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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一中学2022年自主招生方案

佛山市第一中学创办于1913年,是广东省首批重点中学,首批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首批广东省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首批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被国家教育部授予“艺术教育先进单位”称号,是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篮球特色学校、全国航天特色学校等;为国家培养了人民音乐家冼星海、原全国政协副主席叶选平、著名科学家彭加木、著名雕塑家潘鹤、经济学家张五常、中科院院士庞雄飞和黄本立等一大批杰出人才。


佛山一中历经百年流变,始终禀承“追求卓越,造就栋梁”的办学目标,坚持“规范与个性共存,科学与人文并举”,基于岭南文化培养高素质现代人,着力打造“优质教育+丰富课程+健康心理”的办学特色。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成绩逐年提升。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佛山教招〔2022〕7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探索建立全面、综合、多元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学校拟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招收具有拔尖创新培养潜力的优秀初中应届毕业生(含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以及在外地就读返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共80人,组成“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卓越班”,将制定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给予优质教育资源、开设丰富课程、提供各类社会实践机会等。

特制定本自主招生方案。


一、领导机构

在佛山市教育局的领导下,我校成立三个自主招生小组。

1.自主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班子成员、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负责人以及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等。

2.自主招生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校行政领导、相关科级组长、骨干教师、教学处工作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等。

3.自主招生纪律监察小组。成员包括学校党委负责人、纪检委员、工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家长代表以及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工作人员。


二、招生计划

80人

三、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3日至23日

四、报名条件

综合素质优秀,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具有健康体魄、健全人格、远大志向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初中应届毕业生(含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以及在外地就读返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佛山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

1.初中三年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

2.参加初三级联考或区统考综合成绩优异的学生。

3.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等学科有特长,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4.在科技发明、文学创作、创新与设计、社会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http://zsks.edu.foshan.gov.cn)进行报名。

2.网上报名需要提供(上传)以下材料:

(1)个人学业成绩有效证明,初三上学期《学生手册》中的成绩,或其它能够证明成绩优秀材料扫描件1份(如学校发的成绩单、年级光荣榜照片等)。

(2)符合报名条件中第3、4条的最高等级获奖证书扫描件1份(照片);证书尚未颁发的可打印主办单位网站上公示信息。

如在网上报名有疑问可以致电(0757-82838917)咨询廖老师和张老师。网上报名之后可以查询是否报名成功。


六、资格审核

佛山一中自主招生工作小组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浏览“已确认”的学生报名资料,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小组将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的考生名单。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的考生名单于自主招生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校园网公示。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根据通知指引领取并打印准入证,凭准入证按时到校参加综合评价。

凡提供虚假成绩、虚假材料,骗取综合评价资格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生综合评价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七、志愿填报

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并且报名资格已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按全市统一安排时间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参加我市中考,考生只能选报佛山市第一中学,不能多报或兼报。自主招生学校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第一层,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层次)志愿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继续按志愿表投档,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八、学校组织综合评价

1.综合评价时间和地点:2022年中考结束后,组织对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在佛山一中校园内开展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具体时间由佛山市教育局统一规定。

2.综合评价内容:重点评价学生核心素养,包括语言能力、数学思维和科学素质。

3.面试分:符合报名条件第3、4条的考生,经自主招生工作小组面试,并报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可获得面试分10分~50分,计入综合评价结果。

4.综合评价过程全程启用视频监控系统并录像。综合评价结果在综合评价结束后5天内对考生公布,对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复核。学校在综合评价结束后7天内将评价结果上传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


九、录取办法

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

1.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 B 等级(含B等级)以上。

2.根据有效填报佛山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下调60分,划定我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

3.符合控制线上考生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优先者录取;未能达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4.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自动收回,转为佛山市第一中学普通生计划在后续批次招生录取。

5.录取结果由市招生办发回学校予以公布。


十、收费标准

被佛山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其收费标准与普通生相同。自主招生报名及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评价不收费。


十一、实施保障

为保障佛山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我校将成立自主招生工作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评价组,同时接受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监督投诉电话:0757-82802460(龙老师)。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沙路25号    邮编:528000

电话:0757-82838917(廖老师、张老师)

网址:www.fsyz.com.cn

公众号:广东省佛山市第一中学


十三、本方案由佛山市第一中学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佛山市第一中学
 2022年5月10日 

来源:教学处

审核:何    轩    黄广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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