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方最新公布!9天内5000多人被处罚!春节临近,千万别做这件事!
坐车要系安全带,
安全带就是生命带,
这是每个人都应知道的常识,
但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还是大有人在
……
2020年1月1日起,
河北高速交警开始从严查处
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仅9天的时间,就有5000多人
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处罚,
其中驾驶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366人,
乘客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954人。
在这些被处罚的行为人中,绝大多数行为人对于河北高速交警推广“全车型、全乘员”使用安全带这一规定是理解和支持的,但是仍有个别违法行为人认为高速交警属于“没事找事儿”“变相追求罚款量”……
1月3日14时10分,高速交警秦皇岛支队昌黎大队民警在沿海高速昌黎东警务站出口对冀C51D93的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乘客李某存在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后,告知李某因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应处以50元罚款,并让李某出示身份证件。李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要求民警给予照顾,拒绝出示证件,执勤民警多次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并告知其不能给予照顾需接受处罚。李某得知自己必须接受处罚后,对执勤民警威胁和辱骂。
针对李某的这种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民警强制将李某带回大队,并移交至大蒲河边防派出所。派出所对李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高速交警昌黎大队对李某的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50元的处罚。
相关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对驾驶人按照“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以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对于乘客未系安全带的,对乘客按照“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对于安全带残缺不全等无法使用的,对驾驶人按照“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1月10日,
2020年度春运大幕拉启,
河北高速交警提醒每一位驾驶员和乘客,
把“安全带 生命带 前排后排都要带”
的口号落实到行动上,
让这一根小小的安全带
成为你春运旅途中的“平安符”。
我们来看几张动图,
请大家引以为戒,
无论开车、乘车都要系好安全带。
画面里唯一系了安全带的乘客
她受到的伤害远小于其他乘客
需要注意的是
把安全带系在腋下
肯定是不对的,得罚!
▼
只要是未正确佩戴安全带的
都属于未按规定佩戴,得罚!
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自己明明系了安全带
却还是被罚了吧?
也有人说,
我太胖(瘦、高、矮)了,
正常系安全带实在不舒服!
建议你调整安全带高度后规范使用。
否则,
将按照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依法处罚。
再强调一遍
一定要正确系好安全带哟~
安全带,生命带,
前排后排都要带!
春节快到了,
愿大家高高兴兴出门!
平平安安回家!
来源/燕赵都市报、综合网络
燕都融媒体记者 李珂
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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