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紧急通告!人员车辆不准离开本地!临时停课!进入战时状态!| 河北2市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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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宁发布紧急通告!明起,人员车辆不准离开本地
12月12日,黑龙江省东宁市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二十八号),全文如下:
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为防止疫情输出、严控人员出入,自2020年12月13日0时起,我市实行严格交通管制,人员车辆不准离开本地,特制定本通告:
1、公路客运、公交车、出租车临时停运,自用车辆(含电动车、三轮车)禁止上路行驶。
2、疫情防控、医疗救护、部队执勤、应急救援、行政执法车辆凭工作证、单位证明和统一核发通行证通行。
3、超市、市场、邮政、物流、供水、供电、供气、环卫等城市生活保障车辆,凭5日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和单位证明通行。
4、孕妇、重大疾病等需要紧急出行的,允许临时通行,事后报备。
黑龙江东宁:立即进入战时状态,临时停课!
12月12日,东宁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东宁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第二十七号),宣布东宁进入战时状态,提升管控措施级别,设立临时交通卡口,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非必要不出城;实施严格的小区(村)封闭式管理。
通告全文
12月10日,我市出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按照市疫情防控预案,我市立即转入战时状态,提升管控措施级别,特通告如下:
一、实行严格交通管制,设立临时交通卡口,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非必要不出城,确需出城出具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所在社区、乡镇出具通行证明,并进行备案。公路客运、公交车临时停运,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佩戴口罩,定时保洁、消杀、通风。
二、实施严格的小区(村)封闭式管理,确保只留一个出口,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随意进入,严格落实“三宝”+通行证制度。中风险区域只允许每户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用品,两天一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外卖、快递、商超配送等物品交由小区值守人员进行物表消杀后,统一对接服务。
三、严格执行“三不聚(不聚会、不聚餐、不聚集)”,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临时停课,九小休闲娱乐场所和非保障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的经营场所、企业停业、停产。餐饮场所暂停堂食,采取外卖方式经营。养老机构、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实施封闭管理。红事暂停,白事限于20人之内,宾馆、公园、广场、体育场等暂停娱乐健身活动。
四、商超、农贸批发市场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要控制人员流量,保持安全距离,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定期进行环境消杀。
五、个体诊所、社区诊所、村屯诊所、口腔诊所暂停营业。医疗卫生机构要发挥哨点作用,落实首诊负责制、院长负责制,严防院感。药店销售退烧、止咳和抗病毒三类药品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信息上报制度,对疑似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
六、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和环境消杀。核酸检测期间要做到应检尽检、能检尽检。对有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消杀消毒。
希望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同舟共济,共同筑起群防群控的疫情防线,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东宁市新冠肺炎疫情
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2月12日
河北唐山发布疫情防控紧急通告!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和东宁市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通报,12月10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和东宁市分别报告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2月11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青云小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中心社区被调整为中风险地区。为认真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维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提醒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和东宁市疫情,并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1.请市民持续关注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和东宁市确诊病例行动轨迹。现居住在我市,且与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和东宁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并在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立即前往当地疾控机构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疑问,可与所在县(市、区)疾控中心或开发区(管理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联系。
2.11月26日后去过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和东宁市的来唐返唐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相关情况,并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密切关注每日身体健康状况,可自愿前往当地疾控机构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鼓励有条件的上述人员开展居家观察,近期尽量避免外出。如有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工作人员致电向您了解情况,请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进行筛查诊治,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请不要前往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和东宁市。如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到达后积极配合当地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从牡丹江市绥芬河市和东宁市返唐后,须按照我市相关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属地防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4.广大市民要进一步提高防护意识,养成出门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注意“手卫生”、坚持“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会、公筷制,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2日
河北定州市发布重要通告!关乎疫情防控……
定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市场供应与监管组
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冷链物品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落实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全体会议部署,进一步防范我市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非食品物品输入疫情的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进货查验和追溯管理。一是从国外、省外购入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冷链物品的企业、单位,要严格实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消毒消杀证明),建立进货台账和批发销售台账,并将购销行为信息及时准确录入“河北冷链物品追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hebspzs.com/),也可使用“药安食美”APP进行手机端操作,实行专柜专区销售;二是建立冷链物品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冷链物品从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三是在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按防控指南要求进行消杀工作。
二、强化报备和检测管理。一是从国外、省外购入的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冷链物品,到达我市前24小时,承运企业要向我市交通运输部门报备,接收相关物品的单位和个人要向市防控办、市市场监管局书面报备。二是报备内容包含经营者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品名、数量、报关单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生产批号、运输单位(车辆)、产品存放冷库、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三是采购单位和个人要主动与市防控办联系,市防控办每周安排专业人员对货物、车辆、人员、环境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相关企业、单位方可开箱使用、流通。
三、强化消毒消杀管理。一是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和进口冷链物品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做好进口冷链物品内外包装、贮存场所、生产加工设备等清洁消毒。二是相关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有效的清洁消毒制度,严格按规定开展消杀灭毒并出具相关证明。三是加强进口冷链物品消毒相关证明查验工作,防止未经预防性全面消毒处理的进口冷链食品和物品进入市场。
四、强化打击力度。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并处警告、罚款、拘留等。1.未向目的地市防控办、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备的;2.未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的;3.未建立进货台账和批发销售台账,未将购销行为信息及时准确录入“河北冷链物品追溯管理系统”的;4.经营销售环节未实行专柜销售的;5.未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从业人员未采取防护措施的;6.在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未采取消毒措施的。二是不执行本《通告》要求,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是明知其经营产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阳性而不采取防控措施,仍予以进口或销售,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五、设置举报奖励制度。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全市进口冷链食品(物品)和重点行业排查管控信息开展有奖举报。举报电话:12315,0312-2317776。接受广大群众对发现的采购进口冷链食品(物品)的相关单位和个人未向市防控办、市场监管部门书面报备;未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未建立进货台账和批发销售台账;未将购销行为信息及时准确录入“河北冷链物品追溯管理系统”;经营销售环节未实行专柜销售;未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台账,从业人员未采取防护措施;在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未采取消毒措施等情况进行举报,经查证线索信息属实的,视情况奖励1000元—10000元。同时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严惩。
请广大冷链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互相监督,群防群控,齐心协力抗击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本通告自下发之日执行。
定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市场供应与监管组
2020年12月11日
成都新增1例确诊,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轨迹公布
12月12日晚上9点,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专题发布会,市卫健委、郫都区及有关专家介绍本起疫情防控最新进展并答记者问。市卫健委主任谢强介绍,今日0时至18时,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例;由原无症状感染者订正为确诊病例1例。截至12日18时,我市本起疫情,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1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
确诊病例:朱某某,男,78岁,农民,居住于郫都区郫筒街道太平村11组,于12月8日实施隔离观察。12月10日,在密切接触者第二轮核酸检测呈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12月12日因出现临床症状,订正为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王某某,女,49岁,无业,居住于郫都区郫筒街道中铁奥维尔二期,系12月10日晚新闻发布会通报的确诊病例2张某某的妻子,于12月8日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在12月12日密切接触者第3轮核酸检测中检出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已收入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治疗。该患者14天内去过新民场镇、安德镇安德饭店等地。
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全市累计采样2295922人,已完成检测2170372人,除首例病例外,检出阳性12人,其余均为阴性。昨晚18时开始的郫都区全员核酸检测,采样工作已于今日18时基本结束,累计采样783371人,已完成检测659281人,均为阴性。
二是继续开展环境和食品采样检测。截至目前,全市累计采样11737份,已完成检测11678份,其中阳性15份,阳性样本皆从病例使用过的物品、住家及周边环境中检出,其余均为阴性。
三是病例救治情况。现有13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均在成都市公共卫生临床医疗中心,由省市专家按照“一人一策”进行隔离救治,目前所有病例病情稳定。
四是加强发热门诊建设。在前期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发热门诊筛查能力,为68家发热门诊新增配专用CT,为80家发热门诊新增配独立检验设备,全市所有发热门诊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五是加强重点场所监督检查。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进一步规范预检分诊、首诊负责制、院感防控等工作,目前已排查医疗机构(含诊所)8366家,覆盖率达到99.3%。持续开展对全市酒店、学校、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日常监测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定期开展环境检测和消杀。
本起新冠肺炎疫情流调和溯源工作仍在持续开展中,后续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新疆吐鲁番:报告3例无症状感染者,系一家三口
新疆吐鲁番市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12月12日,吐鲁番市高昌区在对重点人群进行定期核酸检测中,发现1名阳性人员,经专家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首例无症状感染者,男,32岁,为吐鲁番市经开区一商贸公司员工,家住吐鲁番市高昌区红盾小区。
发现首例无症状感染者后,吐鲁番市疾控部门迅速排查其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全部进行核酸检测。该无症状感染者的妻子(28岁)、母亲(63岁)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其余人员均为阴性。目前,3例无症状感染者均已送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后,吐鲁番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全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溯源工作,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已全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并对其所在企业及居住小区实施严格管控和环境消杀,各项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正在进行中。
深夜提醒!安徽合肥这些市民要做核酸检测
12月11日晚,
微信号“瑶海发布”发布
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紧急提醒
指出:
有外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
同一批次巴西进口冷冻去骨猪后腿肉
部分流入
合肥市瑶海区
汇汇食品批发部(经营者高某)
2020年12月4日,合肥市瑶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南京转来信息,有外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同一批次巴西进口冷冻去骨猪后腿肉部分流入合肥市瑶海区汇汇食品批发部(经营者高某)。为做好疫情防控,保障群众健康,相关部门对该批次产品储存销售环境全面消杀,现场采集人员、环境、食品核酸样品54份,对13名从业人员全部进行集中隔离管控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请2020年11月13日-11月20日期间到合肥市瑶海区汇汇食品批发部购买过巴西进口冷冻去骨猪后腿肉的市民主动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
二、广大市民如需购买、食用进口冷冻食品,一定要到正规市场购买,购买时应查验追溯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四证”,不购买无合格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或网购冷链食品。
三、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严格落实“戴口罩、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个人防护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合肥市瑶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11日
警惕!新增确诊13例
12月11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3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上海5例,江苏2例,广东2例,天津1例,浙江1例,福建1例,云南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2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619人,重症病例与前一日持平。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250例(其中重症病例4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累计确诊病例400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752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2月11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293例(其中重症病例5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1774例,累计死亡病例4634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86701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886495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6904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7例(境外输入15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9例(均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196例(境外输入185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8148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7377例(出院5996例,死亡114例),澳门特别行政区46例(出院46例),台湾地区725例(出院595例,死亡7例)。
河北无新增
2020年12月11日0-24时,河北省无新增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12月11日0-24时,河北省无新增报告无症状感染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1例(境外输入)。
截至12月11日24时,河北省现有确诊病例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67例(含境外输入34例),累计死亡病例6例,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339例、境外输入病例34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0例。
来源/东宁发布、唐山发布、定州政府微网
封面新闻、新华社客户端、新疆发布微博、瑶海发布
安徽日报、国家卫健委、河北卫健委等
编辑/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