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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 | 山东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书法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师弟 考研书法 202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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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山东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三)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中注明“非全日制”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或方向,未注明的均为全日制招生专业或方向。考生报名时须填报准确。
  四、招生计划
  (一)我校2018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0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600人,其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比例约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40%,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均为一志愿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及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我校各招生单位均留有部分招生计划用于接收优秀二志愿调剂考生,二志愿招生计划约600人。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6门或6门以上(须提交成绩单原件,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水平考试或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以上(含425分),并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前3位)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2篇以上,且符合所报考专业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5.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单位须提供推荐或证明信),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等专业学位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报考。
  (五)选择“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的考生仅能报考全日制招生专业或方向。
  (六)因专业限制和培养要求,部分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或跨学科考生报考或对考生毕业专业有特殊要求,具体专业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以及在济南地区报考我校的统考生报名时必须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并在山东大学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和考试,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可根据网报公告要求在报名系统中选择相应报考点并参加初试。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
http://www.chsi. 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并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现场确认
  1.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2017年11月8日-11日到我校指定地点现场采集本人照片,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须按所选择报考点的规定和时间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和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八、复试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及考生考试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类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四)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具体要求见我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
  (一)报考我校且达到学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满足国家调剂政策及相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条件下,可调剂到相应专业参加复试。
  (二)接收报考外校考生调剂的具体实施办法与要求以教育部文件和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十、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适当延长。
  十二、培养所在校区
  山东大学(威海)的研究生在山东大学(威海)培养。
  法学院、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不含公共管理硕士)、当代社会主义研究基地、生命科学学院、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研究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研究院、分子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等招生单位的研究生在山东大学(青岛)培养。公共管理硕士在济南和山东大学(青岛)培养。
  济宁医学院的研究生在济宁医学院培养。
  其他招生单位的研究生在济南各校区培养。
  十三、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四、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硕士生助学金。硕士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大学且无工资收入),每生每年8000元。
  (二)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评审细则,平均每生每年约3000元。
  (三)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名额,学校择优评定,每生每年2万元。
  (四)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五)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符合我校相关规定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全部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4000元。
  (六)单项奖学金。我校设有10余种单项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10000元/生。
  (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非全日制研究生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十五、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六、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推荐免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报名、录取办法按国家的相关文件执行。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山东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016艺术学院

 

本单位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生15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14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5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均为一志愿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具体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人数为准,具体接收人数我校将在10月25日左右公布。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130100艺术学理论

01艺术美学

02艺术管理

03 艺术产业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36中外美术史或666中外音乐史

④871艺术概论

同等学力加试:

1.艺术批评

2.美学原理

130200音乐与舞蹈学

01中国近现代音乐史

02西方音乐史

03音乐教育

04表演艺术与教学(含钢琴、声乐、器乐)

05中国古代音乐史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66中外音乐史

④863音乐基础理论

同等学力加试:

1.艺术概论

2.视唱练耳

 

130400美术学

01中国画研究

02油画艺术研究

03中国书法文化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01、02方向:672中国美术史;03方向:670书法史论

④01、02方向:884外国美术史;03方向:871艺术概论

同等学力加试:

1.艺术批评学

2.作品赏析



山东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670-书法史论

 

一、考试目的

考察考生对书法作品好坏、美丑、高低的分辨能力,对书法核心标准的认识与运用能力,对于书法标准与中国文化深层关系的理解能力。强调考生对书法作品的亲身体悟,增进对于中国艺术精神特质的理解,增强文化身份和民族核心价值观的认同能力。

 

二、考试要求

考试以书法史为主、书法理论为辅,书法史约占百分之七十,书法理论约占百分之三十。分为名词解释、简答、论述三种题型,满分150分。

 

三、考试内容

1前古典时期:

篆书、隶书发展变化的主要脉络,有代表性的作品,篆书的象形性以及隶变在汉字发展史、书法史上的意义。

2古典时期

以二王为核心的代表书家如张芝、钟繇、王羲之、王献之、颜真卿、褚遂良、欧阳询、虞世南、柳公权、张旭、怀素、杨凝式、宋四家、赵孟頫、董其昌等,他们的代表性作品、作品的主要特征、取法渊源、对后世的影响、在书法史上意义,有全面、深入的理解与体悟。

对这一时期主要的书法理论著作,如孙过庭的《书谱》、张怀瓘的《书断》、韩愈的《送高闲上人序》、苏轼的《东坡题跋》等有全面的理解,对其中的主要观点能做出客观、深入、清晰的分析。

3后古典时期:

对晚明书家群体,如徐渭、王铎、傅山、张瑞图、黄道周、倪元璐等,有大致的了解,对这一时期的书法现象在书法史上的意义能做出自己的判断与分析。

主要的碑学理论及碑派书家。

4各种字体、书体的发展历程:

与书法史关系密切的历史事件如书同文;书法与汉字、书法与绘画、书法与印刷、书法与儒道释的关系等。


871-艺术概论

 

一、考试目的

本考试旨在全面考察考生对《艺术概论》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

 

二、考试要求

1. 准确掌握《艺术概论》的基本概念与基础知识。

2. 理解并掌握《艺术概论》中的理论问题。

3. 能运用《艺术概论》知识与理论分析相关问题。

 

三、考试内容

1. 艺术本质论

1) 艺术的社会本质

2) 艺术的认识本质

3) 艺术的审美本质

2. 艺术门类论

1)艺术的分类

2)主要艺术门类

3)各门艺术之间的关系

3.艺术发展论

1)艺术的发生

2)艺术发展的客观规律

3)艺术的世界性与民族性

4. 艺术创作论

1)创作主体——艺术家

2)艺术创作活动

3)艺术的创作方法与流派、思潮

5. 艺术作品论

1)艺术作品的构成因素

2)艺术作品的相关属性

3)艺术作品的艺术美

6. 艺术接受论

1)艺术接受的性质与社会环节

2)艺术接受与艺术欣赏

3)艺术的审美教育




艺术学院简介

山东大学艺术学科创建于上世纪30年代。学科设立以来,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产生了张道一、曹鹏、赵焕章、仲星火、李梓等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学者和艺术家。70年风风雨雨、几度离散聚合,山东大学艺术学科不断发展壮大。五十年代国家进行院系调整,山东大学艺术系抽调骨干力量,合作组建成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等国内著名艺术院校;1994年山东大学恢复设立艺术系;2000年,新山东大学成立后,建立艺术学院并于当年招生。目前山东大学艺术学院有音乐学、美术学和数字媒体3个本科专业,拥有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设计学四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授权资格,并与本校文艺学、历史学、考古与博物馆学等传统优势学科合作培养审美教育、艺术民俗学、民艺学、艺术史和美术考古等专业方向的博士研究生。

学院依托山东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学术底蕴丰厚的有利条件,按照宽口径、厚基础的原则,加强学生素质和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在学好本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辅修其他专业或跨学科、跨门类选修课程,努力将学生培养成既富有人文素养、又具有理论研究与艺术实践特长的高层次复合型艺术人才。



艺术学院硕士生复试方案

 

一、学术型

1.复试方式

  采用笔试(或技能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或技能考试)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与专业基本功。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艺术素质。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5%,面试成绩占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5%。复试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5%+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百分制)×5%。

2.复试笔试科目:

 

美术学:

01国画艺术研究:素描,国画人物写生,命题创作,书法临摹

02油画艺术研究:素描人物写生、油画人体写生、命题创作

03中国书法文化:中国文化的历史与理论,临摹与创作

设计学:

    01视觉传达: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命题设计

3.面试内容:

  由5名或5名以上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考核小组,专人负责记录,旨在考查学生的综合艺术素质(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拟录取排名方法:

  按总成绩排列拟录取名次。

  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5.复试笔试科目参考书目

 

  美术学:

  中国书法文化:《中国古代、近代、现代思想史论》  李泽厚  三联书店 2009年版。

二、专业学位

1.复试方式

  (1)按招生专业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

(2)复试主要采用技能考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3)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技能考试(或笔试)成绩占65%,面试成绩占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占5%。复试成绩=技能考试或笔试(换算成百分制)×65%+面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3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百分制)×5%。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专业知识、艺术实践能力的考核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1)专业知识考核:采取面试方式,重点考核考生对本专业重要理论问题的熟悉程度。

  (2)艺术实践能力考核:

①音乐专业考查考生音乐表演技能。

②美术、艺术设计专业考查考生的专业实践技能。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学术型考生。

三、排名录取原则

1.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学术型按照一级学科,专业学位按照各报考专业,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2.校内调剂考生与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分别排名,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再录取一志愿报考本单位其他专业的调剂考生,最后录取其他校内调剂考生。

3.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分别录取。在名额许可的情况下,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可相互调剂。

4.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专业分别排名,分别录取。

5.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考生分专业单独排名,单独录取。录取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

6.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山东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学术型

门类(学科)代码、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总分

[01]哲学

50

90

310

[02]经济学

50

80

330

[03]法学

50

90

330

[04]教育学

50

180

330

[0501]中国语言文学

50

90

345

[0502]外国语言文学

50

80

320

[0503]新闻传播学

55

90

350

[06]历史学

50

180

310

[07]理学(不含[0701]数学、[0714]统计学)

45

80

310

[07]理学([0701]数学、[0714]统计学)

45

70

300

[08]工学

45

70

300

[1001]基础医学

45

160

310

[1002]临床医学

50

180

320

[1003]口腔医学

50

180

310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50

180

310

[1007]药学

50

180

340

[1011]护理学

50

180

310

[1074]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50

180

320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

50

80

335

[1204]公共管理、[1205]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55

90

360

[13]艺术学

45

80

310


  二、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代码、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总分

[0251]金融、[0252]应用统计

[0253]税务、[0254]国际商务

[0255]保险、[0256]资产评估

50

80

320

[0257]审计

60

120

235

[035101]法律(非法学)

50

80

320

[035102]法律(法学)

50

80

310

[0352]社会工作

50

90

340

[0453]汉语国际教育

50

90

320

[0551]翻译

50

90

330

[0552]新闻与传播

55

90

350

[0651]文物与博物馆

50

170

300

[0852]工程

45

70

300

[1051]临床医学

50

180

320

[1052]口腔医学

50

180

310

[1053]公共卫生

50

170

300

[1054]护理

50

170

300

[1055]药学

50

180

330

[1251]工商管理

A线

55

110

180

B线

50

100

165

[1252]公共管理

50

100

165

[1253]会计

60

120

235

[1254]旅游管理

50

100

165

[1255]图书情报

60

120

225

[1256]工程管理

50

100

165

[1351]艺术

45

80

310


  三、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类型

单科(满分

=100分)

单科(满分

>100分)

总 分

单独考试(不含[1011]护理学、[1054]护理)

45

280

单独考试([1011]护理学、[1054]护理)

50

180

310

强军计划

40

24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人才计划

全国统考、法硕联考

45

80

280

管理类联考

45

90

16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

项计划

全国统考、法硕联考

40

245

管理类联考

45

90

165

  四、说明

1.我校部分学院(中心、所)可能会在学校复试基本要求之上调整本学院(中心、所)复试基本要求,考生须同时达到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和报考学院(中心、所)调整设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才能参加报考学院(中心、所)的复试。学院(中心、所)调整设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将于3月10日左右公布,请考生留意本网站相关通知。

2.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上述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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