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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点下班被辞退,后续来了!

上海女子此前称

因准点下班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

后续来了!



3月29日

当事女子发布视频称

劳动仲裁胜诉

已经收到了法院寄来的裁决书

前公司需要按照规定

依法支付双倍赔偿金


准点下班被开除


此前,

一则有关“准点下班”的短视频引发众议。


3月2日,

上海王女士称自己在试用期第三天就被辞退,

老板给出的原因是

前一天下班时间太早。


根据公司规定,

上班时间是9点半到18点半。



在试用期第二天,

王女士于18点33分

在公司用电脑给领导发了消息,

“还有需要我的地方吗~

没有的话我先溜咯”


见领导没有回复,

于是决定下班。


次日早上

领导把王女士叫进办公室一顿痛骂,

并出具了一份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以“无故顶撞上司,

工作(不)主动及工作纪律差,

不以公司利益为首”

的理由开除了她。


老板:我没回消息就可以走了吗?


面对试用期3天就被开除的局面,

王女士认为

试用期第一天上班的时候

她给老板发消息下班老板没回,

于是自己准时下班,

所以之后也当如此。


王女士表示,

“我跟领导说,

你没回我呀;

他说我必须要秒回你吗?

我没回消息你就可以走了吗?”


王女士认为既然老板没回复,

正点下班理所当然,

并不是自己的问题,

希望公司按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此视频一出便引发网友讨论。

多数网友认为,

准点下班天经地义,

并质疑公司是否遵循《劳动法》。



但也有网友认为,

试用期还是要尽量表现自己。



政协委员:落实8小时工作制


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就表示

加强对“8小时工作制”的监督管理。


“8小时工作制

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每日工作时间。

然而近年来,

一些行业和企业存在违反8小时工作制度的情况,

甚至部分企业‘996’成为常态,

广大劳动者的权益并未得到充分保障。”



“许多员工每天要工作超过12小时,

甚至达到16小时以上。”

她认为,

超时工作、无偿加班、“996”等问题,

对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家庭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对此她建议,

充分落实8小时工作制,

保护劳动者休息权、健康权。

加强劳动法对劳动者休息权的保护,

对企事业单位8小时工作制的执行情况

加强监督管理。

来源/央视网、极目新闻、九派新闻、工人日报

编辑/黄炜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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