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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速递|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创新创业培育项目”评选的通知


 为培养生化学院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提升创新创业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设立“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创新创业培育项目”,主要用于培育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创新创业大赛项目。


一、

评选对象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

评选基本条件

1.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由我院指导老师发起,前期已具备一定的培育基础,致力于具有市场应用前景的科学研究、创新型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学生自愿加入指导老师项目团队。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原则上确定学生项目负责人即可申报,团队成员可后期招募;

3.已获得浙江省创新创业三大赛事(“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银奖及以上的项目不纳入申请范围。

三、

评选类别及资助金额

(一)创业类重点项目

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强,具有核心竞争力,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好,具有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潜力或实际成功运营可能性高,每项最高资助1.5万,主要用于产品研发、技术革新、公司注册等。

(二)学术类重点项目

项目创新性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项目具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或科技发明成果,拥有学生为主的学术论文、专利等成果,每项最高资助1.5万,主要用于课题研究、科技查新、市场调研等。

四、

项目结题

项目结题前必须取得以下成果:参加一次“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并获省级以上奖项。

项目立项后,先给予5000元的经费资助,结题时根据赛事成绩,给予剩余资助经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项目:(1)申报书规定的主要任务和指标未完成;(2)提供的验收资料、数据不真实;(3)经费使用弄虚作假或挪作他用;(4)其他应视为不合格的行为。对于不合格项目,将收回前期立项资助。

五、

评选步骤

由学院教师申请:申报者根据自身项目情况填写《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申报表》,申请分为两类:(1)创业类(见附件1),按要求填写表格,且需上交一份商业计划书;

(2)学术类(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表格,仔细填写目前已取得的论文、专利等学术成果,标明参与学生的具体作者次序等。

以上材料上交学院学工办,汇总及初选过后,经专家评审确定立项名单。

请各位老师于11月25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稿一式两份上交到学工办(一),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发到邮箱:shykx2021@163.com。具体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应老师:0579-82282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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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巫夏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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