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市办税服务厅预约规则的通知
关于调整全市办税服务厅预约规则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人预约服务体验,广州市税务局自2021年3月12日起将全市办税服务厅提前预约天数增加至4个工作日,您可登录“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办税。调整后,全市办税服务厅统一预约规则具体如下:
(一)纳税人可提前1-4个工作日进行预约。
(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办税需先实名绑定企业信息再预约,个人办税需实名认证后预约。
(三)实行按户预约,每个预约号可办理同一户(个)纳税人不同类型的多项业务(只需按其中一项业务预约),所办业务涉及不同窗口的可“一号通办”。同一个工作日的上午或下午,对同一业务号段只可预约一次。
(四)已采集代理协议信息的涉税中介机构人员,可通过预约系统的“中介预约”功能,为其代理的多户纳税人办理业务,可“一号多户”批量办税。
(五)每月23日下午为全市办税服务厅业务学习时间(逢双休日、节假日顺延),全部业务不可预约。
(六)纳税人可于预约时间段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取号。预约成功后无法准时到场取号的,需提前取消预约;未提前取消且未在预约时段内到场取票的,视为失约。累计失约3次或1个月内累计取消预约5次的预约身份将被纳入“黑名单”,自纳入“黑名单”当日起30日内无法预约广州市内任何一个办税服务厅(点)业务。
温馨提示:
1.广州市税务局预约放号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中午12:00。
2.年满60岁以上长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本人个人业务的,可免预约直接取号办理。
3.涉税中介代理人员使用“中介预约”功能,需中介机构先通过电子税务局报送机构、人员、代理协议信息并得到代理人员确认。
感谢您对税务部门预约服务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营造一个更加高效、有序、和谐的办税环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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