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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开学复课!教育部最新消息来了!还有河北3市中考通知


教育部:面向复读生和艺考生的培训机构可优先开班


目前各地高三已经开学,同样面临高考的复读生该怎么办?在今天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回应,对于面向参加高考的复读生以及艺考生的培训机构,可优先开班。


“教育部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在指导各地科学稳慎做好中小学错峰开学的基础上,也指导各地统筹安排省域内线下培训机构的培训开班工作。对于高考复读生,以及需要到社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高考、艺考生的培训问题,教育部高度关注,社会上也有些人给我们提出了一些建议。”吕玉刚说。


吕玉刚表示,对此,教育部进行了认真研究,上个月已经专门发出通知,针对这个问题对各地提出了要求,要求各地在启动校外培训机构开班的时候,要优先启动面向参加高考的复读生以及艺考生的学习,对这类培训机构,可优先开班,并且参照中小学防控标准要求,由培训机构申请并签署安全承诺书,在当地教育部门会同疫情防控部门验收合格以后方可开班。


“截至5月13日,全国已有21个省份启动了面向高考复读生培训机构的开班工作,7个省份也正在积极地结合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科学研判,做好有关准备。我们将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吕玉刚说。




努力推动全学段全面复学复课


5月13日,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部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宝生主持召开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强调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努力推动大中小学全学段全面复学复课,加快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会议作出七项部署。


是积极稳妥加快复学进度。指导各地各校科学研判校园疫情防控形势,及时灵活调整复学复课条件和标准。


是分类指导精准落实策略。划分重点人群,分类做好防控,加固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漏洞。


是压实责任落细防控措施。加强学校卫生相关人员技术培训,进一步规范监测上报、预警信息报告和病因追踪。


是协调资源强化条件保障。确保学校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可持续,加大对条件相对薄弱学校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防疫物资配备支持力度。


是以人为本加强心理疏导。积极应对教育系统“疫后综合征”,强化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是统筹推进抓好重点任务。全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以总攻统揽教育脱贫攻坚,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把弘扬抗疫精神融入课堂教学,支持高校加快抗疫科研攻关,提早研究疫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


是着眼长远完善体制机制,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设计。



河北3市中考最新消息


保定

保定市教育考试院最新消息,2020年中考报名工作将于5月18日至28日进行。所有到考试院报名的借读生均须提前通过微信下载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2020年中考报名工作将于5月18日至28日进行。初中在校生中考报名时间为5月18日至28日,主城区在外地借读和非在校考生报名时间为5月28日。各县(市、区)在外地借读考生的报名时间由县(市、区)自定。


报名时,在校就读的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到市教育考试院、县(市、区)招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主城区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和往届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莲池北大街632号)报名。所需材料应届生为:《户口簿》、借读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证明、报名费。往届考生为毕业证、《户口簿》、报名费。考虑当下疫情,所有到我院报名的借读生均须提前通过微信下载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各县(市、区)在外地借读的考生到县(市、区)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


沧州

沧州市教育局最新发布通知,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并对沧州市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作出部署↓↓↓


今年取消体育科目考试

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继续实行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考分开举行。毕业考试的时间及成绩呈现形式,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由各初中学校根据线上、线下教学进度自行安排。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根据省教育厅总体要求,2020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只安排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等5科,总分600分,今年取消体育科目考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7月18日—19日。


这些考生可以加分

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对军人子女、四侨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给予降分或加分录取,对新冠肺炎救治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子女,参加2020年中考,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继续保留对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的优惠政策。


未经批准的外地学校不得招生

未经批准的外地学校一律不得在沧州市进行招生。违规招生的,沧州市教育局将不予认可,并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手续,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严禁做这些事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市教育局公布录取分数线前后自定或调整分数线;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通知全文


沧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发局、开发区文教局、市直高中学校: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20】9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强调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关于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工作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继续实行毕业考试、升学考试两考分开举行。毕业考试的时间及成绩呈现形式,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由各初中学校根据线上、线下教学进度自行安排。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根据省教育厅总体要求,2020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只安排文化课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等5科,总分600分,今年取消体育科目考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7月18日—19日。二、关于中考阅卷工作2020年中考阅卷继续实行以县为单位在本县域范围内统一阅卷,主城区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三、关于随迁子女中考报名工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2〕117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均可在我市参加中考,并享受与本地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四、关于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录取工作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全部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的招生制度。各县(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核定,市直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由市教育局核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录取,按核定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划定录取参考线,然后按核定的指标和考生志愿在每所初中学校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本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招生指标。五、关于自主招生工作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8]24号)要求,继续实行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并纳入学校总招生计划数管理,普通高中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中考前报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经审核批准后,在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下,待中考成绩公布后由学校组织实施。六、关于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实验班的相关规定,沧州市第一中学继续举办“北大班”、“圆梦班”“农村实验班”;沧州市第二中学继续举办“新高考实验班”,沧州外国语学校从今年开始举办“英才班”,以上学校实验班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计划中。七、关于中考优惠政策按照河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我市对军人子女、四侨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给予降分或加分录取,对新冠肺炎救治一线医护工作人员子女,参加2020年中考,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继续保留对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的优惠政策。八、关于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一)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的分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考试院按照主城区初中学校学籍在册人数和中考报名人数核定各校指标数量。(二)招生录取流程。今年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根据考生志愿、各高中招生计划及初中学校公助生分配名额,由考试院和基础教育科按学生分数和学籍在册时间共同确定主城区高中学校学生录取名单,加盖考试院中考科、基础教育科公章后发至普通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填写并发放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印制的高中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加盖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普通高中学校公章;考生凭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高中学校凭学生录取通知书和录取名单,按程序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申报学籍。(三)主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即一中、二中、三中、外国语学校)公助生录取。为推进主城区“3+5+5”初中质量提升工程深入实施,依据省教育厅对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分配要求,并结合主城区学校情况,在市区志愿考生中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如果遇到末位录取考生分数并列的情况,则依次比较其数学、语文和英语成绩,录满为止。九、规范学籍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所有学校不得接收无学籍的学生,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杜绝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现象。各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要严把中考报名关,核实学生在籍在校情况,所有学生均需在学籍所在学校进行中考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虚假中考报名等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减少该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数额,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十、做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8】24号)要求,2021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案例收集和经验总结工作。十一、规范招生秩序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坚决制止并纠正违规招生行为。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市教育局公布录取分数线前后自定或调整分数线;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十二、做好中考和高中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高三和初三年级学生已经陆续返校学习,其他学段、年级随后将根据总体工作安排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式依然严峻,为严防疫情输入校园,确保全市中考和高中招生工作不受影响,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初、高中学校要在招生各环节积极谋划、合理推进,采取有效防疫措施,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总体原则,保证广大师生安全,推进我市中考和高中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8]24号)要求,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均须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工作,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到我市招生应提前予以备案,于7月底前,由所属设区市教育局汇总年度总招生计划和在我市的招生计划,附办学许可证和招生简章,注明每所招生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函告我局,并由招生学校提前来人面商招生办法,过期不予办理。经沧州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并在中考成绩公布后,按照我市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具体办法以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准),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我市规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未经批准的外地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进行招生。违规招生的,沧州市教育局将不予认可,并不予办理初中学籍档案转移手续,出现问题,后果自负。本通知相关要求如与国家、省后续出台文件精神不一致,以上级要求为准。


邢台

据牛城晚报,从邢台市教育局了解到,2020年全市社会考生中考报名时间定于5月27日—6月5日。届时,报名者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相关证件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根据报名规定,邢台市属各县(市、区)户口的社会考生一律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报名手续。在外省、市就读(学籍和就读学校均在外省、市)、邢台市区(包括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需回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报名时需本人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学籍表或学籍卡片到各区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此类考生在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时不能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待遇。

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参加中考后只能报考职业类高中和中专、高职类学校,不得报考普通高中、3+4本科学校和招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学校。

听力障碍考生可持听力残疾证提出外语听力免考申请,经招生考试部门认定后可免除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桥东区中考社会报名点在桥东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19-6779195。桥西区中考社会报名点在市第二十五中学,联系电话0319-2068633。市开发区中考社会报名点在思源实验学校,联系电话0319-3636685。另外,各县(市)的中考社会报名点由各县(市)指定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中国教育报、河北日报

编辑/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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