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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不能干”什么:各方都该懂的十二条戒律

2017-08-19 制度智库

十二条戒律:知道了“不能干”什么,才能把“该干的”干好。


由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中明确了五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国家主导,注重融合共享,发挥市场作用,深化改革创新。


五项基本原则实际上涉及政府、军队、企业和个人四个层面,十二条戒律不妨也从这四个层面上分说。


一、对政府而言  


包括中央人民政府也包括地方各级政府。


1、军民融合不是一尊神像,不能高高在上


为什么一些假冒机构、假冒社会组织屡见不鲜?原因纵有千条万条,信息严重不对称是其中之一,真的不露相,假的才会横行无阻。


2、军民融合不是另类GDP,不能跑马圈地


各地军民融合示范区、示范基地、特色小镇为什么会一“哄”而上?西部一家军民融合示范园,第一家入驻企业竟然是生产香烟过滤嘴的。这难道不是个天大的笑话吗?


3、军民融合不是半拉子工程,不能半途而废


以《军民融合促进法》为例,从全国人大代表最早提交议案至今,几个年头过去了,论证、起草,各项工作看似有序推进。结果呢?千呼万唤没出来。



二、对军队而言  


4、军民融合不是“黑龙潭”,不能深不可测


以涉密为由,将地方政府和优质、优势民企堂而皇之地拒之门外,令地方企业家感慨:军民融合的“大门”敞开了,但具体到某一个部队,“小门”还是紧闭的。“大门敞开,小门紧闭”,真是一个辛辣的讽刺!


5、军民融合不是“表演秀”,不能自话自说


军方发布的《中国军民融合发展报告2016》,本哨曾给予高度评价:研究人员作为“风口上的执著瞭望者”,在进行“大规律的不懈探寻”。然而,实事求是地讲,这个报告的致命局限在于从书斋到书斋,缺乏对具体实践的跟踪考察。前哨以为,艺术上可以“自拉自唱”,学术上绝不能“自话自说”啊!



6、军民融合不是“挡箭牌”,不能自成一体


以“民参军”为例,现行保密资质办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军品生产经历;而从事军品生产和配套,又必须具备保密资质。两者之间成了一个“死结”,“两头堵”成了一个解不开、绕不出的“死循环”。 


三、对个人而言  


包括军人也包括非军人的政府官员、普通百姓。


10、军民融合不是“独角戏”,不能自娱自乐


极个别身份不明的军队退休干部,胡扯什么“军民融合”最早由TA先提出来的,搞得自己好像比最早明确提出这一概念的美国国会技术评估局还牛。蒙谁?前哨在此亮明观点:军民融合是大家的事,人人都有份——不仅利益,还有责任。利益上,谁也甭想独占独享,政府官员、普通百姓(包括军队退休干部)都是如此,没有—例外!


11、军民融合不是进赌场,不能有“赌一把”的想法


尤其在央企、国企、军工“混改”之年,投机心理千万要不得!


12、军民融合不是灵丹妙药,不能奢望包治“百病”


“易融”不是“易容”,企业自身的顽疾、痼疾和怪病,不要幻想军民融合一“融”百了、一“融”百好。


四、结论性建议:把脉市场与战场的双重变奏,迎接我军“黄金时代”的来临


一种理想状态的假定:政府、军队、企业和个人都能多一些设身处地,多一些换位思考,把十二条戒律逐一捋一遍,看一看哪一条还对自己有启发、有借鉴。


政府如果真正懂得了军队、企业和个人的难处,支持军民融合就会多一些力度。


军队如果真正体谅政府、企业和个人的不易,投身军民融合就能多一些自觉。


企业如果真正感受政府、军队和个人的努力,参与军民融合就可以多一些智慧。


我们每一个人呢?是不是该从十二条戒律中悟出这两句话:


军品有价格,搞军民融合的人更应该看重自己的价值。


融合有市场,搞军民融合的人更应该站稳自己的立场。


习主席谈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活动时,曾经语重心长地告诫:不要只看到那几个钱。前哨借用在此,用一句话权当本篇推文的点题:


除生产、制造和购买武器装备之外,“黄金”在我们这支军队中不起作用的时候,我们这支军队的“黄金时代”才会来临!


来源:中国军民融合产业联盟,2017-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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