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微信最新通知!9月1日起实行→

9日,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微信小程序备案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若微信小程序未上架,自2023年9月1日起,微信小程序须完成备案后才可上架。若微信小程序已上架,则需要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备案,平台将按照备案相关规定于2024年4月1日起进行清退处理。


通知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根据2023年8月4日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微信公众平台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将提供新增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等服务,协助开发者完成微信小程序备案。


现将备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备案必要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主办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开发者需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按要求履行备案手续的,微信小程序不得开展业务,平台不提供上架服务。(具体安排请参照“备案期限要求”)

备案期限要求


1、若微信小程序未上架,自2023年9月1日起,微信小程序须完成备案后才可上架;


2、若微信小程序已上架,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备案,平台将按照备案相关规定于2024年4月1日起进行清退处理。


备案指引


1、微信开放平台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微信公众平台

2、备案操作:请见文档  小程序备案操作指引


备案系统将于9月1日上线,若在备案过程遇到任何问题,可通过备案系统里的客服入口进行咨询。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

编辑/韩璐瑶‍‍‍‍‍‍‍‍‍‍‍‍‍‍

点击图片,即可下载纵览新闻APP↓↓↓


往期回顾



暴雨+大暴雨马上到!河北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曾某某,系间谍!官方披露详情刚刚!日本发生6.0级地震
↓关注我们,了解更多资讯↓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微信视频

点击可直接观看更多内容请关注

支持我们请点赞点亮“看”分享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