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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环境史

姜芃 列国格治 2019-11-23

由于环境史是一个方兴未艾、正处于发展中的新研究领域,西方学者对环境史的界定也不尽相同。环境史一词是由美国学者纳什(R. Nash)在1972年首先提出的,在《美国环境史:一个新的教学领域》一文中,他认为,环境史研究“历史上人类和他的全部栖息地的联系”。美国学者唐纳德·沃斯特(Donald Worster)在1989年出版的一本被广泛使用的环境史教材中指出,环境史研究“自然在人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他一贯主张,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应该置于环境史研究的中心。而德国学者亚克西姆·纳得考(Joachim Radkau)在1990年则提出:“环境史研究人类生活和再生产的条件的一部分。它分析人类怎么影响这些条件以及人如何应对因此而产生的麻烦和问题”,该定义则更具有人类中心主义的倾向。澳洲学者斯蒂芬·多弗斯(Stephen Dovers)在1994年则认为,环境史“探讨并描述生物物理环境过去的状态,探讨人类对于非人类环境的影响及其间之关系”。而美国学者麦克尼尔(J. R. McNeill)认为,环境史研究“人类与自然中除人以外的其他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个定义的长处是将人与自然视为一个整体,反对将二者对立起来。
总的来看,西方学者是以研究对象来界定环境史的,认为环境史研究历史上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在这一点上,他们基本能够形成共识。但在笔者看来,对环境史的上述界定既不能把环境史同其他相关的学科——人文地理学、环境考古学、文化人类学区别开来,因为这些学科同样也以历史上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研究对象;也不能涵盖环境史丰富的研究内容,而把以自然生态环境为中界的各种社会关系排除在外了。笔者以为,关于环境史的界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环境史并不是与人无关的关于环境的历史,所谓环境,是相对于人类这一主体而言,所以环境史主要是指人类的环境史。同时,环境史是在战后环保运动推动下产生的,它以生态学为理论基础,着力探讨历史上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以及以自然为中介的社会关系。

一 环境史兴起的背景


环境史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生态危机的现实反应,受到了现代环保运动的推动。从20世纪中叶以来,环境问题不再局限于一定的区域,而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个社会难题。资源退化及资源短缺的矛盾日趋尖锐的同时,工业化国家的空气和水污染非常严重,在美国、日本和英国等地接连爆发了震惊世界的八大公害事件。此外,石化产品——塑料制品、农药化肥、食品添加剂等——的广泛使用,带来了新的化学污染。核辐射污染也令人不寒而栗。从80年代以来,臭氧层破坏、全球气候变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跨国境的环境问题浮出水面。环境恶化使人类陷入困境,使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欧美发达国家和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相继兴起了现代环保运动。越来越多的公众开始关心环境问题,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研究环境问题。环境史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诞生的。
环境史之所以首先在美国出现,主要是因为美国的环保运动起步较早。美国在快速崛起的过程中,自然资源遭到严重破坏。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就兴起了资源保护运动。二战结束后,美国的经济优势更加明显,人们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中产阶级成为社会的主体。在率先进入所谓的“丰裕社会”及“中产阶级社会”之后,美国公众更加重视健康和生活质量,对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来越多的公众对自然的价值有了更充分的理解,开始承认甚至欣赏自然的美学价值,同时越来越难以容忍工业污染。社会结构和观念的变化,推动了环保运动的兴起,并推动学界加强对环境问题及环保运动的研究。
可以这样说,没有现代环保运动,就不会有环境史。环境史是现代环保运动推动下产生的一个新的史学分支。如果理解和把握住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明确,关于人地关系的记载和研究虽然由来已久,但这些记载和研究并不是因为作者关切环境问题,与现代环保运动也毫无联系,所以不能牵强附会地把它们也归入环境史的范畴。

二 环境史的理论基础


环境史是一门以生态学为理论基础的学科。生态学是一门探讨生物与环境之间关系的科学。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之前,生态学这一学科在发展过程中至少经历了以下三种变化:其一,生态学研究逐渐从以生物为主体发展到以人类为主体,从主要研究自然生态系统发展到研究人类生态系统。其二,生物群落的发展演替逐渐成为生态学研究的中心内容,在自然状态下,其发展演替不断趋向和谐有序。由此就可以引申,环境问题缘于人对自然的过分干扰,人往往是自然的破坏者。这一提法使生态学自身有着一种反文明的倾向。其三,生态学还朝计量化和伦理化的方向发展。根据生态系统金字塔,人处于食物链的顶端,其数量必须保持适度;另外,人靠大自然供养,所以人类应该善待自然。生态学的伦理化突出表现为利奥波德于1949年提出的土地伦理。简而言之,土地伦理,就是“要把人类在共同体中以征服者的面目出现的角色,变成这个共同体中的平等的一员和公民。它暗含着对每个成员的尊敬,也包括对这个共同体本身的尊敬”。
生态学的这些观念,恰恰正是环保运动、环境史学要着力弘扬的。生态学所以能够成为环境史学的基础,一方面是由于它可以为环境史学所倡导的一些理论主张提供自然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是由于生态学研究为衡量人为环境变化提供了参照标准。一般而言,生态学主要研究不以人类为主体的各种不同的生态系统——诸如森林生态系统、草原生态系统、湖泊生态系统——在自然条件(无人状态)下的演化状况。这些不同的生态系统恰恰就构成了环境史学研究对象之一极——相对于人而言的自然环境。通过对自然(理想)条件下和受人类活动影响的同一地区的环境演化进行对比,就可以大致了解该地区在某一时段之内的人为环境变迁。在此基础上,就可以从各层面分析人为因素对环境变迁的影响。大致也可以说,对环境史学而言,它研究的是历史上各个特定的、不同时空条件下的人类生态系统,其中人是主体,相对于人而言,自然就构成人类生态系统中的环境。

三 研究对象


环境史学研究的是历史上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以自然为中介的社会关系。人与自然本来是一个整体,但自近代以来,人与自然的有机联系被各学科人为地割裂开来了,这就容易导致对自然与人关系的片面认识,使人们误认为人外在于自然,人的生产社会活动可以不受自然的限制。而环境史则使人类回归自然,自然进入历史。

作为历史学的一个新领域,环境史的研究重点依然是人类及其活动。和其他领域相比,环境史所研究的人,往往处于特定时空条件下的某个人类生态系统之中,与环境之间不断进行着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尽管人类处于该生态系统的中心,但人的生物属性决定了人时时刻刻都要依靠自然而生活。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类历史要发展,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研究人类历史,就需要确定人的生理特性及其所制约的人们与自然界的关系,需要研究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人们所遇到的其他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

相对于人的生物属性而言,人区别于动物,关键在于其社会文化属性。恰如马克思所言,人的本质是人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本质是其社会性。环境史视野下的人,是参与社会实践的人,因而能够体现特定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特点。

在环境史学中,人依然是主体,自然相对于人而言则构成人类环境。人类环境“是指环绕于我们周围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是指人类赖以生存、从事生产和生活的外界条件”。人类环境由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两部分组成。所谓自然环境,“是指由地球表层的大气圈、岩石圈、水圈和生物圈所组成的相互渗透、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庞大、独特、复杂的物质体系”。所谓人工环境,“从人类生态学角度讲,主要是指聚落环境,它以人群聚集和活动作为环境的主要特征和标志。这种环境是以人工因素占优势的,人类有目的有计划创造出来的生存环境,是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环境以及更加良好的生存环境的产物和基地”,聚落环境主要是指村落和城市。

诚如许多历史学家所言,环境史研究历史上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自人类文明产生以来就一直存在。在人类文明诞生之初,自然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类对立的,人类文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人对自然的依附地位的不满、反抗和修正。但自然的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因而在自然环境的客观属性和人类的主观要求之间,在自然环境的客观发展过程和人类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有矛盾就有斗争,人类文明正是在同自然的斗争中发生、发展起来的,而在这一过程中,自然始终影响着人类文明的发展。人类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始终存在,一方面,人类在自身的发展中不断征服自然,不断改造周围的地理环境,另一方面,自然环境始终影响和制约着人类对自然的征服和改造过程。

除研究历史上人与自然之间的互动关系外,环境史还研究以自然为中介的各种社会关系。环境史学固然是以生态学为基础,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研究对象,但环境史不像生态学、生物学一样把人当做一个整体,而是研究具有不同社会文化特征的集团和个人,研究人类在开发和改造自然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研究历史上特定时空条件下不同种族、不同性别和不同阶级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不同方式和对待自然的不同态度,研究生态危机——表面上看是自然的生态系统出现结构与功能的紊乱——背后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在自然资源开发方面,有人成为受益者,有人成为受害者。在生态危机背后,往往隐藏着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人与自然的矛盾实际上又成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有学者指出,“地球的危机不是自然的危机,而是社会的危机。环境破坏的主要原因不是生物或个人选择的结果。它们是社会的、历史的,扎根于生产关系、技术推动和人口趋势。总之,由于危机的社会根源,解决办法必须包括社会关系的转变,形成人与社会之间的协调关系”。

四 环境史的价值取向


环境史属于新史学的一种,但和新史学的其他分支比如经济史、社会史、妇女史和族裔史等相比,它的批判色彩和教育警示功能无疑要更加突出。其所以如此,首先与环境恶化的严峻现实有密切关系。自人类文明诞生以来,人类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对自然的干预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强,人与自然的关系由基本相对和谐逐渐走向紧张对抗。正如汤因比(Arnold Toynbee)所言,“如果人类仍不一致采取有力行动,紧急制止贪婪短视的行为对生物圈造成的污染和掠夺,就会在不远的将来造成这种自杀性后果”。
其次,环境史学的批判色彩和教育警示功能与环保运动的主张也是一脉相承的。从20世纪中期以来,环保运动始终在倡导绿色价值观。绿色价值观荟萃了环保主义者的基本主张:就自然观而言,它认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必须尊重和保护自然;人必须服从自然规律。就人类而言,绿色世界观认为,人天生就具有合作性;社会等级是非自然的、不合理的和可避免的;生活的精神质量比物质拥有更重要;感情、直觉和其他形式的知识至少同样重要。就技术而言,绿色世界观提倡,解决环境问题,不能仅仅依靠科技;技术是仆人而不是主人;应该采用整体主义的思考方式,综合解决环境问题。就生产和经济而言,绿色世界观强调,应该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而不论它们是否有利可图;如果经济的发展带来社会和环境危害,它就没有效率;不加区分的、不能持续的经济增长并不可取;经济规划的时间应该是长期的(几百年)而不是短期的(5~10年);国家和地区间的经贸往来应该减少,最终使各地区和社区能够自给。就政治而言,绿色世界观提倡,放眼全球,立足当地,地方社区是最重要的政治单位;解决环境问题的唯一出路,是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全方位变革,必须废除工业生活方式;专家可以献计献策,但不应该掌握过分的权威和权力;主张直接民主。绿色价值观或多或少被环境史学家接受,因此,毫不奇怪,许多环境史著作具有鲜明的批判现实的特点。
环境史鲜明的批判性,有利于其发挥教育警示功能。战后环境问题虽然已经层出不穷,但很多人仍对自身的困境缺乏清醒的认识,这一状况让人不寒而栗。在这种社会背景下问世的许多环境史著作,字里行间都渗透着环境史学者对未来的重重忧虑和对现状的深刻反思。正是环境史学家的社会责任感使美国出版的很多环境史著作具有明显的道德与伦理诉求,在警示背后充盈着对世人的殷切期望和对人类出路的漫漫求索。
总之,环境史是在战后环境危机、现代环保运动推动下在美国首先产生的历史学的一个新分支,它以生态学为理论基础,从历史的角度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以自然为中介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它对现实的批判、对文明的反思都旨在为人类摆脱生态困境探寻出路。环境史的出现及其特点,说明了历史学总是随时代发展而不断更新嬗变,唯其如此,历史学才能生生不息,历久弥新,常写常新。

来源:世纪之交的西方史学

作者:姜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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