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值90倍的扑尔敏原料药与不痛不痒的罚款
2019年1月2日下午15:59,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了《对扑尔敏原料药企业实施垄断行为依法处罚1243万元》的报道。很快,各大媒体纷纷转发同款报道或报道摘要。
但是,因为该案处罚决定全文没有同步公开,所以许多网友还不知道案情始末,也没意识到:
就在股市连跌、房价稳中有降,工资徘徊不前时,
自己家抽屉里的扑尔敏片(马来酸氯苯那片)
竟然
升值了!
(摘自:http://fj.sina.com.cn/news/s/2018-08-14/detail-ihhtfwqq5551046.shtml)
虽然现在网上还能买到4元100片/瓶的扑尔敏片,但更多的是4元24片,或者15元甚至29元100片/瓶的扑尔敏片。
而在2017年,100片/瓶的扑尔敏片的零售价仍普遍在1~2元。
也就是说,如果您2017年用2元买了1瓶100片的扑尔敏片还没有开封,那么现在价格已经至少翻了一番。
但是,升值幅度更大的是生产扑尔敏片所需要的扑尔敏原料药:
根据媒体报道,
2017年底,扑尔敏原料药市价在260~280元/公斤,
但是到了2018年夏,
扑尔敏原料药报价则一度暴涨到23300元/公斤,
涨幅近90倍!
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此番查处的正是操纵该原料药的药厂:湖南尔康和河南九势。
那么扑尔敏原料药到底是如何被炒高的呢?
综合媒体一年多来多角度的报道,案情已经逐渐明朗。
为什么选择扑尔敏原料药?
虽然,扑尔敏片因为有引起困倦、嗜睡的副作用,已经逐渐被其他治疗感冒或抗过敏药品替代,但是作为价格便宜的“平民药”,仍旧有很大销量。不过炒作者的目标并不是价格低廉的扑尔敏片,而是扑尔敏原料药是2000多种常用药必需的成分。这也就意味着,只要控制住这一种原料药的价格,就可以影响2000多种常用药的价格。
另一方面,扑尔敏原料药本身的用量比较小,全国一年的需求只有200吨左右,便于操控。
由于多数原料药生产利润少、成本大,所以往往有批文的原料药厂并不真正生产。甚至不乏一些有批文的原料药厂之间达成秘密的利润补偿协议,自己退出某一品类的原料药生产,再从其它继续生产的厂家那里获得一些利润补偿。
以扑尔敏原料药生产为例,有批文的共有6家国内企业和一家进口企业药厂,分别是:
万全万特制药(厦门)、
上海新华联制药、
河南九势制药、
沈阳新地药业、
北京太洋药业、
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
实际上,一直持续保持生产的目前只有河南九势制药、沈阳新地药业。其中河南九制一年产量可以达到150吨。印度塞博利亚生命科学有限公司(Supriya Life science Ltd.)对华的出口额占国内需求的七分之一到六分之一。
新格局
在2017年底上述格局被打破了。
据第一财经记者林志吟,刘公平2018年8月17日的报道《扑尔敏暴涨调查:供应商蹊跷断货 掮客横行》,河南九势与湖南尔康的合作已经持续了一年。
该报道还介绍:
成齐(化名)是一家上市药企的采购负责人。据他回忆,有一年多时间,很难从市场中买到货。“去年市场出现这个苗头时,我们企业还有些储备的。到了去年11月份,已经没有人可以给你正常报价了。”
由此可见,
2017年8月前后,河南九势与湖南尔康开始合作后,扑尔敏原料药就“很难从市场中买到”了。
2017年11月起,由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因大气治理、采暖供应等原因,部分工业企业实行错峰生产。河南九势制药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停产扑尔敏原料药。
2017年12月17日,沈阳新地药业因“群众举报”涉嫌违规生产,已经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收回了GMP证书,2018年初沈阳新地药业生产的扑尔敏原料药和包含这些原料药的药品陆续被宣布召回。
2017年底,由于供货商印度塞博利亚“要提高价格,而当时国内销售价很低,整体利润也很薄。每公斤扑尔敏价格在200元左右。”所以,原本作为进口代理商的上海沪源医药有限公司不再代理印度塞博利亚的扑尔敏原料药。
2018年2月,湖南尔康正式取得印度塞博利亚公司扑尔敏原料药(进出口药品注册证号H20171053)的国内经销代理权。
2018年5月,湖南尔康完成首批货物的进口通关手续。
2018年7月下旬,湖南尔康收到原料药的质量检验合格的报告,至此该进口原料药才达到可使用的状态。
根据先前东方比特健康网报道,2018年1季度扑尔敏进口总量为225吨,均价在16美元/kg,约合每公斤110元人民币。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湖南尔康拟收河南九势51%股权,二者曾因扑尔敏价格暴涨被关注》
据南都记者此前采访的信源透露,
早在今年(2018年)上半年,
湖南尔康与河南九势制药存在实际关联关系,并指“原料药部门早在年初被湖南尔康派驻的人员替换”,前述信源在当时受访时还称,“实际上湖南尔康已经垄断了扑尔敏原料药的生产供货”。
2018年上半年,有扑尔敏原料药需求的厂家发现扑尔敏原料药已经从去年底260~280元/公斤涨至1.5万元/公斤一路上涨到23300元/公斤,比2017年底报价疯涨近甚至经销商还会向采购方附加利润分成、搭售等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2018年8月,包括央视在内的各大媒体报道了扑尔敏原料药价格疯涨的问题。在舆论压力下,湖南尔康和河南九势相继表示扑尔敏原料药定价在800元/公斤,每公斤仍比2017年底高出500多元。
2018年9月,湖南尔康对外披露了《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份转让意向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宣布收购河南九势不低于51%的股权。
无论这项收购计划最终是否会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批准,湖南尔康与河南九势都已经把扑尔敏原料药定价从2017年底260~280元/公斤提高到了800元/公斤。
2018年12月28日,上市公司湖南尔康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披露在两天前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处罚告知书,尽管此前湖南尔康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一直都没有披露调查是何时开始的。
不痛不痒的处罚
最终,2019年1月2日,真相大白:
河南九势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155.73万元,但没有没收违法所得;
湖南尔康则没有按照其集团公司上一年度的销售额计算罚款,
而是仅仅按照湖南尔康一家子公司“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上一年度1.06亿元销售额的8%作为罚款847.94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39.47万元。
那么,这样的处罚对于湖南尔康这家上市公司意味着什么呢?
湖南尔康发布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公告提到:
2017年度,尔康医药经营的销售收入为1.06亿元,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3.75%;尔康医药经营的净利润为0.16亿元,占公司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
上述没收和罚款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最近一期经审计年 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38%和2.08%。如处罚最终确定,将会相应减少公司2018年利润1087.41万元,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但是,《反垄断法》明文规定
第四十六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既然湖南尔康对全资子公司湖南尔康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那么违反《反垄断法》的显然是湖南尔康,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也是湖南尔康,罚款自然应当按照湖南尔康2017年全部营收计算。
那么,根据上述公告核算,
湖南尔康2017年营收约为28.6亿元,
以此为基数罚款8%,则应该处罚约2.29亿元,
相当于目前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的21倍,
约为湖南尔康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
如果可以如此严格按照《反垄断法》明文规定来执行,其处罚力度才足以震慑那些意图操纵药价的违法企业。
不过,值得仍旧肯定的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扑尔敏原料药案中至少没收了湖南尔康的违法所得。这在以往发改委系统反垄断执法实践中几乎很少出现。也正是因为反垄断执法长期存在不没收违法所得的问题,医药行业价格操纵行为才屡禁不止,价格操控者才更有动力漫天要价。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2019年1月2日对该案的官方公告中也对以往医药行业反垄断执法中不没收违法所得的错误做法做出了反思,表达了执法决心:
我国原料药领域垄断行为多发,导致下游药品涨价或短缺。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原料药领域反垄断执法,严厉打击垄断涨价等各类垄断行为,坚持从快、从重处理,维护原料药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相关经营者和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但是,可以想象,如果违反《反垄断法》的罚款仍旧仅仅按照违法企业直接经办违法行为的子公司上年度销售额来处罚的话,违法者仍旧可以考虑用上年度销售额很低的子公司来从事价格操纵,通过控制原料药来排挤自己在成品药市场的竞争对手,或者组织协同涨价。
尤其是在药企参与有关部门和医院联合体组织的药品采购招标后,只有保障供应才能参加后续招投时,往往不得不接受原料药实际控制者的提价。在这种情况下,大型医药集团通过低营收的子公司来操控原料药的行为恐怕仍旧会有利可图。
药价上涨,对老百姓不是好消息;如果原料药价格过快上涨,导致假冒伪劣药品泛滥,就更会祸国殃民。对于操控原料药价格的违法行为,只有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以违法企业所属集团公司的全部营收作为罚款计算的基数做出1%到10%的罚款,才可以激励药厂放弃投机的冲动,主动依法合规经营,把精力和资本更多投入到新药研发中去,多做利国利民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