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处分不当,撤销!

11月9日,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教育局发布“关于撤销肃州中学因学生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通告”:



据媒体此前报道,11月9日,一份盖有“酒泉市肃州中学”印章的《关于对高某、张某某处分的决定》在网络流传。内容显示,接肃州公安分局通报,酒泉市肃州中学高三学生高某、张某某,不服从属地疫情管理规定,在居家隔离期间,于2022年11月8日下楼活动。其行为给属地防疫工作带来严重安全风险,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高某、张某某两名学生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纪律处分。

来源/光明网、肃州教育

编辑/王寒、艺颖

点击图片,即可下载纵览新闻APP↓↓↓


往期回顾


速看!今冬“供暖”更多消息来了!祝贺!河北4个集体6名个人受表彰!突然被通知隔离,需要做哪些准备?这份清单请收好


↓关注我们,了解更多资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