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法治力量
瞄准法治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
持续改革创新
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等关键领域频频发力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
贡献法治力量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本周是第五个“宪法宣传周”,此次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苏州在全国率先提出了“让法治成为城市核心竞争力”,始终保持“开放再出发”的昂扬斗志,瞄准法治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持续推出改革创新举措,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关键领域频频发力,获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连续获评全国“六五”普法先进城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成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法治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高质量法治智慧。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专章部署,对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苏州自觉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加强统筹谋划和高位推动,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贡献法治力量。
今年8月29日,苏州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四楼考场内,15名拟任县处级领导干部正在不停地敲击电脑键盘,进行任前“必经”的一场法律知识考试。
2011年苏州就在全省率先出台《苏州市县处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办法》,推进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考法,并结合新的形势任务作了重新修订,相应程序机制更加完善。2019年以来,已有110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通过考试。
为提升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苏州还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规定每年常务会议学法不少于4次,加强对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今年5月,我市全面启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全国试点,以国家工作人员为重点,更好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头雁效应”。
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苏州始终高扬奋进之旗,凝聚磅礴之力。今年伊始,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集体学习第一课,并以此研究谋划法治建设重点部署。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在全市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专题报告、专题研讨、专题培训“四个专题”活动,分两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实现法治工作队伍培训全覆盖。出台《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苏州的实施意见》,明确用三年左右时间,力争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六个方面走在全省全国前列,推动更高水平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苏州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积极推动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今年,在深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测评全覆盖基础上,试点开展县级市(区)部门、镇(街道)党政负责人向依法治市(区)委员会述法评议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打通党对法治建设全面领导的“最后一公里”。
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各项任务部署落地落细,2019年以来,苏州先后组织法治建设综合督察4次、专项督察7次,累计发现和纠正问题近500个,切实发挥督察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实现更多领域率先突破。
今年1月,开网店的小吴和小王因在网上发布宣传内容时未表明专利号、专利种类,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而被举报。调查过程中,小吴和小王积极配合及时依法改正。最终,吴中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苏州发布的“免罚轻罚”清单,给予小吴和小王不予处罚的决定。
2020年3月,《苏州市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正式发布,明确454项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将免罚或轻罚,涉及市场监管、劳动用工、工程建设管理、河道管理等多个领域,这也是江苏省范围内首份市级跨领域免罚轻罚清单。苏州还根据形势需要,每年对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截至今年,已形成清单3.0版,涉及免罚轻罚事项455项,并新增了“首违不罚”的规定。据统计,2022年前三季度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涉企行政执法“免罚轻罚”案件2.45万件,涉及金额5.94亿元。
“免罚轻罚”清单的出台,是苏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缩影。
早在2020年,市委明确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为全面依法治市重点工作,市政府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协同推动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一体化发展。市委政法委每年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全市政法部门分别制定出台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细则,形成强大合力。
今年3月1日,《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省首部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性、综合性法规,标志着苏州优化营商环境在规范化、法治化方面取得重要突破。苏州还不断改进涉企制度制定程序,进行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制度支撑。此外,苏州还组织梳理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2974条,引导企业排查风险、合规经营。
推进“放管服”改革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指标。2021年,市委印发《2021年苏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系统梳理现有各层级政务服务事项,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苏州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广“一网通办”,在全省率先实现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市94个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1841个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开展“一窗综办、全科服务”,开发“一机集成”的政务服务自助服务机,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政务服务。
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全市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商事案件。加大对侵犯企业财产权益和企业家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审慎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加大涉企案件执行力度,切实兑现企业胜诉权益。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案件影响评估机制等措施,向企业精准提供更多给力的“检察解决方案”。组织开展“检企亲清”企业走访活动,形成“企业需求清单”,最大限度为企业排忧解难。
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践中,苏州将继续打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领域“组合拳”,一体推进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科学设置、动态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构建完善的法治保障体系。
近日,苏州某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先生到吴江区人社局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在现场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经营许可相关内容后,吴先生自愿作出承诺,不到1小时就拿到了经营许可证,而在以往办理该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则需要20多天。吴先生能快速高效办证,得益于苏州全面推行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为使群众办事办证少跑腿,苏州积极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2021年在省定62项清单外,主动梳理苏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15项,放大减证便民效果。今年以来,苏州发布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版,将事项增加到102项,通过清单化管理,确保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清单事项范围应用尽用。今年前三季度,累计为企业和群众减少证明事项9.1万件,便民利企实效显著。
在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过程中,苏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组织“关爱民生法治行”活动暨法治满意度提升工程,围绕违规收费、环境污染、违规用工、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确定市、县级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项目150个,推动运用法治手段和方法为群众办实事,惠及群众350余万人。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苏州自2011年起在全国率先构筑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通过整合各类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市、县、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四级贯通实体平台建成率达到100%,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实现“7×24小时”全天候响应,一村一法律顾问每年提供法律服务100小时以上,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深入拓展“法援惠民生”工程,今年,全市新建法律援助工作站52个,实现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共接收法律援助申请4440件,代拟文书224件,提供法律咨询2.5万人次。全市公证行业积极探索“互联网+公证业务”,上线运行“苏州公证”综合服务平台,优化“云公证”服务,不断拓展“区块链+公证”应用范围,打造以苏州为基点、辐射长三角地区、深入各行各业的区块链司法存证服务网;增加网上公证事项受案范围和办证预约功能,实现公证申请、受理、缴费、送达“全程在线”。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苏州公证处积极通过江苏省远程视频公证办证平台为海外同胞提供便利,“零接触”为当事人解燃眉之急。
为有效提升普法覆盖面与精准度,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苏州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组织开展“平安苏州 防非同行”系列防范非法集资法治宣讲、“和谐发展 法治护航”五一劳动法治宣传服务月、“六月安全生产月”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开展“3·8妇女权益保护”“3·15消费维权”“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情暖民工 春风行动”“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网络安全法等专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举办第八届法治文化节,部署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微剧本征集、法治书画摄影大赛、职工法治素养锦标赛等10项主题活动,带动各地各部门开展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在太仓市娄东街道荷塘社区凤莲一园小区,有一间20平方米的活动室需要改造,但群众对于改造用途难以取得一致意见。社区适时启动了“援法议事”程序,经商讨,决定改建成可提供观影按摩、阅读下棋、定期理发等的利民功能驿站。如今驿站已变身为老年人的幸福活动室,小区定期举办各类活动,既丰富了群众的业余生活,也成为小区睦邻友好的黏合剂,更成为政策宣传、民意汲取、议事评事的新阵地。
“援法议事”是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协商、决定、办理、管理、监督基层群众自治事项的活动,这种模式有助于发挥多元共治优势。
2021年,苏州出台《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推动构建市域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律服务、秩序修复、信仰培育五大体系。创新“党建+援法议事+两员一顾问”工作模式,推进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身边的“难事”“小事”,共建立村(社区)“援法议事”点2125个,培育10个省级首批“援法议事”典型范例,省内率先实现“援法议事”村(社区)全覆盖。
为助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苏州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接续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润村居行动”等系列活动,推进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挖掘乡村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研发推广评弹、苏绣、农民画等适合在农村传播的法治文化产品,每年举办送法三下乡、法治农村行、法治文艺进乡村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2000余场。打造常熟市法治乡村实训教育基地、太仓乡村振兴法治文化特色园等一批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实现一村一阵地,建成2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面推进法治乡村示范创建,全市累计创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1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个,数量居全省第一。深入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程,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2万余名、“学法用法示范户”1000余户。
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苏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促和谐”专项活动,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立法民意征集点、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等平台,开展“滚动式、定向式”矛盾纠纷排查走访;推广“苏解纷”非诉服务平台,针对民事、商事、家事、行政等四大领域矛盾纠纷,为基层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调解服务,2022年1至11月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8.98万件,推动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终于始发,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最大限度实现治理效果,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市上下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围绕“法治苏州”建设,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持续巩固全国普法先进城市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加快探索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苏州创新实践,让高水平法治成为苏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显著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来 源 | 苏州日报、苏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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