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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东:读史记——华政纪事之一

王建东 學人Scholar 2021-04-25



作者简介:王建东,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专家,1963年1月出生于浙江省东阳市,1979年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后先后在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任教,现任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浙江省法学会建设工程法学研究会会长、浙江省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东鹰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著有《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研究》等学术专著六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房地产质量安全法律制度研究》等课题十余项,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总编《二十一世纪实用法学系列教材》二十二部。

作者授权发布。


入学华东政法学院(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四十周年之际,回望就学华政的四年,我想到的不是什么读“法”,却是不务正业的读“史”。这倒不是因为四十年过去了,华政的劫后重生,我们的“读法”故事,都已成为新中国法制史的一页,而是“读史”对我而言实在是太重要了,令我刻骨铭心,难以忘却。


1979年,我16岁,一个“五七”中学的毕业生,凭什么敲开华政的大门?无疑,没有学过数理化,更不懂什么ABC,我所能依赖的只能是语文、政治和历史了,特别是历史一课对于我考入华政可谓居功至伟。作为法科生后来虽然靠法立业,但“起家”靠的却是历史,这是必须感恩的。


坦率地说,当年入学华政并没有今天法科学子们的自豪感。1979年,尽管法治开始起步,全国人大创造了“一日七法”的纪录,但法学尚属“幼儿”,我对法律还谈不上有什么感觉。那时候真正让我们仰望的是文史哲,有着几千年文化底蕴的国学,那才是高大上,才是大学问。所以,在那年月,文史哲才是显学,才是学霸追求的目标。恐怕这也是历史学令我念念不忘的原因之一吧!


既然入了华政门,肯定得学法律,但入校后我得到的第一个“荣誉”却是“历史”给予的。记得入学不久,上海市举办大学生历史知识竞赛,我和同班的桂建平同学以及其他两位同学(名字恕我实在想不起来了)代表华政去参加,很兴奋也很紧张,毕竟有那么多的大学,还有历史系的学生呢!当然,在高手前面拿不到名次也不丢脸,更何况还可以借机逛逛名闻天下的“大世界”。参赛的结果大出我们的意料,我们竟然得了第二名!当时比赛的方式很老套,跟考试差不多,就是做题目,其中有道题是“甲骨四大家是指哪几位?”我们以史学界流行的顺口溜作答:“堂堂堂堂,郭董罗王”,主持人说不对,我们赶紧补充说明:“郭沫若就是郭鼎堂,董作宾就是董彦堂,罗振玉就是罗雪堂,王国维就是王观堂”,才没有失去亚军的桂冠。那天我们得到的奖励是每人一本笔记本,挺精致,丝绸封面外还有纸板套,关键是扉页上还有二等奖的签章,珍藏了多年,最后还是不知所踪了。


华政的读书生活是幸福的。所谓幸福,就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没有压力,读书与考试关系不大。大多数老师都严以律己,精心备课,认真授课,同时还宽以待人,出题考试都很慈悲,课讲完了给你划个范围或出些思考题,考场也不像现在这样三步一岗五步一哨严防死守,所以只要你考前好好思考了,成绩肯定是比较理想的。在这样的氛围里,除了上课跟老师学习法律,其余时间我几乎都奉献给“历史”了。读历史有时也会觉得枯燥乏味,需要换换口味,这时候文学是最好的选择了,就像吃饭,荤素搭配,营养又健康。那时候,经历了“文革”苦难的文学特别繁荣,由复旦学生卢新华播种的“伤痕文学”遍地开花。“文革”浩劫期间,因为自己年纪小,除了不能好好读书外(其实读书对于少年朋友未必是开心的事情),没有给我留下什么伤痕,但并不妨害我把“伤痕文学”读得有滋有味,潜移默化中,使我在灵魂深处完成了对“文革”的反思和批判。


七十年代末,法学书籍少得可怜,可读的历史书也不多。《二十四史》、《史记》、《资治通鉴》之类高不可攀,梁启超、胡适之、钱穆这类学者的著述根本看不到,能接触到的基本上是马克思主义史家的一些作品,像范文澜的《中国通史》、郭沫若的《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翦伯赞的《中国史纲》、侯外庐的《中国思想通史》,另外任继愈先生的《中国哲学史》也是当时非常热门的著作。毕竟不是历史专业,毕竟没有专业底子,所以当时我看的基本上是这类普及类的作品。


到了1981年,正逢辛亥革命七十周年。为了纪念辛亥革命七十周年,我们想到了毛主席说过的一句名言: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我们都应当给予总结,承继这一份珍贵的遗产。于是,以我们五班部分同学为主体的孙中山研究会成立了,宋庆龄先生还亲笔题写了会名。学院得知后非常重视,5月21日晚7时专门召开了一次会议,曹漫之副院长出席会议,在听取情况汇报后,他发表了一个相当篇幅的讲话,主要内容是关于孙中山的评价以及处理好学业与研究的关系等等。研究会成立后,好像没有太多的活动,有三件事印象较深:一是参观孙中山故居,二是编了一本研究孙中山的资料(好像是名人论孙中山),三是出过一期或几期墙报,刊名“求索”取自屈原的名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记得我也不自量力,费了很长时间写了一篇文章,题为《辛亥革命失败原因之检讨》,核心观点是把辛亥革命的失败归结为缺乏一场轰轰烈烈新文化运动作铺垫,现在想来不免有些幼稚可笑。


史学不仅是一门独立的科学,而且专门史本身的研究对象往往和其他学科是交叉的,我们学的法律史就是史学和法学的杂交品。华政法制史的师资阵容强大,实力不容小觑,中法史由王召棠先生领衔,外制史由徐轶民先生掌门,印象最深的是王召棠先生的博大精深,徐轶民先生的儒雅睿智,中法史主讲老师钱元凯先生的学问渊博,激情四溢,令人难以忘怀,尤其是一口乡音浓重的普通话,至今余音缭绕,言犹在耳。


华政复校之时,其实就是一个法律专业,不像今天的华东政法大学已经有那么多二级学科,成立了那么多学院。在当时的条件下,眼光远大的曹漫之先生,开创性地搞了个“专门化”,实际上是在法律专业之下设立法学理论、刑法、民法、经济法、国际法等二级学科方向。我们喜欢法理学、宪法学、法律史的同学成了法学理论专门化班的成员。学校在为全体学生开设法律制度史课程外,还专门为法学理论班同学开设了中国法律思想史课程。学校给我们安排的授课教师是杨奉琨先生,杨先生毕业于东北人民大学法律专业,但训诂学功底深厚,史学造诣很高,据说在复旦执教期间颇得周谷城先生的赏识。在法学成果还是十分稀少的年代,杨先生已经出版了《洗冤集录校译》、《折狱龟鉴选》、《无冤录校注》、《疑难狱集折狱龟鉴校释》等著作,颇为我们所仰慕。杨先生的授课不仅传授通识,而且常常新意迭出,见解独到,引人思考。我们都经历过“批林批孔”,都被灌输过“孔老二是没落奴隶主的忠实代表”、“为了奴役人民大搞愚民政策”之类的观念,其中的例证之一便是《论语》中的一段话:“民可使由之 ,不可使知之”。杨先生说,作为“至圣先师”的伟大教育家怎么会搞愚民政策呢,这段话的标点点错了,应该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这不就清楚了嘛!


杨先生治思想史,尤其对先秦诸子的思想研究可谓根深叶茂,硕果累累。思想史是一个学期的课程,可到了期末快结束的时候,杨先生才把先秦诸子的法律思想讲完,正当我们为杨先生担心如何收场时,杨先生四两拨千斤的两句话就化解了我们的担忧:“独尊儒术之后就没有什么独立的思想了,至于孙中山的五权宪法大家都看得懂,自己抽空看看吧!”你看,这气派不就是当下许多学人怀念的大师范、民国风吗?


杨先生的这门课的考试没有出卷子,就让我们交一篇像样一点文章就行了。我当时竟然给自己定了一个现在看来只有陈寅恪先生才能做的题目:《东西方诸圣法律思想比较研究》,欲将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与孔子、孟子、荀子的法律思想做一个比较研究,显然这是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大家才能担当的课题,连法学史学皮毛都没摸到的我竟然敢想敢写,真是无知者无畏啊!虽然是力不从心,但我做得很认真,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最后东拼西凑了万余字文章,不知杨先生给我打了多少分,也许他会一笑了之: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若干年后,杨先生应邀到杭州大学法律系讲学,有天晚上我去看他,他正在挥毫作书,才知道杨先生的书法修为如此之高,可惜当时未向先生索要一幅墨宝以作纪念。


临近毕业的最后一年,自以为学了一点历史常识和研究方法,很想将理论付诸实践,于是一本正经地研究起圣约翰大学的校史,顺便还考证了一番万航渡路(原名极司菲尔路)及中山公园(原名兆丰公园)的历史沿革,收集了不少资料,做了大量卡片,这些“成果”的主要用途,无非是充当茶余饭后的谈资罢了。不过在诸多“成果”中,最令人激动的发现是,原先极司菲尔路的76号就是著名的汪伪政权特务组织的魔窟,解放后竟然改造成了教书育人的校园,而且学校的校名竟然是以我大名命名的“建东中学”!


2019-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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