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后休息8小时再开车,还会酒驾吗?
春节假期虽已结束
但节日气氛依然浓烈
很多朋友的聚餐庆祝活动
仍接连不断
推杯换盏、把酒言欢后
总有人铤而走险
“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
“就开一小段没事”
最后,执勤民警对李某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
因此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
1月31日12时10分许,阳春交警大队在阳春市城西大道查处一辆车牌号为粤6***H的普通摩托车,经查,驾驶人谢某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2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谢某某中午在快餐店吃饭,因为想着是过年,就喝了点药材酒,想着也喝了不多,还是药材酒,应该也没什么大问题,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就开车上路了,没想到在路上就被交警查获了。
民警在对谢某某信息核实的时候发现,谢某某在2016年因为酒后驾车被查获,这次查获属于二次酒驾。
民警对谢某某这种二次酒驾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谢某某二次酒驾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作进一步处理。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不分何时何地,无论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
经询问,驾驶人农某某是傍晚去朋友家里聚餐,期间饮了少量啤酒,吃完饭后以为喝酒较少不会造成酒驾,抱着侥幸心理就驾车回去,结果半途被执勤民警查获。
1月26日晚20时48分许,阳东交警大队在阳东区广雅路查处一辆号牌为粤QX***7的小型轿车,经查,驾驶人鲁某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驾驶人鲁某某是当下午5点左右和家人聚餐,期间饮了1两洋酒,以为酒量不大,过了几个小时不会造成酒驾,于是心存侥幸就驾车出来了。
最终,执勤民警对鲁某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鲁某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暂扣6个月驾驶证的处罚。心存侥幸,无视法律法规
面临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制裁
家庭、工作都会受影响
近日,阳江公安交警
持续严查酒驾
守护平安不停歇!
阳江公安交警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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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申天奋
审核:严振培 莫宇韬 欧阳达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