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破涕为笑时,颤抖的或将是携程、美团和菜鸟
(本投票截止2017年8月5日0点)
2017年8月1日,媒体一提到竞争法,首先想到的还是之前刚刚封杀了天天快递和圆通的京东,以及商务部一年来仍未查明的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案。
一年多前,我已在2016年8月8日就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案写过了一篇文章
《反垄断法维度下的滴滴收购优步中国》
http://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510377
具体谈了该案的反垄断法适用与竞争分析,如:
优步中国营业额的计算
网约车可以构成单独的相关市场
滴滴快的收购优步中国后的竞争环境分析。
但是,很显然,这些分析仍不足以让商务部在一年内调查出个水落石出。
在2017年7月27日,我又撰写了
《反垄断审查滴滴并购优步的七大难题(上)》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746404
《反垄断审查滴滴并购优步的七大难题(下)》
http://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746433
这篇长文的主要观点和小标题有幸得到央广网的转载,令我有些意外。因为,通常与我经常联系的媒体有17家,不包括央广网记者。但可以想象,广播节目面向许多在路上的司机听众,尤其是出租车司机。所以,央广网等广播媒体对涉及滴滴的讨论,自然也会非常关注。
相比之下,《反垄断审查滴滴并购优步的七大难题》以及在知乎专栏上发表的两点补遗,更多是针对企业并购的反垄断审查机制的,例如关于:
执法不规范影响对未达申报标准案件的审查
阿里巴巴和腾讯双寡头对创新企业的参股问题
执法人员不足、调查手段有限
专家中立性难以监督
违法并购早已生米煮成熟饭
这些问题影响的不仅是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案、滴滴和快的合并案,还有众所周知的其他大型互联网企业并购案,包括但不限于同样都有腾讯身影的:
携程收购艺龙,整合去哪儿网,
美团与大众点评合并,
58同城与赶集网合并,
世纪佳缘与百合网合并,
腾讯出售电商业务给京东,
腾讯出售搜索业务给即将独立在美国上市的搜狗,
沃尔玛将1号店出售给京东等等;
以及
阿里巴巴参与的一系列并购或参股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阿里巴巴与苏宁交叉参股,
阿里巴巴参股圆通,
阿里巴巴组建菜鸟,
阿里巴巴收购菜鸟第二大股东银泰,
阿里巴巴收购高德地图,
优酷收购土豆网后背阿里巴巴收购,
阿里巴巴参股新浪微博,
阿里巴巴收购大麦网,
阿里巴巴参股三江购物,
阿里巴巴参股联华超市,
阿里巴巴收购中信21世纪并改名为阿里健康等等。
对于滴滴而言,最坏的调查结果就是被商务部否决收购优步中国业务,甚至与快的合并的交易。
但是,一年过去了,即便剥离了优步中国的品牌和数据,对滴滴在专车市场的份额影响仍将比较有限,而优步即便再和研发无人汽车的百度合伙开拓专车市场,为将来的无人驾驶专车做铺垫,也很可能会想易到那样难以在短时间内重整旗鼓。而滴滴可以从否决这项交易中拿回一年前给优步的10亿美元投资,以及自身让渡给优步及优步中国股东的20%经济收益。彼时,利空尽散,滴滴可能还是会破涕而笑地感谢商务部吧,就像2009年可口可乐发觉金融危机后收购估值被人为抬高的汇源并不划算时,同样会感谢庆幸商务部否决其收购汇源的计划吧。
不过,其他至今没有经过反垄断审查,就实施了并购的互联网业合纵连横大案是否也会因为滴滴收购优步中国被分拆,而同样面临被分拆的后果呢?例如:
已经彻底整合消化掉去哪儿网的携程,
在O2O本地服务中份额领先的美团大众点评,
以及除了京东和顺丰外,其他快递物流企业严重依赖的阿里巴巴菜鸟网络。
难道还有什么,比面临拆分的风险,更让互联网寡头害怕,更加反对《反垄断法》的呢?
而对于消费者,以及中小商户而言,
除了可以依靠法治,依靠竞争法的落实,
又还能依靠什么,
来对抗互联网寡头
以及他们强大的政府公关力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