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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司机注意!男子因一个动作赔了20余万!千万别这么做!
河北宣化一司机
开车门时未审慎注意
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十级伤残
各项损失高达27万余元
基本案情
2020年9月23日9时20分许,被告郭某驾驶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宣化区某幼儿园门口路段停车,在其打开车门过程中,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遇原告王某骑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小客车左前门与电动车右侧相刮撞,造成原告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经交警队认定,被告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伤势严重,经多方治疗,但因脑挫裂伤、颅骨骨折等多处伤情,已构成十级伤残。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和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处理结果
案经庭审后,主办法官了解到原告不仅花费巨大,各项损失高达27万余元,而且其身体和精神都遭受了极大伤害。但被告仅投保了交强险,无商业三者险,而且被告系农民,生活拮据,执行能力不足。主办法官根据该案各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在庭前庭后进行了多次调解。在考虑被告实际执行力欠缺的前提下,为原告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
最终,双方在法庭的调解下,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15万元,被告赔偿原告11万元。被告赔偿的这11万元经主办法官给被告充分释法明理,使被告认识到自己对原告造成伤害的严重性,其应积极履行的必要性,故被告多方筹借,在调解当日已履行68000元,剩余部分被告表示尽快履行。
案件警示
该案再次提醒我们驾驶机动车从起步到下车都要保持高度的注意,必须完全按照交通规则文明行车,即使打开车门也不能疏忽大意,否则不仅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损害,也使自己陷入困顿绝望之中。
来源/张家口法院、张家口日报
编辑/安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