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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广州和重庆的退役军人注意了

2018-01-21 制度智库


北京、广州和重庆的退役军人有了退役保障了。我想应该在各地慢慢都会跟进的。。。

(一)

2018年01月13日一则消息称: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标准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增长机制的通知》。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及义务兵等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再次上调。


此次上调覆盖范围包括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带精神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试军队退役人员、部分60岁以上烈士子女、部分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和义务兵。


按照新标准,残疾军人的残疾抚恤金按伤残级别,以及因战、因公、因病三种不同性质,以年度为单位计算。其中,最高标准为一级因战伤残,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71元,每年72852元,比去年增加6622元;在乡残疾军人定期生活补助金标准中,最高为一级因战伤残,补助金为每人每月2651元,每年31812元,比去年增加1344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定期抚恤和生活补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304元,每年63648元,比去年增加2688元。


对从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0元。


从2017年征兵季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将按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调整的增长机制,其中赴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双倍发放。2017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256元,其中赴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每人每年76512元。


自1月起,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实行按月发放,对暂不具备按月发放条件的,不得迟于2018年6月前实行按月发放。本次调整除残疾军人伤残抚恤金和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按照中央标准调整外,其他抚恤补助及优待金标准均按照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比例调整。

(二)

日前公布了《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工作试行办法》。


1、《办法》的适用对象


《办法》所称“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是指在驻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海军广州舰)部队连续服役时间不少于2年,且服役期间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2、《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办法》所称“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是指在驻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海军广州舰)部队连续服役时间不少于2年,且服役期间政治思想强、军事技术精、作风纪律严、完成任务好,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3、申请办理引进入户工作的对象应具备什么条件?


《办法》明确了申请条件:一是退役接收安置地非广州市,已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返回退役安置地办理入户,且享受相关安置待遇;二是退出现役两年以内,且退役时获得师(旅)以上单位政治部门推荐证明;三是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申请办理程序和步骤是怎样规定的?


《办法》明确了相关程序:一是自愿申请办理士兵入户的对象,在退出现役前应向所在部队(师旅及以上)政治机关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广州市引进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入户申请表》,由师(旅)及以上政治机关审批;二是年度士兵退役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由师(旅)及以上单位汇总推荐名单,并为推荐人员评分并填写《广州市引进优秀退役士兵考核评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递送市民政局。


5、士兵入户工作有指标限制吗?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就可办理入户?


广州市民政局每年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一定数量的入户指标。符合申请条件的对象提交申报资料后,由广州市民政局、广州警备区联合审查资料,结合推荐部队的打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中选优,提出年度入户名单,之后进行社会公示,并不是符合申请条件的每一名退役士兵均获得入户指标。


6、历年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现在还能办理申请入户吗?


《办法》至颁布之日起执行,不追溯以往。2016年9月、2016年12月和2017年9月退出现役,且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驻穗部队优秀士兵,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7、每名退役士兵有几次申请机会?


《办法》规定,驻穗部队优秀退役士兵退出现役两年内均可申请办理士兵入户。比如,某同志2017年9月退役,那么他可以在2018年5月30日递交申请,如当年因条件限制、排序靠后而未能审批通过,那么他待条件不断成熟后,2019年仍然可以申请一次,并与当年度的申请对象一并打分排序。


8、如有疑问可以向哪个部门进行咨询?


如对《办法》及相关操作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020-83179891、83179332向广州市双拥办咨询。


(三)重庆政府为优抚对象购买商业险


重庆再推惠民新政策,市和区县财政为困难群众和部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每年100元投保“惠民济困”商业保险。

 

“惠民济困”商业保险的参保对象主要为当年纳入民政救助系统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部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该保险是一项综合型救助济困商业保险,目的是精准减少困难群众因意外、生病、上学等造成的生活负担,分设了小额意外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疾病身故保险、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困难人群升学补助金保险五类险种。


以大病补充保险为例,将致力于防止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医保目录外自费费用累计达3000元(含)-1万元的按25%赔付,1万元-5万元的按30%赔付,5万元以上的按35%赔付,每人每年最高赔付15万元。因疾病身故,还将给予2000元的疾病身故保险金。


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人士表示,两级财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贫困和困难群众购买商业保险,“以小撬大”引入市场机制改善民生,有助于增强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既能节约资金,又能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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