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6市最新任免!
石家庄
石家庄市人大常委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12月23日石家庄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张敏周的石家庄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王 红(女)的石家庄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闫瑞廷为石家庄市民政局局长;
权 辉(女)为石家庄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邯郸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石磊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23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石磊同志辞去邯郸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2年12月23日邯郸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伟江为邯郸市审计局局长;
郑军旗为邯郸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决定免去:
高明波的邯郸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王伟江的邯郸市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
任命:
许玉义为邯郸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张海静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延宏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谷会娟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杨治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利红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庆雷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建勋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田殿敏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桂英的邯郸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史辉的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保卫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靳保利的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承德
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2号)
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2日通过:决定接受李兴臣辞去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22日
承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12月22日承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楠为承德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冯琦为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韩国祥的承德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柳的承德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廊坊
廊坊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12月21日廊坊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洪涛为廊坊市司法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爱民的廊坊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
岳林山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徐兵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克祥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海霞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崔学光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黄汝端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赵桂忠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韩春来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长春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马式存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牛志清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丁凤俭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冯学军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建民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东山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家口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12月21日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正朴为张家口市民政局局长;
韩海军为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赵 强的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张家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2年12月21日张家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裴玉生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谢利军(女)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薛宏瑞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卢 根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 江的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郜炜东的张家口经济开发区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保定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孙晨光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2年12月21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孙晨光辞去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2年12月21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 波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赵 强为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连兵的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保定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2022年12月21日保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 建为冀中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李 建的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来源/河北新闻网微信综合
编辑/王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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