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学校隐瞒行程?打伤防疫人员?河北多地最新通报→
故意隐瞒行程
邢台市任泽区一人被受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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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外防输入压力加大,在此情况下,仍有一些人员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近日,任泽区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未按要求履行报备程序隐瞒行程案件,高某某被受案调查。
经查,2022年4月13日,邢台市任泽区辛店镇高某某与其儿子赵某前往南和区史召乡,于当日返回任泽区。4月19日,高某某儿子赵某学校在排查来返南和区史召乡人员时,高某某故意向学校隐瞒其儿子赵某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4月21日,我局辛店派出所受案对高某某进行调查,等其从隔离点出来,面临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期,请广大群众和单位主动履行防疫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支持配合防疫工作。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引起疫情传播或者疫情传播严重危险的单位和人员,任泽公安将一律依法从严打击处理。
核酸采集时将防疫人员打伤
邢台市南和区一女子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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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2022年4月21日,因疫情防控需要,邢台市南和区三思镇组织全员核酸采集。9时许,村民滑某某(女,汉族,35岁)参加核酸采集时,不听从疫情防控人员安排,与疫情防控人员发生冲突,将疫情防疫工作人员打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滑某某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南和区公安局对滑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
2022年4月22日
邢台南和区一名疫情防控志愿者推搡群众?
警情通报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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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报
2022年4月22日,阎里乡聂某某(男,58岁)与其妻刘某某(女,55岁)自行设计拍摄“疫情防控志愿者推搡群众”的视频,上传到抖音平台,引起了不知情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误解,造成了不良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聂某某、刘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南和区公安局对聂某某、刘某某的违法行为受理案件并依法开展调查。
邢台市南和区公安局
2022年4月22日
来源/燕都融媒体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申润科
编辑/魏鹏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