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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赴华人员核酸检测要求的通知

根据最新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中国驻贝宁使馆对从贝宁出发赴华旅客行前核酸检测及国际旅行健康码受理要求调整如下:
一、申请要求
自贝宁出发乘机赴华人员,可根据自身行程,选择在贝宁或中转地进行一次PCR核酸检测,并申请国际旅行健康码,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应在赴华航班(即目的地为中国的航班)登机前48小时以内。
如赴华人员选择在贝宁申领国际旅行健康码,可前往贝宁卫生部认可的机构完成核酸检测。获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登录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申报个人情况,上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完整的赴华全程机票行程单、在贝有效居留证明。经我馆复核通过后,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国际旅行健康码,在健康码有效期(48小时)内乘机无需在中转地再次申请。
如赴华人员选择在中转地申领国际旅行健康码,请参照我驻中转地使领馆申领政策。
二、特别提醒
使馆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应为赴华航班(即目的地为中国的航班)登机时间前48小时以内,请在登机前配合机场和航空公司查验,避免在中转地无法登机造成滞留。
驻贝宁使馆领事保护电话:00229-9620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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