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例!企业诬陷法官搞权钱交易被罚100万元
我们都知道
不造谣、不传谣
是我们应该守住的底线
但有些人
为了自己的利益
不惜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
日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出一张百万元罚单,处罚的对象是深圳一家科技企业。这家企业为了使审判的砝码更加倾向于自己,不惜利用互联网造谣传谣、诽谤诬陷法院法官。非但目的没有达到,这家名为“达某科技”的企业却成了新《民事诉讼法》颁布以来深圳首例,乃至新《法官法》颁布以来全国首例因妨害民事诉讼被依法顶格处罚的主角。
一起债务纠纷把法院带入舆论漩涡
深圳潮某盛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向深圳中院对深圳达某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破产清算立案登记,申请标的涉及债务本金、利息等,共计4亿多元。
事情缘起一宗债务纠纷。原债权人谢某、温某于2015年1月至10月期间向达某科技提供7笔借款共计9300余万元。按借款合同约定,2016年5月全部到期。2017年3月潮某盛世公司通过谢某、温某的债权转让取得了上述合同,借款利息也被一并受让。潮某盛世公司在媒体上刊登了债权转让公告。因为债权到期,潮某盛世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在媒体上刊登了债务催收通知,要求达某科技公司在收到通知起3个工作日清理债务。同年9月13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潮某盛世公司的破产申请。
然而仅4天时间,案件尚未指定承办人和合议庭时,9月17日,一个针对深圳中院的“实名举报”帖子《深圳中院破产庭法官伙同“套路贷”团伙侵吞百亿资产》迅速通过新浪网、今日头条转发形成汹涌舆情。
该实名举报称,深圳中院某主审法官进行权钱交易、与案外人勾结制定抢夺达某科技公司资产的方案、安排布局承办案件的合议庭和管理人等破产程序事项、违规受理潮某盛世的破产申请等等。
次日,达某科技公司向深圳中院提交信访材料,其内容与网帖基本一致。
帖子出现时,案件尚未下发到法官
还没进入立案程序,怎么就会出现这么多“逼真”的内容来?
深圳中院高度重视这起网上“实名举报”和实名信访,立即安排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经查,该案尚未立案,更与“实名举报”里提及的法官没丝毫关系。根据办案流程,破产立案经立案前登记过后,要流转到审判管理办公室,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分案分到具体法官。发帖时案件尚未分发,破产庭所有人员均对此案不知情,包括破产庭庭长。
深圳中院最终认定,达某科技公司反映的该院法官涉嫌违法违规的内容严重失实。
达某公司因妨害民事诉讼被罚百万元
经中院了解,此次发帖的达某科技总经理张某为外籍华人,帖子是他在境外写好,经其秘书从香港带给熟人转发的。
结束内部调查,深圳中院认定达某科技公司对司法工作人员的恶意诽谤和诬陷,已构成妨害民事诉讼,应当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深圳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规定,依法对达某科技公司处以一百万元的罚款。
据深圳中院破产庭庭长慈云西介绍,之所以顶格处罚,主要基于诽谤诬陷的情节、其所造成的影响面、对司法机构的负面影响后果,以及该案件警示意义的典型性做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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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深圳、深圳特区报
编辑 | 余凯扬