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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笠爱维权|拒绝“校园贷”,青春不负债

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刘某兴、张某明“校园贷”恶势力犯罪团伙敲诈勒索案,犯罪嫌疑人被处以重罚,而这也说明了“校园贷”危害之严重。接下来就由阿笠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校园贷”相关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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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校园贷”?

所谓“校园贷”,就是在校学生通过针对大学生的网络贷款金融机构和平台,在网上申请获得信用贷款的方式。通常以“最快3分钟审核,隔天放款”、“只需提供学生证即可办理”等方便快捷的办理方式吸引大学生。




           “校园贷”的主要特征  


02

“校园贷”骗局一般具有以下特征:贷款利率畸高,学生网贷平台年化借款利率普遍在10%—25%之间,极个别的年利率甚至高达70%以上;担保与催收手段黑暗,设置贷款陷阱、贷后暴力催收、逼迫大学生“裸条"担保等;缺乏基本审查机制,不进行还款能力考察,向并无偿还能力的大学生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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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贷”的危害

1、高出本金众多的的利息。目前网贷平台多数产品的年化借款利率在15%以上,所谓的"低利息"并不可信。0.99%月利率是营销把戏,学生容易"上当受骗"。

2、连累身边同学家人。贷款很便捷,只需要一张身份证就可以,某些同学碍于人情关系等原因,用身份证替别人办贷款。这种行为风险很高,因为一旦对方无力还款,剩余的债务就由"被"办理人独自承担。

3、一旦逾期,催款就是“全方位”的。某些案例中,一旦学生贷款还不上,网贷平台并不会通过正当途径追款,而是采用给父母、亲友、老师群发短信、在校园里贴大字报,甚至安排人员上门堵截等威胁恐吓的手段向学生催款逼债。

4、易诱发其他犯罪。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信息搞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

04十个“凡是”需警惕

凡是声称可以帮助同学“办理小额分期、手机分期”等一些用款业务的;

凡是声称网上办理贷款“手续简单,当天可以办理”的;

凡是要求借款人以手持身份证裸体照片替代借条实施借款的;

凡是声称可以“先拿钱后兼职还款”作为条件的;

凡是声称以介绍同学、朋友参加“校园贷”贷款,便可轻松赚得每单几百上千元不等的“好处费”的;

凡是声称“不需要任何抵押,动动手指就能借到钱”的;

凡是不考察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不进行适当测评,就轻松放贷,发放小额现金的;

凡是通过在校内寻找个别学生或辅导员老师,进行“校园贷”代理,发展“眼线”等方式实施手机APP借贷的;

凡是声称可以找到内部人士,发放助学金的;

凡是声称“只需提供学生证和身份证”即可办理的。


05 如何防范“校园贷”骗局?

1、树立理性消费观点,切勿盲目攀比。同学们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消费,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减少情绪化消费、跟风消费,拒绝过度消费、超前消费,要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

2、掌握金融贷款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当前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同学们应主动了解和学习金融知识,提高辨别合法金融服务的能力,避免被表面假象误导从而陷入困境,谨防落入欺诈陷阱。

3、选择正规金融机构,防范线上骗局。应选择经银保监会批准可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的线下正规金融机构,擦亮双眼,防范线上金融骗局。

4、强化自我保护意识,维护自身权益。要提高警惕,谨慎使用个人信息,不随意填写和泄露个人信息,坚决不将身份证、银行卡借给他人使用。


又到开学季,阿笠在这里提醒,不论是即将进入校园的新朋友,还是已经在校多年的老朋友:

增强防范电信诈骗意识

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

 远离校园贷,青春不负债!

图文 | 骆和莎 叶威 林奕杰

编辑 | 金华 王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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