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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实行!河北最新通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切实减少参保单位跑办次数,自2022年6月1日起,省本级职工“终止医保参保业务”可在单位网厅办理。

省本级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切实减少参保单位跑办次数,自2022年6月1日起,省本级职工“终止医保参保业务”可在单位网厅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


2.点击进入单位网厅,选择职工变更管理下的职工终止参保选项。


3.录入相关信息,同时将纸质资料拍照或扫描后整合成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


4.点击提交,申报完成。


具体操作流程,可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搜索《河北省医保局发布省本级医保单位网厅操作视频》,查看参照。


二、申报材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复印件或者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死亡证明。


2.单位盖章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三、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申报的资料,原则上当月申报当月受理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网上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审核通过的,进行个人账户清退。


四、注意事项


(一)退保时间填写申报当天的日期,死亡日期应与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上的死亡日期一致。


(二)申报时,若系统提示该参保人死亡后存在医保基金支出,单位需区分情况,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办理。


1.基金支出为该职工死亡前发生的费用,如因医院结算晚或手工报销未处理完造成,除规定材料外,需分别附医院或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审核通过后再办理死亡退保手续。


2.基金支出为非本职工的医保费支出,则单位根据《单位办理终止业务需扣除统筹基金金额人员花名册》上的金额,督促死亡职工家属将费用返还至省本级职工医保收入户(户名: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结算中心 账号:100147709066 开户行:中行恒大华府支行),到账后再办理死亡退保手续。


(三)网上申报的纸质资料,参保单位须妥善保管,留存备查。


咨询电话:参保登记和异地就医中心  0311-85518092

                 基金结算中心  0311-85518083


参保登记和异地就医中心

基金结算中心

2022年5月26日


来源/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编辑/安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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