驾驶人需连续不间断学习七个工作日,中途因个人原因中断学习的,需另行预约。
六、疫情期间出台的“两个教育”业务逾期未办不予处罚等政策继续使用,疫情结束后全国将统一停止“延期办”相关政策,并将设置一定时间过渡期,为群众办理业务预留充分的时间。
建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