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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黄旗/美国人”大妈们的优越感来自何处? | 循迹晓讲

熊掌 循迹晓讲 2021-07-05


◎ 循迹 · 用文化给生活另一种可能

◎ 作者:熊掌

◎ 编辑:马戏团长

◎ 全文约4700字 阅读需要15分钟

◎ 本文首发于【循迹晓讲】公众号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最近几天,两段视频在网上引起了热议。第一段视频里一位北京大妈因为年轻人不肯让座,愤而怒骂:“臭外地的来北京要饭来了”“我是正黄旗!”,后一段视频里,一位上海老阿姨面对公交司机戴口罩的要求,连声说“我是美国人!我是美国人!”

 

◎ 如果在公交车上,北京正黄旗大妈碰见上海美国人大妈会发生什么?


 “正黄旗”和“美国人”,大概要算是在中国炫耀身份的两个最典型案例。中国人厌恶这种以身份欺人的把戏,把炫耀这两个名牌的人分别叫做“八旗子弟”和“假洋鬼子”

 

在历史上较真起来,“八旗子弟”和“假洋鬼子”代表着两个截然不同的利益团体。他们分别代表清朝在不同历史阶段地位最特殊的两个阶层。

 

◎ 八旗甲胄


“八旗子弟”指的是清朝“八旗”组织的成员及其家属。努尔哈赤建立后金政权后,为了和明朝和其他女真部落进行战争,组建了军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八旗”,将大部分满族人口编入八旗内,八旗的成员就叫做“旗人”。后来随着后金政权的壮大,也吸收了一部分汉人、蒙古人和其他民族进入八旗,分别成立了汉八旗和蒙古八旗组织。

 

清政权入主中原以后,将“八旗”组织作为维持稳定和消灭反对力量的定海神针,八旗兵丁几乎参与了清朝前期所有的重要战斗行动,被清朝统治者看作是“国家根本所系”,为了维持八旗组织的生活和战斗训练,清朝统治者有意将他们和广大的关内汉人隔离开,实行“旗民分治”的政策

 

对于关内汉民,实行明朝的官僚管理制度,对于八旗成员则仍然坚持原有的“兵民合一”管理体系。八旗成员“生则入档,壮则为兵”,世世代代为皇帝当差。除了当兵之外,清朝还特地为八旗成员保留了很多官位,让他们在教育考试、司法和人事等方面拥有一定特权。八旗兵丁也以作为统治阶层的一员而自豪。尤其是皇帝亲自担任旗主的上三旗:正黄旗、镶黄旗、正白旗,是作为直属皇帝亲军卫队,更加倍感荣耀。

 

如果稍微较点真,还可以知道北京大妈口中的“正黄旗”并不是八旗中最尊贵的一支。 因为清朝皇帝作为八旗的成员,他的户口登记在镶黄旗第一参领第一佐领的位置,所以镶黄旗才是八旗中最为尊贵的一部,人称“头旗”。

 

◎ 八旗兵绘像

 

八旗军入关之始,待遇比投降的明军组成的绿营要优越。八旗的俸禄绰号“铁杆庄稼”,意即作为国家重点保障的粮饷,极少拖欠。如果不出征,一名八旗马军每月可以领到3两银子,每年还可领取46斛米。绿营的马军则每月只有2两银子的军饷,且没有禄米。且八旗担负的任务往往为站岗、守卫、巡逻等比较正式的工作,绿营则巡街、防汛、捕盗、押解人犯等差事无一不包,工作较之八旗要繁重的多。

 

可以说清朝前期的旗人在国家体制内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

 

但好景并不长久。随着清朝统治时间的延长,八旗人口不断增长。同时,八旗兵丁的数额和总粮饷却是固定的。往往出现一个兵丁缺额有几十名旗人竞争的尴尬局面。清初八旗兵的较高薪饷也随着通货膨胀而不断缩水。

 

虽然每个旗人都有国家分配的三十亩土地可以耕种,但八旗制度对旗人的约束很多,想要安安分分的耕地是难上加难。很多旗人只能将田地转租给汉人,甚至被典卖掉。清朝又不允许旗人从事其他职业,导致一部分旗人贫困破产。

 

八旗兵户的破产贫困化不能不影响到军队的战斗力。从乾隆中期开始,部分八旗军队在战场上的表现甚至赶不上原先地位较低的绿营军队。清朝政府又规定在日常操练中需要的箭矢和枪弹都要旗兵自掏腰包,导致旗兵在训练时不敢多费弹药,总是草草了事,这样的做法让八旗军的战斗力更加涣散。

 

这样一支经济上破产、军事上无力的武装力量,到了甲午战争以后,到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

 

◎ 清末提笼架鸟的八旗子弟


许多人给清政府上奏,说希望将八旗军的训练和武器完全改为西式,而将非旗兵的其他旗人陆续裁撤,一方面节省国家开支,一方面允许旗人自谋生路。然而清政府对这支三百年来依靠的基本武装始终难以下彻底改革的决心。尽管后来陆续成立虎神营等改良单位,甚至在新式陆军里添练了完全由京师旗人组成的京旗第一镇,但都无法改变八旗制度没落的现实。

 

在清朝最后的几十年时间里,八旗作为清政府内平反抗、外御强敌的武装支柱的作用基本上完全消失,一部分有粮饷的八旗子弟提笼架鸟、过着无所事事的体面日子,那些分配不到实际岗位的八旗人家则潦倒破落,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甚至有些旗人家的女孩子到了十多岁都找不到一条可以穿的裤子。

 

很显然,这样一种曾经在清朝历史上发挥过重大作用的社会组织,到了清末已经完全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只是在北京的平民阶层里留下了“铁杆庄稼不可动摇”“大清体制内上等人”的神话。

 

◎ 八旗早年还算勤加操练,这是皇帝观看八旗官兵摔跤相扑

 

和八旗子弟不同,“假洋鬼子”们一度是中国社会的边缘人角色,即使后来进入体制内,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是传统官僚和士大夫阶级攻击的群体。

 

“假洋鬼子”一词,经鲁迅的小说《阿Q正传》而广为中国人所知。《阿Q正传》里描写的钱大公子,就是一个在外洋留过学、手持文明棍、身着洋装、又对所谓现代文明不明所以的“假洋鬼子”。

 

国民党教育部曾对“假洋鬼子”一词有着明确定义,即指那些对中华文化没有信心、也不懂得西方文化,挟洋自重的人

 

官方的定义毕竟只能是泛指,要看清“假洋鬼子”的真面目,还得从历史上真正被指为“假洋鬼子”的几类人说起。

 

第一类最容易被指为是“假洋鬼子”的,是跟洋人有生意往来或者被洋人雇佣的人

 

有一种说法是,最早被称为“假洋鬼子”的是上海“常胜军”中的华人士兵。“常胜军”抛弃菲律宾士兵改用中国士兵后,规定中国士兵必须身着西式军服,采用西式方法进行队列操练。这些穿着洋军装的黄脸孔被围观的上海民众戏称为“假洋鬼子”,导致这些中国士兵对身着军装极为反感,一旦有机会就赶紧将其脱下。

 

有趣的是,真正替“常胜军”鞍前马后的操办一切的、被后人称作上海第一大买办的大商人杨枋,倒很少有百姓敢叫他做“假洋鬼子”,大概是由于杨枋捐纳了一个道员的官衔,是有体制内待遇的“假洋鬼子”,遇到出言不逊的平头百姓,是真的能抓进县衙打板子的吧。

 

◎ 最早的“假洋鬼子”往往指的是受西方人雇佣的中国士兵

 

作为货真价实的“假洋鬼子”,买办群体之所以盯着乡亲父老的鄙夷目光积极为“鬼佬”办事,首先贪图的当然是银子

 

洋行开给买办的工资在当时算是相当高的,例如怡和洋行开给一位高级买办每年薪水至少1200两,租房费用300两,在当时,即使是一品大员的正俸也只有一年180两银子。而正薪只占买办收入的一小部分,买办还可以从现代资本制度中获得更大的利益。如洋行在每笔生意中付给买办的佣金,买办自己私人经营的生意,或者各种商业回扣,这些额外的进项都能让买办们日进斗金。

 

到甲午战争后的第二三代大买办时,已经能够积累起数百万元的财富,大买办中的一些人又将家产用于投资实业,于是成为早期的民族资本家。

 

清政府洋务运动的展开离不开这些既熟悉和洋人打交道、对机器工业又不陌生的“假洋鬼子”买办,李鸿章开办江南制造总局、轮船招商局,左宗棠开办福建船政局,张之洞开办汉阳铁厂,在企业里都委派了中国委员监督外国雇员进行生产和教学。

 

中国委员大多是由洋行买办改行担任的,应该说,他们在监督洋匠建设工厂、生产机器和教学时,一般都能恪尽职守,对待外国雇员有理有节。当然,即使是已经成为拿薪水的公务员,他们也仍然有着自己的小算盘,许多中国委员在洋务企业里大搞裙带关系,为私人生意谋利。

 

中国委员的私心是造成洋务企业财务亏损和经营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正是因为看清楚了外聘人才的弊端,清政府决定开始培养自己的洋务人才,这批人就是后来“假洋鬼子”中人数最多的一类人----留学生及西式学堂学生

 

◎ 留美幼童合影


最初开始招募赴海外留学的学生并不容易,出于对“洋鬼子”的恐惧,传统士绅家庭拒绝将自家的子弟放到海外蛮夷之地去接受教育。因此,第一批出海留学幼童大部分都是来自贫苦人家的孩子


同治年理学领袖、大学士倭仁是反对留学生的最主要大臣,他评论说:“为了学一点新奇的玩意儿,就盲目抛弃圣贤去学洋人,别说洋人狡猾不认真教学,就算洋人认真教,学生认真学,学到的也不过是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管不了大用。”

 

◎ 事实上洋学生们还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图为留洋学生协助建设的江南制造总局

 

儒生士大夫们虽然嘴硬,但内忧外患的形势却使得清政府不得不加紧对“假洋鬼子”的培养了。留学生们学成归来后,为大清开发了新的矿藏,修建了新的铁路,为清朝军队铸造了新式枪炮,建造了蒸汽机军舰。海外回来的留学生们驾驶着南北三支近代化舰队参加了19世纪后半期的历次战争。

 

中国的近代化改革运动中,无处不有留学生活跃的身影。

 

19世纪末,在甲午战败的刺激下,大批青年学子走出大清,向外面的世界寻找救亡的法门。留学的目的地国中又以日本为最多。这一是因为日本刚刚打败清朝,是足以师法的对象,二是因为日本距离近,生活和学习成本低。

 

据不完全统计,清末有超两万名留学生赴日学习各种科学文化知识。留学生群体规模一旦庞大,难免有鱼目混珠的事情发生,类似钱大公子这种只知道去“东洋镀银”,将留学生涯本身当成一种资本的不学无术之辈也多了起来

 

◎ 在梦里,阿Q报了仇


民国初年有人回忆,从日本回国的留学生尽管一身西服、戴着墨镜,却没有多少实际知识可以运用,虽然满口新词汇,却连一份简单的差事都谋不到,这样的“假洋鬼子”为数实在不少。

 

除了收入高和能有官做两样好处,“假洋鬼子”们还有一项从“真洋鬼子”那里蹭来的好处,就是司法上的特权

 

外国人在大清享受司法上的优待是晚清洋人和普通群众矛盾的一大原因。这种司法特权的根源一般归结于在外国公民在不平等条约中获得“治外法权”。

 

治外法权在20世纪以后已经被局限在很有限的范围内使用,然而在20世纪之前它的应用范围要大得多。例如在古代伊斯兰世界广泛实行的米利特制度和在古代欧洲流行的特定团体自治制度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早期的治外法权。

 

进入帝国主义时代之后,欧洲强国开始利用自身的优势将治外法权强加到其他各国头上。列强的依据之一是欠发达国家的法律落后,未能保障诉讼人和被告的充分权力,经常施加酷刑。所以当列强的公民在这些国家活动时,就必须获得“治外法权”来保护自己免受脱裤子挨板子、脱衣服挨鞭子或者各种刑罚的制裁。

 

按条约书面的解读,“治外法权”并不保证列强公民在他国犯罪时不被惩处。然而在落实到司法实践时常常做不到公平和公正,由于清廷高层害怕引发外交纠纷,导致清朝地方官员在审断涉外案件时对“真洋鬼子”及其关系密切的“假洋鬼子”慎用刑、少用刑,在判决时经常性倾向于涉外的一方。

 

在百姓看起来,“洋鬼子”和“假洋鬼子”们在老爷面前不用跪,不用受刑,还经常在衙门手中捞到便宜,心中实在有些愤愤不平,也就有了后来广泛流传的三句话“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

 

◎ 引发外交风波的云南马神甫案,最后以云贵总督的撤换收场

 

将一个人念叨“我是正黄旗”或者“我是美国人”的时候,她想要传达的真实意思到底是什么呢?大概并不会是说自己有退休金、家里很有钱或者满腹经纶,而是展示一个姿势:“我是有特权的。”“八旗子弟”有清朝皇帝赐予的各种特权,“假洋鬼子”有和“真洋鬼子”关系密切而获得的各种特权。

 

总而言之,标榜自己的特殊身份,无非是在人前炫耀自己是“特权”团体中的一员

 

现代公民社会奉行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信条,任何公民都不能持有他人没有的特殊权力,即使是国家公务人员,也只能在国家授予的有限范围内行使自己的权力。

 

不管是“正黄旗”、“假洋鬼子”还是别的什么人,都没有公民权利之外的“特殊权力”,任何人都在在现代司法制度下受到到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对待,才是普通老百姓最愿意看到的事情。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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