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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不,不是在和你欲拒还迎

lulu RealCoolGirl 2022-04-25


编辑:任铭壁


大概是夏天的缘故吧,最近互联网也变成一片大瓜田。

 

但那些散发着恶臭气息的瓜着实让我难受,网民们也在微博上撕得昏天黑地,最典型的声音是:

 

“你们就算是十六七岁,难道不知道一个男的叫你们去酒店是为了干嘛吗?”

 

窒息了,家人们。

 

看到类似的言论,我觉得有必要来科普一下什么是“性同意”了。

 

令人窒息的反问

 

或许你对“性同意”这个概念有些陌生,或许你也遇到过违背“性同意”的情况:

 

和人date时,明明是只可以接吻,对方却已经开始动手动脚。

 

或是伴侣提出doi,尽管心里不是很想,但是害怕对方不高兴,在犹豫之间已经被推倒了。

 

哪怕中间反复说了“不行”,对方却误以为是一种欲拒还迎的情趣……

 

这只能说明这样的男人脑子不好使,听不清女孩的要求……

 

甚至还有男生上来就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发生关系——也就是性侵犯。

 

从陌生人到伴侣,无论任何场景和任何关系。

 

上面这些情况,一方都忽略了另一方是否表达了“性同意”。

 

准备好纸笔,lu老师姐妹课堂开课了

 

 

什么是“性同意”?

 

英国官方出品的性教育视频里以“喝茶”为例子,做了一番生活化的说明:

 

假设a问b要不要喝茶,那么就会出现许多情况:

 

b说要——那么a可以给b泡茶。

 

如果b很犹豫或说不要——a不必给b泡茶,更不能认为犹豫就是要。

 

如果b答应了之后反悔了——a不必泡茶,更不能说“你先答应的”,从而给b灌茶。

 

而b不论是答应a之后陷入不清醒的状态,还是b一直昏迷——只要b不是清醒的,a就不能强行给b灌茶。

 

 

甚至,如果前几周甚至是昨晚b说想喝茶,这也不能成为a在今天未经b允许给她灌茶的理由。

 

总之,只要b不是清醒和自愿的,a就不能要求b喝茶。

 

而把“喝茶”替换成“发生关系”,就能帮助我们理解“性同意”到底是什么了:

 

双方清醒、自愿、并明确用言语或行动表示同意、同意后的过程可以中断。

 

 

而法律对性侵犯案件的认定主要是依据“不等于不同意规则”:

 

“不等于不”标准,即只要受害者用语言或行为表示了反抗(比如哭泣也是一种合理的消极反抗),那么性行为就不该进行下去。

 


同时,法律也辅之以“肯定性同意规则”:如果女方没有对性做出肯定性的同意,那就要视为一种拒绝。

比如,在迷奸案中,由于受害者已经失去了意识无法反抗,但由于她亦无法表示同意,因此迷奸罪仍然成立。

 

总而言之,“性同意”可以用两句话概括:

 

“No means no.”

 

“Only yes means yes.”

 

 

然而,性同意的概念本身简单易懂,法律上也有对被害者是否做出“性同意”的判断标准。

 

可是生活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情况让人们贯彻“性同意”产生困难:

 

有时候即便女孩们say了no,也会遭到对方的不理会。

 

又或者,也有很多女孩尽管内心不情愿,可还是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像酒桌上的女孩怕工作受到影响、情侣中的一方怕破坏感情)还是发生了关系——即便她们嘴上是“同意”的。

 

 

这些对性同意的概念不清乃至无视,其实是社会合力的结果。

 

一方面,我国性教育实在是贫乏。

 

父权文化下的小黄文小黄片又充满了男性凝视,里面柔弱的女性们都只能一边说“不要”一边和男生发生关系。

 

 

她们永远没有自己的意志和权利去say no,哪怕说了也会被无视。

 

而这样的东西真的会有男生看了之后信以为真,以为“不要就是要”,甚至以为一切行为都是为了sex而做的铺垫。

 

???二极管思维不可取

 

而女孩子们却因为社会环境下对“性”的难以启齿,不仅对“性”没有明确的意识,只是模糊地将它和亲密关系捆绑在一起(所以才会有都美竹们“为爱say yes”的情况)。

 

甚至,在遭到侵犯时,会像13岁的少女房思琪一样,不断骗自己“爱上了对方”。

 

 

更绝望的是,当她向妈妈暗示自己的困惑时,妈妈却说:“只有需要性的人,才需要性教育。”

 

而侵犯她的语文教师李国华呢?

 

“他发现社会对性的禁忌太方便了,强暴一个女生,全世界都觉得是她的错,连她都觉得是自己的错。”

 

都美竹的檄文不管是谁写的,这段话看了都让人非常难受

 

在这样的环境下,如何让女孩们有明确的“性同意”意识,并坚持到底呢?

 

有人说“权力是最好的春药”,两个人发生关系有时不只是和性本身有关,也和双方的地位有关。

 

年龄、职业身份、社会地位的不同,都可能导致被迫发生关系,恶臭的“酒桌文化”对女性的欺侮、李国华对房思琪的强暴,都是源自这种权力的不对等。

 

而传统文化中“尊师重道”“长幼有序”等等观念又助长了女孩们对“性同意”的模糊感。

 

 

当房思琪遭遇老师的侵犯后,第一反应居然是“对不起”:

 

“可以说话之后,我对老师说:‘对不起。’有一种功课做不好的感觉。虽然也不是我的功课。”

 

“他硬插进来,而我为此道歉。”

 

试想,如果今日登上热搜的是房思琪,她因为家庭性教育的缺失和被李国华的“教师光环”影响,一次次被迫发生关系。

 

我们要谴责小小的房思琪不懂“性同意”吗?

 

我们要谴责她“去老师家的动机就是为了得到免费批作文的机会”吗?

 

但性教育的问题也好,权力问题也罢,归根到底,在当下的男权社会里有很多男性根本没有学会去尊重女性。

 

 

尽管他们可能会以吃饭买单过节送礼,平时给予照顾,来展示自己的“男子气概”,骨子里却只是把她们当作自己的附庸物。

 

所以当他们想要发生关系时,那就必须发生关系——就像皇上翻牌子一样,翻到谁就是谁。

 

在皇上眼里,妃子们不过是资产罢了

 

社会对性的污名化和部分男性对女性的不尊重,让“性同意”概念变得难以普及。

 

即便受害者有了意识,也会因为权力关系和暴力而被忽视。另外说一句,被迫发生关系不一定只存在于异性恋男女间,也不一定是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当然被害者中女性占了绝大多数。

 

“结束神职人员虐待”组织人士于2019年2月23日在梵蒂冈举行抗议活动

 

当被害者事前为了“爱情”或“工作”犹犹豫豫,事后反应过来进行控诉时,却又被贴上“烂裤裆”“公交车”“想红”的tag,遭遇无休无止的谩骂。

 


这样的环境下,都美竹、房思琪等女孩们即便知晓了“性同意”,悲剧难道就不会继续上演吗?

 

若是社会环境没有改变,人们对“性同意”的认识还停留在男性视野的话(比如一些人认为“拼命反抗才是反抗”),那么极端一点,就会像法学家凯瑟琳·麦金农说的:“人类社会中的一切两性行为都是强奸。”

 

 

不过,凯瑟琳说这句话时是1984年,而近几年,我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觉醒了性别意识,社会环境比过去好了一些。

 

但我们做得还远远不够,面对“性同意”问题,还有许多我们可以做的事情:

 

1.我们必须意识到只要我们不愿意,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我们都有说大声说不的权利。

 

 

2.如果我们想要与对方发生关系,需要确认对方的意愿。

 

(如果怕破坏气氛,可以用偷偷塞小纸条等方式询问伴侣“今晚想和你doi可以吗?”)而不是模糊判断。


 

3.在日常生活中和伴侣建立坦诚交流的习惯:我们需要学会接受拒绝,在sex方面提前达成共识,不愉快时坦白自己的感受。

 

 

我明白追求罗曼蒂克是咱这些荷尔蒙旺盛的男女的本能,但即便明确坦诚有时会有些“毁气氛”,但该说还是要说。

 

不论你们是什么关系,性都不应该是女生在关系中讨好对方和满足对方的权力欲的工具。

 

即便你们是情侣关系,但爱情从来不是一方的委曲求全,真正的爱情应该基于互相平等和尊重。

 

至于非亲密关系的情况,大家一样要尽力保护好自己,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不过,法律终究是人性的最后一道防线。

 

正如罗翔老师说的:“法律解決不了所有的社会问题,因为法律只是对人最低的道德要求,更为重要的是人内心的道德准则。”

 

“无论如何,尊重,而非剥削和利用,才是处理两性关系的破局之道。”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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