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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147期:贝恩家庭谋杀案——“对不起,你是唯一一个有资格活下来的人。”

诡匠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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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有千虫百蛊,哪一样有人心歹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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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恩家庭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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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 诡匠

来源 | 网络


1994年6月20日,清晨。

一个电话在上午7:09分被接入新西兰南岛城市达尼丁(Dunedin)的111紧急情况求助中心。在电话里,带着重重喘气的声音,有人嘶吼着要求帮助。他宣称在家中,自己的5名家人被枪击,情况紧急。

报警电话来自Every ST,65号。救护车赶到后,确认屋中5人死亡,1人昏迷。在和111确认后,警方于上午7:33分抵达Every 65号。

这里住的是达尼丁市南部小镇一所学校校长,59岁的罗宾·贝恩的一家。而现在,这里已经成为血腥屠场。

家中唯一的幸存者是长子大卫。医务人员表示他刚从昏迷中醒来,现在情绪激动。而警方走上楼梯时,大卫正在疯狂的嘶吼“他们都死啦”

于是,新西兰历史上最复杂最有争议的谋杀案之一,在这个南岛小城,从此成为当地人的梦魇。



贝恩一家在澳洲的巴布亚新几内亚生活了15年,88年回到新西兰,居住在南岛达尼丁市。



1、罗宾 .伊恩.贝恩(Robin Irving Bain),59岁 

88年前再新几内亚传教,88年回到新西兰,是达尼丁市南部小镇一所学校校长。朋友描述他是一个慈父。有教养,有才华的人。对教育事业倾注了自己毕生的热情。



2、玛格丽特.阿拉瓦.贝恩(Margaret Arawa Bain) 51岁

作为一个年轻的妻子和母亲,玛格丽特与她的丈夫罗宾去到世界上最危险的国家之一,巴布亚新几内亚,一起生活了15年。

是一个有着高等教育,有教养,有才华的人,早期的婚姻生活中,她充满着对家庭的温暖关怀。但在新几内亚时,她开始探索精神哲学,占星术,某些异教仪式。她之后转而信仰轮回。认为通过降神,她可以通灵。



3、大卫.贝恩(David.Bain)22岁 

家中长子,也是第一个出生的孩子。幼年随父母前往澳洲巴布亚新几内亚。回新西兰后,他在达尼丁大学学古典音乐。他的兴趣包括马拉松,越野跑和戏剧歌剧表演。



4、阿拉瓦.玛丽.贝恩(Arawa Mary Bain) 19岁 

长女。从巴布亚新几内亚回到新西兰时,她的教育水平低于当地孩子的平均水平。但她努力证明自己继承着父母的天赋与才华。奋发苦读,最终成为校园之星。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并梦想成为一名教师。



5、莱妮.玛格丽特.贝恩(Laniet.Margaret.Bain) 18岁

次女。虽然莱妮被母亲认为是最像自己的一个。但她的人生却是另一个极端。在17岁时曾离家出走,后吸毒,卖淫。



6、斯蒂芬·罗宾·贝恩(Stephen.Robin.Bain) 14岁

幼子,同时也是贝恩家最小的孩子。具有音乐天赋,处于青春期。



空气中弥漫着血腥味,长女玛丽的尸体首先被发现。她正对房门倒在地上,双腿微曲,双肘弯起,双手作祈祷状。一颗子弹射从她前额射穿。鉴证人员在房内发现两颗弹头。

走上楼,斜对楼梯口的一间是母亲玛格丽特的卧房。她似乎仍在熟睡中,额头中弹。

母亲卧房的对面是另三间卧房,靠里那间是次女莱妮的房间。莱妮躺在桌边,身边是掉落在地的书本,早已被血浸透。莱妮的头部中了三弹,一发直接从头顶射入。

靠外是幼子史蒂芬的卧房。与前三者不同,史蒂芬明显与对方进行过搏斗,房间满是打斗后凌乱的痕迹。他上身T恤撕裂,部分被缠绕在他的脖子上,近距离头部中弹。鉴证人员还从床边的地上,发现一个沾满灰尘的眼镜片。

最里面一间则是长子,也是唯一幸存者大卫的房间,现在他依然在大声嚷嚷,警方决定等到他平复下来,让心理学家给他做个鉴定。

父亲罗宾的尸体是在起居室里被发现的。他倒在咖啡桌前,同样的头部中弹,鲜血染红上衣。警方发现,一把带着消音器的步枪,掉落在他身侧。

在起居室的书桌上,电脑被打开了。警探凑近一看,屏幕上打着一行奇怪的字“对不起,你是唯一一个有资格活下来的人。”

现场警探仍在推敲这句话得含义,这时心理专家赶到了现场,随之而来的是达尼丁警方高级督察皮特.罗宾逊(Peter Robinson)。

高级督察皮特接管了现场调查的指挥权。他决定让心理专家检查下幸存者长子大卫的心理状况,因为他想先听听大卫的说法。

大卫现在似乎已经平静下来了,在得到心理专家的认可,大卫给出了他的简单证词。

大卫.贝恩证词 I


大卫说他因为早上五点多要去送报,起床时没有发现家中有任何异样。穿戴完后,他牵着自己的狗出去送报。回到家时,没到7点。梳洗一下,上楼。发现了这可怕的事实。当时他感到极度的恐惧和绝望,于是慌忙拨打了111.

皮特对大卫的话不置可否。但到现在为止,他最感兴趣的还是起居室电脑上的那行字。

“对不起,你是唯一一个有资格活下来的人。”这似乎像是一份遗书?鉴于父亲罗宾就死在这间起居室,而枪也在他的尸体旁。难当是罗宾枪杀全家,留下遗书给唯一的幸存者长子大卫,然后自杀?选择大卫来延续贝恩家的血脉?

皮特探长有些疑惑,但更疑惑的是,父亲罗宾居然不是住在这间屋子内的。虽然屋主是他,但他却选择住在屋外的旅行房车内。

看来罗宾的婚姻似乎出现了问题。



这个推测很快被证实了。父亲罗宾与妻子玛格丽特的婚姻早已有了裂痕,最早可以追述到他们回新西兰之前,在新几内亚的最后三年。

罗宾的经济似乎也比较拮据,虽然他竭力想要维持这段婚姻,并且想和自己的子女生活在一起。但最近的状况是,他平时都住在学校的校舍里,只有周末回家。而每个周末,他都一个人住在屋子外的房车里。

警方立刻搜查了罗宾的房车,在车内找到20个左右的空弹夹。而在房车内的一件雨衣口袋中,找到了一把钥匙,证实是现场遗留步枪的扳机锁钥匙。

看来,事实好像很明显了。应该是父亲罗宾在这个清晨,枪杀了全家,然后自杀。

至少,当地的居民们已经接受了这个结果。罗宾的婚姻几近破裂,且无法和家人们住在一起。也许他压抑了,他绝望了,于是他在这个黎明到来之时,终结了包括自己在内,5个人的生命。只留下自己的长子大卫,将贝恩家延续下去。

但探长皮特并不这么认为。在现场鉴证几近完毕后,太多的疑点让他不得不考虑另一种可能。


现在,还原5名死者的死亡现场。


1、父亲罗宾。

近距离头部中弹。枪在他的身侧。虽然还没验证他举枪(来福,带消音器)自杀的合理性,但硝烟测试反应证实此枪的确射击过。但是,这把步枪,属于大卫。

2、母亲玛格丽特。

近距离额头中弹。房内经过鲁米诺测试,发现了浸血袜子踩过的足印。这个足印延伸到房门外的走廊上,以及对面次女莱妮的房间。

3、长女玛丽

被子弹从前额贯穿。但现场发现有两个弹头,证明有一枪射偏了。其他无疑点。

4、次女莱妮

莱妮的头部一共中了三枪。其中一枪从头顶贯穿。而这一枪的伤口形成时间,明显迟于其余两个。同时,在她房门内外也发现了数个血袜印,来回进出房间。

5、幼子史蒂芬

史蒂芬除了头部中枪,身上的T恤还被缠在颈部。从现场的痕迹看,明显经过打斗。
现场勘查发现,在房内有两样不同寻常的东西。

1,有一片布满灰尘的镜片遗留。

2.一双带血的白手套。从手套上的大量血迹来看,在凶杀发生时,罗宾应该是带着手套作案。

于是第一个疑点产生了。因为这白手套出现的很突兀。既然罗宾最后已经留下遗言后自杀,证明他应该想过整个计划。那戴上手套是为了什么?不在现场留下指纹?

而这双白手套,也不是父亲罗宾的。经证实,同样属于大卫。


好了,现在再来看看幸存者---长子大卫的房间。


警方在他房内的地板上找到扳机锁(对这个不了解,应该是不把扳机锁解除,就卡在那扣动不了扳机?)。在他书桌上的罐子里发现了凶器步枪的另一把扳机锁钥匙。


这样,第二个疑点出现了。


父亲罗宾身边那支被用作凶器的步枪,已经证实属于大卫。罗宾和大卫都有扳机锁钥匙。如果父亲罗宾犯案:

1、他确信大卫的扳机锁钥匙一定在那个罐子里,所以不携带自己的钥匙。(罗宾的钥匙,被发现在自己房车内挂着的雨衣口袋中。)

2、他在大卫的房内拿到步枪,找到钥匙,开锁。然后他把扳机锁扔在地上,却把钥匙依样放回罐子里?

同时,在大卫房间的椅子上,发现了一副眼镜,只有右眼镜片仍在。而左眼镜片则被发现在弟弟史蒂芬的房间内。鉴于史蒂芬房间内被证明存在过打斗,于是眼镜片成为了第三个疑点。

最后看看其它地方的线索。

在洗衣房内的洗衣机上,发现了一个手掌的血印。而在洗衣机中,留有属于大卫的,清洗后的衣物。包括一件绿色运动衫。

虽然皮特当时只是有所怀疑,但随着各种物证检验给出的结论越来越多,众多的疑点开始慢慢聚拢。

而当法医鉴证人员在现场遗留的凶器步枪上,没有检测到父亲罗宾的指纹,相反找到一枚属于大卫的指纹时,另一个身影立刻跃出了水面。


现在有一件让人倍感离奇,但确是由媒体记录下来的报道。


贝恩家的幼子史蒂芬.贝恩曾在他死亡前2天,在与他好友聊天时说起。

史蒂芬说他晚上做了个梦,梦见哥哥大卫带着枪走进了他房间。


大卫拿枪指着他说:“砰,砰,你死了。”

现在想想,这仅仅只是一个梦?

1994年6月25日,在贝恩家惨案发生后仅仅四天,唯一幸存者,大卫.贝恩因涉嫌五项谋杀罪,被警方逮捕。

 

很多当地的居民都被大卫被捕的消息惊呆了。不少人认为大卫不会谋杀他的全家,特别是他的一些朋友,开始作为他的支持者为他辩解。

而大卫自然不会认罪。他觉得这一切完全是莫名其妙。他很伤心,全家家人被杀,而警方却认为自己是凶手。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警方发现了更多的证据。这些证据几乎都指向大卫贝恩谋杀了他的全家。

关于父亲罗宾的一些证据。

1、无论是凶器步枪以及遗落在大卫房间里的扳机锁上,都没有发现罗宾的指纹。

2、在枪上的某处血迹,发现了唯一一枚指纹属于大卫。

3、罗宾身亡时所穿的衣服,经过检验发现,衣服上的血迹属于罗宾自己,而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血迹。

4、罗宾的房车内,闹钟设定的时间是6:30.而同时,在尸检时发现,罗宾的膀胱是满的。(也就是可以假设他刚起床?不可能憋着尿去杀人?这个大家自己推测了。)

5、玛格丽特房间进出,莱妮房间反复进出,以及走廊和洗衣房发现的血袜脚印,基本相同。但尺寸比罗宾脚的长度要长。

关于史蒂芬。

1、史蒂芬在死前的打斗中,头部被打破,有血液流出。而在现场收集的,大卫于事发后被警方拿去化验的衣物中,发现了一条属于大卫的黑色短裤。而短裤的边缘上发现血迹,经过检验,属于弟弟史蒂芬。同时大卫在案发后,被发现头部有受伤。这让警方联系到史蒂芬房内发生过的打斗。

2、现场遗落的一块布满灰尘的左眼镜片,证实属于大卫房间内眼镜上失去的左眼镜片。

当然,还有一些相反证据和未知疑点是让人困扰的。

1、父亲罗宾的手上有6处受伤,这也可以和在史蒂芬房内打斗联系起来了。

2、罗宾房车内的20个弹夹,可以让他与使用大卫步枪行凶联系起来。

3、次女莱妮的两次枪伤时间。头顶处得枪伤伤口形成时间,晚于其余两个。

4、洗衣机上的血手印,未能发现有效指纹。

5、起居室打有疑似遗书的电脑,其键盘上也未发现有效指纹。

警方在以大量的证据疑点向大卫施压,于是大卫这次给出了详细的证词。


大卫.贝恩证词 II


首先大卫先申明,那副眼镜不是自己的,而是母亲玛格丽特的。然后,他讲述了自己在那天黎明时的故事。

因为他固定在每天清晨5:45分送报,因此他在5:30分闹钟响起后起床。穿戴完毕后,他换上跑鞋,背上送报的黄色背包,牵狗离去。

当他完成工作,再次走进自家前门时,在6:42~6:43左右。回家后,他先上楼去自己屋,把鞋和背包放在屋里。然后去洗漱间洗手,洗掉手上黑色墨油。接着把自己的脏衣服扔进洗衣机,设定时间,其中包括穿了超过一周的绿色运动衫。

之后回到自己屋内打开灯,结果发现地上弹壳和扳机锁。他马上去母亲房间,看见母亲已中弹身亡。

然后检查各个房间,期间听到莱妮房间传出的,垂死时喉咙发出的“咯咯”声,但他入内时,莱妮已经断气了。(这觉着这段大卫有明显的暗示推脱意味在里面。因为在这两个房间里和附近走廊上发现数个相似血袜印,警方已经排除了是罗宾的可能。希望没理解错。。。)最后,找到他父亲,已死在起居室。他极度绝望,拨打了111。

这证词里,被警方认为有个最大的破绽,证明大卫是凶手。因为他在解释如何进出各个房间检查家人状况时,提到他听见莱妮发出的“咯咯”声。

但警方断定,只有凶手才能听到莱妮发出的“咯咯”声。而大卫的证词,反而解释了莱妮前后两次,不同的子弹射入头部时间。

莱妮头部中了三枪,两枪射入时间无差别。而头顶伤口的形成时间明显晚于另外两个伤口。现在他们知道原因了。因为凶手听到了莱妮房间发出的“咯咯”声,为了确保莱妮死去,所以返回她的房间,又给了她一枪。

 

这段我提供下自己个人观点,但不一定是事实。上面看着可能有点乱。

这份供词本身是大卫.贝恩在94,95年的供词。

当时在母亲玛格丽特房里发现血袜印,走廊上也有。而对面莱妮的房里的血袜印则是反复进出的。而父亲罗宾的脚印之后可能被警方排除了。同时警方暗示这血袜印是凶手的。

所以,我觉得大卫可能刻意想要解释下这些印记的可能由来。当然,他不会承认自己杀人。但他很可能通过叙述家人尸体的发现过程来暗示,这也不一定是凶手的,自己可能在检查各个房间情况时,无意中踩的。

于是他在提到莱妮房间时,说他后来听到莱妮在房间发出“咯咯”声,又回去看了下,想圆一下血袜印显示来回进出的原因。结果被警方抓到,莱妮头部枪伤,伤口在两个不同时间形成的原因。一家之言,当然后面有些东西是会被颠覆的。)

这时,外面大卫的支持者们人数开始增多,他们坚信大卫是无辜的。特别是在罗宾留下遗书的情况下,警方没有对罗宾的背景和作案可能进行彻底调查,而在4天后,就草率逮捕了明明是受害者的大卫。

在这期间,曾出现过一个奇怪的证人----尼古拉斯.格兰特(Nicholas Greet)。这个人的出现,很有点悬疑色彩。

在大卫被警方看押期间,一份匿名信被寄给了大卫的辩护律师迈克尔.盖斯特(Michael Guest),时间在凶案发生两周后。这封信的作者告诉辩护律师迈克尔,他找到一些对大卫有利的证据。

然后信的作者描述了一个叫格兰特的人,是他的朋友。而这个格兰特呢,有一次告诉作者,报纸上关于贝恩家凶案的图片中,那把枪所在的位置是错误的。同时呢,这个作者又说,这个格兰特啊,还告诉作者,自己和贝恩家的幼子史蒂芬有某种关系(性?。。。PS,这是资料里的原话)。

最后作者总结,虽然他没有证据证明自己这个朋友和贝恩家灭门有关,但他至少是个知情人。

如果大家没看出什么来,不要紧。之后又有第二份匿名信来了。

这次信中,作者告诉辩护律师迈克尔,他这个叫格兰特的朋友,前几天被作者在艾滋检测中心看到了。

然后格兰特跟信的作者坦陈了,原来格兰特这家伙在外面招妓。一次在外过夜的妓女是莱妮(就是贝恩家的次女莱妮,死前一年,以离家,吸毒,卖淫。)。后来莱妮告诉格兰特她得了艾滋,然后这个格兰特自己去检查,发现这回真的是躺着中了枪。

现在大家明白了吧。这匿名信中,作者口中的神秘格兰特,他被贝恩家次女感染了艾滋,还和幼子史蒂芬不清不楚,然后同时知道现场枪的摆放位置。好了,有动机,识现场,毫无疑问凶手就是这个格兰特了。

案子结了

结果,警方证实,匿名信作者就是格兰特本人。他本事是大卫支持者联盟一员,是大卫无罪论的坚定支持者。他的动机是试图把自己变成新的嫌疑人来为大卫洗脱罪名。其证词荒谬,严重干扰调查。

那为什么要说这个呢?

后面大家会有机会自己判断的。

我对所有这些事,是有自己个人看法的。

与此同时,警方正在做各方面的现场还原。包括,

1、根据步枪掉落位置来还原罗宾举枪自杀的可能性。结果警方觉得可能不大。

2、测试电脑开机时间。证明开机时间在当日早晨6:44分或之后。而鉴于大卫自己宣称回家时间在42~43分之间,他有打开电脑的可能。

3、测试大卫的送报路线来确认他最可能的返家时间。

4、测试洗衣机的运行时间。

最后,警方认为在已排除父亲罗宾谋杀后自杀的可能性后,大卫.贝恩的谋杀罪名,证据已经确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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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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