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中22家影院未准时放映
其中延迟时间最长达到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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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了那么久的元旦
终于来啦!!
又可以趁着难得的小长假
跟朋友逛逛街、看看电影了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
电影院已经不是
那个"单纯"的影院:
例如:不许带我喜欢的辣条
他们要我买的影院爆米花
也比市场价翻了一番
每看3D电影,都得自带3D眼镜
最最最生气的是观影
还有超长坑爹广告!!
既然都不能愉快地观影
我们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都只好开启“投诉模式”了:
首先是这哥们说:
电影票上说好8:00开始
但8:15才放完广告
观看了十几分钟的广告
“真系佛都有火了!”(生气)
还有这哥们抱怨:
电影院的3D眼镜,不能租,只能买
很多消费者家里
都是有好几副3D眼镜吧?
而且即使有也会经常忘记自带
真是太麻烦了!!
最后网友们纷纷微博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一时间,#电影延误#投诉
也逐渐“热”了起来
成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
通过采用神秘顾客的调查方式
对全市十个区的88家电影院
开展消费服务监督调查
并整理出
深圳影院消费服务的“红黑榜”
总之,今天大家千万别错过
如此重要的消息哟
3D眼镜只卖不租
侵犯了你的选择权
本次调查的88家影院中
3D眼镜的提供方式
有70家影院仅提供售卖
不提供租借服务
侵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本次调查提供3D眼镜出租服务的18家影院名单:
3D眼镜价格范围一般在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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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眼镜价格达到及超过15元的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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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影院不提供出租3D眼镜的服务、
售卖的价格过高
其实都是在侵犯你的权益哦
映前广告时间过长
侵犯你的权益
此次调查的88家影院中
22家影院贴片广告占用放映时间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合同法》以及广电总局的相关规定等
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调查中22家影院未准时放映
其中延迟时间最长达到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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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会观点: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有自由选择是否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权利,贴片广告在影院播放,观影者只能坐在那里观看,无法选择,而且这种服务只有商家受益,消费者不受益还耽误了时间。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
商品销售者不能强制搭售商品。同样,商家也不能强制提供服务,贴片广告就是一种强制服务,涉嫌强制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合同法》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应该对等,但商家利用其提供服务的强势地位,使消费者被迫观看其提供的广告,并且这些广告多是以盈利为目的商业广告,增加了观影者的负担,违背了观影者的意愿,构成了不公平交易。
影院“红黑榜”
提供3D眼镜租赁服务、
准时放映的影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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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供3D眼镜租赁服务
且未准时放映的影院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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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醒
关注影院3D眼镜提供方式
在去电影院观看3D电影前,注意影院是否提供3D眼镜的出租服务,根据自身消费需求选择合适影院观影。
若选择不提供3D眼镜出租服务的影院观影时,建议已购买3D眼镜的消费者可自行携带3D眼镜观看电影,而没有购买过3D眼镜的消费者可购买后妥善保管,方便下次使用,这样可以节约部分的成本和时间。
遭遇广告超时应依法维权
广电总局电影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影贴片广告和映前广告管理的通知》中指出“贴片广告、映前广告一律加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前,并在电影票面上标注的放映时间前放映。不得在电影放映中播放广告。”
影院广告超时的典型投诉案例:
这份影院“红黑榜”
真是太及时了
希望这些槽点满满的电影院
都能好好整改一下
最后,祝大家元旦快乐哈哈
深晚君特选(戳下方标题)
来源|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深圳本地宝
编辑 | 陈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