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网友爆料:爱民路本来车位就少,还被部分商家私占了。
网友戏称:爱民路不爱民,碍民!
交警部门:曝光+整治,“还”民路、“护”民路、“爱”民路。
(以上图片来自:朝阳之窗公众号网友爆料)
小编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占用社会公共资源,从事非交通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使用公共停车位。接下来朝阳市交警支队将通过每天巡逻,常态化整治朝阳城区临街商铺利用障碍物私占公共停车位的行为。整治中,交警还将通过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劝导教育商铺店主要文明经营,杜绝霸占停车位,让公共停车位真正方便于民。▶ 编辑:大卓 审核:老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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